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法在学界、金融业界发展快速,已从传统实体财产的信託扩大至金融资产等无形资产的信託,国际化趋势下,海外信託案例大增,其牵涉跨国界的复杂性大增。
作者同时具备博士、教授、法官、律师资格,专精国际信託法,以海牙信託公约为主题论着,因该公约系以国际公约架构,规范信託法律关系的国际私法问题,集国际公约、国际私法、信託法于一身,其重要性和影响面确实巨大深远。
深入浅出阐释海牙信託公约主要内涵,针对条文逐条释义,书末附录公约中文和英、法等条文,为国人了解该公约最好的途径。本书结构清晰,章内各节细腻,实为学术界金融业和法商学院学生必读的精采好书。
作者简介
许兆庆(Andrew C. Hsu)
台北国际通商法律事务所律师
国立中正大学兼任助理教授
台湾财产法暨经济法研究协会秘书长
■学历
中正大学法学博士(Ph. D)
美国柏克莱加州大学法学硕士(LL. M.)
东海大学法学硕士(LL. M.)
文化大学法律学士(LL. B.)
■经历
嘉义地方法院法官
理律法律事务所律师
美国杜克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台湾财产法暨经济法研究协会嘉义分会长
■作者其他着作
1.涉外侵权行为新选法规范之研析—兼论国际私法连系因素实体化(硕士论文,1995/6)
2.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信託法律适用及承认公约之研究(台湾嘉义地方法院印行,2003/11)
3.美国信託法第三新编之研究(台湾嘉义地方法院印行,2004/11)
4.跨国信託法律适用之研析(博士论文,2005/6)
5.国际私法与比较法研究(翰芦,2005/9)
6.国际私法论文选集(主编)(翰芦,2005/9)
7.国际私法选法理论之回顾与展望(合着)(翰芦,2007/1)
8.美国集团诉讼制度之研究(司法院选送法官出国研究报告,2008/3)
9.国际私法管辖与选法理论之交错(合着)(五南,2009/3)
第1章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简析
1.序说
2.海牙会议之沿革
3.海牙会议之组织
4.海牙会议之程序
5.海牙会议之成员国
6.海牙会议之具体成果
7.海牙会议公约条文之架构与组织之展望
8.结语
附录:海牙国际私法会议规约
第2章 海牙信託公约简析
1.前言
2.制定信託公约之远因:信託法律冲突之困境
3.制定信託公约之近因:国际统一规范之期待
4.海牙信託公约之诞生
5.海牙信託公约之内涵
6.海牙信託公约之现况
7.我国法制的省思:代结论
第3章 海牙信託公约之法律适用法则
1.前言
2.海牙信託公约所规范之「信託」
3.海牙信託公约之准据法选法规则
4.准据法信託法制之欠缺
5.准据法之分割适用
6.准据法之变更
7.信託准据法适用之问题
8.海牙信託公约法律适用法则评析
9.结语
第4章 海牙信託公约之承认法则:跨国信託效力之承认
1.前言
2.海牙信託公约所称「承认」之意涵
3.信託承认之原理原则
4.信託之公示
5.信託承认之例外
6.信託之承认与法庭地法秩序之冲突
7.结语
第5章 海牙信託公约逐条释义
附录 海牙信託公约英、法、中文条文对照表
推荐序1
冲突法则虽早自罗马时期即有万民法(jus gentium)可谓冲突法则之滥觞。
西元四七六年西罗马亡后,杂居之各民族率一种族法(racial law)为冲突法则。西元十世纪进入君主封建时期,属地主义渐次抬头。十三世纪后,法则区分说出现。巴托陆思(Bartolus, 1314-1357)乃建立了「人法」与「物法」区分。迨至法儒杜木兰(Charles Dumoulin 1500-1566)进一步将义大利之法则区分说完备后,非但「人法」与「物法」区分,甚至连契约观念与当事人自治,也因商业兴起而被重视。拿破崙法典后,国际私法乃有具体条文纳入法典,到达一个新的境地。
欧陆法律之发展在拿破崙法典完成之后,普鲁士民法是否可以将拿破崙法移入,或是要遵照普鲁士的民情习惯重行立法,引发大量之激烈辩论。萨维尼(Friedrich Carl von Savigny, 1779-1861)认为法律体系是整个民族文化的一部分,其发展成长犹同语言与习惯,来自于民族思想的开展与团体信念。因此,每个国家各有其自己的法律思想,法律是不能移植的。在民族国家思潮沖激影响下,各国纷纷着手起草法律。然而跨国之间之法律关系,却因而更加复杂。
