月旦简明六法(3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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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一、法规适中,体系分类
  考量读者使用频率及携带便利性,增删法规;并重新调整法规顺序,以期符合法体系要求。本书收录法规共计186种,依其性质分为:宪法、行政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事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法律伦理八大类、司法院大法官解释至780号解释文,俾供参考。本书异动法规如下: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108.07.24)
  .所得税法(108.07.24)
  .刑事诉讼法(108.07.17)
  .法官法(108.07.17)
  .公证法施行细则(108.07.11)
  .国家安全法(108.07.03)
  .公民投票法(108.06.21)
  .证券交易法(108.06.21)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108.06.19)
  .劳动基准法(108.06.19)
  .长期照顾服务法(108.06.19)
  .民法 第一编 总则(108.06.19)
  .民法 第四编 亲属(108.06.19)
  .家事事件法(108.06.19)
  .中华民国刑法(108.06.19)
  .刑事诉讼法施行法(108.06.19)
  .刑事妥速审判法(108.06.19)
  .少年事件处理法(108.06.19)
  .办理强制执行事件应行注意事项(108.05.31)
  .强制执行法(108.05.29)
  .中华民国刑法施行法(108.05.29)
  .政府採购法(108.05.22)
  .司法院释字第七四八号解释施行法(108.05.22)
  .办理民事诉讼事件应行注意事项(108.05.16)
  .着作权法(108.05.01)
  .专利法(108.05.01)
  .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108.04.24)
  .银行法(108.04.17)
  .公务人员任用法(108.04.03)
  .公证法(108.04.03)
  .军事审判法(108.04.03)
  .劳动基准法施行细则(108.02.14)
  .金融控股公司法(108.01.16)
  .期货交易法(108.01.16)
  .保险法(108.01.16)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节录)(108.01.09)

  二、立法动态,迅速掌握
  为使读者了解立法、修法之原由,及新旧条文之差异,择要摘录近年之立法、修正、增删理由及旧条文附于相关条文之后,并收录重要法规之立法、修正草案,俾供读者参考。

  (一)立法、修正、增删理由
  .民事诉讼法(104.07.01)
  .中华民国刑法(108.05.29、107.06.13、105.06.22、104.12.30、103.06.18、101.12.05)
  .刑事诉讼法(106.04.26、105.06.22、104.02.04、103.01.29、102.01.23)
  .公平交易法(104.02.04)
  .民法亲属编(108.06.19)
  .公司法(107.08.01、104.07.01、102.01.30)
  .有限合伙法(104.06.24)
  .财团法人法(107.08.01)
  .证券交易法(108.06.21、104.07.01、107.04.25)

  (二)异动前条文
  .行政诉讼法(103.06.18)
  .民法物权编(99.02.03)
  .民事诉讼法(107.11.28、104.07.01)
  .刑事诉讼法(106.04.26)

  三、实务见解,查询便利
  为便利读者查找条文相关判决、判例、决议、释字等实务见解,本书针对主要法规遴选重要条文,辅以实务见解要旨及相关字号分类整理。

  四、解释要点,一目了然
  本书就大法官会议解释文整理并择要以不同字体标示重点,俾供读者迅速掌握解释文要点。

  五、简目索引,检索快速
  针对本书内容设计「主要法规简目」及「法规笔划索引表」,搭配内文法规分类色块,便利读者迅速查找法规。

  六、条理分明,阅读舒适
  法规条文以楷书编排;其他相关资料则以细明体编排,层次分明且阅读舒适。

  七、西式横排,与时俱进
  配合行政院推动公文书横式书写计画,及「公文程式条例」、「中央法规标准法」之修正,本书重新排版改为西式横排,冀能与时俱进并与国际接轨。
好的,这是一本不包含《月旦简明六法(30版)》内容的图书简介,侧重于一个假想的、与该书主题完全不同的领域,例如古代园林建筑与文化研究。 --- 《华夏园林意境:宋元雅集与山水营造的哲学探微》 引言:移步换景间的精神栖居 自古以来,中国园林便不仅仅是供人休憩游览的物质空间,更是文人墨客寄托情怀、感悟天人合一哲思的“可游、可居、可观”的艺术结晶。它以有限的尺度,模拟无限的自然,其间的布局、选材、点缀,无不蕴含着深厚的文化内涵与审美理想。 本书《华夏园林意境:宋元雅集与山水营造的哲学探微》,旨在深入考察中国园林艺术在宋代和元代两个关键历史时期的演变脉络、审美取向及其背后的哲学意蕴。我们聚焦于“意境”这一核心概念,探讨古人如何通过叠石理水、花木配置、亭台布局,构建出一种超越物理形态的精神景观,使观者在行走游览中,完成一次与自然、与自我内心的对话。 第一部分:宋代园林:理学浸润下的“理”与“趣” 宋代是中国文化艺术的鼎盛时期,理学的兴起对园林设计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不同于唐代盛世的雍容华贵,宋代园林更注重内敛、含蓄与精微。 一、文人园的兴起与审美转型: 宋代士大夫阶层对园林的私人化需求日益增强,直接催生了“文人园”的成熟。我们分析了苏轼、朱熹等大家对园林建造的理论主张,探讨他们如何将“格物致知”的哲学思辨融入到对自然元素的拆解与重组之中。本部分详细考辨了宋代私家园林中,如何通过曲折的游廊、幽深的竹林,营造出“不著一字,尽得风流”的含蓄之美。 二、叠山理水的“法度”: 宋人对山水造景的理解,已脱离了简单的模仿,上升为一种“胸有丘壑”的创造。本书细致梳理了以李诫为代表的营造实践,对比分析了南北方在假山堆叠上的技法差异。特别关注了“借景”手法的成熟运用,探讨园林如何巧妙地将远处的山峦、近处的流水纳入到有限的庭院空间内,实现空间的最大化延展与意境的无限拓展。我们首次将宋代文人笔记中关于“石品”的描述与现存遗迹进行比对,试图复原当时匠师对太湖石、灵璧石的审美标准。 三、雅集文化与空间互动: 宋代园林是雅集活动的中心舞台。从“曲水流觞”的文酒之会,到书画题咏的艺术交流,园林空间被赋予了强烈的社会与文化功能。我们详细描摹了宋人园中宴饮、赏花、对弈的场景,分析了不同功能性建筑(如“水榭”“舫斋”)在服务于这些雅集活动时,其空间尺度和朝向的精心设计。 第二部分:元代园林:士人南迁与“写意山水”的深化 元代,由于异族统治下士人阶层政治抱负的受挫,他们将注意力更多地转向了精神世界的构建与自我安顿。这使得元代园林在继承宋代精细化的基础上,更趋向于“写意”和“拙朴”。 一、“拙朴”美学与自然本真: 元代园林的设计理念,强调回归自然本真,反对过度的雕琢。我们深入分析了元代园林中对“野趣”的追求,例如使用未经精细打磨的粗粝石材,保留植物的自然生长姿态,以及在局部空间中故意营造的“荒凉”感,以寄托“遗世独立”的隐逸情怀。 二、江南私家园林的地域风格确立: 元代,以苏州为代表的江南地区,私家园林发展进入了黄金时期。本书系统梳理了元代苏州园林的典型元素,如池塘的形状、花墙的砌法,以及对漏窗图案的创新。我们认为,元代园林通过对江南水乡环境的精细捕捉,实现了建筑与地域环境的深度融合,标志着中国园林地域风格的最终确立。 三、园林中的诗意栖居: 元代园林中的题咏与匾额,其数量和深度远超前朝。这些题咏不再只是对景物的简单描述,而是成为对人生哲理、历史兴衰的深刻反思。本部分收录了大量罕见元代文人留存的园林诗文,探讨了园林景观如何成为文人抒发“怀古伤今”之情的载体。例如,对“寂”与“静”的反复营造,正是元代知识分子精神诉求的集中体现。 第三部分:技艺交融与审美传衍 本书的最后部分,超越了具体的朝代更迭,着眼于宋元时期园林技艺与审美理念对后世(明清)园林的决定性影响。 一、匠作技艺的规范化与创新: 通过对比宋代《营造法式》的理论指导与元代在实践中形成的经验主义,我们揭示了技艺是如何在理论约束与匠人创造之间寻找平衡的。特别探讨了“花窗”和“驳岸”这两种关键构造元素在宋元时期的技术演进。 二、意境的物质载体: 我们将园林视为一个“物质化的哲学文本”。本书详细论述了“借景”、“对景”、“框景”等空间的组织手法,如何系统地将中国传统的“留白”美学贯彻到三维空间的设计中。这些手法共同构建了一种含蓄、多义、层次丰富的观赏体验,使园林成为一种能够持续激发观者想象力的动态艺术品。 结语:永恒的对话 《华夏园林意境》试图告诉读者,宋元时期的园林,是特定历史环境下,士人对自然秩序和内心世界的深刻回应。它们通过精妙的布局和深厚的文化积淀,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精神遗产。阅读本书,不仅是欣赏古代的建筑奇观,更是与千年前的智者进行一场关于生活、艺术与哲学的沉静对话。 --- 目标读者群: 历史学、建筑史、艺术史研究者,以及对中国古典园林、宋元文化、传统美学有浓厚兴趣的普通读者。 关键词: 宋代园林、元代园林、文人园、山水营造、理学美学、意境、雅集文化。

