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序 一、从「小说」说起
「小说」一词,在传统的语汇中,原本指一些道听途说、无足轻重,且无关涉于经国济世的零散议论,无论是先秦《庄子.外物》的「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荀子.正名》的「故智者论道而已矣,小家珍说之所愿皆衰矣」,或汉代桓谭所说的「残丛小语」,都刻意从「小」字着眼,强调其迥异于主流、不可为典要的性质。
从字义上说,「小」有微末、不重要、轻视等意涵,而这也註定了「小说」这一词语在传统文学观念中被轻忽的命运,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将先秦诸子学说分为「九流」,除儒、墨、道、法、名、阴阳等六家外,讲究纵横捭阖、因时利导,游说诸侯的纵横家,以及以食货为先、教种百谷耕桑的农家,甚至揉合百家、广杂多方的杂家,也勉强凑入,方成其九数;小说家连「九流」都挨挤不上,滥竽于第十「家」,不在「可观者」之列,正说明了这个现象。
在班固看来,「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街谈巷议、道听途说,当然是不能与「大道」相提并论的,因此,中国历代文人学士,都以「小说」为末流,凡其说与经世致用、风俗教化、典章制度无关的,都目为「小说」――即意谓着散碎零星、无足轻重、可有可无的一些见解、说法,尽管其中也不乏若干吉光片羽,教人眼睛为之一亮的精妙理绪,而诚如班固所说的「闾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缀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议也」,可以「弗灭也」,但在儒家对士的要求「士不可不弘毅,任重而道远」的更高远目标下,「致远恐泥」,还是未必见得能获得多大的认可。类似鲁迅所归纳出的「琐语支言,史官末学,神鬼精物,数术波流;真人福地,神仙之中驷,幽验冥征,释氏之下乘」等内容,或是一些名物考订、字辞辨正、杂事琐物等饾饤支离的记载,也向来只能当附丽点缀之用,从未能跻身于金匮石室、风雨名山着作的行列。这还是文人闲余之际,炫奇爱博、修身养性之作,尽管依然属于末流,仍旧可以获得若干认同,是以从班固列出「小说家」一类之后,后代史书,亦不乏专辟「小说」一类,加以载录的,如《隋书.经籍志》及清代的《四库全书》,皆在〈子部〉中专列〈小说类〉予以容受。但是,真正广泛流传于民间,为庶民大众所喜闻乐道的许多叙事性强、娱乐性高的通俗说部及戏曲,不仅在正式的典录中不见踪影,更在流传的过程中,备受排挤和打压,屡悬厉禁,惨遭禁止、焚烧的噩运。
尽管如此,我们也别忽略了「小」这个字的字义,除了充满鄙夷、琐屑的色彩外,还有袖珍玲珑、宛转可爱的一面。正由于「小」的无足轻重,因此不具包袱与压力,因「小」的玲珑宛转,而使人愿意亲近与喜爱。一座巍峨如嵩岳的高山,能使人仰止赞叹,但要攀登而上,需具备多少的装备及恆心与毅力?而一峰如桂林阳朔的小山,我们轻装简从,就可以任意流连品赏;波涛滚滚的长江大河,固然阔矣壮矣,但有几人敢于褰裳而涉?而一道清澈蜿蜒的小溪,我们却可以随兴之所之濯足濯缨。因此,自宋代以来,萌生于民间,茁长于草野,而由下层文人所撰述的,既带有浓厚趣味性、娱乐性,而又不失其教化意义的大量通俗话本、章回小说及戏曲,无视于学者士夫的诋诟,无畏于朝廷政令的厉禁,广泛受到普遍大众的欢迎与喜爱,一代一代传衍而下,甚至也令若干开明文人如李贽、冯梦龙、金圣叹等击节叹赏,誉为「奇书」、「才子书」,于文人化的文学史外别树一格,至今传诵不歇。