既得权利之保障需求迫切,造成现代国际私法之快速发展。当时学者不乏戮力于国际间统一法之沟通草拟,然而国际统一之实体私法谈何容易,欧洲大陆遂兴起统一国际私法之运动。开其端者为义大利政府,于一八六一年,命马志尼(Mancini, 1817-1888)研究国际私法的统一问题。马志尼积极倡议国际私法统一运动之同时期,一八九一年荷兰政府根据法学者阿瑟尔(Tobias Michael Carel Asser 1838-1913)之建议,在海牙召开国际会议,促成国际私法之统一。
一八九三年九月第一届海牙会议由荷兰政府召集,由阿瑟尔担任主席,旨在统一欧洲国际私法,并探讨制定欧洲国际私法之可能性。
至一九年十五个国家代表在海牙举行第三次国际私法会议,分四个专门委员会,讨论婚姻有效性、继承与遗赠、离婚与别居之效力、未成年监护之管辖及法律冲突等问题,并提出公约草案。此后历次会议以迄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均致力于海牙和平会议(The Hague Peace Conferences),并兴建和平宫(Palais de la Paix)直至一九二五年始恢复国际私法工作。继承、破产、买卖、公司、判决之承认与执行为讨论之课题。海牙会议经过半世纪之沧桑,终于一九五一年召开第七次会议。十六个与会国家通过「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章程」,继续以从事国际私法规范之逐渐统一为其宗旨,并使其成为具有永久性之政府间的非政治性国际组织,称为「海牙国际私法会议」(Hague Conference on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信託缘起于英美法,本非欧陆法系所熟稔。因此,信託相关之准据法规范至为重要。「海牙信託法律适用及其承认公约」(Hague Convention of 1 July 1985 on the Law Applicable to Trusts and on their Recognition)为「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众多公约中的一个,主要规范信託之法律适用及外国信託效力之承认事宜。信託概念,主要源自英美法系国家;欧陆法系国家传统民事法律体系中,尚无完全相对应之制度。然而信託法律关系并不受限于一国之内,信託法律关系之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信託财产、创设信託之契约或遗嘱、或信託关系之管理地,均可能牵涉外国,而成为跨国信託,法律关系至为复杂。然英美法之信託为各国仿效,形成比较法律重要课题。
兆庆早于大学期间随余修习国际私法,极为优异。毕业当年即连中三元,高中东海法研所、律师、司法官三榜,显示坚实之法学基础。在东海大学随陈隆修教授撰成「涉外侵权行为新选法规范之研析」。其后在担任审判工作之余,又以其丰富之实务经验入中正大学法律研究所深研国际私法,在谢哲胜与游启忠两位教授指导下以「跨国信託法律适用之研究」完成博士论文。兆庆近年更针对海牙信託公约深入研究,先后又以在职法官出国进修之机会,于美国柏克莱加州大学获法学硕士,并在美国杜克大学法学院访问研究。近年执律师业,由实务之角度充实相关资料甚多,终于完成本书。国内信託法通过有年,信託业务日渐成形。
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复规定总统、副总统、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各院院长、副院长、政务人员、公营事业总、分支机构之首长、副首长、直辖市长、县(市)长于就(到)职申报财产时,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之下列财产,应自就(到)职之日起三个月内信託予信託业。因此信託法规之研究,近年乃益形重要。
国内对于跨国之信託研究甚为缺乏,兆庆就跨国信託之研究,冶理论与实务于一炉,对法学之研析与实务之运用,贡献殊多。书成先睹为快,深感本书之内容丰富,立论精道,殊值参考。固乐为之序,并为推介。
李复甸于监察院研究室
推荐序2
信託法近年来在我国学界及金融业界发展极为快速,国内相关信託立法或修法也持续推动进行。由于信託的规划极富弹性,信託的运用已从传统实体财产的信託演变扩大至金融资产等无形资产的信託,随着国际化趋势,海外信託案例大增,因此信託法律关系往往牵涉跨国界的法律适用问题。
