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冲千里 悠见南山:金融老兵的诤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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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本书系集结陈讲座教授在2014年及2016年时,于工商时报、联合报及经济日报等媒体发表之金融相关议题文章,共六十八篇。其内容经本中心与陈讲座教授讨论,并由陈讲座教授斧正后,拟规划为四卷:国家经略文华殿、市井议题碎碎念、公私治理三明治及金融科技巨流河等每篇专文,均呈现多面向、多元素的思考与观察氛围,篇篇均为佳作,见解不凡,颇能发人深省。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陈冲


  曾任中华民国总统府资政、行政院院长、行政院副院长、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委、永丰金控董事长、合作金库董事长、台湾证券交易所董事长及财政部政务次长等财政金融界多项要职。现任东吴大学法商讲座教授,擅长以寓言及历史故事针砭国际情势、金融改革和社经问题。
 
  30多年前,他为金融人员研究训练中心(研训院前身)的银行法及外汇、票据业务讲师,曾着有《比较银行法》及《信用状基本法律理论》等书;另先后担任研训院出版之畅销外汇工具书──《信用状统一惯例》、《信用状统一惯例註释》、《託收统一规则》、《国际担保函惯例》及《2000年版国贸条规》的编审委员。
 
  近年来,更出版《法国狼与猫头鹰》、《自伞自度-还是上帝之手》及《扳动转辙器前的思考》(研训院出版)等畅销书籍,其文笔简洁有力、幽默风趣又充满禅意,读者常能于莞尔之间,了解及吸收最新金融时事及观点,颇获外界好评。

图书目录

第一卷  国家经略文华殿   1
不要永远站在十字路口   3
万隆会议六十週年前夕   6
两个千万美元的故事   9
转变中的印尼对台湾的启示   12
103响礼炮的背后   15
战略 战略 战略   18
莫迪二进白宫的玄机   21
猪肉可以拒吃 药品呢?   24
亚投行不是非要不可(sine qua non)   27
跌倒既不危险也不丢脸   30
新内阁要有柯宾思维   33
新院长与新GDP   36
由台、土银增资看内阁整合   39
守分安常的蚂蚁   42
左派思想蔚然成风?   45
我可以不喜欢你-才是快乐的民主   49
邮局不会消失 只会转型   52
 
第二卷  市井议题碎碎念   55
最怕政治上的「作弊软体」   57
2016年的职缺   60
房屋税不可增只能废   63
大家都能挺住的房屋税   66
歪打歪着的房屋税   69
房屋税的迷思   73
选举何必谈房市   76
罗宾汉的迷思   80
三楼鼎立的奇谭   83
HBL不敌江蕙   87
来「刷」一条发电厂   90
国际视野看能源   93
基本工资要练基本功夫   96
使用自助机器 哀矜勿喜 也谈基本工资   100
游説有道 子贡做不到   104
肥咖法下小虾米的反击   107
全民基本所得岂是无理取闹   110
 
第三卷  公私治理三明治   113
当雀儿喜遇到亚当斯密   115
社会责任要融入公司的DNA   119
赵少康辞独董   123
政治奢侈品   126
既不怪剪刀,何必怪BOT   130
财团法人也要「公司治理」   133
自行车教练给首长们的启示   137
三个信封和三个锦囊   141
是法人 就要有治理   144
柯市长,还是法治成本最低   148
OECD新规定对柯文哲的启发   151
 
第四卷  金融科技巨流河   155
科技创新翻转特许行业   157
当管制遇到创新 - 谈Uber取缔风波   161
传统银行皮绷紧   164
金融反中介只是起点   167
数位浪潮颠覆传统监理理念   170
市长的先见、后见与未见   173
P2P慎始强于慎终   176
P2P金融应有「基础设施」   179
数位时代的个资保护   182
人工智慧不是烦恼之源   185
钞票不死 只是凋零而已   188
中央银行何不发行电子货币   192
央行icash胜过纪念币   195
人民币加入SDR后的时代   198
人民币离岸中心接近梦醒?三经论坛后记   201
不要让忍者现象再现   204
资讯的对称与品质   207
董事长要买自家股票   210
内线交易 刑罚搭配强制公开   214
大钞招谁惹谁?   217
存保三十大寿的厚礼?   220
「钱多人傻」未必不理性   223
金融税制合理化评议   226

