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所思:陈瑞仁检察官的司改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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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现今社会需要的不是放炮,是思考。
不是丢出问题,是要解决问题。
不能只看立场,而要问是非。


  本书是陈瑞仁检察官以其二十八年的实务经验,对司法问题提出针砭之道。

  他说:

  如果我不是检察官,我就不会深刻体认出被告人权与社会治安的深层冲突;
  如果我没有进高检署查黑中心特侦组,我就不会察觉到「爱台」与「爱国」,都有可能是被告最后的避风港。

  检察官之艰难,就在于如何在人权与治安中求得一平衡点,
  以及如何不受蓝绿意识型态左右而忠于证据,忠于法律。

  全书分两部:

  第一部〈法律与秩序〉,从检察官的角度,探讨法律与秩序之间的微妙关系。法律可以做为维护秩序的高压手段,也可以用来拘束执法者的侦查与审判作为;法律可用来处罚罪犯,也可用来保障人权。检察官每天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如何在维护秩序与保障人权间取得平衡点。

  第二部〈司法改革〉,指出当一个公权力运作的结果一直让人民不满意时,不一定是制度出了问题,有可能只是人的问题。必须等到制度里面的人再怎么努力,还是没办法把事情做好时,才是制度需要改革的时候。
《法槌下的沉思:当代中国法律实践的深度剖析》 书籍简介 本书并非聚焦于某一位特定检察官的个人经历或笔记,而是旨在提供一个宏大而精微的视角,审视当代中国法律体系在社会转型期所面临的深层挑战、改革的脉络及其对普通民众生活产生的实际影响。它是一部立足于中国本土语境,对司法实践中的理论与现实进行深刻对话的学术性、批判性著作。 第一部分:法律的根基与变迁:制度重塑的时代背景 本卷深入探讨了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律制度所经历的结构性重塑。我们分析了从“人治”向“法治”过渡过程中,法律条文的制定如何呼应(或滞后于)飞速发展的经济与社会需求。具体而言,本书剖析了几个关键的历史节点: 1. 立法权的演进与专业化: 考察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的现代化进程,特别是技术性法规和地方法规在填补制度空白中的作用。重点分析了法律解释权力的分布与行使,以及司法解释在司法统一性维护中的双刃剑效应。 2. 市场经济与民事主体的确立: 详尽考察了《合同法》《公司法》等核心商事法律的实施效果。着重分析了产权保护在不同历史阶段的模糊地带,例如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资产流失问题,以及如何通过司法实践来固化和保障新兴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本书不同于个案记录,而是从宏观的法律框架下审视这些变动的制度逻辑。 3. 社会治理模式的转型: 分析了中国从传统的“管理型”社会向“治理型”社会转变过程中,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中的新角色。这包括对行政诉讼制度的审视,探讨了公民如何有效地挑战国家行为,以及行政机构在面对司法审查时的反应机制。 第二部分:刑罚的边界与正义的衡量: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张力 本书将审视现代刑法理论在中国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困境,而非记录具体案件的侦查与起诉过程。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核心议题: 1. 罪刑法定原则的实践困境: 探讨了在快速变化的社会中,如何界定“新经济犯罪”(如金融诈骗、网络犯罪)的边界。分析了“口袋罪”的潜在风险,以及司法机关在填补法律空白时,如何在坚持罪刑法定与保障社会安全之间寻求平衡。本书着重于对刑法分则条文背后立法意图的理论辨析。 2. 证据规则的现代化: 详细剖析了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裁判的改革。对比了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证据理论,着重分析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中国落地过程中所遇到的阻力,例如口供的合法性审查标准、鉴定意见的采信流程等,旨在评估这些规则对实体公正的实际贡献。 3. 量刑制度的科学化探索: 考察了量刑指导意见、量刑基准制度的出台背景及其对司法裁量权的影响。本书不关注某一法官的量刑选择,而是分析制度设计层面如何试图实现量刑的统一性与个体化之间的辩证统一,包括对累犯、自首等情节的制度化处理。 第三部分:司法权的运行与制约:体制内的自我审视 本部分将目光投向法院和检察院的内部运行机制及其与外部环境的互动关系,聚焦于制度层面的监督与制约,而非个人层面的反思: 1. 法院的司法独立性与地方保护主义: 探讨了法院系统的人财物管理体制对审判独立构成的潜在挑战。通过对审判委员会制度运行机制的分析,审视其在保障重大疑难案件正确审理的同时,如何避免权力集中化带来的风险。 2. 检察监督的职能拓展与边界: 分析了检察机关的“一案多查”职能的制度演变。重点讨论了刑事执行监督、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权的行使范围,评估这些拓展性职能如何重塑司法生态,以及在实践中如何防止监督权异化为干预权。 3. 司法人员的职业化与专业伦理: 考察了法官、检察官选拔与培训体系的改革。分析了法官等级制度对能动性的激发与束缚,以及职业伦理规范在面对复杂的利益冲突时所能提供的实质性指引。本书强调的是专业能力建设的制度设计,而非个人道德操守的记述。 第四部分:普通人的法律体验:司法的人民性 本书最后一部分将视角转向司法与普通民众日常生活的交集,探讨法律的“可及性”与“可理解性”。 1. 诉讼成本与司法资源的分配: 考察了律师服务的收费机制、法律援助制度的覆盖面,以及诉讼费用设置对弱势群体参与司法的障碍。分析了如何通过司法改革,降低普通民众接触和运用法律的门槛。 2. 法律文本的“可读性”工程: 审视了司法文书的语言规范化改革,探讨如何让判决书和法律文书能够被非法律专业人士清晰理解,从而增强法律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3. 社会调解与柔性治理的回归: 分析了人民调解、诉前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在当代司法体系中的地位。探讨了如何在坚持法治权威性的同时,吸收传统文化中“和合”思想,实现更具韧性和适应性的社会治理。 总结 《法槌下的沉思》以严谨的学术视野和扎实的制度分析,描绘了中国法律体系在现代化进程中自我革新与面临挑战的复杂图景。它旨在为关心中国法治建设的读者提供一个超越具体案例的、结构性的理解框架,探讨如何在宏大的制度设计中,切实推进实质性的公平与正义。本书的价值在于其对制度的剖析和对理论的审视,而非任何个人的心得记录。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陈瑞仁