著者信息

编者简介

黄荣坚


  学 历
  德国波昂大学法学博士
  主要研究领域
  刑法

许宗力

  学 历
  德国哥廷根大学法学博士
 
  现 职
  司法院院长
  主要任教科目及研究领域
  宪法、行政法

詹森林

  学 历
  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法学博士

  现 职
  司法院大法官
  主要任教科目及研究领域
  民法、消费者保护法

王文宇

  学 历
  美国史丹福大学法学博士

  现 职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主要任教科目及研究领域
  商事法、金融法

图书目录

壹、宪法及其相关法规
中华民国宪法(36.1.1)
第一章 总 纲/壹-1
第二章 人民之权利义务/壹-1
第三章 国民大会/壹-2
第四章 总 统/壹-3
第五章 行 政/壹-4
第六章 立 法/壹-5
第七章 司 法/壹-6
第八章 考 试/壹-6
第九章 监 察/壹-7
第十章 中央与地方之权限/壹-8
第十一章 地方制度/壹-9
第十二章 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壹-10
第十三章 基本国策/壹-10
第十四章 宪法之施行及修改/壹-12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94.6.10)/壹-13
预算法(105.11.30)
第一章 总 则/壹-16
第二章 预算之筹划及拟编/壹-18
第三章 预算之审议/壹-19
第四章 预算之执行/壹-20
第五章 追加预算及特别预算/壹-21
第六章 附属单位预算/壹-22
第七章 附 则/壹-23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107.11.21)
第一章 总 则/壹-24
第二章 议案审议/壹-24
第二章之一 听取总统国情报告/壹-25
第三章 听取报告与质询/壹-25
第四章 同意权之行使/壹-26
第五章 覆议案之处理/壹-27
第六章 不信任案之处理/壹-27
第七章 弹劾案之提出/壹-27
第七章之一 罢免案之提出及审议/壹-27
第八章 文件调阅之处理/壹-28
第九章 委员会公听会之举行/壹-28
第十章 行政命令之审查/壹-29
第十一章 请愿文书之审查/壹-29
第十二章 党团协商/壹-29
第十三章 附 则/壹-30
立法院议事规则(105.11.11)
第一章 总 则/壹-31
第二章 委员提案/壹-31
第三章 议事日程/壹-32
第四章 开 会/壹-32
第五章 讨 论/壹-33
第六章 表 决/壹-33
第七章 复 议/壹-34
第八章 秘密会议/壹-34
第九章 议事录/壹-35
第十章 附 则/壹-35
立法委员行为法(91.1.25)
第一章 总 则/壹-36
第二章 伦理规范/壹-36
第三章 义务与基本权益/壹-36
第四章 游说及政治捐献/壹-36
第五章 利益之回避/壹-37
第六章 纪 律/壹-37
第七章 附 则/壹-37
司法院组织法(104.2.4)/壹-38
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82.2.3)
第一章 总 则/壹-40
第二章 解释案件之审理/壹-40
第三章 政党违宪解散案件之审理/壹-41
第四章 附 则/壹-42
宪法诉讼法(108.1.4)
第一章 总 则/壹-43
第二章 一般程序规定/壹-43
第三章 法规范宪法审查及裁判宪法审查案件/壹-54
第四章 机关争议案件/壹-58
第五章 总统、副总统弹劾案件/壹-59
第六章 政党违宪解散案件/壹-60
第七章 地方自治保障案件/壹-61
第八章 统一解释法律及命令案件/壹-62
第九章 附 则/壹-63
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施行细则(93.11.19)/壹- 66
法院组织法(108.1.4)
第一章 总 则/壹-69
第二章 地方法院/壹-69
第三章 高等法院/壹-72
第四章 最高法院/壹-73
第五章 检察机关/壹-79
第六章 司法年度及事务分配/壹-82
第七章 法庭之开闭及秩序/壹-82
第八章 法院之用语/壹-84
第九章 裁判之评议/壹-85
第十章 司法上之互助/壹-85
第十一章 司法行政之监督/壹-85
第十二章 附 则/壹-85
智慧财产法院组织法(107.6.13)
第一章 总 则/壹-87
第二章 法官之任用资格/壹-88
第三章 技术审查官之配置/壹-88
第四章 书记处、辅助单位及其人员之配置/壹-89
第五章 司法年度及事务分配/壹-90
第六章 法庭之开闭及秩序/壹-90
第七章 司法行政之监督/壹-90
第八章 附 则/壹-91
少年及家事法院组织法(103.1.29)
第一章 总 则/壹-92
第二章 法院组织编制及职等/壹-92
第三章 庭长、法官及其他人员之任用/壹-94
第四章 法官以外人员之职务/壹-94
第五章 司法年度及事务分配/壹-95
第六章 法庭之开闭及秩序/壹-95
第七章 司法行政之监督/壹-95
第八章 附 则/壹-96
法律扶助法(104.7.1)
第一章 总 则/壹-97
第二章 法律扶助之申请/壹-98
第三章 扶助律师及其酬金/壹-100
第四章 救济程序/壹-101
第五章 基金会之组织及监督/壹-101
第六章 附 则/壹-104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节录)(108.1.9)
第一章 总 则/壹-105
第二章 选举罢免机关(节录)/壹-106
第三章 选举及罢免(节录)/壹-106
第四章 (删除)/壹-117
第五章 妨害选举罢免之处罚(节录)/壹-119
第六章 选举罢免诉讼/壹-120
第七章 附 则(节录)/壹-121
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节录)(107.12.5)
第一章 总 则(节录)/壹-122
第二章 选举罢免机关(节录)/壹-122
第三章 选 举(节录)/壹-122
第四章 罢 免(节录)/壹-127
第五章 妨害选举罢免之处罚(略)/壹-127
第六章 选举罢免诉讼(节录)/壹-128
第七章 附 则(节录)/壹-129
公民投票法(108.6.21)
第一章 总 则/壹-130
第二章 提案人、连署人及
投票权人/壹-130
第三章 公民投票程序/壹-130
第四章 公民投票结果/壹-133
第五章 罚 则/壹-134
第六章 公民投票争讼/壹-135
第七章 附 则/壹-136
国籍法(105.12.21)
第一章 固有国籍/壹-137
第二章 国籍之取得/壹-137
第三章 国籍之丧失/壹-138
第四章 国籍之回复/壹-138
第五章 附 则/壹-139
入出国及移民法(105.11.16)
第一章 总 则/壹-140
第二章 国民入出国/壹-141
第三章 台湾地区无户籍国民停留、居留及定居/壹-141
第四章 外国人入出国/壹-145
第五章 外国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壹-145
第六章 驱逐出国及收容/壹-148
第七章 跨国(境)人口贩运防制及被害人保护/壹-151
第八章 机、船长及运输业者之责任/壹-151
第九章 移民辅导及移民业务管理/壹-152
第十章 面谈及查察/壹-153
第十一章 罚 则/壹-155
第十二章 附 则/壹-157
国家安全法(108.7.3)/壹-158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108.7.24)
第一章 总 则/壹-161
第二章 行 政/壹-163
第三章 民 事/壹-172
第四章 刑 事/壹-175
第五章 罚 则/壹-175
第六章 附 则/壹-179
条约缔结法(104.7.1)/壹-181
促进转型正义条例(106.12.27)/壹-183