也就是说,我们可以从「小说」的字面意义上就概括出中国传统小说观念的两大特色︰小说是迥别于文学主流,向来未被重视的,但却是备受中国庶民大众喜爱的一种文体。而这样的观念,直到清末西学东渐,在西方小说观影响下,才逐渐改变,形成新的小说观。
现代意义上的「小说」,事实上是受到西方影响舶来的观念。在西方的语汇中,「novel」和「fiction」是一般讨论「小说」时最常用的术语,前者指的是带有叙述性质的故事,后者则强调其「虚构」的特质,两者相结合,我们不妨简单定义为︰「具有叙事性质的虚构作品」,大抵上,这不但符合西方的「小说」概念,也是近代以来中国人对「小说」的一般看法。西方小说在十七、十八世纪以来,开始勃兴,出现许多小说名家及名着,而在十八世纪末随着西方文化、思潮的东渐,透过翻译名家如林纾等人的传译,逐渐流波于中国。由于这类被翻译的作品,基本上都具有相当浓厚的故事性,与中国自明末以来流行于民间的通俗小说极为相似,故就以中国语汇中原有的「小说」二字加以迻译,而一直延续到现在。虽说只是一种「对译」,但却也因此展现出与中国固有的「小说」观念的差异,最显而易见的是,若干不具叙事性质,却常以杂记形式出现在笔记小说中,如胡应麟所说的「丛谈」、「辨订」、「箴规」之有关考订辨正、名物制度、家训、劝善的记载,以及与历史史事有较密切关系的传记文,就被排除在我们现代的意义「小说」外;同时,也特别强调从明代胡应麟就已发现的所谓「作意好奇」(有意识地虚构)的特色,而最重要的则是,「小说」的文学地位,从过去被轻蔑的微不足道的末流、下乘之作,一跃而成为「文学中之最上乘者」。整个观念的扭转,影响力最大的,无疑是梁启超在一九○二年所发表的〈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一文。
梁启超的论点,其实还是依循传统以实用、教化为评断标准的「文以载道」观点出发,所谓「欲新一国之民,不可不先新一国之小说。故欲新道德必新小说,欲新宗教必新小说,欲新政治必新小说,欲新风俗必新小说,欲新学艺必新小说,乃至欲新人心,欲新人格,必新小说」,仍是从道德、宗教、政治、风俗、人心、人格的「教化」上着眼。尽管观念陈旧,但却一改过去唯有经术、古文才能达致此功效的狭隘观念,将历来被鄙夷的「小说」,抬高到有史以来的最高地位,使「小说」能在文学的殿堂中昂首阔步,这不能不归功于梁启超的唿吁及影响。自此以后,小说就奠定了他的文学中的重要地位,一览众山小,直到目前还是如此。
二、古典小说的流变
谈论中国小说,许多人都从神话谈起,如鲁迅就特别强调神话与小说的渊源,有些学者则往往以现代的小说观点,从古籍文献中选取若干符合现代小说观念的记载,如《孟子》齐人有一妻一妾、《庄子》及《战国策》中的寓言等等,认为中国自古已有小说这种文类或体裁,但较为审慎的说法,中国的「小说」还是以汉魏六朝为起点比较合乎历史实情。