  一九五六生
  南投县竹山镇人
  云林国小(南投县竹山镇)
  广兴国小(南投县鹿谷乡)
  台中国小
  东峰国中(台中市)
  台中一中
  台湾大学法律系学士
  台湾大学法律研究所硕士
  预官三十二期第二梯次
  海军第三军区军法书记官
  司法官训练所司法官班第二十三期
  台东地检署检察官
  士林地检署检察官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律学院硕士(LL.M.1992-1993)
  司法官训练所第三十三期与三十四期导师
  检察官改革协会发起人兼发言人
  高检署查缉黑金行动中心特侦组检察官
  金门高分检检察官
  高检署检察官
  司法官训练所教务组组长
  新竹地检署检察官(至今现任)
  司法官训练所第五十一期与五十二期侦查实务讲座
  司法院刑事诉讼研修会委员
  法官评鑑委员会委员
  美国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东亚研究中心访问学者(带职带薪自费进修中)

图书目录

第一部 法律与秩序

第一篇 什么时候构成搜索
一、合理的隐私期待
二、大麻种植与合理的隐私期待
三、信号发射器与合理的隐私期待
四、垃圾与合理的隐私期待
五、跟监与合理的隐私期待
六、电话通联与合理的隐私期待

第二篇 无票搜索
一、合法逮捕后的附带搜索
二、附带搜索的机械性
三、附带搜索与保护性扫描
四、盘点搜索
五、紧急搜索
六、同意搜索的要件
七、 搜索同意权的行使

第三篇 有票搜索
一、破门与骗门(上)
二、破门与骗门(下)
三、搜索时之门外留置
四、搜索现场的封锁
五、搜索时记者得否随行採访
六、搜索时得否对在场人上手铐
七、搜索票之执行
八、有票搜索的扣押

第四篇 警察盘查
一、相当理由与合理怀疑
二、警察盘查时的身分查验
三、搜索现场的警察盘查
四、盘查时的警犬使用
五、警察盘查时能否拔枪
六、盘查时能否对逃逸者开枪
七、开枪或不开枪

第五篇 行政搜索
一、学校可以搜索学生书包吗?(上)
二、学校可以搜索学生书包吗?(中)
三、学校可以搜索学生书包吗?(下)
四、主管可以搜索员工之办公室吗?

