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近二十年来,随着人类科技之进步与知识之提升,经济知识化而贸易全球化,其结果不仅造成知识化身之智慧财产权弥漫所有国内工业生产与商业行销,更使得智慧财产权成为国际交易之主要对象,不论是有形之商品交易,或是无形之智慧财产权授权。在此情况下,智慧财产权之侵害,不仅成为国际贸易之不公平竞争;智慧财产之滥用,亦成为国际贸易之一种限制竞争。WTO有鑑于此,遂将智慧财产权议题纳入其涵盖领域,然而国际贸易每涉及各国政治利益,而智慧财产权则离不开其法理依据,因此在此折冲协商中,各国立场有时屈服于法理,而智慧财产权法理难免迁就予现实,此即WTO与贸易有关智慧财产权协定(以下简称TRIPs)之诞生。甚且,世界主要国家之智慧财产权法制并不统一,大体上有英美法系(以美国法为代表)与欧陆法系(以德国法为代表)之别,因此,即使抛开各国贸易利益之政治考量,单就智慧财产权法理之调合,即已相当棘手。由于国内尚乏从比较智慧财产权法之观点探讨TRIPs之专论,亦少从国际贸易与智慧财产权交错观点检视TRIPs之论文,鑑于此一领域之研究,不仅在学术研究上相当重要,而且在国家对外经贸谈判上亦相当有必要,本论文集将作者回国以后所陆续发表之相关论文集结成册,并加以更新资料及内容,希望能抛砖引玉,而对此一重要领域之研究,尽点绵薄之力。
最后,感谢每天与我共用二十四小时之爱妻月琴、爱子维邦、爱女心瑜,对我回国后这十五年之教学、研究、服务的鼓励,对我读书、写书、教书的体恤,以及对我每天英语、德语、日语之充耳不闻!
谨序
2015于台北阁楼书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