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玛丽‧雪莱(Mary Shelley, 1797-1851)
知名英国作家,作品类型众多,包括小说、短篇散文、剧本、随笔、传记,以及旅游散文。她的父母都是知识份子,思想开放,因此非常支持女儿的教育。后来玛丽认识了父亲的门生珀西‧比希‧雪莱(Percy Bysshe Shelley),两年后正式结婚。
雪莱夫妇与许多当代文坛名人私交甚笃,尤其是拜伦勋爵,1816年,他们一群朋友到日内瓦湖畔旅游,就是这趟旅程中与朋友的闲谈之间,玛丽得到了灵感,写下她最知名的作品
《科学怪人》,她也因为这部作品被誉为「科幻小说之母」。
除了《科学怪人》,玛丽‧雪莱还有不少杰出作品,包括小说《瓦尔伯加》、《最后之人》,以及旅游散文《漫游德国与义大利》等等,尤其能从她的散文中窥知她激进的政治理念,对当时的女性来说是相当大胆而犀利的言论。
译者简介
范颖
译有《爱与其他不可能的追求》、《科学怪人:弗兰肯斯坦》,以及《生命之轮:生与死的回忆录》等书。
作者改版序(一八三一年)
出版标准小说的出版社选了《科学怪人》作为书系中的一本,希望我能够增加一点内容,谈谈这个故事的起源。我很乐意从命,这样我就可以大概说明一下,因为实在太多人问过我这个问题了:那时候还只是个年轻女孩的我,怎么会有这么可怕的想法,还详细写下故事?确实,我并不愿意将自己的内心思绪印在纸上出版,不过既然这篇序言只会当作我先前作品的附录,内容也只会提到我的写作,我也就很难责怪自己打扰私人思绪。
我的父母都是文坛上赫赫有名的人物,身为他们的女儿,说我很早就开始有创作的念头也不足为奇,小时候我就会随手写些东西,游戏时间里,我最喜欢在「写故事」中度过。不过,我还有一项更喜爱的娱乐,那就是在空中盖城堡:沉浸在白日幻梦中,以及随之而来的一连串思绪,这些思绪的主题会形成一段连贯的幻想情节,我的幻梦一度还比我写下的故事更奇妙有趣。写作的时候,我只是巧妙的模仿者,比较像是学着其他人做他们已经做过的事,而不是把我自己脑中的想法写下来。我的故事除了我之外,至少还有一个读者,那就是我的童年玩伴兼好友;可是我的幻梦则尽属于我,我从未向他人提起,在烦心的时候就躲到这些梦里,而空闲时,也最喜欢徜徉其中。
我的少女时期大部分都在乡间度过,在苏格兰待了相当久的时间,经常造访许多风景如画的地方;而我的居所座落在泰河北岸,靠近丹地,景色单调又无趣,现在回想起来虽然如此,不过当时在我眼中可不尽然:这里是建筑在高山峻岭上的自由城堡、充满欢乐的国度,在没有人注意到我的时候,我就和我幻想中的造物交流。那时候我也写作,不过风格非常普通,我坐在家中空地的树下,或是坐在附近光秃秃的山崖峭壁旁,孕育培养出我真正的写作,记下我心中奔放的虚幻想像。我并未把自己当作故事里的主人翁,我自己的人生似乎太过平凡了,无法想像自己能够拥有什么浪漫的苦恼或美妙的事物;但是我并未因此受限,小小年纪的我已经可以创作出比自身体验更有趣的题材填满日子。
之后我的生活变得更忙碌了,现实挤下了虚构故事的重要性。但是,我的丈夫从一开始就非常焦虑,急着要我证明自己继承自双亲的创作能力,让自己名垂青史。他一直都很鼓励我追求文学名声,甚至让当时的我也汲汲营营,只是后来我就变得毫不在乎了。这时候的他希望我应该持续写作,不是为了要写出什么值得注意的作品,但他会亲自判断我往后还能不能写出更好的东西,可是我仍然没有动笔。旅行和照顾家庭佔据了我所有时间;另外还有学习,借着阅读,或是和丈夫交流以增长见闻,毕竟他的心智比我的更加成熟,这些就是我所有的文学功课了。
