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与鹰的搏斗:美国华人法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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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这是第一本记载美国华人上法庭争权利的书。这页历史在过去是空白的,或许因为当年华工都没受过教育,而受过教育的华人则在祖国忙着搞革命,再加上华人不爱诉讼,所以在此之前,找不到任何对华人法律史的记载。

  邱彰博士以她专研美国法律三十年的经验,将一个个撼人心弦的华人抗争故事,娓娓道来,为全世界最优秀的人种写下了忠实的记录。这本书也记载了华人女性自十九世纪被卖至美国为奴以来迄今,她们惊心动魄的成长过程。

  借着历史这面镜子,全体美国华人应得以鉴古知今,为子孙在美国创造一个更自由、更平等的天空。

作者简介

邱彰

  曾任立法委员,为大陆投资法律先驱,美国执业律师,执业公司法、商务法已二十余年,二十五年前即开始在台北与北京分别成立律师事务所,她也是国内着名大学教授,熟悉国际商务及政治运作,着作超过五十种,亦曾于电视即电台从事法律教育工作。

  邱彰毕业于台湾大学,并获得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生物化学博士级法律博士学位。

龙与鹰的搏斗:美国华人法律史 导言:历史的沉寂与法律的张力 这部著作深入挖掘了在美国这片土地上,华人移民群体与法律体系之间复杂而充满张力的互动历史。这不是一本单纯的法律条文汇编,而是一部关于权利、身份、排斥与抗争的社会史。从十九世纪中叶太平洋沿岸淘金热兴起到二十世纪末期的移民政策变迁,法律始终是塑造华人命运、定义其“他者”身份的核心工具。 本书的叙事线索并非线性的时间轴,而是围绕着几个核心的法律领域展开:公民身份的剥夺与争取、经济活动的限制、家庭团聚的权利斗争,以及文化表达的法律边界。我们试图揭示,法律在不同历史阶段扮演了“筑墙者”与“维权者”的双重角色。早期的法律制度,如《自然归化法》的排他性条款和针对特定族裔的歧视性立法,直接构筑了华人移民融入美国社会的法律藩篱。然而,正是这些藩篱激发了华人社群内部和外部的法律抵抗运动,最终推动了部分法律的修订和人权理念的扩展。 第一部分:边缘化与筑墙:排斥的法律基础(1850s – 1924) 本部分重点剖析了美国联邦和州政府如何利用法律工具系统性地将华人排斥在主流社会之外。 1. 矿业权、土地所有权与《外籍人土地法》的先声 在加州淘金热初期,华人移民最初是经济扩张的参与者。然而,随着资源枯竭和本地劳工的排斥情绪高涨,州政府开始通过税收和法律限制来驱逐他们。本书详细考察了早期法院对“外国人”(特别是亚裔)能否拥有或租赁土地的判例。这些判决不仅基于种族偏见,也常常援引“公共安全”或“国家主权”等模糊的法律概念来合理化歧视。《合众国诉黄明志案》(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虽然最终确立了基于出生地原则的公民权,但其过程中的法律论证和后续的司法观望,显示了法律体系内部对“谁是美国人”这一根本问题的巨大分歧。 2. 《排华法案》的法律遗产 《排华法案》(Chinese Exclusion Act of 1882)是美国历史上最明确的种族性移民禁令。本书不仅仅重述了法案的内容,更深入分析了其在法律执行层面产生的深远影响。我们审视了数千起边境与法院案件,研究了“竹竿帮”(Paper Sons/Daughters)的形成、美领事馆在香港的“中国检验官”制度,以及“暂住证”(C.I. Certificate)如何成为华人日常生活的法律束缚。法案的通过与维持,暴露了宪法保障的“平等保护”条款在面对系统性种族主义时的失效。我们追踪了试图推翻该法案的法律挑战,尽管它们大多以失败告终,但这些抗争本身构成了早期美国民权运动的一部分。 3. 劳工法与“非自由人”地位 在法律上,华人常被定位为“合同劳工”而非自由公民,这使得他们更容易受到剥削。