第六篇 正当程序下的侦查作为
一、讯问技巧与不当取供
二、单一指认并非当然违背程序
三、抓耙仔与陷害教唆
四、抓耙仔与违法搜索
五、抓耙仔与选任律师权
六、人犯接见时之监视录音
七、辩护律师的拒证特权
八、律师接见被告时得否监录

第七篇 被告人身自由之限制
一、讯问后的逮捕
二、嫌犯有尽快被逮捕权吗?
三、起诉前羁押并未违宪
四、预防性羁押
五、重要证人的羁押
六、监所内有无新闻自由

第八篇 证据排除法则
一、实质证据与弹劾证据
二、弹劾证据的使用
三、私人违法蒐证的证据能力
四、私人违法蒐证的刑责

第九篇 法庭攻防
一、有罪判决的门槛
二、海盗抗辩
三、幽灵抗辩
四、证人的不自证己罪特权
五、临死陈述的证据能力

第十篇 美国月亮
一、美国刑事侦查程序简介
二、美国刑事审判程序简介
三、克雷格网站凶杀案
四、科学办案又一桩
五、九一一对自由主义的冲击
六、关塔那摩案判决简介(一)
七、关塔那摩案判决简介(二)
八、关塔那摩案判决简介(三)
九、关塔那摩案判决简介(四)

第二部 司法改革

第一篇 昨日之怒
一、给我一根槓桿,我能移动整个地球
二、检察官改革协会成立宣言
三、改革,才有说服力
四、对改善检察官办案环境之五项建议
五、西线无战士
六、单兵作战的包青天,办得了案吗?
七、检察官改革协会成立一週年新闻稿
八、法务部长应知民心,检察总长要善用兵
九、检察官改革协会八十九年度票选推荐检察总长说帖
十、慎选总长,保佑台湾
十一、愿弃人间事,欲从赤松子游耳
十二、最高检特侦组不应是杂牌军
十三、给检察官的一封信

第二篇 刑诉改革路线之争
一、「全国司法改革会议」之「全国」二字,根据何在?
二、 法律人最后的良心
三、 反对乱改是反改革吗?
四、 错乱的司改,倒楣的百姓
五、 刑诉一六一与一六三修正案是乱源条款
六、 在将检察官逐出法院组织法之同时
七、 交互诘问可能引起的司法变革
八、 检察官的三种脸谱
九、若未更好,何必改革 v. 若未改革,如何更好
十、司改岂可造就富人独占正义市场
十一、十年旧案可以驳回起诉?
十二、甘蔗哪有双头甜?
十三、警方办案品质是司法大河水源区的污染指数
十四、警察绩效评比的七大恶果

第三篇 司法不能成为无牙老虎
一、二帖司法强心针
二、被告湮灭证据有罪吗?
三、逃犯应否丧失上诉权
四、对证人能否限制出境
五、人民有向政府说谎的权利?
六、人头户所犯何罪?
七、线状共犯与轮状共犯
八、两岸三通外之第四通

第四篇 对最高法院之批判
一、最高法院的羽毛笔革命
二、最高法院应勇于自为判决
三、最高法院如何制造更审案件
四、法官犯错,检察官负责?
五、一件荒腔走板的最高法院判决
六、检察官们在吵些什么?

第五篇 公平法院之追求
一、预审法官的设置
二、美国大法官任命程序简介
三、大法官应有的中立性
四、司法官应有业务过失罪吗?
五、美国的司法官民事豁免权
六、法官须要託管给民间团体才能奋发向上吗?
七、法官的烙印

第六篇 法律伦理
一、法官生错气
二、法官讲错话
三、法官有言论自由吗?
四、清而不明的法官
五、被关说的法官有吹哨子义务吗?
六、史案的政治司法纠葛
七、史帝文斯所犯何罪
八、史帝文斯案大翻盘
九、美国联邦检察官的挫败
十、检察官的悲歌
十一、检察官办案十大禁忌
十二、侦查不公开的好处
十三、律师也应遵守侦查不公开
十四、律师的保密义务

第七篇 关说风波案的是与非
一、教训总长与教育检察官
二、总长凸槌,大树倒楣
三、禁一案吃到饱,为关说铺路?
四、检察一体的帝王条款
五、调取电话通联不应有过高门槛
六、别给检察官撞墙条文