一八一六年的夏天,我们到瑞士游玩,和拜伦勋爵比邻而居。一开始,我们在湖上度过美妙时光,或是在湖畔漫步。这时的拜伦勋爵正在写《恰尔德‧哈洛德》游记的第三篇,我们当中只有他把心思放在纸上。他不断把写好的篇章拿来给我们看,纸张上包覆着诗歌散发出的光辉与和谐,似乎带着圣洁的印记,代表天地间的荣耀,让我们也深受感动。
但是那年的夏天潮湿得让人不适,连绵的雨势经常把我们困在屋里好几天。我们拿到了好几本鬼故事,从德文翻译成法文,其中有一本叫做《不忠的恋人》,结局是男人说完互许终身的誓言后,正想抱住新娘,结果却发现自己扑进一缕苍白亡魂的怀里,就是那个遭他抛弃的女孩。还有一个故事,某个家族的先祖犯了罪孽,结果让家族揹上悲惨的噩运,出生在这个家族里的儿子,长到特定的年纪之后,先祖的鬼魂就会来印下死亡之吻。先祖巨大而阴暗的形体就像《哈姆雷特》忠的鬼魂一般,穿戴着全副盔甲,但面甲是掀起的;午夜时分,在朦胧的月光下,先祖的鬼魂慢慢飘过阴暗的走廊,形体就这样消失在城墙的阴影里,但很快就看见一道城门打开,伴随着脚步声,房间的门也开了,先祖的鬼魂靠近卧榻,床上的少年正值青春,沉浸在健康的睡眠中。先祖脸上带着无尽的哀伤,弯下腰去亲吻少年的额头,接着少年就像折断了花茎的花朵一般凋萎。我后来再也没有读到那些故事,但是书中的情节却在我脑海中活灵活现,彷彿昨日才读到一般。
「我们一人写一篇鬼故事吧。」拜伦勋爵说,我们一行四个人也都同意了他的提议。崇高的拜伦勋爵开了个头,是一部断章,他将这篇故事印在自己的诗作《马捷帕》后面。我的丈夫雪莱比较擅长运用高明的比喻,其中散发的光彩隐藏着想法和情感,他以自己早年的经验为基础,动笔写下故事。可怜的波里多利想出的故事很糟糕,说有位女士因为从钥匙孔窥探祕密而受到惩罚,头变成了骷髅,我忘记她想看的是什么,想必是非常可怕,而且也是不应该的行为。但是这篇故事实在比不上有名的考文垂汤姆,波里多利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个故事,只好把骷髅头女士派到卡布雷特家族墓穴里,这里才是她的归属之地。而拜伦勋爵身为伟大的诗人,觉得散文实在太过平凡,深感不满,很快就放弃了这份不适合他的任务。
我忙着构思故事,希望想出足以匹敌激发我们这次写作任务的故事,要能够诉诸人类本性中最神祕的恐惧,唤醒让人胆寒的惊骇,让读者读了会害怕得不敢四处张望,血液为之凝结,心跳随之加速。如果我办不到这些,那我的作品就称不上鬼故事了。我心里这样想着、斟酌着,但徒劳无功,只感觉到脑中一片空白,无法创造出任何东西,简直是身为作家最大的悲哀,我们这样殷切祈祷,得到的却是空无一物。「妳想到故事了吗?」每天早上都有人问我,而每天早上我都得回答没有,备感屈辱。
用桑丘的方式来说,凡事总有个开始,而那个开始的前面一定还接着什么东西。印度人把世界放在大象背上,但又让大象站在乌龟背上。我们必须带着谦逊承认,创作并非凭空而来,而是从混乱中出现,首先,一定要有素材,利用素材可以塑造出黑暗无形的物质,但这份物质本身却无法自行产生。对所有的发现和发明来说,即使是跟想像力有关的创造,我们总会不断联想到哥伦布和那颗蛋的故事;若想发明创造,就要具备掌握物体性质的能力,能够依此形塑想法。
