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殖民者踏上这块土地,现代国家的法秩序如何綑绑台湾原住民族的种种权利?怎么做才能真正解套?
二○一七年原住民歌手巴奈等人在总统府周边扎营抗争数百天,抗议行政院原民会提出的传统领域划定办法将「私有地」排除在原住民传统领域之外的做法,大声喊出「没有人是局外人」。
这项争议的核心究竟是什么?台湾原住民族历经数任总统道歉、宣示尊重其人权与文化,二○○五年也通过《原住民族基本法》,但当政者即便想要解决,就真的能够解决得了吗?
原住民族的生存与文化发展,最大关键在于土地。原住民土地在过去被强夺骗取的事实虽然早已无可否认,但在现代国家的市民法架构之下,若要积极回复原住民族被剥夺许久的权利,将会碰上这种法秩序对于个人私有财产权的无上坚持,以及必须能够进行市场交易的物权预设,从而与原住民传统的(但更具永续性质的)集体所有权概念产生根本上的矛盾。
长期关注原住民议题的法律学者吴豪人,从哥伦布以来殖民者如何透过法律剥夺世界各地原住民的土地与权利开始,对照日本北海道阿依努族与台湾原住民族争取权利的诉讼与立法斗争史,检视、分析原住民族在殖民主义与现代资本主义国家法秩序的双重桎梏之下,难以真正复权的根本症结,并提出他的解决方案。
共同推荐 Awi Mona蔡志伟/东华大学财法所暨法律原住民专班副教授
巴奈/歌手
瓦历斯.贝林/监察委员
汪明辉/原住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台湾师大地理系副教授
那布/文史工作者
周汉威/财团法人法律扶助基金会执行长
林三加/律师,环境权保障基金会首届董事长
阿栋・优帕司/泰雅中会牧者,镇西堡部落耆老
马跃.比吼/南岛鲁玛社执行长
黄居正/清华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
陈采邑/律师,台湾人权促进会执行委员
欧密.伟浪/台湾基督长老教会原住民宣教委员会干事,泰雅尔族民族议会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