第一部直接以「小说」命名的书籍,也正是出现在此时期的梁朝殷芸的《小说》,所收大抵为「不经之言」。但类似的书籍,远早于此,如汉代的《燕丹子》、《西京杂记》、《汉武故事》、《十洲记》等皆是。汉魏六朝的小说,依据鲁迅的说法,大抵可分「志人」和「志怪」两类,「志人」指的是以刘义庆《世说新语》为代表的,记载历史上实际存在过的人物之事迹、风采、言语、德行的杂记小说;「志怪」则指专记海内外神仙鬼怪、异域方俗的书,如魏曹丕的《列异传》、晋张华的《博物志》、干宝的《搜神记》。不过,还有一类或许也是很值得重视的,那就是介近乎史事,但却又充满神怪不经传闻的记载,如主要叙述荆轲刺秦王的《燕丹子》就是。同时,此时因佛、道两教的盛行,宣扬佛道两教教义及因果轮回、善恶报应的故事相当多,如晋王浮的《神异记》、宋刘义庆的《宣验记》、梁王琰的《冥祥记》等皆是。另外,一些专门载记笑话的书,如魏代邯郸淳的《笑林》、北齐阳玠松的《解颐》、隋代侯白的《启颜录》,也相当引人瞩目。
魏晋南北朝的小说,大多是篇幅精健短小,且事件单一,起迄分明,只是粗陈梗概,唯与史事相近的杂传记篇幅稍长,还谈不上艺术的加工、巧妙的构思,要到唐人传奇才开始出现具有现代意义上的「小说」。
唐代小说上承魏晋南北朝的风气,无论在艺术形式或主题宣扬上,都有迈越前期的卓越成就,一般将之称为「传奇」,这是由晚唐裴铏《传奇》一书而来的。从「传奇」的命名中,我们大抵可以了解到唐代小说基本上还是以奇人、奇事、奇闻为撰述核心的,但是在整个趋向上,逐渐由六朝的以鬼神荒诞为主的「志怪」转向对人间情事的「传奇」,因此,尽管始终皆明显可以看出对六朝搜神记异的继承之处,像隋代王度的〈古镜记〉之类的作品也非常之多,但即便是写鬼狐妄诞之事,也都莫不注入了对人间情事的关怀,如沈既济的〈任氏传〉、李朝威的〈柳毅传〉、李景亮的〈李章武传〉,虽还是以狐狸、龙女、鬼魂为题材,但其中凸显出来的浓厚「人性化」特点,却是与过去迥然有异的;而尽管还是颇着意于宣扬佛道教义,但如沈既济的〈枕中记〉、李公佐的〈南柯太守传〉、李复言的〈杜子春〉等,却能跳脱开低层次的因果轮回报应之说,而针对其教义展开省思,饶富哲学的思辨与人生定位的启发。
除此之外,唐代小说有三种题材是最引人瞩目的,一是与当代社会密切结合,具有轶史意味的历史题材小说,如陈鸿的〈长恨歌传〉叙写唐玄宗与杨贵妃的事迹、〈东城老父传〉借「鸡神童」贾昌以斗鸡受宠于玄宗侧面刻划了安史之乱前后的朝野情状,兼有社会史、政治史史料及文学的价值。一是极尽能事的针对男女情爱(尤其是进士与妓女)之绸缪宛转予以描绘的爱情小说,如元稹的〈莺莺传〉、白行简的〈李娃传〉、蒋防的〈霍小玉传〉,都以不同的角度,对爱情作了深刻的摹写与揭示,破天荒的将爱情纳入了小说的题材之中,对后代的小说有深远的影响。一是受到道教影响的,以奇节瑰行的侠客为题材的作品,如袁郊的〈红线〉、裴铏的〈聂隐娘〉和〈崑崙奴〉、杜光庭的〈虬髯客〉,都是脍炙人口的名篇。
唐代小说可以说是中国小说发展到成熟时期的作品,精采的篇章,无虑数十,宋人洪迈说:「唐人小说,不可不熟。小小情事,凄惋欲绝,洵有神遇而不自知者」,将之与律诗并列为唐朝文学的两大成就之一;明代的胡应麟则谓:「凡变异之谈,盛于六朝,然多是传录舛讹,未必尽设幻语。至唐人乃作意好奇,假小说以寄笔端」,从虚构的角度,力加肯定;而鲁迅更总结道︰「(唐代小说)叙述宛转,文辞华艳,与六朝之粗陈梗概者较,演进之迹甚明。」可为定评。
唐人传奇的撰述者都是文人,而且不少高阶文人,因此所呈显出来的多数是「入于文心」的文人趣味,未免就比较难于「入于里耳」,文学技巧固然超卓,但是非具有较高水准的读者,是无法领略其中精妙的,因此,流传未能广播于民间,所关心的事务,也仅仅限于文人社会的种种而已。不过,自宋代以后,就逐渐有所改变。