拜伦勋爵和雪莱两人经常交流想法,一聊就聊上良久,我只是认真倾听,几乎不说话。有一次,他们谈到许多哲学原理,其中便聊到生命法则的本质,以及是否有可能发现、交流这份本质。他们讨论起达尔文博士的实验(我说的不是博士真正做过的或者声称他做过的实验,主要是想说当时人们认为他做过的实验),博士在玻璃柜里存放了一把义大利细面,然后透过某种非比寻常的方式,让面条开始自主活动起来,毕竟,若非如此,就不会有生命存在。或许一具尸体还能重新活动,流电学已经证明了这点:也许,可以将生物的各个部位加工之后拼在一起,赋予生命的温暖。
这场谈话一路进行到深夜,就连最会发生怪事的午夜时分都过去了,我们才各自回房休息。我的头枕在枕头上,却没有睡下,也不能说我在思考,我的想像力不请自来,控制了我,引领我的思绪,让我脑海中浮现一连串画面,其生动的程度远胜于平时幻想的限制。我闭着眼睛,却能清楚看见脑中的画面,我看见一个脸色苍白的学生,正操弄着亵渎上帝的学术,跪在他拼凑出的物体旁边,那个物体像是一个丑陋如幽灵般的男人,四肢摊平,然后透过某种发电机具的运作,那具人体有了生命的迹象,扭动的动作看来不太舒服、不甚有生气。这一定很恐怖,最恐怖的是人类试图要模仿造物主创造世界伟大的法则会有何后果。这名科学家的成功将成为他的梦魇,他会从自己可憎的造物身旁逃开,心中满怀恐惧;他会希望放着那个造物不管,或许他刚赋予的那一点微弱生命之光就会熄灭,希望这个东西所得到的生命并不完善,会衰弱成为无生命的物体;科学家会抱着这样的信念入睡,希望那具可怕的活死人只是短暂存在,他曾视为生命摇篮的造物终将在墓穴的死寂中安息。他睡着了,但又醒来,他睁开眼睛,看见那个可怕的东西就站在他的床边,掀开帘帐,那双泛黄的水泡眼就这样直直打量着他。
我吓得睁开自己的眼睛,这个想法满满佔据了我的脑海,一股恐惧的战慄传遍全身,我想用四周的现实交换幻想中可怕的影像。我还是看得到那些画面,一样的房间,深色的拼花地板,紧闭的百叶窗,月光挤过窗隙透了进来,我感觉得到,清澈的湖泊和雪白高耸的阿尔卑斯山就在前方。很难甩开我心中那个丑恶的幽灵,幽灵一直纠缠着我。我得努力想点别的。我想起我的鬼故事,我费尽心力却一无所获的鬼故事!喔!要是我可以写出一个能够吓倒读者,就像我今晚受到的惊吓就好了!
这个念头像光一般马上打中了我,我雀跃不已:「我知道了!会吓倒我的故事也能吓倒其他人,那个鬼怪在午夜时分到我床榻前徘徊不去,我只要描述鬼怪的样子就好了。」隔天我宣布说我想出故事了,那天就提笔写下:「十一月一个乌云密佈的夜晚……」只是抄录我那场如清醒的梦境中那股骇人的恐惧。
一开始我只想写一个几页篇幅的短篇故事,但是雪莱力促我将这个想法发展得更长一点。我的丈夫当然没有建议我增加什么情节,甚至连一丝情绪也没有,但若没有他的鼓励,这本小说绝对不会成为今日的样貌。我必须声明,这段宣言中所提到的并不包括序言,就我记忆所及,那篇文章完全由他执笔。
而现在,我要再度介绍我丑陋的成果,愿这部作品成功。我对这个故事满怀感慨,因为这是幸福日子里写下的,那时候死亡和悲伤都只是文字,在我心里从未真正激起任何回应。寥寥数页就能述说出许多次漫步散心、许多次骑乘旅行,还有许多次知心谈话,那时我还不是孤单一人,而现在这个世界上,我再也见不到我当时的同伴了。但这只是我自己的事,与读者无关。
我只想再说明一下我所做的更动,主要都是修辞风格,我并没有更改故事情节的安排分配,也没有加入新的情节或背景。有些地方的文字太过露骨,会影响叙事,我已经修正了;这些更动几乎都只出现在第一部分的开头几章,对整本书来说,完全只是做为故事的附属,不会影响故事的核心和本质。
