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总论(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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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我国刑法一向受日本与德国影响,并以日本之影响尤为深远,因此本书详细地介绍了日本最新刑法理论;而截至目前为止,由于国内留德学者所撰写之教科书或期刊论文等,内容殆以德国刑法与理论为依归,因此本书亦竭尽可能地针对德国刑法规定与理论,进行比较说明与检讨,并将之运用于诠释我国刑法之规定;再者,近年来我国司法实务,尤其最高法院之判决,受到国内刑法学界如春秋战国时代百家争鸣之影响,亦呈现多元之立场,甚至出现明确违反判例见解之判决,因此本书亦将近年司法实务之最新见解,进行条理之分析与检讨,期使读者既能清晰了解刑法体系架构,合理诠释2005年新修定之刑法总则条文,更能正确掌握德日两国的刑法规定与理论的发展脉络,精准地理解我国蜕变中的司法实务立场。本书之内容,囊括详实之理论说明与周延之比较分析,堪称目前国内一般刑法教科书所未有者,无论法律系学生或法律专业工作者,皆可借由体系完备、理路清晰之本书,建立深厚之刑法学素养。
《刑法分则疑难问题精讲与前沿探析(第四版)》 内容简介 《刑法分则疑难问题精讲与前沿探析(第四版)》在继承前三版精髓的基础上,紧密结合近年来中国刑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修订与拓展。本书旨在为刑法学研究者、法律实务工作者以及法学专业学生提供一份既系统严谨又富于批判性思维的专业参考,尤其侧重于对刑法分则中那些界限模糊、争议较大或与社会发展趋势密切相关的具体罪名进行深度剖析。 第一部分:总论基础与分则体系的内在逻辑 本部分首先对刑法分则的理论基础和内在价值体系进行了回顾与重构。强调了刑法谦抑性原则在分则条文解释中的指导作用,并探讨了将总则的规范(如犯罪构成、责任要件、未遂、中止等)应用于分则具体罪名时的逻辑链条与潜在冲突。特别关注了体系解释的方法论,力图揭示分则各章节之间、各罪名之间的内在联系与区别,避免孤立地看待某个具体罪名。 第二部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的深化研究 本部分聚焦于《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至第二百四十九条所规定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各类犯罪。 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详细辨析了“致人死亡的故意”与“放任死亡结果发生”之间的细微差别,引入了生命危险程度、认知水平和行为控制力等多维度判断标准。针对“义愤杀人”等传统争议点,结合最新司法解释,探讨了限制性情节在量刑中的适用空间。 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的区分: 重点分析了“为索取财物”这一关键要素的认定。探讨了在网络空间中实施的“虚拟绑架”行为的定性问题,以及使用暴力、胁迫手段的程度判断。 性犯罪的演进与挑战: 鉴于社会观念的变迁和新型犯罪形态的出现,本章对强奸罪、猥亵罪等进行了详尽阐述。深入分析了“违背妇女意志”的认定标准,特别是对利用网络技术、新兴媒介实施的侵害性自主权行为的法律规制路径,提出了对“性同意”概念在刑法框架内本土化的思考。 第三部分:侵犯财产犯罪的量刑困境与认定难点 本部分是全书篇幅最为详尽的部分之一,集中处理了盗窃、抢劫、诈骗、侵占等传统财产犯罪在新型经济活动中的适用难题。 盗窃罪与抢夺罪的财产有价性: 探讨了虚拟财产(如电子数据、加密货币、网络账号权益)的刑法保护范畴及价值认定标准。 诈骗罪的“财物”范畴与“处分行为”的理解: 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的复杂结构,精细分析了行为人如何诱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自愿交付财物这一核心环节。引入了“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在司法认定中的地位问题,并区分了诈骗罪与集资 প্রতার诈骗罪的界限。 职务侵占罪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衔接: 在公司治理结构日益复杂的背景下,深入剖析了如何界定“公司、企业人员”的身份,以及在关联交易中如何准确区分职务侵占行为与合法经营行为的边界。 第四部分:金融犯罪与经济秩序的规制前沿 随着金融创新的加速,本部分紧跟最高人民法院及相关部委出台的最新司法文件,对金融犯罪进行了全面梳理。 非法集资类犯罪的定性: 详细区分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和非法经营罪。特别关注了P2P平台、虚拟货币发行(ICO)等新业态中,如何判断“非法性”、“公开性”以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 洗钱罪的客观化认定: 不仅分析了传统的藏匿、转移方式,更侧重于对“知情”要件的证据要求,以及如何识别利用加密技术进行的隐蔽性洗钱活动。 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罪的认定标准: 结合资本市场的实际操作,探讨了“内幕信息”的形成时间点、“知悉”状态的推定,以及操纵行为对市场价格的实际影响程度的认定。 第五部分:职务犯罪与反腐败斗争中的热点解析 本章重点关注了职务犯罪领域中,新旧法条衔接和具体行为定性问题。 行贿罪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界限: 探讨了在招投标、项目审批等活动中,行贿行为与正常人情往来、业务联络的区分标准,并分析了对行贿“次数”和“数额”的综合考量。 受贿罪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实质要件: 深入分析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适用条件,特别关注了对“影响力”的实际作用力的判断,以及对“干股”等隐性利益的认定。 第六部分:新型犯罪形态与刑法适用展望 本部分具有较强的理论前瞻性,探讨了刑法分则在应对新兴技术和社会问题时的滞后性与适应性。 网络犯罪的归类与打击: 涵盖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实践难点,重点分析了“获取数据的方式”(窃取、购买、非法提供)的证据要求,以及数据安全在刑法保护下的价值定位。 环境犯罪的司法适用: 针对日益严格的环境保护要求,精讲了污染环境罪的“情节严重”的量化标准,以及在共同犯罪中对法人代表、直接责任人员的区分认定。 本书特色: 1. 高度的实践导向: 几乎每一处疑难点分析后,均附有详细的司法案例或模拟场景的分析,直接回应实务操作中的痛点。 2. 体系化的理论支撑: 虽聚焦分则,但始终以刑法总则的原理为指导,确保了论证的法理深度。 3. 对最新司法解释的全覆盖: 针对近五年最高法及两高发布的司法解释,进行了逐条比对和深度解读,确保内容的时效性和权威性。 4. 跨学科视野: 在分析金融犯罪、环境犯罪时,适度引入了经济学、环境科学的基本原理,以支撑刑法规则的解释。 本书适合于检察官、法官、律师、企业法务人员,以及刑法学研究生、博士生作为专业进阶和实务操作的必备参考书。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陈子平


