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作财产权限制之研究:以新闻报导对着作之使用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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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在新闻报导的过程中,很难不利用到他人之着作,
但若因对着作权的保护,使新闻工作者动辄得咎,
降低报导意愿、限制新闻自由,恐非着作权之本意。

  在各国对于着作权的限制方式中,亦常见以新闻报导为理由而加以限制者,此即着作权与公益的调和。从新闻实务观点而言,新闻强烈要求时效性,对于採访现场所接触之着作,更是难以等到一一取得授权时方才播送。本书借由介绍国际着作权公约中,与新闻报导相关的着作财产权限制规定,以及美国、日本与中国大陆等国的相关制度,从中找寻可供我国借镜之制度与方向,使立法更周全。并借由实务案例的分析,进一步了解目前现行法在适用上,是否有存在任何问题,且在最后,对于现行法的修正方向,提出建议。

好的,这是一份关于探讨著作权法中财产权限制的图书简介,着重于新闻报道对受著作权保护作品的使用,但避免提及您提供的特定书名: --- 图书简介:著作权法中财产权限制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聚焦合理使用与例外条款的适用 绪论:著作权法益的平衡与限制的必要性 本书深入剖析了现代著作权法体系中一个至关重要且充满争议的核心议题:即如何在保护创作者专有权利的同时,确保知识与信息的自由流通,从而维护公共利益和文化繁荣。著作权法之本质在于设定一种激励机制,鼓励创作,但若权利被绝对化,其结果必然是文化垄断与信息壁垒。因此,对著作权人财产权的合理限制,并非是对权利的削弱,而是确保著作权制度健康运作的必要结构性要素。 本书以严谨的法律分析和丰富的案例研究为基础,系统梳理了著作权法中关于权利限制的理论渊源、法律基础及其在全球范围内的发展脉络。我们首先考察了限制的法理基础,探讨了“合理使用”(Fair Use/Fair Dealing)原则的哲学根基与经济学理性。随后,本书将焦点投向了实践操作层面,特别是那些在特定社会功能下被立法者明确设置的法定例外条款,这些条款构成了对专有权行使的刚性约束。 第一部分:限制理论的基石——合理使用的多维考察 本部分详细阐释了著作权法中最为灵活也最为复杂的限制机制——合理使用制度。我们摒弃了僵化的条文解读,转而采用功能性分析视角,将合理使用视为一种动态的、情境依赖的平衡工具。 一、合理使用的四要素深度解析: 深入剖析了构成合理使用的四个核心要素:使用的目的和性质(包括是否具有商业性或非营利性教育目的)、受保护作品的性质、使用部分的数量和实质性、以及使用对作品潜在市场或价值的影响。特别地,本书对“转换性使用”(Transformative Use)这一前沿概念进行了详尽的辩证分析,阐明其在判断中占据的核心地位,并结合美国、欧盟及其他普通法系国家的判例,勾勒出转换性使用的边界与弹性。 二、市场影响测试的量化与质性分析: 著作权法限制的关键在于对权利人经济利益的侵蚀程度。本书将传统市场分析扩展到“衍生性市场”和“潜在市场”的范畴,探讨了在数字环境下,新媒体和聚合平台对原作价值链的重塑如何影响这一要素的衡量。我们论证了,并非所有非授权使用都会直接损害经济利益,关键在于该使用是否替代了原作的直接市场需求。 三、教育、批评与研究中的特殊考量: 对照不同法域,本书着重比较了在教育、学术研究和评论领域内,法律对使用行为所赋予的更高容忍度。我们分析了在信息传播中,引用、评论和教学材料复制等行为的界限,强调“合理引用”的合理性不仅体现在数量上,更体现在其功能上——即引用必须是支持论点或进行评论所必需的最小限度。 第二部分:法定例外条款的适用边界——特定目的下的刚性限制 除了灵活的合理使用外,各国著作权法通常设置了一系列明确的、针对特定社会功能的法定例外条款。本部分旨在系统梳理这些刚性限制的适用范围与内在逻辑。 一、图书馆、档案馆与文献保存的权利限制: 探讨了公共机构在履行保存人类文化遗产、提供公共查阅服务时,对著作权所享有的特殊权限。重点分析了在数字化保存和馆际互借背景下,如何界定“不损害权利人利益”的界限,以及技术保护措施(TPMs)对这些法定权利的制约与挑战。 二、私人复制与技术中立原则: 详细考察了各国关于个人或家庭内部复制的法律规定。本书批判性地审视了“私下使用”的范围在进入云计算和多设备同步时代后面临的模糊性。我们着重分析了对复制设备或介质征收的“补偿金制度”(如空白介质费),将其视为一种基于立法效率考量的替代性补偿机制,并讨论其公平性与替代效力。 三、法律、政府文件与时事报道的特殊地位: 阐明了政府公文、法律条文以及对正在发生的事件的报道享有豁免或极度宽松使用权限的法理基础——即维护政府透明度和公民知情权高于部分著作权保护的公共利益原则。 第三部分:数字环境下的挑战与前瞻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著作权限制的实践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本书将理论分析与新兴数字应用场景相结合,探讨了现有法律框架的适应性。 一、搜索引擎、聚合平台与技术中立性: 分析了搜索引擎索引、内容聚合平台利用技术抓取片段进行链接和预览的行为,是否构成对原作的实质性使用。本书强调,在此类场景中,需要严格区分“信息检索”与“内容替代”,并探讨了“纯粹技术性复制”在著作权法中的地位。 二、数据挖掘与文本及数据挖掘(TDM)的合法性争议: 针对人工智能训练、大数据分析等新需求,本书深入探讨了为学术研究或商业分析目的对海量作品进行复制和分析的行为,是否应纳入合理使用或新的法定许可/例外条款的范畴。我们对比了欧盟《单一数字市场版权指令》中关于TDM的例外条款与现有普通法系在实践中的应对策略。 三、版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职能与限制的协商: 在限制条款之外,集体管理组织在提供便利性许可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本书考察了这些组织如何在平衡权利人利益和广泛使用需求之间进行协商,并探讨了在缺乏集体管理的情况下,如何运用“推定许可”或“可及性”原则来保障合理使用范围内的实际操作可行性。 结语:面向未来的著作权限制:效率、公平与创新 本书总结认为,著作权法中财产权的限制并非是权宜之计,而是其内在的价值取向的体现。一个健康的著作权制度必须是动态的、能够响应社会需求变化的。未来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应持续关注技术进步带来的信息获取成本下降与权力集中风险,审慎界定权利的边界,以确保著作权法在激励创作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促进知识的传播与再利用,最终实现社会整体福利的最大化。 本书适合于法学、传播学、知识产权管理、图书馆学以及从事内容创作与平台运营的专业人士与研究人员参考。