贰、行政法及其相关法规
中央行政机关组织基准法(99.2.3)
第一章 总 则/贰-1
第二章 机关组织法规及名称/贰-1
第三章 机关设立、调整及裁撤/贰-1
第四章 机关权限、职掌及重要职务设置/贰-2
第五章 内部单位/贰-3
第六章 机关规模与建制标准/贰-3
第七章 附 则/贰-4
地方制度法(105.6.22)
第一章 总 则/贰-5
第二章 省政府与省谘议会/贰-6
第三章 地方自治/贰-7
第四章 中央与地方及地方间之关系/贰-18
第四章之一 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贰-20
第五章 附 则/贰-21
行政法人法(100.4.27)
第一章 总 则/贰-23
第二章 组 织/贰-23
第三章 营运(业务)及监督/贰-24
第四章 人事及现职员工权益保障/贰-25
第五章 会计及财务/贰-27
第六章 附 则/贰-27
中央法规标准法(93.5.19)
第一章 总 则/贰-28
第二章 法规之制定/贰-28
第三章 法规之施行/贰-28
第四章 法规之适用/贰-28
第五章 法规之修正与废止/贰-29
第六章 附 则/贰-29
行政程序法(104.12.30)
第一章 总 则/贰-30
第二章 行政处分/贰-38
第三章 行政契约/贰-43
第四章 法规命令及行政规则/贰-44
第五章 行政计画/贰-45
第六章 行政指导/贰-45
第七章 陈 情/贰-46
第八章 附 则/贰-46
行政执行法(99.2.3)
第一章 总 则/贰-47
第二章 公法上金钱给付义务之执行/贰-48
第三章 行为或不行为义务之执行/贰-50
第四章 即时强制/贰-51
第五章 附 则/贰-51
行政执行法施行细则(99.6.15)/贰-53
行政罚法(100.11.23)
第一章 法 例/贰-57
第二章 责 任/贰-57
第三章 共同违法及併同处罚/贰-58
第四章 裁处之审酌加减及扩张/贰-58
第五章 单一行为及数行为之处罚/贰-59
第六章 时 效/贰-59
第七章 管辖机关/贰-60
第八章 裁处程序/贰-60
第九章 附 则/贰-61
政府资讯公开法(94.12.28)/贰-63
个人资料保护法(104.12.30)
第一章 总 则/贰-66
第二章 公务机关对个人资料之蒐集、处理及利用/贰-68
第三章 非公务机关对个人资料之蒐集、处理及利用/贰-68
第四章 损害赔偿及团体诉讼/贰-69
第五章 罚 则/贰-71
第六章 附 则/贰-72
政府採购法(108.5.22)
第一章 总 则/贰-73
第二章 招 标/贰-74
第三章 决 标/贰-78
第四章 履约管理/贰-80
第五章 验 收/贰-81
第六章 异议及申诉/贰-81
第七章 罚 则/贰-83
第八章 附 则/贰-84
政府採购法施行细则(107.3.26)
第一章 总 则/贰-87
第二章 招 标/贰-89
第三章 决 标/贰-91
第四章 履约管理/贰-96
第五章 验 收/贰-96
第六章 争议处理/贰-97
第七章 附 则/贰-97
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法(107.11.21)
第一章 总 则/贰-99
第二章 用地取得及开发/贰-100
第三章 融资及租税优惠/贰-102
第四章 申请及审核/贰-104
第五章 监督及管理/贰-104
第六章 附 则/贰-105
请愿法(58.12.18)
诉愿法(101.6.27)
第一章 总 则/贰-107
第二章 诉愿审议委员会/贰-110
第三章 诉愿程序/贰-110
第四章 再审程序/贰-114
第五章 附 则/贰-114
行政诉讼法(107.11.28)
第一编 总 则/贰-115
第一章 行政诉讼事件/贰-115
第二章 行政法院/贰-117
第三章 当事人/贰-118
第四章 诉讼程序/贰-120
第二编 第一审程序/贰-124
第一章 高等行政法院通常诉讼程序/贰-124
第二章 地方法院行政诉讼庭简易诉讼程序/贰-134
第三章 交通裁决事件诉讼程序/贰-135
第四章 收容声请事件程序/贰-136
第三编 上诉审程序/贰-137
第四编 抗告程序/贰-139
第五编 再审程序/贰-140
第六编 重新审理/贰-141
第七编 保全程序/贰-141
第八编 强制执行/贰-142
第九编 附 则/贰-142
行政诉讼法施行法(103.6.18)/贰-143
国家赔偿法(69.7.2)/贰-146
国家赔偿法施行细则(107.8.20)
第一章 总 则/贰-148
第二章 预算之编列与支付/贰-148
第三章 协 议/贰-148
第四章 诉讼及强制执行/贰-150
第五章 附 则/贰-151
财政收支划分法(88.1.25)
第一章 总 纲/贰-152
第二章 收 入/贰-152
第三章 支 出/贰-154
第四章 附 则/贰-155
纳税者权利保护法(105.12.28)/贰-156
税捐稽征法(107.12.5)
第一章 总 则/贰-159
第一章之一(删除)/贰-161
第二章 纳税义务/贰-161
第三章 稽 征/贰-161
第四章 行政救济/贰-164
第五章 强制执行/贰-165
第六章 罚 则/贰-165
第七章 附 则/贰-167
税捐稽征法施行细则(102.1.7)/贰-168
地方税法通则(91.12.11)/贰-170
所得税法(108.7.24)
第一章 总 则/贰-172
第二章 综合所得税/贰-176
第三章 营利事业所得税/贰-182
第四章 稽征程序/贰-190
第五章 奖 惩/贰-197
第六章 附 则/贰-201
所得税法施行细则(107.6.29)
第一章 总 则/贰-202
第二章 综合所得税/贰-204
第三章 营利事业所得税/贰-206
第四章 稽征程序/贰-209
第五章 奖 惩/贰-213
第六章 附 则/贰-213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106.6.14)
第一章 总 则/贰-215
第二章 减免范围/贰-216
第三章 税 率/贰-218
第四章 税额计算/贰-218
第五章 稽 征/贰-220
第六章 罚 则/贰-222
第七章 附 则/贰-224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施行细则(107.6.25)
第一章 总 则/贰-225
第二章 减免范围/贰-226
第三章 税额计算/贰-228
第四章 稽 征/贰-230
第五章 罚 则/贰-232
第六章 附 则/贰-232
遗产及赠与税法(106.6.14)
第一章 总 则/贰-233
第二章 遗产税之计算/贰-236
第三章 赠与税之计算/贰-237
第四章 稽征程序/贰-238
第五章 奖 惩/贰-240
第六章 附 则/贰-240
遗产及赠与税法施行细则(106.6.13)
第一章 总 则/贰-242
第二章 遗产税及赠与税之计算/贰-242
第三章 申报及通知/贰-243
第四章 估 价/贰-244
第五章 缴 纳/贰-246
第六章 罚则及附则/贰-247
土地税法(104.7.1)
第一章 总 则/贰-248
第二章 地价税/贰-249
第三章 田 赋/贰-250
第四章 土地增值税/贰-251
第五章 稽征程序/贰-255
第六章 罚 则/贰-256
第七章 附 则/贰-256
人民团体法(节录)(100.6.15)
第一章 通 则/贰-257
第二章 设 立/贰-257
第三章 会 员(略)/贰-258
第四章 职 员/贰-258
第五章 会 议/贰-258
第六章 经 费(略)/贰-259
第七章 职业团体(节录)/贰-259
第八章 社会团体(节录)/贰-259
第九章 政治团体/贰-259
第十章 监督与处罚(节录)/贰-260
第十一章 附 则/贰-260
集会游行法(91.6.26)/贰-262
社会秩序维护法(105.6.1)
第一编 总 则/贰-265
第一章 法 例/贰-265
第二章 责 任/贰-265
第三章 处 罚/贰-266
第四章 时 效/贰-267
第二编 处罚程序/贰-267
第一章 管 辖/贰-267
第二章 调 查/贰-267
第三章 裁 处/贰-268
第四章 执 行/贰-268
第五章 救 济/贰-269
第三编 分 则/贰-269
第一章 妨害安宁秩序/贰-269
第二章 妨害善良风俗/贰-271
第三章 妨害公务/贰-272
第四章 妨害他人身体财产/贰-272
第四编 附 则/贰-273
警察职权行使法(100.4.27)
第一章 总 则/贰-274
第二章 身分查证及资料蒐集/贰-274
第三章 即时强制/贰-276
第四章 救 济/贰-277
第五章 附 则/贰-277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108.6.19)
第一章 总 则/贰-279
第二章 汽 车/贰-281
第三章 慢 车/贰-294
第四章 行 人/贰-296
第五章 道路障碍/贰-297
第六章 附 则/贰-298
环境影响评估法(92.1.8)
第一章 总 则/贰-301
第二章 评估、审查及监督/贰-301
第三章 罚 则/贰-303
第四章 附 则/贰-304
温室气体减量及管理法(104.7.1)
第一章 总 则/贰-305
第二章 政府机关权责/贰-306
第三章 减量对策/贰-308
第四章 教育宣导与奖励/贰-309
第五章 罚 则/贰-310
第六章 附 则/贰-310
土地法(100.6.15)
第一编 总 则/贰-311
第一章 法 例/贰-311
第二章 地 权/贰-311
第三章 地权限制/贰-311
第四章 公有土地/贰-312
第五章 地权调整/贰-313
第二编 地 籍/贰-313
第一章 通 则/贰-313
第二章 地籍测量/贰-314
第三章 土地总登记/贰-315
第四章 土地权利变更登记/贰-316
第三编 土地使用/贰-317
第一章 通 则/贰-317
第二章 使用限制/贰-318
第三章 房屋及地基租用/贰-318
第四章 耕地租用/贰-319
第五章 荒地使用/贰-320
第六章 土地重划/贰-320
第四编 土地税/贰-321
第一章 通 则/贰-321
第二章 地价及改良物价/贰-321
第三章 地价税/贰-322
第四章 土地增值税/贰-323
第五章 土地改良物税/贰-323
第六章 土地税之减免/贰-323
第七章 欠 税/贰-324
第五编 土地征收/贰-324
第一章 通 则/贰-324
第二章 征收程序/贰-326
第三章 征收补偿/贰-327
土地法施行法(100.6.15)
第一编 总 则/贰-328
第二编 地 籍/贰-328
第三编 土地使用/贰-329
第四编 土地税/贰-330
第五编 土地征收/贰-330
土地登记规则(107.11.16)
第一章 总 则/贰-332
第二章 登记书表簿状图册/贰-333
第三章 登记之申请及处理/贰-334
第四章 总登记/贰-340
第五章 标示变更登记/贰-341
第六章 所有权变更登记/贰-342
第七章 他项权利登记/贰-343
第八章 继承登记/贰-345
第九章 土地权利信託登记/贰-346
第十章 更正登记及限制登记/贰-347
第十一章 涂销登记及消灭登记/贰-348
第十二章 其他登记/贰-348
第十三章 附 则/贰-349
土地征收条例(101.1.4)
第一章 总 则/贰-350
第二章 征收程序/贰-351
第三章 征收补偿/贰-354
第四章 区段征收/贰-355
第五章 征收之撤销及废止/贰-357
第六章 附 则/贰-358
全民健康保险法(106.11.29)
第一章 总 则/贰-360
第二章 保险人、保险对象及投保单位/贰-361
第三章 保险财务/贰-362
第四章 保险费之收缴及计算/贰-363
第五章 保险给付/贰-365
第六章 医疗费用支付/贰-367
第七章 保险医事服务机构/贰-368
第八章 安全准备及行政经费/贰-369
第九章 相关资料及文件之蒐集、查阅/贰-369
第十章 罚 则/贰-370
第十一章 附 则/贰-370
全民健康保险法施行细则(107.9.19)
第一章 总 则/贰-372
第二章 保险对象及投保单位/贰-372
第三章 保险财务及保险费之计缴/贰-376
第四章 保险给付及医疗费用支付/贰-378
第五章 罚 则/贰-379
第六章 附 则/贰-379
劳动基准法(108.6.19)
第一章 总 则/贰-380
第二章 劳动契约/贰-381
第三章 工 资/贰-384
第四章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贰-385
第五章 童工、女工/贰-387
第六章 退 休/贰-387
第七章 职业灾害补偿/贰-388
第八章 技术生/贰-389
第九章 工作规则/贰-390
第十章 监督与检查/贰-390
第十一章 罚 则/贰-390
第十二章 附 则/贰-391
劳动基准法施行细则(108.2.14)
第一章 总 则/贰-393
第二章 劳动契约/贰-393
第三章 工 资/贰-394
第四章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贰-395
第五章 童工、女工/贰-396
第六章 退 休/贰-396
第七章 职业灾害补偿/贰-397
第八章 技术生/贰-397
第九章 工作规则/贰-397
第十章 监督及检查/贰-398
第十一章 附 则/贰-398
劳动事件法(107.12.5)
第一章 总 则/贰-399
第二章 劳动调解程序/贰-400
第三章 诉讼程序/贰-402
第四章 保全程序/贰-404
第五章 附 则/贰-404
性别工作平等法(105.5.18)
第一章 总 则/贰-406
第二章 性别歧视之禁止/贰-407
第三章 性骚扰之防治/贰-407
第四章 促进工作平等措施/贰-407
第五章 救济及申诉程序/贰-408
第六章 罚 则/贰-409
第七章 附 则/贰-409
劳资争议处理法(106.1.18)
第一章 总 则/贰-410
第二章 调 解/贰-410
第三章 仲 裁/贰-412
第四章 裁 决/贰-414
第五章 争议行为/贰-415
第六章 诉讼费用之暂减及
强制执行之裁定/贰-416
第七章 罚 则/贰-416
第八章 附 则/贰-416
长期照顾服务法(108.6.19)
第一章 总 则/贰-417
第二章 长照服务及长照体系/贰-418
第三章 长照人员之管理/贰-420
第四章 长照机构之管理/贰-420
第五章 接受长照服务者之权益保障/贰-422
第六章 罚 则/贰-422
第七章 附 则/贰-423
劳工保险条例(104.7.1)
第一章 总 则/贰-425
第二章 保险人、投保单位及被保险人/贰-425
第三章 保险费/贰-426
第四章 保险给付/贰-428
第五章 保险基金及经费/贰-436
第六章 罚 则/贰-436
第七章 附 则/贰-436
劳工退休金条例(105.11.16)
第一章 总 则/贰-438
第二章 制度之适用与衔接/贰-438
第三章 退休金专户之提缴与请领/贰-440
第四章 年金保险/贰-442
第五章 监督及经费/贰-443
第六章 罚 则/贰-443
第七章 附 则/贰-444
公务人员任用法(108.4.3)/贰-445
公务员服务法(89.7.19)/贰-452
公务人员保障法(106.6.14)
第一章 总 则/贰-454
第二章 实体保障/贰-454
第三章 复审程序/贰-456
第四章 申诉及再申诉程序/贰-460
第五章 调处程序/贰-461
第六章 执 行/贰-462
第七章 再审议/贰-462
第八章 附 则/贰-463
公务人员考绩法(96.3.21)/贰-464
公务员惩戒法(104.5.20)
第一章 通 则/贰-467
第二章 惩戒处分/贰-468
第三章 审判程序/贰-470
第四章 再 审/贰-474
第五章 执 行/贰-475
第六章 附 则/贰-476
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107.6.13)/贰-477
公务人员协会法(95.5.17)/贰-480
教师法(103.6.18)贰-486
教师法(108.6.5)
第一章 总 则/贰-491
第二章 资格检定与审定/贰-491
第三章 聘 任/贰-491
第四章 解聘、不续聘、停聘及资遣/贰-492
第五章 权利义务/贰-496
第六章 教师组织/贰-496
第七章 申诉及救济/贰-497
第八章 附 则/贰-498
公平交易法(106.6.14)
第一章 总 则/贰-499
第二章 限制竞争/贰-499
第三章 不公平竞争/贰-502
第四章 调查及裁处程序/贰-503
第五章 损害赔偿/贰-504
第六章 罚 则/贰-504
第七章 附 则/贰-505
公平交易法施行细则(104.7.2)/贰-507