  现 职
  国立高雄大学法律学系专任教授
  国立政治大学法学院兼任教授

  讲授科目
  刑法(总论、各论)、刑法专论、刑法案例解析(刑法演习)、刑法专题研究、医事刑法专题研究、经济刑法专题研究

  学 历
  东吴大学法律学系毕业
  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研究科硕士班毕业
  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研究科博士班修毕

  经 历
  司法官考试刑事法组召集人
  律师考试审议委员会委员
  司法官、司法人员特种考试典试委员
  律师高考典试委员
  考试院常设题库(律师、司法官)小组审查委员
  法务部刑法分则修正委员会委员
  法官学院讲座教授(2011年~)
  东吴大学法律学系系主任(2005.8.1~2008.7.31)
  东吴大学法律学系专任副教授、教授
  政治大学法律学系兼任副教授
  成功大学法律研究所兼任副教授
  东吴大学法学院法律服务社指导老师

  主要代表着作(着书)
  共犯处罚根据论(东大图书公司,1992年)
  刑法总论〔讲义纲要〕增订版(自行出版,1996年)
  共同正犯与共犯论——继受日本之轨迹及其变迁(五南图书公司,2000年10月~2008年7月出版)
  刑法总论(2008年9月增修版)(元照出版社)
  两岸刑法案例比较研究(陈兴良、陈子平合着)(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9月)
  新闻刑法1(元照出版社,2012年6月)
  刑法各论(上)(元照出版社,2013年10月)
  刑法各论(上)增修版(元照出版社,2015年9月)
  刑法各论(下)(元照出版社,2014年11月)

图书目录

第一篇 刑法之基础理论
 第一章 刑法之意义与功能
 第二章 刑法之历史与理论
 第三章 刑法之基本原则
 第四章 刑法之效力
 第五章 刑法之基本用语

第二篇 犯罪论
 第一章 犯罪之概念与犯罪论之体系
 第二章 行为论
 第三章 构成要件论
 第四章 违法性论
 第五章 责任论
 第六章 未遂犯论
 第七章 正犯与共犯论
 第八章 罪数(竞合)论