图书序言

自序
 
心远地偏 采菊见山  陈沖 2016.09


  在一场同学的聚会上,我被老朋友调侃:「你还在煮字疗饥吗?」,有意思的问候语!虽然是没有退职金的政务官,只能一钱守囊,但也不至于要靠稿费维生。只是书生报国无长策,道理在胸笔在手,奉献刍荛之见,无非是这卑微期望的体现。

  离开校园投身金融界,倏忽四十余年,除短暂栖身行政院外,其余工作均在金融体系。曾为业者,也曾为监理者,有幸亲眼见证台湾金融产业的成长与转型。尤其近二十年来,由于全球化风潮所带来去中介(Disintermediation)及科技化的浪潮,赋予金融自由化4P截然不同的意义。

  我常告诉工作伙伴,1989年是具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不仅是柏林围墙崩解,连带扫平全世界有形、无形的墙,促成金钱、货物、人才、思想自由的流动与沟通,最重要的是www技术也在当年问世,使网际网路普及化,深入人类生活,配合之后行动科技、大数据的进展,更大大颠覆人类的行为模式。对台湾而言,1989年也是金融自由化大步向前的时点,银行法在当年做出历史性的修正。犹忆同一年我转进公职,在演讲金融自由化时,提出4P,较一般人所讲Price、Product外,另增2P,即Player及Presence。Player指欲开放的新银行、保险公司,而Presence原指营业区域限制的解除,不想近年来因科技的创新,金融机构的Presence又有全然不同的风貌,去年我曾独排众议说:「分行不会减少,也不会消失,分行就在你口袋里」,就是说明十年前业者难以想像的画面;当年在合作金库董事长任内,开风气之先设立财富管理部门,于今却也因为人工智慧的提升、理财机器人的出现,转要提示理财专业同仁做职涯风险规划,说来讽刺又无奈。

  此生奇缘,反而是不在金融体系的那段日子,让我对世局、社会有多方位的观察,思考由点而线,再循面而体,这种点线面体的思考途径,加上引进动态的参数,在我离开公职后对事物的观察,尤其是2014下半年迄今的专栏中,都有明显的凿痕,感谢工商时报、联合报及经济日报每月定时提供专栏发表的机会,也感谢许多读友的回馈与支持,只可惜文章定位为目标读者的某些人物,却不屑一顾,甚或冷言冷语。

  一个老问题,为什么要集合成册出版?是否不符数位化时代的脚步?其实在与金融研训院讨论过程中,脑海也浮现此一挣扎,不过因为每次专栏发表后不久,社会出现的现象或怪象,每每就是文章中所论析的具现,不敢说有先见,但也实在没有必要再回头为文讨论,所以将早先文章蒐集成书,也是回应社会现象的一种方式,加上还有一些尚待应验的议题,都可借此存照。

  专栏持续发表,但书籍终须截稿付印,因此本书收录只有2016年七月前的文章,而且不做一字的更动,表示愿意接受时间考验,至少是发表后迄今短期的考验。当然八月后的专栏也有一些敝帚自珍之作,例如有关信託的扩展、遗产税等的讨论,未列入蒐集,也正是将来持续鼓吹观念的张本。

  六十八篇专栏,分为四类。胸怀社稷的发抒列入「国家经略文华殿」,多涉国家发展、政经擘划及区域经济整合。心系民瘼的观察归入「市井议题碎碎唸」,多属民生议题、公共政策及房屋市场;至于「公私治理三明治」,当然是公私法人某些似是而非治理观念的釐清,而金融转型与科技发展的交集,议题层出不穷,自然汇集为「金融科技巨流河」。期盼字字句句的累积渐次成为资讯洪流的一部分,留待有心人日后或能披沙拣金。

  金融研训院创立之初,我即担任讲师,负责法务、外汇方面课程,三十多年来,也曾协助编辑许多外汇专业参考刊物,双方合作已久,个人出版也多承研训院提供专业的支持,本书只是再给我一次感谢研训院的机会,也期待金融研训院进一步的茁壮。