参、民法及其相关法规
民法第一编 总则(108.6.19)
第一章 法 例/参-1
第二章 人/参-1
第三章 物/参-6
第四章 法律行为/参-6
第五章 期日及期间/参- 9
第六章 消灭时效/参-10
第七章 权利之行使/参-12
民法总则施行法(104.6.10)/参-13
民法第二编 债(99.5.26)
第一章 通 则/参-15
第二章 各种之债/参-30
民法债编施行法(98.12.30)/参-61
民法第三编 物权(101.6.13)
第一章 通 则/参-64
第二章 所有权/参-65
第三章 地上权/参-72
第四章 (删除)/参-74
第四章之一 农育权/参-74
第五章 不动产役权/参-74
第六章 抵押权/参-75
第七章 质 权/参-80
第八章 典 权/参-82
第九章 留置权/参-84
第十章 占 有/参-85
民法物权编施行法(99.2.3)/参-87
民法第四编 亲属(108.6.19)
第一章 通 则/参-90
第二章 婚 姻/参-90
第三章 父母子女/参-97
第四章 监 护/参-100
第五章 扶 养/参-107
第六章 家/参-108
第七章 亲属会议/参-108
民法亲属编施行法(101.12.26)/参-109
民法第五编 继承(104.1.14)
第一章 遗产继承人/参-111
第二章 遗产之继承/参-112
第三章 遗 嘱/参-115
民法继承编施行法(102.1.30)/参-118
司法院释字第七四八号解释施行法(108.5.22)/参-120
消费者保护法(104.6.17)
第一章 总 则/参-125
第二章 消费者权益/参-126
第三章 消费者保护团体/参-128
第四章 行政监督/参-129
第五章 消费争议之处理/参-130
第六章 罚 则/参-132
第七章 附 则/参-132
消费者保护法施行细则(104.12.31)
第一章 总 则/参-133
第二章 消费者权益/参-133
第三章 消费者保护团体/参-134
第四章 行政监督/参-134
第五章 消费争议之处理/参-134
第六章 罚 则/参-135
第七章 附 则/参-135
金融消费者保护法(105.12.28)
第一章 总 则/参-136
第二章 金融消费者之保护/参-136
第三章 金融消费争议处理/参-137
第三章之一 罚 则/参-140
第四章 附 则/参-141
财团法人法(107.8.1)
第一章 总 则/参-142
第二章 民间捐助之财团法人/参-152
第三章 政府捐助之财团法人/参-155
第四章 附 则/参-160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105.11.16)
第一章 总 则/参-164
第二章 住户之权利义务/参-164
第三章 管理组织/参-167
第四章 管理服务人/参-170
第五章 罚 则/参-170
第六章 附 则/参-171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施行细则(94.11.16)/参-173
动产担保交易法(96.7.11)
第一章 总 则/参-175
第二章 动产抵押/参-176
第三章 附条件买卖/参-176
第四章 信託占有/参-177
第五章 (删除)/参-178
第六章 附 则/参-178
动产担保交易法施行细则(104.12.17)/参-179
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99.5.26)
第一章 通 则/参-181
第二章 权利主体/参-181
第三章 法律行为之方式及代理/参-182
第四章 债/参-182
第五章 物 权/参-183
第六章 亲 属/参-184
第七章 继 承/参-184
第八章 附 则/参-185
人工生殖法(节录)(107.1.3)/参-186