本书对比了针对华工与欧洲移民的劳动保护法律的差异,揭示了法律如何为“包工头制”和低薪制度提供了合法性外衣。特别关注了在铁路建设和农业领域,雇主与政府如何合谋,通过限制流动性、拒绝仲裁等方式,固化了华人作为廉价且易于替换的劳动力的地位。 第二部分:身份的重塑与法律的突围(1920s – 1965) 二战的爆发与冷战的开始,为华人法律地位的转变提供了复杂的历史契机。民族主义情绪的抬头与对反共联盟的需求,使得美国法律体系内部开始出现松动。 1. 公民身份的象征性胜利与局限性 随着1943年《排华法案》的废除,华人获得了首次直接申请归化的权利。然而,本书强调,这并非完全的平等。归化配额极低,且许多在美出生的华人因早年移民法的限制,其父母身份依然悬而未决,导致家庭被长期分离。我们详细分析了针对归化程序的法律障碍,例如“良善品行”(Good Moral Character)标准的模糊性,以及司法部门如何利用此标准对华人进行持续的政治审查。 2. 婚姻法与跨种族结合的法律景观 在禁止跨种族婚姻的州份中,华人始终是法律斗争的焦点之一。本书探讨了华人与白人、墨西哥裔或其他族裔通婚的案例,以及法院如何解释“种族”的法律定义。这些案件的判决,虽然在特定州争取到了一些空间,但总体上反映了社会对“种族纯洁性”法律保障的顽固坚持,直到“洛文诉弗吉尼亚州案”(Loving v. Virginia)的前夜,种族婚姻的法律障碍依然存在于许多角落。 3. 移民法的“技术修正”与冷战的阴影 《1952年移民与国籍法》(McCarran-Walter Act)在表面上终结了种族歧视的移民配额,但实际上引入了基于技能和家庭关系的复杂指标,同时强化了对“颠覆分子”的审查。对于来自中国大陆的难民和政治异见者,法律体系的反应充满了意识形态的考量。本书考察了“政治庇护”概念如何在处理华人个案时被政治化,以及法庭在区分“真难民”与“潜在间谍”时所依据的标准和偏见。 第三部分:多元化与法律的细微差别(1965年至今) 1965年《移民与国籍法》的通过彻底改变了美国的人口结构,也使得华人移民的法律议题从“排斥”转向了“如何融入与定义多元”。 1. 越南战争后的难民潮与法律援助体系的建立 本书探讨了来自越南、柬埔寨、老挝的华人难民(通常被称为“船民”)的涌入,以及美国法律系统如何应对大规模的人道主义危机。这促使了新的法律援助机构和翻译服务的出现。我们分析了难民身份的确定过程中的法律挑战,特别是涉及文化和语言障碍的案件,这些案件推动了美国法律援助领域对文化敏感性的重视。 2. 教育公平与“平权行动”的法律战场 随着华人社群在教育领域的成就日益显著,他们卷入了关于大学录取标准和“平权行动”(Affirmative Action)的法律争论。本书详细分析了“加州大学诉巴基案”(Regents of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v. Bakke)以及后续的最高法院判决,探讨了华人如何在“模范少数族裔”的刻板印象下,既寻求避免歧视,又在某种程度上与反对平权行动的论述产生复杂的交集。这涉及到一个深刻的法律和哲学问题:当一个历史上受歧视的群体成为追求高教育成就的群体时,他们应如何在反歧视的法律框架中定位自己? 3. 跨国界法律实践与现代移民挑战 进入二十一世纪,华人移民的法律问题变得更加分散和复杂,涉及知识产权、跨国商业法规、以及H-1B签证等高技术移民的法律困境。本书以当代案例收尾,关注了美国对华投资审查的加强,以及“中国行动计划”(China Initiative)对学术界和科技界华裔专业人士的法律影响。这些案例再次提醒我们,法律与地缘政治的交织,随时可能将合法的个体行为置于国家安全的法律审视之下。 结论:未竟的搏斗 《龙与鹰的搏斗》总结道,美国华人法律史是一部在“被允许”与“被否决”之间反复拉锯的历史。法律不仅反映了社会的偏见,它也成为了塑造集体身份、记录集体记忆的载体。尽管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但围绕种族、国籍和忠诚度的法律界限从未完全消失,它们只是以更微妙、更难以察觉的方式继续存在。这部历史是对未来法律斗争的预警,也是对“美国梦”法律定义的持续审视。