图书序言

推荐序

他走了一条跟所有检察官不一样的路


  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我来到台北市馆前路的高检署查缉黑金中心。它的大门就是一个一般的铁门,没有仔细注意的话,根本不会发现这个单位。当时的我正在为博士论文收集田野资料。我的博士论文其中一章讨论司法改革对国民党侍从体系的影响。对于司改这样重要的题目,我原本以为应该有许多现成的研究,但那时候几乎没有任何关于司改的研究,我只好一一地去访问司法改革的参与者。来查缉黑金中心之前,已经有多位受访的法官跟检察官跟我强调这位受访者有多重要,但是他对我而言,几乎是一张白纸。

  跟这位受访者碰面后,他简单地先带我逛一下查缉黑金中心。接着,我简单地说明我的研究以及要访问的重点。这位受访者显然不太愿意讲他自己的事,他一直重复讲着哪些检察体系前辈作出了什么样的努力和牺牲。这时候,已经到了吃晚饭时间,他显然没有意思要请我吃饭,并拿出了便宜的菜餔饼请我吃。这些菜餔饼显然无法填饱我的肚子,只好告退。我要过了很久之后才知道,那一天的菜餔饼可能就是他的晚餐,而当晚又是他经常整夜加班、睡在办公室的其中一个夜晚而已。这位检察官就是陈瑞仁。

  陈瑞仁走了一条跟所有检察官不一样的路。当别人选择大都会地检署为司法官训练所结训之后分发第一志愿时,他自己选择了到台东地检署。当别人退出司法体制希望以政治改革为优先目的、或是改当律师在民间进行司法改革时,他留下来继续当检察官。当别人被拔升为主任检察官时,他与一群年轻的检察官成立了检察官改革协会,对抗法务部、进行改革。当别人努力争取当检察长时,他婉拒了检察长职位、从高检署回到地检署当一名检察官。

  或许很多人会认为陈瑞仁最值得称颂的事蹟是侦办国务机要费案,起诉了当时的第一夫人吴淑珍女士。但我认为他带领基层年轻检察官所进行十几年的司法改革与抗争,远比侦办国务机要费案更来得重要。体制内改革者的处境,远比体制外的改革者处境来得艰辛许多。在体制内当一名异议份子或改革者,经常得面对许多的打压与质疑,来自统治者或佔据检察高阶位置者的打压,自不待言。由于这些异议份子经常揭露检察体系内部的丑闻,更会因此遭到同事的排挤。而身为司法体制一员,他们同时也面临民间社会团体对于司法体制的质疑与攻击。

  陈瑞仁这一本文集代表着台湾基层有改革意识的检察官,在过去十几年来的改革运动的历史与反省。它不仅记录过去改革运动的历史轨迹,也记录着这些运动的挫折与失败。这些理念坚持与改革历史让我们看到了这群人奋战过程、反映了当时环境的光明与黑暗,也彰显了他们对司法天职的承担与尽责,以及改革运动所面临的困境。他们曾为台湾的检察改革作出了不少贡献,也完成了一定程度的成果,同时他们也在困顿中迷惘,在失败时落泪。这些文章没有高调的理论,却是有办案第一线检察官的挣扎与坚持。

  在所有的掌声、赞扬与谩骂、攻击都过了之后,陈瑞仁实践他的诺言,作为第一个自高检署自愿「降调」到地检署的检察官。二○一二年三月八日,我因为国科会研究计画与学生到新竹地检署访问陈鋕铭检察官。新竹地检署对于台湾的检察改革有其历史地位,高新武检察官对于检察改革所开的第一枪,就在新竹地检署;检改会当年成立时,也在新竹。陈鋕铭带我们去跟他口中的陈老师打招唿,那时已经晚上七点多了,陈瑞仁还在加班尚未吃晚餐。等到我们访问结束,九点多要离开时,我们去跟他告别,他已经回家用完餐再回到办公室了。离开时,几乎所有新竹地检署的办公室都是暗的。对于陈瑞仁,这个夜晚才刚要开始。