  离开公职后的演讲早已超过百场,记得第一场是三年前在政大EMBA校友会的年会,当时谈的内容虽然是经贸、电商的趋势,题目订的却是「心远地自偏,何来车马喧」,这不是无厘头,而是引用陶渊明饮酒诗「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一种退职者甘于沉淀的心理自况,事后媒体称我犹心悬国家,倒也符合。陶诗中最广为流传的一句,应是紧接在「心远地自偏」之后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意境相当高远,我想我比陶渊明幸运的是,拜现代传播工具之赐,可以在悠见南山之际,仍有机会以「修之庙堂,折冲千里」所见,发抒对公共议题的诤言,这也是本书书名的由来。
  
  心远地偏,采菊见山,是意境,更是心境。

亚投行不是非要不可(sine qua non)

  年前有朋友展示所收藏的美国名酒sine qua non,我随口读出其拉丁发音,友人颇为惊讶,其实这是45年前在学校选修法律拉丁文,硕果仅存的两、三个辞汇,直接翻译是「没有它就归零」,比较文雅的讲法是「缺之不可」。如果我说亚投行不是缺之不可,一年前在东吴大学科际整合研讨会听我专题演讲「以亚投行为例谈战略与行销」的听众,一定觉得奇怪,阁下是否讲话矛盾?

  其实不是,当时我的论点是,亚投行是中国四大战略的交集,具有相当的战略高度,但并不是说台湾参加亚投行是高明的战略。何谓「四大战略」?当时我提到四个背景因素:全球经济合作的风向、基础建设的过剩能量、和平崛起的地缘经济以及人民币国际化的企图,而亚投行是能贯穿这四项因素又可制衡美国的再平衡(Rebalance)策略的招式,对中国大陆而言,是成功的战略与行销。

  这一年来,各项国际会议,包括去年9月的联合国SDGS目标、12月的巴黎会议都可看出国际经济合作下基础建设的商机;而大陆高速公路及铁路网陆续完成后,其基建人力、物力的过剩现象也日益凸显;至于中国梦下的「伟大复兴」产生和平形象及地缘睦邻的需求,加上去年底IMF同意将人民币纳入SDR的动作,在在均显示四大战略都在积极同步推动中。而习近平2013年分别在哈萨克及印尼宣布的一带、一路,以及新闻稿中所提出的亚投行雏形,也证明全名是「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亚投行,是中国重要战略的战术手段。

  就台湾而言,能参加国际组织,固然有其意义,但是否如某些人认为是配合南进政策、打亚洲盃的必要方法?或者战略上必须参加,名称只是战术问题?正反意见,都应做仔细的捡视。

  我们有句俗话,叫「里外不是人」,形容误判情势的窘境。而从反面解释,里外至少要有一面是人。以亚投行为例,谈到里子,就是实益,包括经济实益及政治实益;讲到面子,就是名称及加入方式问题。其他国家只要想里子,台湾还要考虑面子。

  由57国共同发起设立的亚投行,已于去年12/25正式成立,并在上月中旬选出重要人事。我国曾于去年3月底递件有意成为共同发起人未果,当时的理由即与主权国家争议有关。目前各级首长对名称问题,均已自亮底牌为Chinese Taipei,不接受其他名称,虽务实但也无奈。不过在面子上,名称不是唯一的问题,以我看法,「中华台北」中国大陆不是没可能接受,但真正的小鞋是加入方式。我方如意算盘是依亚投行协定第3-2条以亚洲开发银行会员身分提出申请,但亚投行首任行长金立群除于去年10月在美国表示这是「自家人的事」外,今年上任后更明白表示将依第3-3条,应「由对其国际关系行为负责的银行成员国同意或代其提出申请」,再度凸显主权国家议题。这点比名称更攸关面子,更事关重大,以过去我们在亚银与金立群交手的经验言,除非大陆高层表态,恐怕不会乐观。

  再就实益(里子)来看,政治实益包括强化与其他57国的关系,难以量化,可以量化的应该是经济方面的实益,或称为商机。

  依财政部估算,如加入亚投行,考虑GDP、人口等因素,我方出资约需22亿元。而各方估计亚洲地区2010年至2020年的基础建设商机约8兆美元,看来可以小饵钓大鱼。但想到我在行政院任内,曾要求我国在亚银的代表将亚银的商机引介回国,其成果为何?不妨公布以为参考。日本不参加亚投行,当然是美国的影响,但其自圆其说的理由之一是日本厂商历年在亚银的得标率不到1%,试问在中国主导、目的又是消化本身过剩产能的亚投行,台湾厂商能获多少商机?所以某种程度的成本效益分析,在亚投行案中,恐怕是财经部会不可回避的责任。