著者信息

图书目录

002林瑞雄教授序   
004魏亿龙律师序  
007自序
011龙与鹰的搏斗─美国华人法律史

楔子在中国…( 1793-1856)
022鸦片战争远因-都怪干隆 ( 1793 )   
025中国受辱之始-南京条约(1842)
027美国闻风而来-望厦条约 ( 1844 )   
028第二次鸦片战争-不平等条约一箩筐(1856)

此时,在美国… (1785-1967)
034最初,美国人对华人颇有好感 ( 1785 )    
036华人赶上加州淘金潮 ( 1848 )
037远离纷扰中国,华工赴美修铁路 ( 1850 )   
041美国人开始仇华 ( 1870 )
042马克吐温讥「异教徒中国佬」   
044案例:血泪交加的霍尔案 ( 1854 )
046旧金山反华暴动 ( 1877 )      
047华人不准投票-宪法第 15条修正案(1870)
047华人不准多人一起租房子-立体空间法 ( 1870 )
048华人不准扛物走人行道-街道管理规定 ( 1870 )
048华工不准留长发-剪发规定 ( 1873 )
049华工每月收入 (约 26美元 ),全部付税还不够 外国矿工税,每月 20美元 ( 1852 )
051迟来的正义

第二章 连种菜也不准
056亚裔的反扑!小山告加州政府 ( 1948 )西伊福希告加州政府 ( 1952 )

第三章 白人至上-华人不准与白人结婚
060美国各州的「反异族通婚法」 ( 1691-1967 )
062克博法 ( 1922 )
063移民法 ( 1924 ),比《克博法》更刻薄
064黑人反诉,扭转干坤!!爱夫妇告维吉尼亚州种族歧视 ( 1967 )

第四章  华人女性的悲歌
067「22位淫荡的中国女性」案  ( 1876 )
074年轻女奴在中国城被摧残 19岁的甘苞被杀,激起堂口大战  ( 1909 )
077愤怒天使「老妈」,救出三千中国女奴(1909)

第五章 联邦政府排华,华人怒吼
092香钊怒告美国政府  ( 1884 )   
100重要人物 大法官史蒂芬.菲尔德比律师
103迟成平控告美国政府(1889) 起因:史考特法案  ( 1888 )
104冯越庭控告美国政府 (1893 ) 起因:吉尔里法案  ( 1892 )

第六章 清廷崩坏,华人遭殃
109蒲安臣条约  ( 1868 )  
111安吉尔条约  ( 1880 )   
113石泉惨案   ( 1885 )  
114葛逊阳条约  ( 1894 )  
119林孟欣悲诉美国政府(1895)

第七章 给华人一线生机的案子
122美国政府告黄金德(1898) 结果:只要在美国出生,就是美国公民  
此时,在中国… ( 1899-1949)

第八章 中国的鉅变
124抵制美货运动 ( 1905 )中国武官谭锦镛在美国受辱自杀 ( 1903 )美国不准华人公民朱台入境 ( 1905 )
128义和团虐杀白人,列强血洗北京 ( 1899 )
135案外案:推翻满清,原来是美国人干的 —国父孙中山是美国公民
138历经抗日及剿共,中国崛起 (1931-1949)抗日战争开打 ( 1931二战爆发与契机(1941)
中美英的开罗宣言(1943)中美英的波兹坦宣言 ( 1945 )日本降书 ( 1945 )
144晋身列强,中美签新约 ( 1943 )   
145重要人物:成也宋美龄、败也宋美龄
148联合国的风光加入与黯然退出 ( 1945-1971 )

第九章 美国的转变
150美中联手抗日,从「排华」变「联华」 (1943)麦诺森法案 ( 1943 )
战争新娘法 ( 1945 )移民与国籍法 ( 1952 )「坦白项目」特赦非法中国移民 ( 1956 )
153人权至上,种族主义破功 甘.迪总统被杀,金恩博士殉道-美国会通过民权法案 ( 1964 )案例:华人居蜜的工作权欧巴马成为第一位黑人总统,1965年移民法居功1985年及1986年移民法1990年移民吸金大法
加州白人从此成为少数 ( 2000 )
162 911自杀攻击,美国国土安全局成立 ( 2002 )中国成为最大买家,加州为排华道歉 ( 2009 )
171参众两院全票通过,向华人致歉 ( 2011-2012 )龙的崛起