王金寿
本文作者为国立成功大学政治系暨政治经济学研究所教授/国立中山大学社会系合聘教授


推荐序

福尔摩斯的搜索与问案──兼序陈瑞仁检察官的新书《执法所思》


  年轻的时候,我们同样理着平头、穿着制服,看起来何等相似;四十年后回头望去,我们的人生际遇又何其不同,如今已变得不同行也不同命。高中时期,我和一群同年纪的少年在台中一中就读,那是个封闭苦闷的年代,我们又都是那个以理工或医科为主流的男校当中的「非主流」;也许因为这种被忽视或歧视的边缘地位,反倒造就了我们相濡以沫的亲密友谊。不久之后我们面临大考,考试结果难免有的人幸运,有的人不幸,我们就跟着考试结果和填写志愿而劳燕分飞,从此人生际遇就分歧了。大学读书时有人读商、有人读法、有人选择从史或从文,日后的出路却各自不同;有人当了老师,有人当了警察,有人去办杂志,有人去种兰花,有人入阁,有人入狱,有人成了总经理,有人就当了检察官……

  我的高中同学当中,就有一位终身办案不懈,坚持自守,成了举国知名的检察官,也是我们同学当中最令人佩服、令人感到骄傲的人物,他就是那位侦办国务机要费弊案的高等检察署查黑中心的检察官陈瑞仁,也就是他竖立了台湾的司法里程碑,破天荒当着国家元首的面说出以下的句子:「总统先生,您可能涉及伪造文书和贪污罪,您要不要在询问时请辩护律师在场?」

  办案及于国家元首,并将卸任后的总统起诉,这可能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精神体现;但这不一定是最受欢迎的案子,因为政治上的狂热支持者有时反倒不相信司法上的独立努力,他们总是更相信他们想相信的,不管你的最终判断为何,你都将得罪某一部分的国人,而「阴谋论者」自然也会把你归类到另种诡异的情节当中。

  所幸路遥知马力,用更长的「时间度量衡」来看,我们终究会看到比较对的那个人;我的同学陈瑞仁也很争气,他没有太多弱点或把柄可供他人抹黑或攻击。二○一二年总统大选时,民进党副总统候选人苏嘉全被爆料建有豪华农舍,他打牵连战术说:「陈瑞仁也有豪华农舍。」并且大声喊冤说:「检察官可以,为什么公务员不可以?」大批记者循线赶到新竹横山乡的现场,发现陈瑞仁的农舍真的是仅有十三坪、用来放置农具的简陋铁皮屋,而且还依法做了登记,人格高下,一下子把苏嘉全给比下去了。

  屡次承办世纪大案的检察官陈瑞仁,并未因此跳在媒体聚光灯前,大谈他的英雄式办案经过;相反的,大部分时候他都低调而沉默,除了在法律书状与法学论述中表达看法,他不曾露脸于八卦式的谈话节目之中,也不曾出现在激情的政治运动的现场。所以,当陈瑞仁把书稿推到我面前说,就由你来为我写篇序吧,我还真的大感意外。

  即使这是一本让我读得津津有味的有趣之书,但一开始我还不肯就范,挣扎抗辩说:「为什么是我?我又不懂你们检察官的专业。」陈瑞仁露出我们年轻时熟悉的顽皮笑容:「因为当今报考司法官的学生,有一半是读你编辑的推理小说而来的。」这句话一方面是恭维之词,一方面也可能是突破心防、技巧取供的「口头耍诈」。但向往推理小说中神探打击犯罪的正义得胜,因而愿意投身司法调查工作的志业,听起来似乎也是可信的逻辑。

  这是一本看得出他平日用功的书,前半部讨论的是办案人员的技艺与分际,后半部讨论的是台湾的司法改革。司法改革部分极可能是国人关注的题目,其中还包括了「立法院长司法关说风波案」的评议,读来也很发人深省。但我更感兴味的则是前半部,那是关于办案者如何搜索、盘查与问案的各种讨论,兼顾理论与实务,又要在有效破案与保障人权当中取得平衡,那都是非常有趣的知识,喜欢推理小说的读者一定会找到对照的乐趣。

  书中讨论从「什么时候构成搜索」开始讲起,办案人员为了了解案情、取得证据,有时候必须做「积极的」取得事实或物证的行动,当这些行动或作为侵犯到人民「合理的隐私期待」时,那就构成了「搜索」,这搜索行为就受到各种法律的约束与规范。你把私人物品放在办公桌的抽屉中,放在居家的卧室里,或者放在个人的皮包里,这都说明了你对这些东西有「合理的隐私期待」,除非满足一定条件(例如法官发的搜索票),否则不能强行侵犯;但如果你把物品放在招唿客人的茶几之上,把衣物晾在肉眼可见的阳台之上,或者佩带在衣服外面,就不能主张这是「合理的隐私期待」(因为这种隐私期待在客观上是不合理的)。