许兆庆律师多年来对跨国法律问题有高度的兴趣,在中正大学法律研究所博士班就读期间,更以跨国信託法律适用为题撰写博士论文,此后赴美进修期间,也针对跨国信託法律相关议题撰写论文,陆续在国内代表性法学期刊发表,是极少数针对国际信託法制有深入研究的学者,本书所收录的论文,正是许兆庆律师近年的研究成果。其中关于跨国信託法律冲突的法律适用问题,本书巨细靡遗地论述海牙信託公约的相关规定,并提出我国立法与司法上的具体建议;针对外国信託在我国法上的效力,本书除介绍国际公约的规范外,更提出切中信託核心价值的具体建议,是国内(甚至是中文世界)首度针对上述问题详细引述并提出具体建议的学术论文,对我国跨国信託的学术研究与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许律师具有博士、教授、法官、律师等资格,结合理论与实务,对相关问题的探讨特别精致和具体,本书的出版,适值许兆庆律师离开法官工作重新投入律师工作之际,有机会将信託法律与信託机制实际运用到具体案例与资产规划。从法律实务的角度而言,本书也有极高的参考价值。
我国跨国信託的运用正在蓬勃的发展,跨国信託法制的建构,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性,许律师的研究成果正好可以提供规范和指引的作用,因此乐为之序。
国立中正大学法律学系教授兼系主任
谢哲胜谨序
2009年11月于中正大学法律学系
序
信託法向被界定是英美法系的法律产物,传统上一般认为,大陆法系固有法制上并不存在完全相同的法律类型。然而,信託关系人、信託规划与信託财产均不可能受国家疆界的限制,当信託法律关系中的任何要素牵涉二以上国家或法域时,国际信託法律关系于焉产生。
国际金融海啸过后,资本市场可以载舟也可以覆舟的震撼,相信多数人都已深刻体验,而信託机制正是其中十分重要的环节;前第一家庭洗钱风波,让国人见识金流管道的无边无际,其中,信託机制也扮演重大角色;台湾经营之神后代跨海争产疑云,法律上决战关键,其中之一也是信託规划的有效性与适法性,可见国际信託法律关系再也不是遥不可及或事不关己的冰冷机制,而是具体呈现并围绕吾人生活週遭的实用工具,如何认识并妥善运用信託,相信是吾人均应着手做的功课。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Hague Conference on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是国际私法领域最重要的国际组织,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所通过的国际公约,向来也都为各国立法所依循;「海牙信託法律适用及其承认公约」(简称「海牙信託公约」)乃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众多国际公约中的一个,主要规范信託之法律适用及外国信託效力之承认事宜。
海牙信託公约是目前有关国际信託法律关系最重要、最具代表性也最有影响力的国际法律规范,我国信託实务存在许久,信託立法至今亦已多年,信託法制日趋完备,但关于国际信託法制有系统的介绍,仍属十分有限,作者过去几年间对国际信託法制稍有涉猎,发表过几篇与国际信託法制相关的学术论文,近二年来陆续接到几位先进、同好或学生的电子邮件或电话询问是否将论文集结出版,然而今年适逢作者生涯的重大转折,几经考虑,决定告别十余年法官公职,重披律师袍,本书的出版因此一再延宕,在此感谢台湾财产法暨经济法研究协会理事长谢哲胜教授不断鼓励,翰芦图书出版有限公司持续包容与协助,本书乃得以顺利完成出版作业。
借此并要特别感谢父母亲大人及所有兄姊家人们对我和悦晨出国进修以及我中年转业的全力支持,这是一个美丽而重要的里程,我们一起完成纪录。
许兆庆谨序于
国际通商法律事务所
2009年11月
我是一位对国际法律事务充满好奇心的在校学生,尤其对民商法领域有着浓厚的兴趣。在课堂上,老师偶尔会提及信託法,但总觉得有些碎片化,不够系统。偶然的机会,我在图书馆发现了这本书。它就静静地躺在法律专业的书架上,书名《国际信託法:海牙信託公约》立刻吸引了我的注意。这本书的结构非常清晰,从公约的起源和发展,到公约的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再到公约在不同国家实践中的具体体现,都进行了细致的梳理。我特别欣赏书中对于公约背后所体现的国际合作精神和法律理念的解读,这让我不仅仅是学习条文,更能理解其深层含义。书中引用的案例也相当丰富,涵盖了不同国家和地区在信託实践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通过这些案例,我得以窥见国际信託法的真实运作面貌。虽然有些内容对我而言还有些深度,需要反复研读,但这本书无疑为我打开了一个全新的学习视角,让我对未来的学术研究方向有了更明确的规划。