早在六朝佛教传入中国之际,佛教徒为了宣扬佛理,将佛经中的义理普及于民间,採取了「宣讲」的模式,由一精通佛理,而又口才辩捷的高僧,聚众开讲。此一模式收效极大,遂为民间所承袭,除讲说经文、佛理外,也朝向讲说历史、传说故事的方向扩展,不但留传下非常珍贵的瑰宝—变文,更培养了许多民间口艺精湛的说书艺人。宋代由于社会经济的发达、城市的兴起,因应着市民娱乐的需求,这些说书艺人在汴京、杭州中的「三瓦两舍」中获得了施展长才的机会,也推动了中国小说的进一步发展,一般我们将之称为宋代的「市人小说」。
「市人小说」,顾名思义,不仅作者(或说书者)是与文人阶层有别的市民阶层或与市民阶层关系较密切的落拓文人,读者(听众)对象也设定为一般普通的市民,讲说的故事内容也以如何能吸引广大市民的兴趣为最主要考量,而在语言的运用上更必须配合一般市民的程度,以较通俗、俚俗、浅近的言语或文字来表达,而更重要的是展现出对市井社会、民情风俗、生活习性的热衷与关怀。
从文人阶层转向于市井社会,这是中国小说发展中极重要的一个环节,最显着的影响是小说扩大了它读者的层面,除了多学能文的文人外,连引车卖浆的贩夫走卒,也得以因其所表现文字的浅白俚俗而接受、欣赏小说的文学趣味,并更进一步从小说内容中所叙述的忠孝节义、日用伦常、善恶报应的故事中获得浸润及感染,而达成对历史、社会现象的知识性掌握与伦理道德的教化作用。从此,中国小说便稳固而坚确的形成「通俗」的传统。
这一切都应该是从说书场上说书艺人(或戏剧舞台上的演员表演)「说故事」开始的。自宋代以来,繁华热闹的城市大抵皆有类似「三瓦两舍」的民间游艺场所,其中不乏以讲说故事为大众所喜爱欢迎的,当时就有所谓的「小说四家数」,分别以擅长讲说各种不同题材、内容的小说自成名家。书场一开,各不同阶层的市民(也可能包括文人)群聚而听。短的故事,可能一场就讲完,长一点的,可能就会连讲两三天,甚或十天半月乃至几个月。大凡受到欢迎的事物,其间必形成经济效益,书商或文人自然不可能懵然于此,因此,就会有书贾针对其中较受欢迎的说书故事,倩人笔录下来,刊刻出版,以供无法现场听书的人之所需。短篇的故事,就是一回或两回的「话本」,长篇的故事,就逐渐衍生出「章回」,这就是明清两朝中国小说的大宗—「话本小说」和「章回小说」。
从书场听讲,转为书案阅读,从「听众」(「观众」)转为「读者」,中国小说突破时间和空间限制,在当时发达的印刷技术及城市繁荣的推波助澜下,等于是为其通俗性铺垫了最广大深厚的基础,也造就了通俗小说的空前盛况。其中话本小说集《三言》(《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恆言》)、《二拍》(初刻拍案惊奇)、《二刻拍案惊奇》),以及《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金瓶梅》等「四大奇书」,一直到二十一世纪的现代,仍然被视为中国小说不可多得的瑰宝,至于清代出现的由曹雪芹、高鹗接续完成的《红楼梦》,更被誉为中国小说最高成就的一部巨着。
三、古典小说的题材类型
中国古代小说的数量非常之多,内容丰富,题材驳杂,很难作精细详尽的划分,大抵上,神怪、言情、公案、侠义、历史、社会这几类题材所占分量最多,成就也最引人瞩目。
神怪小说指的是以摹写非人间世所能经历的,或超乎人力所能及的范畴的事物为题材的小说,包括了神、仙、佛、僧、鬼、妖、精、怪等,情节充满变化、神通、异能、法术、幽冥、报应、乃至幻梦等元素,而又不失人情之点缀;其叙事空间出入于仙境、天界、人间、幽冥、梦境、甚至处于人间的异质空间,其写作意旨或称道灵异、或渲染人情、或借以影射人世、寓意讽谕,是古代小说中起源最早、分量最多的。
