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社会需要的不是放炮,是思考。
不是丢出问题,是要解决问题。
不能只看立场,而要问是非。
本书是陈瑞仁检察官以其二十八年的实务经验,对司法问题提出针砭之道。
他说: 如果我不是检察官,我就不会深刻体认出被告人权与社会治安的深层冲突;
如果我没有进高检署查黑中心特侦组,我就不会察觉到「爱台」与「爱国」,都有可能是被告最后的避风港。
检察官之艰难,就在于如何在人权与治安中求得一平衡点,
以及如何不受蓝绿意识型态左右而忠于证据,忠于法律。
全书分两部: 第一部〈法律与秩序〉,从检察官的角度,探讨法律与秩序之间的微妙关系。法律可以做为维护秩序的高压手段,也可以用来拘束执法者的侦查与审判作为;法律可用来处罚罪犯,也可用来保障人权。检察官每天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如何在维护秩序与保障人权间取得平衡点。
第二部〈司法改革〉,指出当一个公权力运作的结果一直让人民不满意时,不一定是制度出了问题,有可能只是人的问题。必须等到制度里面的人再怎么努力,还是没办法把事情做好时,才是制度需要改革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