第十章  美国其实很怕共产党
175「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美国特准 5000名中国学者入籍 ( 1949 )
176中共以人海战术,在韩战、越战中吓坏美国 ( 19501959)
177制衡中共,美台签署《中美共同防御条约》 ( 1954 )
179中国「大跃进」酿祸,「甘.迪紧急移民法」救华人 ( 1964 )
180尼克森访中,《上海公报》诞生 ( 1971 )
181美国安抚台湾-签了《台湾关系法》 ( 1979 )
184美国面对中国-三个《联合公报》 ( 1972、1979、1982 )
185天安门事件震惊世界,美国通过《中国学生保护法》 ( 1992 )

第十一章 中美之间好尴尬
186胡娜投奔「自由」 ( 1983 )   
188作家江南被台湾杀手谋杀 ( 1984 )
190「金色冒险号」惨案,华人金山梦碎 ( 1993 )
192重要人物:萍姐,是蛇头还是活菩萨?
195华裔助理部长的政治献金风波 ( 1996 )
198李文和的窃密冤案 ( 2000 )
200华人被控为中国作间谍 ( 1996-至今 )商业间谍法 ( 1996 )
206台湾红顶商人王又曾、黄芳彦潜逃美国 ( 2007-2008 )
210美国驱逐台湾外交官刘姗姗 ( 2011 )

第十二章 老广、老中与台胞
212老广,好样的!邝友良成为第一位华裔参议员 ( 1959 )
黄锦绍成为第一位华裔法官 ( 1959 ) 陈果仁因种族仇恨枉死 ( 1982 )
217台湾菁英热衷移民美国 2009年李庆安双重国籍案
223老中带钱投靠美国

中美之间,继续较劲 待续……
226后记
228重要大事年表

图书序言

推荐序1

我的美国公民身份与放弃美国籍经验

  我在1972年到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念书,当时已经拿到德国海德堡大学的遗传学博士,隔年妻子也到美国来,大约在 1979年我们就拿到美国国籍。美国公民的身份让我们得以在美国政府机关做事,直到 1986年,我接受我学生杨志良教授的邀请,回来为创办台湾第一所公共卫生学院奋斗。

  2006年退休后返回美国,本想含饴弄孙,没想到受人委託在 2011年的 9月回台劝进陈维昭校长作为宋楚瑜参选的搭档,作媒不成反而自己坐轿,为此我在一週内放弃美国国籍。

  申请放弃美国国籍,又是另一项十分刺激的经验。为了不让情治人员掌握我的行动,我在无预警的状况下,现在美国在台协会( 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AIT),美国领事官笑着给了我申请表格,我本意当下即要宣誓放弃美国国籍,不过美国领事官员依规定要求我一定要过夜详细思考,才能到美国领事馆宣誓放弃,隔天一大早我就去,没想到那个领事官员看到我就变成一张臭脸,显然是被上司责骂了一顿,而且还拖我一个小时,才由他们的 chief出面,为我监誓。

  我一直相信,美国的这些外交官,与马政府有某种程度的合作。在我前往 AIT的第二次经验里,国安情治人员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派出大量人力沿街佈哨,监视我的行踪,我怀疑是美国 CIA暗助执政当局。

  当了美国人三十二年,其实在宣誓放弃美国国籍这件事情上,我几乎毫不犹豫,毕竟只是一纸证明。倒是美国官员不断提醒我如何如何。放弃美国国籍对我来说,只有一项不方便,就是每年暑假期间,我都会与家人十多人到罗德岛外的一座小岛度假,而今年因为没了美国国籍,而我又不想花钱办美国签证,所以今年可能等免签以后,才会回去看孩子。