言情小说,顾名思义,指的是以男女两性间的感情为经纬,所铺陈叙写的故事。源起于唐代,流波于宋、元、明、清,而于晚清、民国之际,获得长足且深广的发展,到目前为止,还是最吸引读者的小说类型。
公案小说,指的是以「公家几案」衍生而来的,与官府判定民间刑事、民事案件为主的小说。大抵在明代中晚期开始盛行,而流波于晚清、民国。这类小说普遍都有「公堂」、「清官」此一重要的场景和人物,是中国古代小说中涉及面最集中于法律、刑事题材的一类。
侠义小说,是以中国社会中极为独特的「侠客」为主要角色的小说类型,源起于史传中真实侠客的记载,自唐代后展现出各种殊异的风貌,从中显现了中国古代对于「侠」这一观念的流传与演变。在民国以后,从「侠义」转向「武侠」,开启了长达一甲子的武侠小说的盛况。
历史小说,取材于历史或时事,以历史事件或历史人物为题材,其起源与历史密不可分,但其间虚构的成分远较真实为高,其特点在于对历史材料进行重新审视,务求彰显历史变化和盛衰兴亡的规律,通过历史人物或历史事件的书写,从中提供必要的道德辩证和价值判断。这是中国古代小说中相当具有分量的一支。
社会小说,是最难作明确定义的一类,大抵上,以社会中人生的百态作为题材的,都可概括在内,主要是以普通人情事物为对象,反映现实生活的小说。
这六大类型,虽然未必能够涵盖所有古代的小说的内容,但相信也是虽不中亦不远矣的了。能够确切掌握到这六大类型小说的源流、演变、发展特色,也就等于寻找到了进入中国古典小说的门径,至于如何进一步窥其堂奥,以观古典小说的宗庙之富、百官之美,就看读者能否深造之而自得之了。
这六类小说,有文言,有白话,有短篇话本、传志,也有长篇章回,数量之庞大,是颇为惊人的,学者欲穷究其奥,非有数十年真积力久之功不可,不是一蹴能及的,对于初学者来说,当然更不可能广读博览。近十几年来,笔者于淡江、师大,开设「中国古典小说」、「古典小说选读」等课程,在短短二〜四学分的时程中,所能讲授、所能阅读的,实在极其有限,多半只能蜻蜓点水式的将名着、名篇作概略介绍、选读而已,颇难透过课程的讲授,让学子尽速地能扼要掌握到古典小说的全貌。因此,屡有选编古典小说教本的意图,而殚思竭虑,始终无法寻得一个较佳的途径。这一年以来,常将此一构想与诸学友相互交换意见,大抵都有同样的感慨。几度相商相酌,大家认为,如能以小说类型为主,舍长取短,兼收文言与白话,从类型小说的源流、演变、特色切入,或者会是一条较易简可行的方法。此时,正巧新学林出版社有意出版古典小说选本,于是,在大伙同心协力之下,遂有此书的诞生。
古典小说的选本,自古以来已不乏其书,我们斟酌损益,以易教易学易懂为原则,拟定如下的编辑方向:
⑴舍长取短,文白兼收。
⑵述明源流,扼其变迁。
⑶展示特色,明其技巧。
⑷文本为先,辅以论评。
基本上,我认为这也是本书最大的特色。
本书的编选,由我总其全,分任各类选文及解说的,除了我负责侠义类外,其他分别是台北国立教大的陈葆文负责神怪类,中正大学的黄锦珠负责言情类,台东大学的简齐儒负责公案类,台师大的李志宏负责历史类,嘉义大学的徐志平负责社会类,他们都是目前台湾古典小说研究界中学有专精、表现优异的学者,无论是从文本的甄别、解说,或是相关论评、延伸阅读的选择,都在在可见其功力,而各类前的导读,更能明辨源流、扼其窾窍,相信对初学者建立较全面的古典小说认识,是会有极大助益的。
林保淳
序于木栅说剑斋201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