第三篇 刑罚论
 第一章 刑罚之概念
 第二章 刑罚之适用
 第三章 刑罚之执行
 第四章 刑罚之消灭

第四篇 保安处分论
 第一章 保安处分之意义与沿革
 第二章 保安处分之基础
 第三章 保安处分与刑罚之关系
 第四章 我国刑法上之保安处分
 第五章 保安处分之宣告与执行

图书序言

增修三版序

  本书初版分上、下两册,于2005年5月与翌年2月刊行,主要系根据2005年1月7日通过之新修定刑法内容做出详细说明与分析之着作。其后三年间,国内多位学者之刑法总论新版或改版着书陆续发行,不但增加许多新的见解,新修定刑法于2006年7月1日施行后,司法实务上亦提出不少新见解或修正见解。本书增修二版,即为了增补上述新增内容,于2008年9月刊行,转眼之间,竟悄然已过七寒暑。在这段期间,学说有了更丰富多样之见解,例如不纯正不作为犯之作为义务(保证人地位)、相当因果关系与客观归责、共同正犯之本质等议题,而司法实务对于各种争议问题也有了更详细之论述,例如结果加重犯之成立要件、不能犯之相关问题、共同正犯之本质、结果加重犯之共同正犯、共同正犯关系之脱离等。为此之故,本书增修三版,除了将增修二版之内容做更详细之说明外,再针对上述学说与司法实务之相关议题,加以分析说明与检讨,期使增修三版之内容更为充实,俾便提供刑法学界与司法实务界先进贤达参考之用。

  长期以来,我国刑法绝大部分受到日本刑法与理论之影响,乃不争之事实;而日本刑法早期受到法国刑法之影响,中后期则受到德国刑法之影响,亦属事实;然而二次大战结束之后,日本刑法虽然持续受到德国刑法与理论之影响,却也开始逐渐走出不同于德国刑法理论之思考与学说。因此,在理解或解读我国刑法规定之际,有时确实需要参考德、日刑法与理论,有时则必须摆脱该等刑法与理论而加以思考。惟漫漫岁月中,国内刑法学界堪称是留德学者之天下,留日学者已然沦为「极少数派」,甚至在留德学者之着作中,提及「留日学者之论述」者几乎微乎其微的现况下,莘莘学子在学习上多以德国刑法理论为中心,亦因此导致司法实务屡有片片断断採取德国刑法理论之倾向,严重者则难免败露以偏盖全之谬误。所幸近几年来,已有多位优秀的留德学者返国任教,也逐渐有优秀的留日学者学成回国,开始投入教学与研究的行列,笔者热切盼望,这股研究能量带动日本刑法理论与德国刑法理论有更深入的比较分析,让国内刑法学之发展步入正轨,早日与德、日刑法理论并驾齐驱。

  本书三版之增修过程,幸赖高雄大学法律学系硕士班刑事法组硕士生张家庆(律师),高大法律系应届毕业生且今年九月即将就读台北大学法律系硕士班刑事法组的王雪君,将就读高大法律系硕士班刑事法组的李致柔、陈筠婷等诸位贤隶,于参加司法考试前后,依然不辞辛劳、细心协助校稿,以及元照出版公司万先生及其优秀团队的全力支持,使本书得以顺利付梓,特此表达深挚的感谢。

笔者谨识于永和无知斋
2015年孟秋朔日

增修版序

  本书上、下册分别于2005年5月及翌年2月出版后,国内多位学者的新版刑法总论着书也陆续出版,诸如众所周知的有林山田教授《刑法通论》、甘添贵教授《捷径刑法总论》、黄荣坚教授《基础刑法学》、林东茂教授《刑法综览》、张丽卿教授《刑法总则理论与运用》、郑逸哲教授《刑法初探》、柯耀程教授《刑法总论释义》、林钰雄教授《新刑法总则》等,再加上新修定刑法于2006年7月施行后,司法实务上亦有不少新见解或修正见解提出,因此本书增修版,除为了得以将初版的错误加以订正外,更得以将上述学者的修订新版书所叙述内容以及最新实务见解,尽可能地加以补充增订,以期本书内容的充实与最新资料的维持。