肆、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法规
民事诉讼法(107.11.28)
第一编 总 则/肆-2
第一章 法 院/肆-2
第二章 当事人/肆-5
第三章 诉讼标的价额之核定及诉讼费用/肆-9
第四章 诉讼程序/肆-14
第二编 第一审程序/肆-25
第一章 通常诉讼程序/肆-25
第二章 调解程序/肆-41
第三章 简易诉讼程序/肆-44
第四章 小额诉讼程序/肆-46
第三编 上诉审程序/肆-47
第一章 第二审程序/肆-47
第二章 第三审程序/肆-50
第四编 抗告程序/肆-53
第五编 再审程序/肆-54
第五编之一 第三人撤销诉讼程序/肆-56
第六编 督促程序/肆-56
第七编 保全程序/肆-58
第八编 公示催告程序/肆-60
第九编 (删除)/肆-62
民事诉讼法施行法(107.11.28)/肆-63
办理民事诉讼事件应行注意事项(108.5.16)/肆-65
家事事件法(108.6.19)/肆-87
第一编 总 则/肆-87
第二编 调解程序/肆-89
第三编 家事诉讼程序/肆-91
第一章 通 则/肆-91
第二章 婚姻事件程序/肆-93
第三章 亲子关系事件程序/肆-94
第四章 继承诉讼事件/肆-95
第四编 家事非讼程序/肆-95
第一章 通 则/肆-95
第二章 婚姻非讼事件/肆-98
第三章 亲子非讼事件/肆-98
第四章 收养事件/肆-100
第五章 未成年人监护事件/肆-100
第六章 亲属间扶养事件/肆-101
第七章 继承事件/肆-101
第八章 失踪人财产管理事件/肆-102
第九章 宣告死亡事件/肆-103
第十章 监护宣告事件/肆-104
第十一章 辅助宣告事件/肆-105
第十二章 亲属会议事件/肆-106
第十三章 保护安置事件/肆-106
第五编 履行之确保及执行/肆-107
第一章 通 则/肆-107
第二章 扶养费及其他费用之执行/肆-107
第三章 交付子女与子女会面交往之执行/肆-107
第六编 附 则/肆-108
强制执行法(108.5.29)
第一章 总 则/肆-109
第二章 关于金钱请求权之执行/肆-114
第三章 关于物之交付请求权之执行/肆-125
第四章 关于行为及不行为请求权之执行/肆-125
第五章 假扣押假处分之执行/肆-126
第六章 附 则/肆-126
办理强制执行事件应行注意事项(108.5.31)/肆-127
破产法(107.6.13)
第一章 总 则/肆-143
第二章 和 解/肆-143
第三章 破 产/肆-146
第四章 罚 则/肆-151
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107.12.26)
第一章 总 则/肆-153
第二章 更 生/肆-157
第三章 清 算/肆-162
第四章 附 则/肆-168
提存法(96.12.12)/肆-170
非讼事件法(107.6.13)
第一章 总 则/肆-174
第二章 民事非讼事件/肆-178
第三章 登记事件/肆-180
第四章 (删除)/肆-182
第五章 商事非讼事件/肆-182
第六章 附 则/肆-184
非讼事件法施行细则(102.6.19)/肆-185
公证法(108.4.3)
第一章 总 则/肆-187
第二章 公证人/肆-188
第三章 公 证/肆-192
第四章 认 证/肆-195
第五章 公证费用/肆-196
第六章 公 会/肆-197
第七章 罚 则/肆-199
第八章 附 则/肆-199
公证法施行细则(108.7.11)
第一章 总 则/肆-200
第二章 法院公证处/肆-202
第三章 民间公证人/肆-202
第四章 收件簿及登记簿/肆-204
第五章 关于公证书强制执行事项之规定/肆-205
第六章 公证、认证之程序/肆-206
第七章 关于亲属事件公证之特别规定/肆-207
第八章 关于遗嘱事件之特别规定/肆-208
第九章 关于文书认证之特别规定/肆-209
第十章 公证费用/肆-210
第十一章 地区公证人公会/肆-211
第十二章 附 则/肆-211
仲裁法(104.12.2)
第一章 仲裁协议/肆-212
第二章 仲裁庭之组织/肆-212
第三章 仲裁程序/肆-214
第四章 仲裁判断之执行/肆-215
第五章 撤销仲裁判断之诉/肆-215
第六章 和解与调解/肆-216
第七章 外国仲裁判断/肆-216
第八章 附 则/肆-217
乡镇市调解条例(98.12.30)/肆-218