  邱彰律师有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博士,及纽泽西罗格斯大学生化博士两个博士学位,专业学养台湾少见,着作等身,更难得的是她热心公益,为弱势者发声。《美国华人法律史》是邱律师在看到林书豪受到美国社会种族歧视后,决定撰写美国华人争取法律权益的艰辛过程,相对一般华人对于受辱,往往只选择低调来面对,这本《美国华人法律史》更是难能可贵,邱律师从华人在美国社会中法律权益争取过程中娓娓道来,为这段少人研究的历史投注心力,让后进可以从华人的眼光,看待这段美国人不甚重视的过去。

  承蒙邱彰律师抬爱邀我写序,深感荣幸,谨以自己短时间放弃美国国籍的经历,向读者推荐这本好书。

台湾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名誉教授 林瑞雄

推荐序2

  接到邱彰博士电邮寄来的大着草稿,看到书名「龙与鹰的搏斗─美国华人法律史」,就引起我的相当兴趣,因为法律史是不容易写的,除了资料整理借助现代科技电脑较方便之外,有时若需一些田野调查,费心费时,真的不容易。特别更难的是要将华人在号称世界最民主、法治的美国 200多年来的法律史完整呈现,对学法律或对学历史的人恐怕都是个大挑战,但邱彰博士无惧困难与挑战,兴致极高,花了一年多的时间构思、动手蒐集整理资料、撰写,就也迈出此方面论着的一大步,实在不能不令人佩服她的毅力与勇气。

  拜读本书同时,不由自主的想起在就读大学时,曾读的一本 1970年代美国巴仑蒂( Michael Parenti)写的书「少数人的民主」( Democracy for the few),此书完成的背景是在 1970年代,超脱出美国当时主流派学者的陈腔,对整个美国社会进行详细的检讨,其深度不下于卅年代的「掘粪运动」,他们的批判破除了美国在世人心目中的自由、民主、公平、多元性国家制度的神话,就美国政治、经济、社会资源被少数人垄断,有相当深刻的描述。

  当年阅读该书,颇有感叹,同时也对美国有巴仑蒂如此爱国却又勇于严格批判的人而深受感召。而今展读邱彰博士所写的本书,相同的感觉竟又浮现。一方面是在看华人在美的法律史,当然也就看见一部近代华人在异乡的血泪史,但更重要的是它透露了立国超过 200年的美国虽然强调民主法治,不过却感到美国的法律更多的是在保护少数人的利益,虽然 200年来美国的法律有不得不走向保护更多数人利益的趋势,但法律的执行仍受到夸大的种族主义、阶级偏见、贫富差距所影响。

  其实,纵使进步到 21世纪今天的美国社会,法律服务也和医疗服务相同,有其强烈商业性。付得起巨额律师费的人在面临法律时,自然比付不起钱聘律师、或只能有由法院或公益团体指派律师的人享有优势。套用亚当史密斯( Adam Smith)的话:「政府权力是用来保护人民财产安全的;实际上,政府是用来保护富人对付穷人,或拥有资产的人对付完全没有资产的人。」华人在美国的法律奋斗也许应该要牢记亚当史密斯的这段话。

  本书中虽然也举出一些杰出华裔美人如邝友良参政、黄锦绍担任法官的奋斗成功例子,但细想在美国至今的比例恐怕仍嫌稍低。此外也有一些近代在美国法界以专业受肯定,例如李昌钰的例子,也是目前为华人较熟悉的现存人物。期待若本书再版时,不妨可以多增加介绍这方面例子。但一如作者在书中也提到,这些个人形象光辉灿烂,可是他们对美国主流社会的影响力都很有限。所以如何有计划的结合在美华人团结成真正的力量,也促使美国成为一个更伟大的移民国家,更值得深思。

  本书在末尾也提及李庆安的双重国籍案,勾起我在台市议会担任公职的一些回忆。记得 1995年 4月刚上任台北市长的陈水扁到第七届台北市议会进行第一次施政报告,当时也刚担任台北市议员的我,在其进行报告之前率先提出程序问题,质疑其小内阁中有首长具有双重国籍,提出程序问题,拒绝陈进行施政总报告;其后,又有二位同仁议员秦慧珠、陈雪芬也加入质询,在议员轮番炮火勐烈质询之下,第一次的市长施政报告议程果然暂时中止,陈水扁进行「内部清查」,结果发现财政局长洪德生、交通局长濮大威二位首长确仍具中美双重国籍身分,陈水扁不得不立刻命二人去职。因为陈水扁在此前担任立法委员时,曾经严格质询官员双重国籍的问题,并曾表示对有双重国籍的官员要以「现行犯」抓起来。不料陈水扁甫上任台北市长就任用了双重国籍的官员,并被质询举发。此一双重国籍案风暴除了在当年轰动一时,后续不断。最没想到的是,当年与我在同一时间进入台北市议会担任第七届市议员的李庆安也竟然在十多年后,陷入双重国籍风暴。在读本书时,再次体会人们重视人世间的法律,但却忘了佛法所说的「人生无常」啊!

