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么是法理学?是法律哲学,或是法律理论?
法理学论文集系列的第一本以法理学的定义作为开端,进而探讨人性与理性、伦理与法律的层次关系。为与逐渐釐清的趋势配合,作者将法理学作为上位概念,下分重实质的法律哲学与重形式的法学方法论。
法理学一词出现的时间虽不算久,但其意义内涵的事物,就现存可征历史观察,已经探讨了二千年。若要提昇台湾法理学的研究,不可避免地须对国内及国际上的研究发展趋势做一反思。简述法理学学术知识的发展状况,并回观台湾法理学组织的发展过程及国际交流问题,同时提出台湾学术界当前法理学的主要议题与研究方向。
由此深入探讨人性、理性以及立足于此的相互性原则,这些一直为法律背后的主导因素。伦理观念的改变,虽与法律无直接的关联,却决定法律政策与执法态度,也会影响现行法的解释、修改,甚至废止。因此,纵使未来的社会有其世代的议题,法律材料有所不同,仍不会影响其作为法律思维出发点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