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任教於康奈爾法學院。他的研究興趣包括社會和政治理論、法律文化研究、法理學、憲法和行政法、比較法、中國法律史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加入康奈爾大學法學院之前,他曾在香港中文大學法學院任教,教授中國法、憲法和法理學等課程。於興中在哈佛法學院獲得瞭他的法學碩士及博士學位,並在那裏以法律講師、東亞法律研究高級研究員以及訪問教授等身份任職。他曾在北京大學法學院,吉林大學,山東大學,西北政法大學,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和澳大利亞國立大學進行學術訪問或任教。自2012年1月起,於興中接受康奈爾法學院聘用,開始擔任Anthony W. and Lulu C. Wang中國法講席教授。他是〈法治與文明秩序〉和〈法理學檢讀〉的作者,曾在多種期刊上發錶文章,並參與瞭多種書籍專案的編撰工作。
香港大學榮譽法律學士,華威大學(University of Warwick)法學博士,香港城市大學法律碩士,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碩士,蘇格蘭士嘉夫格賴特法律碩士。曾任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平等機會委員會高級培訓顧問、澳洲達爾文大學(Charles Darwin University)法學院講師及占姆士庫剋大學(James Cook University)法學院講師。現職香港樹仁大學法律及商業學係係主任及中國法學會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