  由于以总则篇为主要修定部分的现行刑法,于2005年通过公布、2006年开始施行,实务界为了因应总则大幅度的修改,重新检讨不合新规定的判例,甚至进而提出新见解;而学界不少学者则绞尽脑汁,希望对新修定之规定内容提出最合理的诠释,或者从批判角度进行检讨,国内刑法学一时蔚为欣欣向荣之景象。然而,无论如何地分析诠释或批评检讨,其内容依然无法脱离我国所继受的日本与德国刑法理论。本书除了将日本最新的刑法理论加以介绍,进而运用于诠释我国刑法规定外,亦尽可能地对德国刑法规定与理论加以说明及比较检讨,同时将国内留德学者所着教科书之重要内容(多数採德国刑法理论)与目前最新实务见解纳入其中,期使读者既能清晰了解刑法体系架构,合理诠释新修定刑法总则条文,亦能正确掌握我国实务立场以及日本、德国刑法规定与理论的发展脉络。

  本书增修过程,正与个人担任学系主任三年任期重叠。在兼顾系主任职责的行政工作与一介学者本分的学术研究下,增修工程难度倍增,所幸有东吴法律学系硕士班刑事法组诸位贤隶黄依琳、李彦光、蔡宜衡、黄国书、殷节的细心协助,本书始得以顺利付梓,特此表达感谢之意。

笔者谨识于永和无知斋
2008年孟秋

初版上册序

  由于大学时代对于刑法学的深厚兴趣,我在大学毕业次年就前往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研究所专研刑事法学,而接受我入学申请并担任指导教授的,就是素未谋面而年仅四十一岁的曾根威彦教授。当时曾根教授已是一位有名的早稻田大学教授,我却还看不到先生自己撰写的教科书,对此我一直感到纳闷,于是在一次与教授喝咖啡聊天时,就问先生为何尚未出版自己的教科书,教授回答说:「要等到五十岁才会出教科书」。我一时之间并无法了解原因何在,等到多所接触之后,才比较深入了解日本学界的现象,对于日本学者而言,毕竟一本教科书(体系书)代表其本身在该专业领域的思想结晶,所以诸多日本学者的教科书几乎是在年逾五十之后才问世。

  我在民国八十年(1991年)所出版的《刑法总论(讲义纲要)》,是为了减轻听课同学抄写之辛劳而制作的,内容仅是纲要式之重点提示,并无一般教科书应具备的叙述式之详细内容。该讲义纲要出版迄今已有十多个年头,也显示我个人的刑法教学已有十七、八年的经历,尽管不敢妄言已有圆熟的刑法思想,也自忖已然形成一套独自的刑法体系架构。再观察我国的刑事立法、实务见解、学说理论,向来都受日本深厚的影响,却由于近二十多年来,留日学者递减、留德学者大量增加,而形成国内刑法学界几乎全面引进德国刑法学说理论之局面,并导致我国刑法、实务见解、以日本学说理论为基础的国内传统学说理论与以德国学说理论为基础的国内多数学说理论之间存在相当大的断层,这不仅造成刑法学界之间对话上的困难、与实务见解之间极大的鸿沟与落差、以及刑法学进步的严重阻碍,更造成法律学子在学习刑法学上的严重困扰。这些理由,也可说是本书出版的一大推手。

  本书的出版,不敢奢谈能够消弭立法、实务、日本学说理论、德国学说理论等各层面之间的断层,仅希望做为一个开端、一个垫脚石,借此抛砖引玉而促使更多承先启后的刑法教科书出版。一般而言,法律学是一门社会科学,所欲探讨的议题就是我们生活所涉及的社会问题,能够有效解决该社会问题的学说理论,不可能抛弃传统思想而仅仅全面引进外国学说理论即可形成。因此,本书希望能找回既有的传统思想(学说理论)之同时,也能将新的国外学说理论(尤其是日本学说理论)加以介绍、说明,并且尽可能地将目前国内之主要学说理论纳入本书各相关章节,俾便读者对于我国学说理论(无论传统或目前的)都能有初步通盘的理解。

  本书分为上、下两册,上册是以刑法之基础理论与犯罪论之行为论、构成要件论、违法性论、责任论为主要内容,下册则以犯罪论中之未遂犯论、正犯与共犯论、罪数论以及刑罚论为主要内容。于犯罪论之构成要件论是採违法行为类型(不法类型、不法构成要件)说;于违法性论是採结果反价值(结果非价)、行为反价值(行为非价)二元论;于责任论则採法的责任论;换言之,本书的整体架构,就是以此等理论为核心基础,而尝试解决细密的刑法问题。