伍、商事法及其相关法规
公司法(107.8.1)
第一章 总 则/伍-2
第二章 无限公司/伍-7
第三章 有限公司/伍-10
第四章 两合公司/伍-12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伍-13
第六章 (删除)/伍-47
第六章之一 关系企业/伍-47
第七章 外国公司/伍-49
第八章 登 记/伍-50
第九章 附 则/伍-51
有限合伙法(104.6.24)
第一章 总 则/伍-52
第二章 登 记/伍-53
第三章 营 运/伍-54
第四章 外国有限合伙/伍-57
第五章 罚 则/伍-57
第六章 附 则/伍-57
金融控股公司法(108.1.16)
第一章 总 则/伍-58
第二章 转换及分割/伍-61
第三章 业务及财务/伍-64
第四章 监 督/伍-67
第五章 罚 则/伍-68
第六章 附 则/伍-70
金融机构合併法(104.12.9)/伍-72
银行法(108.4.17)
第一章 通 则/伍-75
第二章 银行之设立、变更、停业、解散/伍-82
第三章 商业银行/伍-86
第四章 (删除)/伍-87
第五章 专业银行/伍-87
第六章 信託投资公司/伍-88
第七章 外国银行/伍-90
第八章 罚 则/伍-90
第九章 附 则/伍-94
证券交易法(108.6.21)
第一章 总 则/伍-96
第二章 有价证券之募集、发行、私募及买卖/伍-100
第三章 证券商/伍-106
第四章 证券商同业公会/伍-109
第五章 证券交易所/伍-109
第五章之一 外国公司/伍-115
第六章 仲 裁/伍-116
第七章 罚 则/伍-116
第八章 附 则/伍-121
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101.11.23)/伍-122
金融资产证券化条例(103.6.4)
第一章 总 则/伍-125
第二章 特殊目的信託/伍-126
第三章 特殊目的公司/伍-131
第四章 信用评等及信用增强/伍-136
第五章 监 督/伍-137
第六章 罚 则/伍-137
第七章 附 则/伍-139
不动产证券化条例(106.12.6)
第一章 总 则/伍-140
第二章 不动产投资信託/伍-141
第三章 不动产资产信託/伍-146
第四章 受益证券之发行交付及转让、受益人会议/伍-148
第五章 税捐及相关事项/伍-149
第六章 行政监督/伍-150
第七章 罚 则/伍-150
第八章 附 则/伍-152
期货交易法(108.1.16)
第一章 总 则/伍-153
第二章 期货交易所/伍-154
第三章 期货结算机构/伍-157
第四章 期货业/伍-158
第五章 同业公会/伍-160
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伍-161
第七章 仲 裁/伍-162
第八章 罚 则/伍-162
第九章 附 则/伍-164
信託法(98.12.30)
第一章 总 则/伍-165
第二章 信託财产/伍-165
第三章 受益人/伍-165
第四章 受託人/伍-166
第五章 信託监察人/伍-168
第六章 信託之监督/伍-169
第七章 信託关系之消灭/伍-169
第八章 公益信託/伍-169
第九章 附 则/伍-170
租赁住宅市场发展及管理条例(106.12.27)
第一章 总 则/伍-171
第二章 健全住宅租赁关系/伍-171
第三章 租赁住宅服务业/伍-173
第四章 罚 则/伍-176
第五章 附 则/伍-177
信託业法(107.1.31)
第一章 总 则/伍-178
第二章 设立及变更/伍-179
第三章 业 务/伍-179
第四章 监 督/伍-181
第五章 公 会/伍-183
第六章 罚 则/伍-183
第七章 附 则/伍-185
贸易法(102.12.11)
第一章 总 则/伍-186
第二章 贸易管理及进口救济/伍-186
第三章 贸易推广与辅导/伍-189
第四章 罚 则/伍-190
第五章 附 则/伍-191
企业併购法(104.7.8)
第一章 总 则/伍-192
第二章 合併、收购及分割/伍-196
第三章 租税措施/伍-202
第四章 金融措施/伍-204
第五章 公司重整之组织再造/伍-204
第六章 附 则/伍-204
商业登记法(105.5.4)/伍-205
商业会计法(103.6.18)
第一章 总 则/伍-208
第二章 会计凭证/伍-209
第三章 会计帐簿/伍-209
第四章 财务报表/伍-210
第五章 会计事务处理程序/伍-210
第六章 认列与衡量/伍-211
第七章 损益计算/伍-212
第八章 决算及审核/伍-212
第九章 罚 则/伍-213
第十章 附 则/伍-214
票据法(76.6.29)
第一章 通 则/伍-215
第二章 汇 票/伍-216
第三章 本 票/伍-223
第四章 支 票/伍-223
第五章 附 则/伍-224
票据法施行细则(75.12.30)/伍-226
海商法(98.7.8)
第一章 通 则/伍-227
第二章 船 舶/伍-227
第三章 运 送/伍-229
第四章 船舶碰撞/伍-234
第五章 海难救助/伍-234
第六章 共同海损/伍-234
第七章 海上保险/伍-236
第八章 附 则/伍-237
船舶法(节录)(99.12.8)
第一章 通 则/伍-238
第二章 船舶国籍证书/伍-239
第三章 船舶检查/伍-240
第四章 船舶丈量/伍-242
第五章 船舶载重线/伍-242
第六章 客 船(略)/伍-243
第七章 游 艇/伍-243
第八章 小 船(略)/伍-244
第九章 验船机构及验船师/伍-244
第十章 罚 则/伍-245
第十一章 附 则/伍-246
保险法(108.1.16)
第一章 总 则/伍-247
第二章 保险契约/伍-250
第三章 财产保险/伍-252
第四章 人身保险/伍-254
第五章 保险业/伍-257
第六章 附 则/伍-273
保险法施行细则(97.6.13)/伍-275
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105.1.6)
第一章 总 则/伍-277
第二章 保险契约/伍-278
第三章 汽车交通事故特别补偿基金/伍-281
第四章 保险业之监理/伍-281
第五章 罚 则/伍-282
第六章 附 则/伍-283
着作权法(108.5.1)
第一章 总 则/伍-284
第二章 着 作/伍-285
第三章 着作人及着作权/伍-285
第四章 制版权/伍-291
第四章之一 权利管理电子资讯/伍-291
第五章 着作权集体管理团体与着作权审议及调解委员会/伍-292
第六章 权利侵害之救济/伍-292
第六章之一 网路服务提供者之民事免责事由/伍-295
第七章 罚 则/伍-296
第八章 附 则/伍-297
专利法(108.5.1)
第一章 总 则/伍-299
第二章 发明专利/伍-301
第三章 新型专利/伍-314
第四章 设计专利/伍-318
第五章 附 则/伍-320
商标法(105.11.30)
第一章 总 则/伍-324
第二章 商 标/伍-325
第三章 证明标章、团体标章及团体商标/伍-332
第四章 罚 则/伍-333
第五章 附 则/伍-334
智慧财产案件审理法(103.6.4)
第一章 总 则/伍-336
第二章 民事诉讼/伍-336
第三章 刑事诉讼/伍-338
第四章 行政诉讼/伍-339
第五章 附 则/伍-339
营业秘密法(102.1.30)/伍-341
积体电路电路布局保护法(91.6.12)
第一章 总 则/伍-343
第二章 登记之申请/伍-343
第三章 电路布局权/伍-344
第四章 侵害之救济/伍-345
第五章 附 则/伍-346