评分我是一名在跨国公司工作的法务人员,日常工作中经常会接触到各种涉外合同和法律问题。近来,随着全球财富管理和传承的需求日益增长,信託法在国际业务中的重要性也愈发凸显。在一次行业交流会上,有同行向我推荐了这本书,说它对于理解和运用海牙信託公约有很大的帮助。我买来翻阅后,发现这本书确实名副其实。它并没有仅仅停留在对公约条文的罗列和翻译,而是深入地剖析了公约的立法精神、核心原则以及在不同司法管辖区的适用情况。书中对于信託的设立、管理、终止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详尽的论述,并且引用了大量的国际判例和学术研究成果,这使得书中的内容既有理论深度,又不失实践指导意义。特别是关于“信託的承认与执行”这一部分,对于我处理跨境纠纷时非常有启发。虽然我在研究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地方需要查阅其他资料来辅助理解,但这恰恰说明了这本书内容的丰富性和复杂性,也印证了其专业价值。
评分话说我一直对跨国财产规划和继承方面的事情很感兴趣,总觉得这种事情一旦牵扯到不同国家,事情就会变得复杂得不得了。所以,当我在书展上看到这本书的时候,脑子里第一个念头就是:“这下有得啃了!”。书的装帧设计很素雅,给人一种沉稳的感觉,这倒是挺符合一本法律专业书籍的调性。我随便翻了几页,里面的语言确实比较专业,但又不像有些教科书那样干巴巴的。它似乎是用一种比较循序渐进的方式来讲解海牙信託公约的,从最基本的一些概念讲起,然后慢慢深入到一些比较复杂的条文解释和实际应用。书中对于公约的背景、制定过程以及在各个国家可能产生的适用问题,都有相当细致的阐述。这让我觉得,作者在撰写这本书的时候,一定做了大量的研究和考证。而且,我注意到书中有不少的脚注和参考文献,这说明它不仅仅是作者个人的观点,更是基于扎实的学术基础。对于想要了解国际信託法,特别是海牙信託公约的读者来说,这本书无疑提供了一个非常系统和权威的入门途径。
评分说实话,一开始拿到这本书,我并没有抱太大的期望。毕竟,像“国际信託法”这种题材,很容易写得枯燥乏味,让人昏昏欲睡。但当我翻开之后,我竟然被它的内容深深吸引了。作者的写作风格非常独特,他没有采用那种死板的理论堆砌,而是通过生动有趣的案例和清晰的逻辑分析,将海牙信託公约的复杂性一一展现在读者面前。书中的语言流畅自然,即使是对于一些比较专业的法律概念,作者也能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解释,让我这个非法律科班出身的人也能轻松理解。我尤其喜欢书中关于“信託的跨境效力”和“如何规避信託的潜在风险”的章节,这些内容对于我个人在进行海外资产配置和规划时,提供了非常宝贵的指导。读完这本书,我不仅对海牙信託公约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对整个国际信託法体系有了更宏观的认识。这本书绝对是我近期阅读过的最值得推荐的一本法律类书籍。
评分这本书,我是在逛诚品时偶然瞥见的。当时我刚结束一个项目的法务审查,脑袋里还充斥着各种晦涩的合同条款和法律条文。我需要一些能让我稍微放松,但又不至于完全脱离专业领域的东西。海牙信託公约,这个名字本身就带着一种国际视野和专业深度,让我觉得既陌生又好奇。翻开书页,排版清晰,字体大小适中,让人阅读起来很舒服。虽然我并非专门研究信託法的学者,但从书中的一些案例分析和概念解释来看,它似乎非常严谨且内容详实。特别是关于“信託财产的识别”、“信託的设立形式”、“受益人的权利”等章节,即使我只是浅尝辄止地浏览,也能感受到其内容的丰富性和专业性。书中引用的案例,感觉都来自于真实的国际法律实践,这对于我这样的实务工作者来说,是非常宝贵的参考。我喜欢这种能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书籍,它能帮助我拓宽思路,理解在不同法域下,信託法可能存在的差异和共通之处。即便我现在无法深入研读,但这本书的出现,无疑为我今后的学习和工作打开了一扇新的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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