玛丽‧雪莱
一八三一年十月十五日于伦敦
代序──珀西‧雪莱
这本小说的写作是立基于达尔文博士以及几位德国的生理学家论着,他们认为这样的事情并非不可能。我不希望各位认为,我对于这样的想像有任何一点微小的坚定信念,但是我把这样的理论当作这本幻想小说的基础,也并不觉得自己只是捏造出一连串超自然的恐惧故事而已,这些理论让这个故事得以摆脱劣势,不被当作一般的鬼怪或奇幻怪谈。这本小说创造出一番新局面,不管在生理学上这种实验有多不可能,仍然赋予读者可供想像的角度,更完整而全面描述出人类的热忱,这是其他现有的类似小说做不到的。
因此,我努力要保存人类本质中基本原理的真相,不过我也不会因此裹足不前,我会尝试在这些原理的基础上创新。像是希腊的悲剧史诗《伊里亚德》,莎士比亚在《暴风雨》和《仲夏夜之梦》,尤其还有米尔顿的《失乐园》,都符合这个原则。身为最谦逊的小说家,希望自己的努力能够赋予读者愉悦,或是从中得到乐趣,可能也会用不显傲慢的方式,让散文似的小说也能如诗歌一般,或是把诗歌形式做为准则,从最优秀的诗歌模范中,引用许多描写人类情感的细腻阐述。
我写下这个故事的契机是来自一段日常生活中的谈话,一开始只是为了找点乐子才聊起来,另外也是想多多探索脑子里还未运用过的素材,聊天似乎是不错的方法。写作进行时,除了以上动机,又多了一些。我绝对不是对小说的形式毫不在意,我知道当中的情感或角色带着什么样的道德倾向,都会影响读者;但是我在这方面最在意的,主要还是避免当代小说日渐式微的影响,而要表达出家庭亲情的羁绊,以及最优越的普世价值。当中的角色个性或面临的处境,自然会让人有所感触,但这些绝对不能说是我自己长久以来的信念;读者继续读下去之后,应当就会推论出结果,但这也不能说是偏重哪一种哲学规范。
另外还有对作者来说相当有趣的一点,这个故事是从一个风景壮丽的地区开始的,这也是整本书的主要场景,当时身边的朋友,我一直无法忘怀失去他们的悲伤。我在日内瓦度过一八一六的夏天,天气寒冷而多雨,晚上我们只能围着熊熊燃烧的柴火而坐,不时读些碰巧拿到的德国鬼故事当作消遣。这些故事让我们玩兴大起,想仿而效之;另外两位朋友(其中一位笔下写出的故事广受大众欢迎,是我永远不敢奢望写出的杰作)和我自己,说好了一人要写一篇故事,主题就是超自然现象。
但是天气突然趋于平静,两位朋友也动身离开,到阿尔卑斯山群峰间游历,眼前雄伟的景色让他们忘记了要写鬼故事的提议。接下来各位读到的,是唯一完成的故事。
一八一七年九月于英国马洛
《科学怪人:另一个普罗米修斯》这个书名,一出现就带着一股古老的神话气息,又结合了现代科学的冰冷感。普罗米修斯,那个大胆为人类偷火的神,他代表着知识、启蒙,但也伴随着严酷的惩罚。而“科学怪人”,这个词,几乎就是“非自然创造”和“失控后果”的代名词。将两者并列,让我立刻联想到一个关于“创造”与“责任”的宏大命题。我猜想,这本书或许是在讲述一个关于人类挑战自然、僭越界限的故事。这个“另一个普罗米修斯”,他可能是一位怀揣着改变世界理想的科学家,他所带来的“火种”是某种颠覆性的科技,但他也像普罗米修斯一样,可能因为他的行为而招致了意想不到的“惩罚”,或者说,是这种“火种”本身就带着某种难以驾驭的危险。我很好奇,作者是如何在现代社会背景下,重新演绎这个古老的“创世神话”,它是否在提醒我们,每一次伟大的科学进步,都可能是一场与“普罗米修斯诅咒”的博弈?
