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文 医疗纠纷如何妥善处理,以兼顾医病双方之利益,向来为民事程序制度中一项重要课题,在德、日、美等国均然。近年来医疗诉讼之议题,在我国备受关注。从本书之实证研究结果可以发现,我国民事医疗诉讼事件之数量在近年来虽急速增加,但相较于外国司法实务,比例仍较低,而仅佔民事诉讼事件中之少数。此外,医疗诉讼之原告胜诉率并不高、诉讼期间较长、赔偿金额亦未较高,由此可见,诉讼未必对双方当事人是最佳方式,而有必要併予充实裁判外纷争解决制度,以增多当事人就纷争处理方式之选择可能。其中,医事调解制度近来受到重视。不过,基于医疗纷争之特性,如未能使当事人于调解程序中就医疗纷争之事实能有一定之认识,恐不易竟其功,亦即,如何使重要之事证亦能于调解程序之早期予以开示以限缩争点,医学专家之协力及鑑定制度实扮演关键之角色。然医疗鑑定之方式如仍沿袭惯例,恐仍难获当事人之信服。此外,调解制度由于具有合意性及非公开性之特征,亦可能增加法之不明确性,并弱化司法机关在法安定性及法政策形成上所得扮演之重要角色,未必一概有利于医事法制之健全化。调解与诉讼制度各有其特性及优缺点,在大力鼓励调解制度之同时,亦宜同时关注如何健全化医疗诉讼制度,而使当事人能本于考量其程序利益与实体利益,自主性地选择适合其纷争处理之方式及程序。
本书以医疗民事诉讼作为实证研究之主轴,全面性地探究医疗民事责任事件在程序法上之相关议题,并聚焦于自2000年民事诉讼法改革以来,争点集中审理及证据法则等新制度于医疗诉讼之适用,而涵盖医疗诉讼之诉讼标的特定、举证责任之合理分配、证明妨碍法理之适用、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之损害额酌定、医疗鑑定制度之程序保障、医疗纠纷之裁判外纷争处理制度建构及医疗专家协力于纷争解决之必要性,并佐以相关之比较法研究,期能提供我国医疗纷争处理法制之理论基础。
本书之完成,受惠于科技部专题研究计画补助,助理陈冠中、萧丞晏、陈庭琪、王俊翔等人协助校稿事宜,元照出版公司协助排版事宜,在此一併致谢。
沈冠伶
2017年9月9日
台大法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