魏忆龙律师
大成台湾律师事务所主任兼高级合伙人 第七届第八届台北市市议员

自序

  2012年 2月 6日以来,林书豪在短短的二周内,在他当时所隶属的纽约尼克队,从板凳王变成超人气篮球新星,他谦虚又有礼,对媒体的褒贬应对得体,让所有的华人均感到与有荣焉。但在他扬眉吐气的过程中,白人对华人的种族歧视:包括对他外貌、身材的侮辱如影随形。林书豪受到的屈辱,只是全美华人在过去两百多年来所遭遇的实境缩影。

  做为全世界最大的移民国家,经过二百年来的历炼,美国成为种族对立情绪最节制的地方,但华人无论是在职场升官、网路交友或学校升学,都会感受到一种根深蒂固、难以言喻的种族歧视,像被无形的钢铁屋顶封死,很难展翅高飞。

  我最近到位于沙加缅度的「加州铁路博物馆」参观,看到其中所展示的雕塑及图片,竟然没有一丁点当年华工的身影,连一个字一幅画都没有。馆中出的一幅大画描绘当年铁路完工时的盛况,画中人山人海,连没到场的人都被画进去了,但当时有一万多名华工在场,画中却完全没有为这条铁路贡献出生命的华工的身影。

  在好莱坞影片里所看到的华人,多是娼妓或是面容丑陋的帮派份子,从 1919年的华人侦探陈查理 (Charlie Chan)以来,华人在美国的形象几乎从没好看过,小眼睛、塌鼻子、一脸鬼主意,令人厌恶。

  其实华人最大的缺点,不在于长相平凡,而在于不会搞政治!过去中国五千年来的专制体制压抑人民,不准他们涉足政治,只有皇帝及皇亲国戚们,可以关起门来把天下当己物,封疆派吏。他们以儒家思想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及科举制度,把人民的观念卡得死死的。所以中国五千年来只有二十几个朝代,大家都以为当皇帝的就应该永远当皇帝,做奴隶的就应该永远做奴隶。历代的皇帝如果英明还好,碰上干隆这种庸才,自以为无所不知,其实无知,还以为中国是天朝上国,万邦来仪,老百姓就倒了大霉!干隆对英国国王乔治三世说:「中国甚么都有,不需要与英国做贸易。」他这话让英国决定卖鸦片给中国,于是,他的子孙就在其后的二百年内,为他的傲慢付出了昂贵的代价。

  这本书记载了干隆后代在美国受辱、斗争、继之存活下去的故事。这也是第一本关于中国人在美国打官司的书。

  中国人最怕打官司,孔子在二千五百多年前就说,「吾必也使无讼乎」。所以当中国人的权益受损时,周遭的人都会劝他算了忘了,他也会默默忍受,然后钻入道家、佛家的经典中,向往来世。

  美国华人常在职场上遭受歧视,他们也多半默默无言、概括承受,因此被讥为「模范少数民族」。根据 2005年美国平等雇用委员会 ( EEOC )的调查,华人在职场上受到歧视的比例为 31%,比黑人的 26%更高,但少有以诉讼方式解决问题的,更别提上诉到最高法院了!