评分「科学怪人:另一个普罗米修斯」这本书名一出来,就让我想到很多关于造物、神话和人性的议题。普罗米修斯盗火给人类,是那个既有神性又有人性,带给人类文明的开创者,但同时也承受了永恒的惩罚。而“科学怪人”这个词,总会勾起我脑海里那 Frankenstein 创造的、拥有惊人力量却又孤独可悲的生命体。这两个意象放在一起,就预示着一个关于知识、创造、责任,以及最终的失控与追问的故事。我很好奇,这个“另一个普罗米修斯”到底是谁?是创造者,还是被创造者?抑或是整个追求知识、突破界限的集体行为?这本书的标题本身就极具哲学深度,它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故事梗概,更像是一个邀请,邀请读者一同踏入一个充满思辨与情感张力的世界。我对于作者将如何处理这种“神话的重塑”感到非常期待,究竟会是致敬,还是颠覆?又或者是在现代语境下,赋予这些古老原型全新的生命与意义?这种对于经典意象的再诠释,往往能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让读者在熟悉中找到新意,在阅读中进行一场跨越时空的对话。
评分《科学怪人:另一个普罗米修斯》这个书名,一出现就非常有画面感,也充满了哲学上的张力。普罗米修斯,那个神话中的盗火者,他代表着勇敢、牺牲,以及对人类福祉的追求,但他同时也承受了来自神界的严酷惩罚。而“科学怪人”这个词,在文学和大众文化中,总是与那些由人类创造出来的、具有超凡能力却又饱受非议的生命体紧密相连。把这两个概念放在一起,立刻就能联想到一个关于“创造”与“代价”的故事。我猜想,这本书可能是在探讨,当人类试图突破自然法则,进行创造性尝试时,所会面临的伦理困境和潜在的风险。这个“另一个普罗米修斯”,或许是某个试图为世界带来“光明”的科学家、工程师,又或许是他所创造出的、却意外失控的“造物”。我好奇作者会如何描绘这种“现代神话”的重塑,它是否是对人类永恒求知欲的一种致敬,又或是对这种求知欲可能带来的灾难性后果的一种警示?
评分说实话,当我第一眼看到《科学怪人:另一个普罗米修斯》这个书名时,我的大脑瞬间就启动了“预警模式”,因为这听起来就是一个充满哲学深度和伦理冲突的故事。普罗米修斯,那个神话中的英雄,他冒着生命危险,为人类带来了“火”,带来了文明的曙光,但也因此受到了神的惩罚。而“科学怪人”,这个词,总是让我联想到那个被创造出来,却又被抛弃、饱受孤独的悲剧性生命。将两者结合,我就在想,这本书是不是在探讨,现代科学的“火种”——那些突破性的技术、颠覆性的发现——在为我们带来便利和进步的同时,是否也像普罗米修斯的神话一样,隐藏着某种不为人知的代价?这个“另一个普罗米修斯”,他是那位敢于挑战未知,创造奇迹的科学家,还是他所创造出来的、具有颠覆性力量的“造物”?我特别好奇,作者会如何描绘这种“创造”背后的复杂动机,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关于责任、关于伦理、关于人性本身的深刻追问。
评分读这本书之前,我总觉得“科学怪人”这个词,好像就代表着某种科学失控的警示,一种对于人类试图扮演上帝角色的担忧。它常常与恐怖、怪诞联系在一起。但“另一个普罗米修斯”的出现,让我看到了更深层次的意味。普罗米修斯不仅仅是给予火种,他也有着对人类命运的关怀,他承担了因为他的行为而可能带来的后果。所以,这个“另一个普罗米修斯”会不会是一个更复杂的存在?他可能怀揣着美好的初衷,想要为某个群体、某个世界带来进步,但在这个过程中,却触碰到了禁忌,或是因为自身的局限,导致了意想不到的灾难。我猜想,这本书可能不是在单纯地描绘一个科学造物的悲剧,而是借由“科学怪人”这个意象,探讨人类在追求更美好、更先进的未来时,所必然要面对的伦理困境和哲学拷问。这种对“善意的失控”的描绘,往往比纯粹的邪恶更令人心生寒意,也更能引发深度的反思。我好奇作者会如何刻画这个角色的动机,以及他最终的走向,是毁灭,还是某种形式的救赎?