著者信息

图书目录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研究动机及目的
第二节、研究范围
第三节、研究方法
第四节、论文架构

第二章、新闻自由与着作权
第一节、言论自由与新闻自由
第二节、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
第三节、我国着作权的宪法依据
第四节、小结

第三章、着作财产权之限制
第一节、概说
第二节、着作财产权限制之理由
第三节、着作财产权之事务限制
第四节、着作权之标的限制
第五节、着作权的其他限制
第六节、小结

第四章、国际着作权公约中关于着作财产权限制制度之规范
第一节、伯恩公约
第二节、罗马公约
第三节、世界着作权公约
第四节、与贸易有关之智慧财产权协定(TRIPs)
第五节、小结

第五章、新闻报导对着作权适用之比较法观察
第一节、美国着作权法之观察
第二节、日本着作权法之观察
第三节、中国大陆着作权法之观察
第四节、小结

第六章、我国对新闻报导在着作权法适用之立法与学说
第一节、着作权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款
第二节、着作权法第四十九条:附带使用
第三节、着作权法第五十二条:引用
第四节、着作权法第六十一条:时事论述之转载
第五节、着作权法第六十五条第二项:一般合理使用
第六节、着作财产权限制与着作人格权
第七节、比较与建议
第八节、小结

第七章、我国对新闻报导在着作权法适用之实务案例分析
第一节、着作权法第四十九、五十二条相关案例
第二节、直接以一般合理使用加以审酌的案例
第三节、其他案例类型

第八章、我国着作权法之立法检讨及建议一代结论
第一节、关于新闻报导之着作性:着作权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款之检讨
第二节、以第六十五条第二项检验法定例外条文之疑虑
第三节、法定例外条文个别检讨

参考书目
註解

图书序言

图书试读

用户评价

评分

我最近刚好在找关于著作权法中“合理使用”的深入分析,尤其是涉及到新闻报导的实际操作。这本书的副标题——“以新闻报导对着作之使用为中心”,直接点出了我最感兴趣的部分。我们都知道,新闻的生命力在于时效性和广泛传播,但如果新闻报导在引用或参考他人作品时,无限制地突破了著作权法的界限,那对创作者的积极性将会是很大的打击。我尤其关心的是,在数字时代,网络新闻、社交媒体上的信息转发,这些新的传播方式对著作权法原有的规定带来了哪些挑战?这本书是否会深入探讨这些新兴的法律问题?例如,新闻中嵌入的短视频、引用他人文章的片段,甚至是使用他人的照片作为配图,这些行为在法律上究竟是如何被认定的?我希望作者能提供清晰的法律分析框架,并且援引一些台湾法院的判例,来具体说明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新闻报导对作品的使用才会被认定为“合理”,而不会构成侵权。我对本书能够提供前瞻性的思考和实用的法律指导,充满期待。