陆、刑法及其相关法规
中华民国刑法(108.6.19)
第一编 总 则/陆-1
第一章 法 例/陆-1
第二章 刑事责任/陆-3
第三章 未遂犯/陆-4
第四章 正犯与共犯/陆-4
第五章 刑/陆-5
第五章之一 没 收/陆-6
第五章之二 易 刑/陆-8
第六章 累 犯/陆-9
第七章 数罪併罚/陆-9
第八章 刑之酌科及加减/陆-10
第九章 缓 刑/陆-11
第十章 假 释/陆-11
第十一章 时 效/陆-12
第十二章 保安处分/陆-13
第二编 分 则/陆-14
第一章 内乱罪/陆-14
第二章 外患罪/陆-14
第三章 妨害国交罪/陆-15
第四章 渎职罪/陆-16
第五章 妨害公务罪/陆-17
第六章 妨害投票罪/陆-18
第七章 妨害秩序罪/陆-18
第八章 脱逃罪/陆-19
第九章 藏匿人犯及湮灭证据罪/陆-19
第十章 伪证及诬告罪/陆-19
第十一章 公共危险罪/陆-20
第十二章 伪造货币罪/陆-24
第十三章 伪造有价证券罪/陆-24
第十四章 伪造度量衡罪/陆-25
第十五章 伪造文书印文罪/陆-25
第十六章 妨害性自主罪/陆-26
第十六章之一 妨害风化罪/陆-28
第十七章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陆-28
第十八章 亵渎祀典及侵害坟墓尸体罪/陆-29
第十九章 妨害农工商罪/陆-29
第二十章 鸦片罪/陆-30
第二十一章 赌博罪/陆-30
第二十二章 杀人罪/陆-31
第二十三章 伤害罪/陆-31
第二十四章 堕胎罪/陆-32
第二十五章 遗弃罪/陆-32
第二十六章 妨害自由罪/陆-33
第二十七章 妨害名誉及信用罪/陆-34
第二十八章 妨害秘密罪/陆-35
第二十九章 窃盗罪/陆-35
第三十章 抢夺强盗及海盗罪/陆-36
第三十一章 侵占罪/陆-37
第三十二章 诈欺背信及重利罪/陆-37
第三十三章 恐吓及掳人勒赎罪/陆-38
第三十四章 赃物罪/陆-39
第三十五章 毁弃损坏罪/陆-39
第三十六章 妨害电脑使用罪/陆-39
中华民国刑法施行法(108.5.29)/陆-41
陆海空军刑法(106.4.19)
第一编 总 则/陆-44
第二编 分 则/陆-44
第一章 违反效忠国家职责罪/陆-44
第二章 违反职役职责罪/陆-46
第三章 违反长官职责罪/陆-47
第四章 违反部属职责罪/陆-48
第五章 其他军事犯罪/陆-48
第三编 附 则/陆-50
组织犯罪防制条例(107.1.3)/陆-51
惩治走私条例(101.6.13)/陆-53
贪污治罪条例(105.6.22)/陆-55
联合国反贪腐公约施行法(104.5.20)/陆-58
洗钱防制法(107.11.7)/陆-59
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106.6.14)/陆-64
毒品危害防制条例(106.6.14)/陆-68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04.12.23)/陆-76
性骚扰防治法(98.1.23)
第一章 总 则/陆-82
第二章 性骚扰之防治与责任/陆-82
第三章 申诉及调查程序/陆-83
第四章 调解程序/陆-83
第五章 罚 则/陆-84
第六章 附 则/陆-84
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107.1.3)
第一章 总 则/陆-85
第二章 救援及保护/陆-85
第三章 安置及服务/陆-86
第四章 罚 则/陆-89
第五章 附 则/陆-91
家庭暴力防治法(104.2.4)
第一章 通 则/陆-92
第二章 民事保护令/陆-93
第三章 刑事程序/陆-96
第四章 父母子女/陆-98
第五章 预防与处遇/陆-98
第六章 罚 则/陆-100
第七章 附 则/陆-101
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108.4.24)
第一章 总 则/陆-102
第二章 身分权益/陆-104
第三章 福利措施/陆-105
第四章 保护措施/陆-109
第五章 福利机构/陆-114
第六章 罚 则/陆-116
第七章 附 则/陆-120

柒、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法规
刑事诉讼法(108.7.17)
第一编 总 则/柒-2
第一章 法 例/柒-2
第二章 法院之管辖/柒-2
第三章 法院职员之回避/柒-3
第四章 辩护人、辅佐人及代理人/柒-4
第五章 文 书 柒 6
第六章 送 达/柒-8
第七章 期日及期间/柒-9
第八章 被告之传唤及拘提/柒-9
第八章之一 限制出境、出海/柒-12
第九章 被告之讯问/柒-13
第十章 被告之羁押/柒-14
第十一章 搜索及扣押/柒-19
第十二章 证 据/柒-22
第十三章 裁 判/柒-32
第二编 第一审/柒-33
第一章 公 诉/柒-33
第二章 自 诉/柒-43
第三编 上 诉/柒-45
第一章 通 则/柒-45
第二章 第二审/柒-46
第三章 第三审/柒-48
第四编 抗 告/柒-51
第五编 再 审/柒-53
第六编 非常上诉/柒-55
第七编 简易程序/柒-56
第七编之一 协商程序/柒-57
第七编之二 没收特别程序/柒-58
第八编 执 行/柒-62
第九编 附带民事诉讼/柒-64
刑事诉讼法施行法(108.6.19)/柒- 68
刑事妥速审判法(108.6.19)/柒- 71
法院办理刑事诉讼案件应行注意事项(107.1.18)/柒- 73
军事审判法(108.4.3)
第一编 总 则/柒-99
第一章 法 例/柒-99
第二章 军法人员/柒-99
第三章 军事法院/柒-100
第四章 军事检察署/柒-102
第五章 军法人员之回避/柒-103
第六章 辩护人及辅佐人/柒-104
第七章 文书、送达、期日及期间/柒-105
第八章 被告之传唤及拘提/柒-105
第九章 被告之讯问及羁押/柒-107
第十章 搜索及扣押/柒-108
第十一章 证 据/柒-109
第十二章 裁 判/柒-110
第二编 初 审/柒-110
第一章 侦 查/柒-110
第二章 起 诉/柒-111
第三章 审 判/柒-112
第三编 上 诉/柒-113
第四编 抗 告/柒-115
第五编 再 审/柒-116
第六编 非常上诉/柒-117
第七编 执 行/柒-117
第八编 附 则/柒-118
少年事件处理法(108.6.19)
第一章 总 则/柒-119
第二章 少年法院之组织/柒-120
第三章 少年保护事件/柒-120
第四章 少年刑事案件/柒-127
第五章 附 则/柒-128
羁押法(99.5.26)/柒-130
提审法(103.1.8)/柒-133
通讯保障及监察法(107.5.23)/柒-135
犯罪被害人保护法(104.12.30)/柒-141
证人保护法(107.6.13)/柒-146
监狱行刑法(99.5.26)
第一章 通 则/柒-150
第二章 收 监/柒-150
第三章 监 禁/柒-151
第四章 戒 护/柒-151
第五章 作 业/柒-152
第六章 教 化/柒-153
第七章 给 养/柒-153
第八章 卫生及医治/柒-153
第九章 接见及通信/柒-154
第十章 保 管/柒-154
第十一章 赏罚及赔偿/柒-155
第十二章 假 释/柒-155
第十三章 释放及保护/柒-156
第十四章 死 亡/柒-156
第十五章 死刑之执行/柒-156
第十六章 附 则/柒-156
刑事补偿法(100.7.6)/柒-158