  如果里子有限,面子无着,对中华民国而言,亚投行恐怕就不是sine qua non,什么是sine qua non?各种双边及多边自贸协定,包括ECFA的服贸货贸协议,才是融入国际经贸体系的sine qua non (缺之不可)。

(本文刊载于2016.02.21联合报)

歪打歪着的房屋税

  机票分头等舱、商务舱及经济舱,现在为平抑票价,并为改善经济舱或商务舱一位难求的现象,乃规定购买头等舱机票须支付巨额附加捐,如此会达成下列何种效果?1、可以打击购买头等舱意愿、减少头等舱位需求,进而全面降低票价。2、消费者弃买头等舱,挤向商务舱及经济舱,使该二舱等机票更难买,票价反而飙高甚至产生黑市交易。

  台北市政府一定比较相信前者,这由处理房屋税的手法可以看出。农历年前本报曾刊出黄继岳律师的专文,指台北市在房屋税下课征豪宅税有违法律保留原则及明确性原则,对此说法网民自然是有褒有贬,其中有一网民表示「在当前民意气氛下,敢提此种意见,值得肯定」云云。曾几何时,在台湾发表法律见解,居然也需要勇气,不知应悲应喜?

  黄律师主要在以法律观点谈地方政府房屋税的「辣招」(港式用语),但房屋税为何突然成为显学?当然缘自「居住正义」的大纛,然课征所谓豪宅税,真能增强一般民众购屋机会?此种媒体报导戏称的「暴走式」、「天龙国式」的房屋税,就可使一般民众买得起住宅?会不会原拟购买高价住宅自住的消费者,因而转向中级或平价住宅,反而挤压普罗平民?

  房屋税成为议题,是起源于居住正义,所以首先于103/6/4看到财政部主导「房屋税条例」的修正,主要是第5条,使中央或地方税务单位有更强的法源提高税率、扩大税基,接着于同年11/3郝市府临去秋波,修正「台北市房屋税自治条例」(并非法律),提高台北市的税率。当然实际计算税额,仍然要订出房屋「现值」,对现值的决定,台北市政府则另订有「台北市房屋标准价格及房屋现值评定作业要点」,胪列其提高高级住宅现值的规定。诚如黄律师在专文中所指,该要点法律位阶不足,其中所列八大标准,只是形容词的堆砌,不符行政法明确性原则,而公式中重复计算路段率也有法律矛盾等等。除此之外,其实该作业要点在法律逻辑上,尚有三点可议之处:1、要点第15点强调「地段绝佳」、「路段率」,明显违反母法「房屋税条例」第11条第1项「应减除地价部分」后订定标准之规定。2、房屋不论其外观、用料、管理如何良好,在任何地点的成本应为一致,会影响一般人观念中「房价」高低的,其实仍是土地,此一因素已在地价税中反映,不应再重复纳入。3、房屋税条例第11条亦提到「商业交通情形」为评估房价标准,以台北市政府历来恣意变更或弱化停车场用途(如:A25、交九)、增加会恶化交通的建设(如:大巨蛋、三创)、乃至「以邻为壑」破坏居住品质的措施(如:大量移转容积率),因此受影响的住宅,反该是调降价格标准而非提高。最后,在政策面上,要点第15点所列八大标准其实相当弔诡,例如「保全严密」、「管理周全」、「户户车位」等,难道市政府不鼓励市民自掏腰包提升自主管理,进而协助巿府强化治安、改善交通?地方政府每年依「公寓大厦管理条例」评选优良管理的集合住宅,结果反成为加税工具,岂不讽剌?