  最高法院是美国最高的立法机构之一,每年平均听审 70件案子,这些案件只佔所有申请听案总数的 1% ~ 2%。一般的案件几乎不可能达到最高法院。

  在1960年以前,美国法官在与华人有关的判决中,常常旗帜鲜明的歧视华人,说明了当时华人处境之险恶。华人当中有很多人打输了官司,但那是非战之罪!在这些判决当中,法官们还是写下了重要的法律根据,让下一批华人可以打赢这场生存权战争。

  打官司是个修炼的过程,对于个人的精神、体力及财力,都是最严峻的考验。但只要有华人参与的案件、特别是最高法院的案件,对全体华人的权益都会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这本书也是对广东人及福建人的礼赞!写的就是当年这群热血广东儿女在美国赤手空拳打天下的故事。广东人及福建人是最早与外国接触的中国人,当年替美国修铁路的华工几乎全是广东人及福建人。他们在清朝末年以来的二百年里,受尽美国白人的凌虐,他们的祖国则是默默不语。

  广东人及福建人靠着自己的力量,不但协助孙中山革命,还为全美的华人立下不朽的法律传奇。「奇士不可杀,杀之成天神」,谨以本书向所有用肉身写法律史、已成天神的的美国华人及其家属,致上最崇高的敬意。

  本书前后共修改了三次,当我把肤浅的第一稿给台大历史教授古伟瀛看,他沉思良久,终于说:「这本书大概也只有妳能写吧,因为学历史的人不见得懂法律,懂法律的人不见得有时间写历史。」他的敦厚,由此可知。

  我又把这本书给了亚利桑那州大学的鲍家麟教授看,她的反应是拼命的拒绝写序,状似谦虚。圣约翰大学的李幼宁教授更坦白,她在看完以后笑着说:「妳这也叫史啊!」因为他们的激励,这本书后来又多了四万字及一百个图表。这本书势必随时增修,因为人类每天都在写历史,庆幸的是本书将同时发行电子书,资料得以随时更新。

  撰写这本书时也发生了灵异事件。当时我正在踌躇该如何翻译 1852年加州第一件华人诉讼案件被告 Yee Ah Tye的广东名字,我决定将他翻成「阿弟」,没想到我手中的滑鼠竟然不听指挥,直接点进一个载有他墓碑及花圈的网页,上面清楚的写着「余大」,原来是老大被误为小弟,难怪余大要从天外出手了。另外像是 1909年甘苞及老妈的故事,也是很巧合的就出现在电脑萤幕上。

  本书的完稿首要感谢立法委员颜清标国会办公室主任许国胜,许主任他自己写过书、还拍过电影,才华横溢,后来他决心行菩萨道,为国家立法、为选民修法,他替我在外交部找到几份中美不平等条约的原件,让这本书的价值陡增,可以说没有他就没有这本书。

  也感谢台大中文系的才女兼美女杨珮君,为本书许多主题作了深入的研究,东吴法律系刚毕业、头脑清晰的徐士杰,台大中文系黄进荣同学、美国的 Kayoko Hanamoto、加州移民法权威律师 Jon Wu、Jason Chen、Karoline Silva、记者何豪毅以及慷慨应允画插图的林奕妏老师、复兴美工的陈威翔、还有好友赖瑞德替我想标题,谢谢你们。

  我也要感谢中华民国外交部、台北故宫博物院、美国旧金山市立图书馆、美国旧金山中国历史协会以及美国加州公园服务处图像管理部门提供珍贵的历史照片。

  这本书尚在构思阶段时,我的孙子 Ethan于洛杉矶哌哌着地,他的母亲是美国广东人的后裔,他的父亲是美国台湾人的后裔,他则是个标准的美国华人。看着他可爱的脸庞,我祝福他及成千上万龙的传人,他们的世界会比我们更辽阔、更自由、更美好,这就是我写这本书的谦卑心愿!