  办案人员从事搜索时,又有某些法律允许的无票搜索之例外情形,包括了附带搜索、紧急搜索与同意搜索;即使是有票搜索,警察要如何进入搜索场所(如果嫌犯拒不应门)、如何处理屋外嫌犯或屋内其他在场之人、如何扣押证物等。作者从实务上出发,讨论各种可能情形,并举出实例(不少是曾经轰动一时的司法案件),做成生动有趣的列举与排比,让读者很快掌握其中执法与人权之间的微妙平衡。我不能再举更多例子了,这样也会破坏读者阅读本文的乐趣;这本书对司法人员当然是增进理论与实务知识的机会,但对一般读者而言,不仅得到「防身」的法律知识,还将使你以后读推理小说或观赏警匪电影、电视片,都有全新的视野与眼光。

  对我这位推理迷来说,我马上想到在《福尔摩斯办案记》(Adventures of Sherlock Holmes, 1892)里的〈红发俱乐部〉(The Red-Headed League)一案,福尔摩斯和华生医师搭乘地铁来到爱德思门站(Aldersgate),福尔摩斯去敲店舖的门佯装问路,骗出了一位年轻人开门;随后华生医师说:「很明显的……我确信你的问路目的只是想要看看他。」福尔摩斯出人意表地说:「不是看他。」

  「那你看什么?」
  「看他长裤的膝盖部位。」

  现在我知道了,福尔摩斯为了确定心中假设来到嫌犯所在之地,用「骗门」的方式诱使嫌犯打开门;当嫌犯「主动」打开大门之时,他的全身衣着都将暴露在世人眼前(包括他长裤的膝盖部位),他已无「合理的隐私期待」,未来在法庭上,他或他的律师将无法主张办案者进行「非法搜索」,不能做为犯罪的证据。当然,私家侦探福尔摩斯并不俱备公务员身分,而「私人所取得之证据,原则上无证据排除法则之适应」,不过这是另一个问题,你可以在本书的第一四五页,读到相关的讨论。

詹宏志
本文作者为资深媒体人

图书试读

第七篇   关说风波案的是与非
 
细看关说风波案的修法过程,真令人忧心台湾是一个「只有立场,没有是非」的社会。人们只能在「反马挺王或挺马反王」、「反黄挺曾或挺黄反曾」间做立场选择,民众所听到的只是「水门事件」、「现代东厂」、「一票(案)吃到饱」等口号式的评论,没人在乎真正的是非对错。
 
为了立场,一向标榜人权的律师团体可以无视「无罪推定」原则,在法院判决前就铁口直断特侦组是违法监听;为了立场,立法院可以无视「利益冲突」法则,让身涉争议的立委本人公然在立法院质询对造并提案修法;而部分学者也在「反马挺王」的微妙情结下,刻意淡化关说之恶。我们原来冀望具有司法机关性质的检察官评鑑委员会能在社会激情中保持冷静,查明真相,但结果二件决议书出炉,只有耸动标题,没有实际真相。在此氛围下,检察总长个人的个案疏失被渲染成全体检察官的长期错误,然后检察官就莫名其妙的被集体缴械了。
 
◎教训总长与教育检察官
 
要达到司法改革效果,改一百个法条,不如淘汰一个司法官,而检察官评鑑委员会与法官评鑑委员会的决议书,就是锻造司法官人格最重要的基本教材。可惜的是,最近出炉的两份检评会决议书,只专注于教训一个检察总长,而放过教育全国一千两百个检察官的机会,实令人不解。
 
简单来讲,此两份决议书应该清楚地告诉全体检察官两件事,一是检察官在侦查刑事案件时发现高阶检察长官有关说案件之嫌时,应如何处理;一是检察官在面对检察长官「转达」立法委员的关说时,应如何处理。但我们看到决议书后,对于为何重罚「办关说」的检察总长(送监察院,建议撤职),是半知半解。对于为何轻放「关说」的检察长官(不送监察院,建议警告),则是完全不解。