  政府「打房」的目的何在?从毛院长以降,财政部到地方政府,都异口同声表示,目的不是财政,而是居住正义。简言之,是要让中产阶级或以下的大众买得起住宅,所以「正义」的对象应该是「非豪宅的合宜供需」,这就须由经济观点来讨论,我曾经接受媒体访问时就四个层面说明,1、供给面:宜增加非豪宅的供给,以往行政院的合宜住宅,就是一例。当然国宅,社会住宅都属之,近日北市释出捷运联开案的分配屋为平价住宅、加强公办都更,也是正确作法。2、资金面:各工业国家都普遍存在房价高涨现象,最常见的共同原因都是资金过剩(QE就是一例),台湾不应例外,货币汇率政策、遗产税引发资金回流、选择性信用管制未及早实施对高房价都有贡献。3、交易面:经纪制度不健全,以及价格不透明都影响房价,我在金管会任内就向行政院建议改革,后来在副院长任内因内政部江部长支持才完成相关修法。4、最后才是租税面:租税,也有不同税目,吾人应了解,不论囤房、炒房,问题都在买卖套利,对象应是利得税,而房屋税是持有税,不应仅因持有品质良好的住宅而被惩罚,尤其是自住、长期持有、乃至老人返休族,更应特别考虑,以免伤及无辜。

  政策手段要正打正着才是高招,歪打正着只是运气,至于歪打又歪着,恐怕是煳涂。

(本文刊载于2015.03.10工商时报)

当管制遇到创新-谈Uber取缔风波

  最近一年来,「东吴企管财经讲堂」有一系列的论坛,其主题原则上多以(disruptive technology)对特许行业或管制行业的冲击为重心。所以6月初两天之内看到三则有关Uber的国内外新闻时,哑然也莞尔,感觉相当复杂。想起讲堂中有一场谈论「行动服务联手共享经济瓦解特许行业」(当时代理院长的张善政也是与谈贵宾之一),其副题「当管制遇到创新」,应该是送给交通部新任部长可供反覆思量的最佳礼物。

  媒体报导,交通部宣布6月1日起,联合六都交通局联手取缔叫车平台Uber,而同一时间国外也传来两则可资对照的消息:其一是沙国主权财富基金(PIF)入股Uber投资35亿美元;另一则是全美最大零售商Walmart将联手Uber推出日用品快递服务。简单地说,交通部看到的是Uber不符法律的一面,沙国及美商看到的则是Uber在市场上的比较优势。

  我最近二、三年都持续关注颠覆性科技(行动科技+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对特许行业的影响,所以持续提供建言予主管机关,在何种条件下,对特许行业的新参与者进行巿场开放,例如:第三方支付、P2P金融及Apple pay等。针对科技又融入共享经济观念的Airbnb及Uber,不仅在年初论坛中列入讨论,也在年来多次演讲中谈到以往特许行业的门槛及特殊监理的考量,已因近25年来科技的迅速发展,基本思维已面临改变。

  去年底我有一篇「数位浪潮颠覆监理观念」的文章,做跨行业的讨论,其中也特别提到,原本各国对计程车(小客车运输业)基于对「消费者」的保护,都有一套管理方式,不论是设立条件、驾驶专业与资格、车辆安全、费率乃至表具的精准等,鉅细靡遗。

  但因行动科技的进步,GPS计程计费的准确客观,支付流程的顺畅安排,使Uber或类似业者取得胜出的优势。承担监理成本却又面临生计挑战的计程车业强烈抗议,自可想见,但为何不见或少见消费者的抗议?值得「监理的目的在保护消费者」的主管机关再思。

  各国明知Uber的营运模式与现行计程车监理的法律架构不符,当然Uber也有法律专业的辩解,各主管机关也在苦思解决之道。今年初Uber以外的世界四大叫车平台,Lyft、Ola、滴滴出行及Grab共同宣布整合叫车App,扩大竞争优势,也可看出Uber经营并不轻松,但也不孤单。我在美国一些不承认Uber合法的城巿,看到旅馆前有Uber及Lyft的专用上下车区,就理解消费者态度及社会接受新科技的现实。

  当然也有聪明的业者能在法律与商业中周旋取得定位,在全球唯一动手逮捕Uber经理人的法国,本土的Bla-bla-car却大行其道,该公司运用相似技术的平台,借由成本分摊及长途旅行运送的模式,而持续扩大成为欧洲及中南美的业中翘楚,就因为计程车对长程运输缺乏兴趣,所以也无抗争的举动,该公司乃能成长茁壮。

  当管制遇到创新,看来其他国家都在培植本土的平台(中、印、马),交通部实不宜只想到取缔,小客车运输监理的目的既是提供消费者最大的便利,因此交通部应积极扶植本土大型车队的科技化、平台化,同时对小车行也可辅导建立可统一媒合的App。至于Uber,如不能像旧金山市长Edwin Lee所说「促育其成长,现代化其法律,正视其趋势」,至少也不必使用在法律上有争议的「钓鱼」方式取缔在法律上有争议的营运吧!