  本书的完成,除了要感谢早期敦促我、协助我制作《刑法总论(讲义纲要)》的许多同学外,我还要感谢担任本人助理的东吴大学法律系硕士班同学陈奕仲与陈宏铭,更要特别感谢东吴大学法律系博士班的王容溥同学、政治大学法律系博士班的潘怡宏同学为本书初稿细心校正、惠赐宝贵意见。而在我逾越半世纪的人生旅程中,多位鼓励我护持我的师长、挚友与贤隶、在法学教育工作上与我抱持共同理念而克尽心力的同事、一生坚毅勇敢而无怨无悔关爱我的母亲、一路伴我走来而源源不断丰富我生命的爱妻,都是灌溉我心灵、支撑我意志、让我得以耐烦有恆专注于研究的贵人,我感恩无限。

陈子年谨识
2005年三月天于永和无知斋

初版下册序

  我国新修定刑法总则于去年元月通过后,本书上册也在同年五月完成出版,原本预定能随即于八、九月间出版下册,却由于一些因素而延宕至今。其中因素之一,就是由于这次所通过的刑法总则有相当大幅度的修改,法务部为了使检察官能理解与因应修法后的内容,邀请对于修法内容比较理解的学者前往北部、中部、南部检察署举行六梯次巡回讲座,笔者也在受邀之列,而分担未遂犯、正犯与共犯的讲授。因素之二,则是在修法后,有许多学者对于通过的修法内容提出不同程度的批评,加上一些刑法总论教科书也因应这次修法而修定改版(蔡墩铭教授的刑法精义二版、林山田教授的刑法通论九版、林东茂教授的刑法综览四版等,另有柯耀程教授新出版的刑法总论释义上、下册),为了能对于这些批评与改版内容做适当说明,笔者重新将已完稿的本书下册内容再加以增订。

  透过这次刑法总则修定后刑法学者的批评,更可证明我国学说见解之紊乱,即便在提出批评的学者间之见解不仅存有相当大的歧异,甚至还出现情绪性批评,正如本书上册序言曾指出「这不仅造成刑法学界之间对话上的困难、与实务见解之间极大的鸿沟与落差、以及刑法学进步的严重阻碍,更造成法律学子在学习刑法学上的严重困扰」。笔者以为,在学理上,学者本身持有各自的独特见解是可以理解,甚至是理所当然之事,犹如众所周知,社会科学没有唯一的答案、没有绝对的真理,既然是见解分歧,自然会出现对立,但,这是立场的对立,而非情绪的对立,当针对不同见解提出批评时,言而有据、理由充分地提出反对意见,原本是身为学者最起码的审慎态度,更是身为知识人对于他人见解、立场予以尊重的基本涵养;在立法上,彼此应抱持更宽大的包容心,尤其在面对存有分歧对立见解的问题时,所主张的条文内容,则应集思广益,尽可能包容不同的见解、立场,也就是尽量让不同见解能有解释的空间。

  本书是一本蒐罗丰富新旧资料的体系书。在学中的法律系学生乃至法律专业人士(包括司法官、律师等等),皆可借由体系完备、理路清晰的本书,建立深厚的刑法学素养。然而本书属于刑法学的进阶用书,大一新生或刑法初学者在研读上,或许会由于内容丰富深入、不同见解繁多而倍感吃力,所幸本书在内容的安排上,循序渐进,初学者不妨先就初步内容加以理解,尤其搭配书中设例学习分析与思考后,再逐步涉猎较深的内容,相信一定会有倒吃甘蔗的喜悦。

陈子年谨识
2006年元月于永和无知斋

图书试读

用户评价

评分

刑法总论的学习,对我来说一直是一场挑战。我并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只是因为工作需要,才开始接触刑法。之前读过一本教材,结果读得我头昏脑胀,完全不知道在说什么。它过于强调理论的深度,却忽略了理论的广度。书中的内容就像一张密密麻麻的网,每个节点都相互连接,却让人无从下手。例如,在讨论“犯罪构成”的时候,书上详细地阐述了主观方面、客观方面、主客观统一等概念,却很少提及犯罪构成与责任原则之间的关系。这种缺乏整体性的讲解,很容易让读者迷失方向。而且,书中的语言也比较抽象,缺乏具体的例子,很难让我理解。我个人认为,对于非法律专业的读者来说,刑法教材应该更加注重基础知识的讲解,避免使用过于专业的术语,并提供大量的案例分析,帮助我们理解抽象的理论。它应该像一位耐心的朋友,能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引导我们一步一步地进入刑法的世界。

