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看來極度普通的人會因為細故犯下令人譁然的案件?
近來不斷發生重大刑案,其中不少是乍看普通的「一般人」突然犯下隨機殺害多人的案件。有些犯罪者有幻覺、妄想等的異常癥狀,也有犯案動機,可是專傢花時間做精神鑑定以瞭解他們犯案時的精神狀態,卻常常找不齣究竟是哪些「疾病」造成犯罪行為。
重大刑案之外,因不滿、憤怒引起莽撞反應,逐步升級為極端行動的問題,和我們更密切相關。而且,這現象不隻齣現在兒童、青少年身上,也擴及成人。最常見的是,輕易對弱小者發洩不滿與憤怒的案例,例如:傢庭暴力、跟蹤狂行為、霸淩、騷擾、虐待,甚至公眾人物口吐狂言等,事件的數量遠多於重大刑案。
二十年來持續在精神治療第一綫奮戰的醫師岡田尊司分析,這些扭麯現象背後的根源並非各個疾病,而是基礎的共通病理:
自戀病理──「我」比整個「世界」都重要! 這些過去的精神醫學無法全然掌握的病狀,可以概稱為「誇大自體癥候群」。特徵是,擁有不成熟的全能感和自我炫耀傾嚮、缺乏現實感的幻想傾嚮、缺乏罪惡感和同理心,且不順心時容易暴怒,非常敏感易受傷。當他們威脅不順己意的人,並想支配對方,就是自戀失控的情況,很可能一觸即發升級為犯罪。
這些異常行為的本質並不是什麼復雜的問題,主要就是缺乏健全的判斷力;不成熟,不知體諒他人,以及因失去自製力而採取極端行動。一言以蔽之,就是驚人的幼稚。
從引發重大事件的少年到導緻國傢滅亡的領導人,都與這種自戀病理有關。因此,岡田尊司以自戀觀點為基礎,試圖從案發現場到職場、傢庭,徹底分析犯下案件的孩子,甚至擴及所有現代人的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