图书试读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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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本书,我感到一种深深的震撼。我一直认为,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这本书却让我看到,法律也可能成为歧视和不公的工具。在那个时代,美国社会对于华人的歧视根深蒂固,法律也成为了歧视的帮凶。《排华法案》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它剥夺了华人的基本权利,使得他们在美国社会备受歧视和压迫。这本书详细地记录了华人移民在面对这些不公正的法律时,如何通过各种方式来争取自己的权益。他们成立协会,聘请律师,发起诉讼,甚至不惜冒着生命危险来抗争。他们的勇气和毅力令人钦佩。这本书让我意识到,争取公平正义的道路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我们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和牺牲。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时刻警惕法律可能存在的偏见和歧视,并积极地采取行动来纠正这些偏见和歧视。这本书不仅仅是一部法律史,更是一部关于人权和正义的史书。它提醒我们,在追求公平正义的道路上,我们需要保持警惕,不断地努力,才能最终实现真正的平等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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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说,一开始我拿起这本书的时候,并没有抱太大的期望。历史类的书籍,往往过于学术化,读起来枯燥乏味。但这本书却完全颠覆了我的印象。作者的文笔流畅生动,将复杂的法律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娓娓道来,即使是对法律不熟悉的人,也能轻松理解。更重要的是,作者并没有将这本书写成一部冷冰冰的法律史,而是融入了大量的个人故事和情感描写。那些在异国他乡挣扎求生的华人,他们面对的困境、他们的希望、他们的勇气,都深深地打动了我。我尤其被书中一个关于华人妇女争取离婚权的案例所感动,那个时代的女性,在面对家庭暴力和不公正的婚姻制度时,她们的勇气和智慧令人钦佩。这本书让我重新审视了美国华人历史,它不仅仅是一部关于法律的史书,更是一部关于人性的史书。它提醒我们,在追求公平正义的道路上,我们需要关注每一个个体的命运,倾听每一个微弱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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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结构安排相当巧妙,作者并没有简单地按照时间顺序来叙述美国华人法律史,而是将它划分为几个不同的主题,例如土地所有权、劳动权益、移民法等等。这种主题式的叙述方式,使得读者能够更加清晰地了解华人移民在不同领域所面临的法律挑战,以及他们如何应对这些挑战。我特别欣赏作者对于《排华法案》的深入分析,他不仅阐述了该法案的背景和内容,还探讨了该法案对华人社群造成的长期影响。这本书让我意识到,《排华法案》不仅仅是一项法律,更是一种制度性的歧视,它深刻地影响了华人移民在美国的社会地位和发展机会。此外,作者还探讨了华人社群在法律上的反抗,他们如何通过成立协会、聘请律师等方式来挑战不公正的法律。这种反抗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这本书对于研究美国华人历史、移民法律以及种族歧视等议题,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它也提醒我们,在追求公平正义的道路上,我们需要时刻警惕制度性的歧视,并积极地采取行动来消除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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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视角相当独特,以往我们对于美国华人历史的认知,往往集中在经济上的成就,例如修建铁路、开设洗衣店等等。但这本书却将目光聚焦在法律层面,探讨了华人移民在面对歧视和不公时,如何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作者的考证非常严谨,引用了大量的历史文献、法院判决和个人回忆录,使得整个叙述既有宏观的历史背景,又有微观的个体案例。我尤其欣赏作者对于当时法律环境的分析,他清晰地阐述了当时美国社会对于华人的歧视性法律,例如《排华法案》等,以及这些法律对华人生活和发展造成的深远影响。同时,作者也展现了华人社群在法律上的反抗,他们如何利用现有的法律框架,或者通过游说、诉讼等方式来挑战不公正的法律。这本书让我意识到,华人移民在美国的奋斗历程,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成功,更是法律上的抗争。它也提醒我们,在追求公平正义的道路上,法律的重要性不容忽视。这本书对于研究美国华人历史、移民法律以及社会正义等议题,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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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本关于美国华人法律史的书,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一直对海外华人社群的历史抱有浓厚兴趣,尤其是在异国他乡,华人如何运用法律来争取自身权益,对抗歧视与不公,这本身就是一个充满张力与挑战的故事。这本书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并非仅仅停留在对法律条文的解读,而是深入挖掘了每一个案例背后的人文故事。那些在矿场、农场、洗衣店里挣扎求生的华人,面对语言障碍、文化差异和制度性歧视,他们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尊严,争取公平待遇?作者的叙述细致入微,将那些鲜活的个体命运与当时的社会背景紧密结合,让读者仿佛身临其境,感受到那个时代的艰辛与不易。更让我感动的是,这本书展现了华人社群内部的互助精神,他们团结一致,成立各种协会,聘请律师,共同对抗不公。这种社群力量在争取权益的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本书不仅仅是一部法律史,更是一部关于华人移民的奋斗史、生存史,它提醒我们,法律不仅仅是冰冷的条文,更是保障公平正义的重要工具,而争取权益的道路,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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