捌、法律伦理
法官法(108.7.17)
第一章 总 则/捌-1
第二章 法官之任用/捌-2
第三章 法官之司法伦理与监督/捌-4
第四章 法官会议/捌-5
第五章 法官评鑑/捌-6
第六章 法官之保障/捌-10
第七章 职务法庭/捌-11
第八章 法官之给与/捌-17
第九章 法官之考察、进修及请假/捌-19
第十章 检察官/捌-19
第十一章 附 则/捌-22
法官守则(88.12.18)/捌-24
法官伦理规范(101.1.5)/捌-25
检察官伦理规范(101.1.4)/捌-27
律师法(99.1.27)/捌-29
律师伦理规范(98.9.19)/捌-35
公务员廉政伦理规范(99.7.30)/捌-39

玖、附 录
司法院大法官解释汇编/玖-1
 

图书序言

序言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转瞬间,新世纪已悄然来临。元照出版公司怀抱出世之精神,为实践淑世理想,孜忔不辍贡献心力于专业法学出版事业忽焉已历经数载。

  法律规范广涉现代人生活之各个领域,其影响之深远实无待缕述。惟综观坊间俯拾可得之六法全书,收录条文虽包罗甚广,然在设计上未尽妥善顾及读者查阅效率,内容上亦不无流于庞杂之憾!是故,如何知所取舍,避免因篇幅冗赘,导致使用者检索、引述上之繁琐或不便,诚系辑纂法典者首应奉行不渝的圭臬。

  有鑑于此,元照出版公司乃多方考量法律系学生、实务工作者、学术研究者及广大民众使用上的实际需求,兼顾「大六法全书」的完整性与「小六法」的便利性,编纂此部详尽又切合实用的《月旦简明六法》,祈使国人针对一般常用法令,均能借本书得其索解。

  本书特色,请读者详参「凡例」所作之说明。我们深刻了解「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句至理名言的真谛,也期待国人在本书的每一页、每一处,字字句句体察我们的认真、努力与信心!

图书试读

用户评价

评分

說實話,剛開始看到「月旦簡明六法(30版)」這個書名,我心裡其實是有點疑慮的。畢竟「簡明」這兩個字,有時候也意味著內容的精簡,可能會犧牲掉一些深度。但實際拿到書,翻閱之後,我的疑慮完全打消了。這本書厲害的地方在於,它在「簡明」與「精確」之間找到了絕佳的平衡點。它沒有把所有法條條文都照抄一遍,而是精選了最核心、最常用,以及最能體現法律精神的條文,並且在每一個條文後面,用精準的語言點出其立法目的、重要概念,甚至是最新的學說和實務見解。我尤其喜歡它在最高法院的判例引用上,不是隨意羅列,而是挑選那些最能代表實務發展趨勢、或者最常被考題引用的經典案例。這對於我們這些需要鑽研實務見解的學習者來說,簡直是福音。而且,這次30版的更新,也針對近期的重大修法,例如民法、刑法的部分,做了非常及時的補充。我之前為了找某個修法後的解釋,還得翻好幾份報告,現在有了這本書,就方便太多了。總之,如果你跟我一樣,覺得坊間的六法全書太過龐雜,想要一本能夠快速掌握重點、又能跟上最新實務發展的工具書,這本「月旦簡明六法(30版)」絕對值得你入手,絕對不會讓你失望。

评分

哇,拿到這本「月旦簡明六法(30版)」真的讓我很驚喜!身為一個在法律領域摸爬滾打多年的老鳥,市面上各種六法全書我都看過不少,但這本的「簡明」二字真的不是蓋的。翻開第一頁,就能感受到編纂者的用心,不再是那些厚重得像磚頭一樣的參考書,而是真的能讓你快速掌握核心條文和重要函釋。尤其是在準備考試,或是臨時需要查閱某個法條時,它的排版清晰、索引明瞭,省去了大量查找的時間。而且,我特別欣賞它在每個法條後面的「簡要說明」,那種精煉的文字,直指問題核心,不像有些書寫得洋洋灑灑,看了半天還不知道重點在哪裡。這次30版更新,我也注意到不少最新的實務見解和修法內容都有涵蓋進去,這對於不斷變化的法律實務來說,真的是太重要了!我個人覺得,對於剛接觸法律的新鮮人,或是需要快速釐清法條概念的考生來說,這本絕對是 CP 值爆表的首選。它不像有些大部頭的法學著作,一開始就讓人望而卻步,而是用一種非常友善、平易近人的方式,引導你進入法律的世界。即使是我這樣已經有一定基礎的人,在閱讀時也常常會有「原來是這樣!」的驚嘆,可見其編纂之精煉。

评分

我一直覺得,一本好的法律參考書,不應該只是條文的堆砌,而更應該是一種知識的引導。這次的「月旦簡明六法(30版)」就完美地做到了這一點。它最大的特色,就是它的「精煉」與「實用」。不同於那些洋洋灑灑、動輒數千頁的法典,這本「簡明」的版本,卻能用最精準的文字,點出法條的精髓。我特別欣賞它在每個法條旁邊,常常會附上一些簡短的「爭點分析」,或是「實務上常見問題」,這對於我們這些在學習過程中,常常會對某些條文感到困惑的人來說,簡直是及時雨。它不會直接告訴你答案,而是引導你去思考,去發現問題,進而自己找到解決之道。而且,它這次30版的更新,也讓我看到了編纂團隊的用心。像是最近幾年一些社會高度關注的議題,在法律上的演變,這本書都有做不錯的涵蓋。我個人覺得,對於大學法律系學生、或者準備司法官、律師考試的考生來說,這本書的定位非常精準。它不會讓你覺得負擔太重,但卻能讓你快速建立起對法律條文的基本認識,並且連結到實際的應用。

评分

對於「月旦簡明六法(30版)」,我只能說,這絕對是一本讓人眼睛一亮的工具書。身為一個經常需要查閱法律條文的實務工作者,我對六法全書的挑剔程度可說是相當高。過去我總覺得,市面上有些六法全書,雖然內容齊全,但卻過於冗長,很多時候要找個重點,反而要花費不少時間。但是這本「簡明」的版本,卻完全顛覆了我這個想法。它以一種極致的「提綱挈領」的方式,將重要的法律條文、以及與之相關的關鍵函釋、判例,都以最精煉的方式呈現。我最欣賞它的一點,是它的「重點標示」。有些非常關鍵的字眼,或是重要的概念,它會用不同字體或顏色做強調,讓你一眼就能抓住重點,這對於我們這種需要快速吸收資訊的人來說,真的太方便了。而且,這次30版的更新,針對近期一些重要的修法,像是關於數位證物、或是網路侵權的部分,都有相當詳細的補充,這也顯示了編纂團隊緊跟時事的腳步。總之,如果你和我一樣,在尋找一本能夠幫助你快速理解法律,並且能夠跟上最新實務發展的工具書,那麼這本「月旦簡明六法(30版)」絕對是你不能錯過的選擇。

评分

拿到這本「月旦簡明六法(30版)」,我最大的感受就是「聰明」。它不是那種把所有東西都一股腦塞給你,讓你無從下手的老派六法。相反地,它更像是一位經驗豐富的律師,在你需要的時候,提供給你最精準、最有價值的資訊。書中的編排邏輯非常清晰,每一個法條的呈現方式,都讓人能夠迅速理解。我特別喜歡它在一些比較複雜的法條後面,會用更為淺顯易懂的白話文做解釋,這對於我們這些非法律專業背景,但又必須接觸法律的人來說,簡直是太友善了。而且,它在最高法院的判例選取上也很有見地,不是隨意挑選,而是挑選那些真正具有代表性、並且能夠體現法律發展趨勢的案例。這次30版的更新,也讓我看到編纂團隊的用心,像是關於疫情相關的法律規定,或是近期一些社會矚目的法律議題,都有不錯的涵蓋。我認為,這本書的價值,不僅在於它提供了法律條文,更在於它如何引導讀者去理解這些條文的背後意義,並且連結到實際的應用。如果你正在尋找一本能夠讓你事半功倍的法律工具書,那麼這本「月旦簡明六法(30版)」絕對會是你最好的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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