(本文刊载于2016.06.28经济日报)

P2P金融应有「基础设施」

  上月在本报发表「P2P慎始强于慎终」一文后,接到分别来自海崃两岸的回应,且都是本身实际或曾经参与P2P运作的人士,其中有平台业者、有资金提供人,当然还有资金的需求者。

  由于该文发表于大陆「e租宝」P2P平台出事后不久,对岸的朋友更分享农历年时返乡,发现乡亲受慑于这500亿人民币弊案,P2P竟成为亲友拜年贺节以外的另一热门话题。

  P2P到底能不能推动?我的看法是可以,但要「慎」,换言之要有仔细的规划。大陆因阿里巴巴带动电子商务发展,进而衍生出「支付宝」「余额宝」跨入支付、投资领域,连带使互联网金融、Fintech炙手可热,台湾不少业者怪罪政府管制太多,以致在电商及网路金融方面瞠乎大陆之后。但前文也提到大陆自去年7月迄今已开始有收网的动作,然而两岸政策不同方向的转变,其实不外是「松久必紧,紧久必松」的戏码,不足为奇。重要的是,P2P金融要有什么样的infrastructure(基础设施)?

  借贷以信用为基础,因此信用调查(征信)不可避免仍是P2P业务的重要元素。「e租宝」成为弊端,不是借款人信用出错,而是根本没有真正P2P的借贷。但如有大陆业者真正想做P2P,则仍须面临征信资料完整性的问题。大陆的中国人民银行长期(1997年)以来有一信贷登记系统,并逐渐发展成为征信中心,其资料库号称全世界最大,但是否能成为P2P的助力?以曾任人行副行长现任教于清华大学的吴晓灵于2014/6新金融联盟成立大会中的演讲看来,人行征信中心仅有贷款资料,参考价值有限,而且成本太高,开放的实益不多。这也间接说明目前在大陆营运的P2P平台,基础相当脆弱。

  我曾在专栏或演讲场合,多次提到美国P2P业者Lending Club成功并上市的经验,也谈过Social Finance(Sofi)独特利基的经营模式,其实美国业者包括Funding Circle等能迅速达到某种规模,有一共同原因,就是FICO代表信用评分公司(Fair and Isaac Corporation),是运用两位工程师Fair及Isaac所研发创设的公式,对个人进行评分。透过对自然人客户的信用资料(包括偿还纪录、帐户往来、受信类型、年限)以及社会活动进行量化,由评分系统产生300至850的分数,各分数也代表不同的违约可能,(例如高于800,违约率为1/1292),数十年来被广泛运用在各种个人授信的审核,当然授信机构不会以FICO分数为唯一准驳依据,但不可否认是一种重要参考。台湾由银行界共同设立的联合征信中心,经过多年运作,累积深厚的专业与经验,也是不少新兴市场取经的对象,其实大可趁此时机,创建类似美国的FICO制度,以为P2P运作的基础。当然资料库分享及信用评分提供的法律依据,也应趁此予以釐清。

  另外有一重要问题,长久以来我国金融主管机关认为「借贷」行为法所不禁,也非银行专营,因此融资公司不属金融监理范围。此种思维在以往尚无错误,但随科技进歩,借贷平台借互联网、大数据、行动科技之助,可迅速发展至惊人的规模,这已经符合德国「信用机构法」中所谓「商业化经营之规模」的境界,换言之,因其规模已有可能危害公共利益,传统思维能否继续,恐怕要重新思考。而且各国P2P发展结果,资金提供者都以投资人自居,就要计议不特定人投资保护的问题。更何况以美国Lending Club曲成长经验看,由单纯平台到跨业(银行)合作、再到向证管会申请发行债券,多次蜕变都代表不同盈利模式、风险承担、监理宽严的思维,都是台湾规划P2P基本设施,应纳入考虑的元素。如果真认为P2P能够反应电商时代需要,将地下金融台面化,就要「迅速又确实」盘算这慎始的功夫。

(本文刊载于2016.03.22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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