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律是社会正义和道德的底线,我们是不是应该要想想,法律究竟是什么!
世上是否存在普遍正确、良善的行为准则?究竟「法律」是什么?道德又是什么?何以让千年以来的哲学家为此争论不休?
蒙田问:昨天还热烈被提倡,到明天就完全改观的善、与犯罪仅有一线之隔的善,到底是什么?
卢梭说:遵循慾望冲动而活是奴隶,遵循自己制订的法律才是自由。
康德说:头上有灿烂星空,道德律在我心中。
西元前三九九年,苏格拉底因犯了「不信奉国家所承认的诸神,并且让年轻人腐化」的罪,而被判死刑。 最后,苏格拉底坚持遵从雅典国法,接受判决。苏格拉底的死,成了西方法学家不断讨论的主题:人是否有遵守法律的义务?即使是恶法,我们也必须遵守吗?又是谁赋予法律强制力?
为了探讨「法」的起源及概念,本书整理网罗千年来哲学家的论述。从霍布斯、洛克、卢梭到康德,这些形塑近代国家概念的思想家们,如何看待法律的源起与国家的存在?国家究竟为何存在?国家的权威与个人的界线又在哪里?思考这些问题,无非是为了建构一个更良善的公民社会,法律是否能实现社会道德与正义?
本书共分三大部分:一、国家从何而来?二、国家和法律如何影响人的行为及判断?三、何以民主是好的制度?从不同思想家的论述中,我们将能重新思考现代国家制度,以及由「法」衍生出来的种种哲学思辨。
作者简介
长谷部恭男
1956年广岛出生;东京大学法学部毕业,目前是东京大学法学部教授,专长(研究领域)为宪法学。着有《权力的怀疑》、《再问宪法与和平》和《宪法是什么?》等书。
译者简介
郭怡青
律州联合法律事务所律师, 专长为家事案件。 台大法律系毕,但因热爱翻译,而进了辅大跨文化研究所翻译学硕士班日文组。
前言
序章 对你而言,法律是什么?
「驯养」的互动产生弥足珍贵的结果
有价值的东西是有限的
对你而言国家的价值
本书的课题
第1部 国家是怎么来的
第1章 为什么要有国家
服从权威的理由
当国家拥有权威
国家权威的界限与个人选择的范围
Ⅳ 小结
第2章 以和平及自卫为目标的国家--汤玛士.霍布斯
生存的意义--从蒙田到格劳秀斯
建立作为判断标准的国家
霍布斯与宗教
第3章 保障个人权利的国家--洛克
自然状态下个人的自由
政治权力如何建立及消灭
最终判断是神的决定--抵抗权论
洛克政治思想的界限及可能性
第4章 保护自由的国家--卢梭
卢梭的提问
普遍意志
不世出的「立法者」如何引导大众
卢梭解读霍布斯
第5章 永无完成之日的国家--康德
保护自己免于他人的敌意
定言令式与道德格律的多样化
阿谀奉承违反道德吗
「私」社会的法秩序
人性:一个扭曲的素材
第六章 使人们得以共同生存的宪政主义
区分公私的必要性
基本人权的保障与政教分离
正义情况
第2部 国家与法的结合如何影响人们的判断
第7章 法的规范性与强制力--凯尔生(Hans Kelson)和哈特(H.L.A Hart)
实然与应然
法预测说的问题
凯尔生的「基本规范」
哈特的「承认规则」
如何看待法的强制力
第8章 法与道德的关系--哈特与德沃金(Ronald M.Dworkin)
道德该如何定位
法官的良心
寻求「正确答案」
全都依解释吗
第9章 法发挥其功能之应备条件
「法治」
法与道德的必然关系?
「法治」的界限
柏拉图与亚里斯多德认定的法界限
第10章 法与国家--何者优先?
无宪法即无国家
国家为法人
有无宪法制订权
何谓国民代表
宫泽俊义所称「国民代表的概念」
凯尔生的民主政治观
第3部 民主式立法为何是好的
第11章 为何採多数决
由人民统治人民
对每个人意见的尊重
议会选举与人民投票
多数决作为寻求正确答案的手段
如何防止多数决的错误
第12章 从过往的民主政治学习
多数人的判断是较好的判断--亚里斯多德
大众无法为判断--柏拉图
终章 有遵从法的义务吗
苏格拉底为何接受了死刑判决
「不得杀人」的法是怎样的法
穷究国家的能力
为了支持正确政府而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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