评分

这本书的标题——《着作财产权限制之研究:以新闻报导对着作之使用为中心》,光看就觉得主题相当的扎实,而且很有社会现实意义。新闻报导的使用,这可是我们每天都会接触到的,但背后涉及的法律问题,相信大多数人都没深究过。我一直对著作权法在信息时代的应用充满好奇,尤其是在新闻媒体这个领域。你想啊,记者为了写一篇报导,可能需要引用、评论、甚至转述很多已有的作品,比如书籍、照片、甚至是别人的创作。这时候,如何在保障原作者权益和促进新闻自由之间取得平衡,就变成了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我猜这本书应该会深入探讨“合理使用”这个概念,并且结合台湾实际的新闻报导案例,分析哪些行为是法律所允许的,哪些又可能侵犯到著作权。光是想到这一点,就觉得这本书的内容会非常精彩,而且对于媒体从业者、法律工作者,乃至于所有关心信息传播与知识产权的读者来说,都极具参考价值。我非常期待书中能提供一些清晰的界定和实践性的建议,帮助我们理解在当今复杂的信息环境中,如何更合规、更负责任地使用他人创作。

评分

对于著作权法,我一直觉得是个既重要又有些抽象的领域,尤其是在面对像新闻报导这样每天都在发生、并且快速演变的实践时。这本书的题目《着作财产权限制之研究:以新闻报导对着作之使用为中心》,简直就像是为我量身定做的。我特别想知道,在台湾的法律体系下,对于新闻报导中引用他人作品,究竟有哪些明确的界限?是仅仅允许引用片段,还是在某些条件下可以有更大幅度的使用?而且,我脑海中一直有个疑问,就是“评论”和“报导”在著作权法上的界定是否有所不同?因为很多新闻报导本身就带有评论性质,而评论本身又常常需要引用原作来支撑论点。这本书有没有可能在这方面给出一些清晰的指导,区分不同类型的使用行为?再者,现行的著作权法条文,在面对大数据、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等新兴技术时,是否还能有效应对新闻报导的著作权问题?我对书中关于这些前沿性问题的探讨,抱有极大的兴趣。

评分

作为一名长期关注媒体伦理与法律的读者,我对《着作财产权限制之研究:以新闻报导对着作之使用为中心》这个主题感到非常兴奋。新闻的本质就是对事实的传播和评论,而这必然会与既有的创作发生联系。如何在不扼杀新闻业发展的前提下,有效保护创作者的著作权,是一个永恒的议题。我希望这本书能提供一个细致入微的视角,去审视台湾著作权法在新闻报导这一特定场景下的适用性。特别是,我很好奇作者如何定义“新闻报导”的范畴,以及在“合理使用”的判断过程中,著作权法通常会考虑哪些因素,比如使用的目的(商业性或非商业性)、作品的性质、使用的数量和重要性,以及使用对原作市场价值的影响等等。我非常期待书中能有深入的案例分析,能够具体解释这些判断标准如何在实际的新闻报导中被运用,以及在实践中可能出现的争议和模糊地带,并给出作者的专业见解。

评分

这本书的书名《着作财产权限制之研究:以新闻报导对着作之使用为中心》,听起来就有一种学术的严谨性和现实的关怀。我一直认为,在信息的自由流通与创作者的权益保护之间,著作权法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而新闻报导作为信息传播的重要载体,其使用他人作品的行为,更是著作权法适用中的一个焦点。我非常好奇,这本书会从哪些理论基础出发,来分析新闻报导对著作权作品的使用?它是否会深入探讨“合理使用”的构成要件,比如“比例原则”、“目的性”、“必要性”等,并结合台湾的法律实践进行阐释?我特别关注的是,在数字媒体蓬勃发展的今天,新闻报导的使用方式日新月异,比如社交媒体上的转发、链接、以及对原始作品的二次创作和再传播,这些新的传播模式在著作权法上会面临哪些挑战?我希望书中能够提供对这些挑战的深刻洞察,并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法律见解,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对新闻报导中的著作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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