评分当我看到《科学怪人:另一个普罗米修斯》这个书名时,脑子里立刻炸开了锅,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想象。普罗米修斯,那个盗火者,神话中的英雄,他给人类带来了文明的火种,但也被钉在岩石上,受尽折磨。而“科学怪人”,这四个字,在我心中,总是和那个由人类双手创造出来的、拥有强大力量却又饱受孤独与排斥的生命体联系在一起。将这两个词语组合在一起,就好像在暗示着一个更为宏大、更为复杂的叙事:一个关于创造、关于野心、关于知识的极限,以及关于责任的沉重故事。我非常好奇,这个“另一个普罗米修斯”究竟是谁?他是那个试图扮演上帝角色的创造者,还是他所创造出的,那个本身就带着“怪异”标签的存在?这本书会不会是在现代社会背景下,对“普罗米修斯精神”的一种全新的解读,或许是对这种精神所带来的双刃剑效应的深刻反思?我迫不及待地想知道,作者是如何将这两个经典意象巧妙地融合,构筑出一个既有神话色彩,又贴合现实困境的故事。
评分说实话,光是书名《科学怪人:另一个普罗米修斯》就立刻勾起了我脑中那些关于“知识的边界”和“造物的伦理”的古老讨论。普罗米修斯,那个盗火者,他给人类带来了光明,也带来了审判。而“科学怪人”,这四个字在我心中,永远和那个在实验室里被赋予生命的、既渴望被爱又充满恐惧的造物联系在一起。把这两个放在一起,我脑海里立刻浮现出的是一个关于创造、关于责任、关于知识的双刃剑的故事。我猜这本书很可能不是简单地复述弗兰肯斯坦博士的故事,而是借用这个概念,去探讨一个全新的“造物主”和他的“造物”之间的关系,以及在这个过程中,人性、科技、伦理是如何被扭曲或升华的。我特别好奇,这个“另一个普罗米修斯”究竟是谁?他是在科学领域上,像普罗米修斯一样,为人类(或某个群体)带来了“火种”?还是说,他本身就是一个被创造出来的“怪人”,却拥有了普罗米修斯一般的意志,去挑战某种既定的命运?这种 ambiguity(模糊性)正是最吸引人的地方。
评分这本书的书名,《科学怪人:另一个普罗米修斯》,光是听着就让人觉得沉甸甸的,好像要探讨一些非常深刻的议题。普罗米修斯,我想到的就是那个为了人类,不惜得罪众神,盗取火种的勇敢者。他给了人类文明的启示,但也因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而“科学怪人”,它在我心目中,几乎成了“非自然创造”的代名词,常常伴随着孤独、恐惧和悲剧。这两个意象的结合,立刻在我脑海中勾勒出一个画面:一个可能怀揣着崇高理想,但行为却触及了禁忌的“造物主”,或者是一个本身就被视为“怪胎”的存在,却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某个群体(或许是人类)的“启蒙者”或“带来者”。我非常期待作者是如何在现代语境下,重新解读“普罗米修斯”的精神,以及“科学怪人”的悲剧。它是否在探讨,当科技发展到一定程度,人类在扮演“造物主”的角色时,所必须承担的伦理责任,以及这种责任一旦缺失,会引发怎样的后果?
评分《科学怪人:另一个普罗米修斯》这个书名,简直就是为那些喜欢思辨、喜欢探讨人性与造物之间复杂关系的我量身定做的。普罗米修斯,那个希腊神话中的“先知”,他因为给人类带来了火种,带来了文明的曙光,但也被剥夺了自由,遭受了永恒的折磨。而“科学怪人”,它在我心目中,总是代表着某种被排斥的、失控的创造,一个对人类秩序的挑战。当这两个名字放在一起,我立刻感觉到,这本书可能是在讲述一个关于“创新”与“代价”的故事。这个“另一个普罗米修斯”,他/它究竟是谁?是那个敢于突破界限、追求极致的创造者,还是那个被创造出来、却因为不被理解或无法控制而引发混乱的存在?我非常好奇,作者会如何处理这种“神话的现代化”和“科学的伦理性”的交织,它是否是在提醒我们,每一个伟大的进步,都可能伴随着潜在的危险,而每一个“怪异”的产物,也可能蕴藏着不被看见的价值或命运?
评分“科学怪人:另一个普罗米修斯”这个书名,就好像一个巨大的问号,直接抛给了我的好奇心。普罗米修斯,在希腊神话里,是那个勇敢偷取火种,赠予人类,却因此受到永恒惩罚的神。他代表着挑战权威、为大众谋福利的英雄,也饱含着牺牲与反抗的精神。而“科学怪人”,这个词汇,似乎总是与某种非自然的、失控的创造,以及由此带来的恐惧和悲剧紧密相连。当这两个概念被并置,我首先想到的是,这本书很可能在探讨一种“现代版的普罗米修斯”的故事,这个人(或事物)可能也在某种意义上,为人类带来了“火种”——也许是知识、技术,甚至是新的生命形式——但他/它的行为,却引发了如同普罗米修斯般的巨大争议,甚至可能招致了意想不到的“惩罚”或后果。我非常期待书中对这种“现代神话”的塑造,是如何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重新审视“创造”与“责任”的古老命题。它会不会是一个关于英雄主义的失落,还是关于人性贪婪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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