评分

我一直觉得,刑法总论的学习,不仅仅是背诵法条和概念,更重要的是培养一种批判性思维。之前读过一本教材,作者似乎过于强调刑法的规范性,却忽略了刑法的价值判断。书中的内容就像一个冰冷的机器,机械地套用法条,缺乏对社会现实的关照。例如,在讨论“死刑”的时候,书上只是简单地阐述了死刑的适用条件,却很少提及死刑的存废问题,以及死刑对人权的影响。这种缺乏价值判断的讲解,很容易让读者陷入道德的迷茫。而且,书中的案例选择也比较保守,多集中在传统的犯罪类型,对于一些具有争议性的案件,比如安乐死、同性恋等,避而不谈。我个人认为,好的刑法教材应该鼓励我们独立思考,挑战权威,并对刑法的合理性进行质疑。它应该注重社会现实的分析,通过具体的案例,帮助我们理解刑法的社会功能,并培养我们的社会责任感。

评分

刑法总论一直以来都是法学子们绕不开的一道坎,市面上相关书籍琳琅满目,我读过不少,也算有些心得。最近在准备考试,翻阅了某位教授推荐的教材,不得不说,有些书真的让人读得昏昏欲睡。这本书的编排方式,我个人觉得缺乏一种逻辑上的流畅性,很多概念的阐释都过于抽象,对于初学者来说,很难一下子抓住重点。举例来说,关于“行为”的定义,书上堆砌了许多学术上的争论,却没能用简单明了的语言告诉我们,在实际的案例中,如何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行为”。而且,书中的案例选择也比较单一,多集中在传统的犯罪类型,对于新兴领域的犯罪,比如网络犯罪、金融犯罪等,涉及甚少,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们对刑法适用范围的理解。更重要的是,书中的文字风格过于僵硬,缺乏生动性,读起来就像在背诵法条,很难激发学习的兴趣。我希望刑法教材能够更加贴近生活,用更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更多的实际案例,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刑法知识。毕竟,刑法不是用来炫耀学术的,而是用来指导实践的。

评分

最近在准备司法考试,为了巩固刑法总论的基础,特意找了几本教材来对比学习。其中有一本,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最大的特点就是“实用”。这本书没有过多地纠结于学术上的争论,而是将重点放在了实务操作上。书中的内容就像一份详细的备考指南,清晰地列出了考试的重点和难点,并提供了大量的模拟题和答案。例如,在讨论“共同犯罪”的时候,书上不仅详细地阐述了各种类型的共同犯罪,还提供了大量的案例分析,帮助我们理解如何在实际案件中判断共同犯罪的责任。而且,这本书的语言也比较通俗易懂,避免了使用过于专业的术语,即使是初学者也能轻松理解。更重要的是,这本书还提供了大量的补充材料,比如最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判例等,帮助我们及时了解刑法的最新发展动态。我觉得,对于准备司法考试的考生来说,这本书绝对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参考书。

评分

说实话,我对刑法总论的理解一直都比较困惑,总觉得很多概念之间存在着模糊地带。之前读过一本号称“经典”的教材,结果读完之后更加迷茫了。它过于强调理论的严谨性,却忽略了实践的灵活性。书中的内容就像一座座高耸入云的山峰,每个山峰都孤立存在,缺乏相互之间的联系。例如,在讨论“正当防卫”的时候,书上详细地阐述了各种条件,却很少提及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之间的区别,以及在实际案件中如何进行判断。这种缺乏系统性的讲解,很容易让读者陷入“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困境。而且,书中的语言也比较晦涩难懂,充斥着各种法律术语,对于没有一定基础的读者来说,简直是一场噩梦。我个人认为,好的刑法教材应该像一位耐心的老师,能够将复杂的概念分解成简单的步骤,引导我们一步一步地理解刑法的精髓。它应该注重案例分析,通过具体的案例,帮助我们理解抽象的理论,并培养我们的法律思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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