用户评价

评分

这本《执法所思》给我带来的惊喜,远不止于对司法改革的浅显认知。陈瑞仁检察官的笔触,更像是一位哲人,一位深谙世事人情的思想者。他没有局限于技术层面的改革,而是将目光投向了更宏观的层面,比如司法公信力的重建,比如如何让法律真正走进民众的生活,成为他们信赖的依靠。他对于“证据”的解读,让我看到了法律的科学性与人性的交织。每一次的证据采信,每一次的推理过程,都饱含着对事实真相的严苛追求。他的文字中,没有冷冰冰的法律条文,更多的是对公平、正义、人权等普世价值的深刻反思。我印象尤为深刻的是他对“程序”的重视,这不仅仅是为了繁琐的流程,更是为了确保每一次的判决都经得起推敲,都能够让当事人感受到被尊重和被倾听。这本书的阅读体验,与其说是在“读”一本书,不如说是在“听”一位经验丰富的长者,循循善诱地与你探讨一个关乎社会根本的重要议题。

评分

读这本书的过程,就像是在参与一场漫长而严肃的头脑风暴。陈瑞仁检察官以他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基石,一点点剖析着司法改革的脉络。他没有选择高高在上的说教,而是用一种分享的姿态,将他在一线工作中遇到的种种挑战、思考以及解决方案娓娓道来。我特别喜欢他关于“程序正义”的论述,那部分内容深入浅出,让我这个非法律专业人士也能深刻理解程序在保障实体正义中的关键作用。他并没有将改革理想化,而是非常务实地探讨了改革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阻力、误区以及各种制衡因素。这种坦诚和客观,让整本书读起来格外真实可信。我仿佛能看到他在办公室里,在法庭上,在与同事们讨论问题时的那种投入和专注。他对于案件的细节有着惊人的记忆力,并能从中提炼出具有普遍意义的改革思路。这本书让我意识到,司法改革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需要无数个像陈检察官这样有识之士,持续不断的努力和智慧的沉淀。

评分

从一个读者的角度来看,《执法所思》这本书,与其说是一部关于法律改革的理论著作,不如说是一份充满温度的“工作笔记”。陈瑞仁检察官以一种极其细腻和生活化的语言,将他在检察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真实案例、思考点滴,以及对未来的期许,一一呈现在读者面前。他没有用过于专业化的词汇来包装他的观点,而是用一种更加亲切、易懂的方式,与读者进行心灵的对话。我尤其喜欢他讲述那些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因为法律程序的某些不完善而产生的纠结和困惑,以及他为解决这些问题所付出的努力。这种“痛感”的真实流露,让读者能够感同身受,也更能理解司法改革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这本书让我意识到,每一次的法律变革,都离不开一线工作者的实践经验和深刻反思。它不是冰冷的制度设计,而是有血有肉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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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带给我最大的感受,是一种“脚踏实地”的改革力量。陈瑞仁检察官在书中所展现的,并非是空中楼阁式的改革蓝图,而是在现实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思想火花。他能够敏锐地捕捉到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用一种逻辑清晰、条理分明的语言进行剖析。我反复阅读了他关于“监督与制约”的部分,他对于权力边界的清晰界定,以及对相互制衡机制的深入探讨,都让我看到了一个成熟的法治体系应有的雏形。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不只停留在问题的暴露,更在于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思路,并且这些思路都来自于一线实践的检验。我能感受到作者身上那种强烈的责任感,他不仅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更是在为构建一个更加公正、高效的司法体系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这本书让我对司法改革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也对未来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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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封面设计就充满了力量感,深邃的蓝色背景搭配醒目的标题,以及陈瑞仁检察官那张眼神坚毅、充满智慧的面庞,仿佛已经预示着这是一场关于法律、正义和改革的深度对话。我翻开书的第一页,就被作者那种近乎恳切的语气所吸引。他并没有一开始就抛出晦涩的法律术语,而是从一个观察者的角度,描绘了司法体系中一些不为人知的角落,那些让普通人感到困惑甚至绝望的环节。字里行间流露出他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以及对现有制度弊端的深刻洞察。我尤其欣赏他那种不回避问题,敢于直面挑战的态度,无论是对效率与公正的权衡,还是对证据规则的解读,他都展现了其作为一名检察官应有的严谨和担当。读他的文字,我能感受到他为推动司法改革所付出的心血和思考,那种对职业的热爱和对社会责任感的召唤,跃然纸上,令人动容。这本书不仅仅是关于法律条文的阐述,更是一次关于法治精神的深刻解读,它让我在阅读中不断反思,也对司法体系的未来充满了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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