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在如此情况之下,我很自然地被伦敦吸引,这个大污水坑里面汇集了大英帝国各种贩夫走卒、闲杂人等。」
华生医生,《血字的研究》
夏洛克‧福尔摩斯故事里的伦敦是个想像中的城市,与现实有所落差,作者亚瑟‧柯南‧道尔并没有过度铺陈。在他简单几笔的勾勒之下,赋予我们对这城市概要的印象:雾气、煤气灯、韩森马车、绅士俱乐部、歌剧院、当舖、琴酒酒吧、滑头的街头小童,以及傻不隆咚、来自「苏格兰场的人」——对于我们这些忠实读者已然足够;并让我们知晓1890年代的伦敦,这个具有大不列颠、大英帝国、大英国协伟称的世界首都,是维多利亚时代告终前的最后一口气。
站在19世纪伦敦街头,我们可以看到水洩不通的要道、拉着马车的马、兰道马车、布罗汉姆马车、商店橱窗向外散射的光辉以及铺天盖地的「黄汤大雾」。同时还可听到马蹄铁叮叮作响,车轮在石子路上发出的喀答声,手摇风琴奏出的音乐,小贩叫卖偏方、火柴、花束、海螺的声音。有点拥挤,有点脏兮兮,有点怪味道,不过十分新奇。
然而,这些景象并没有完全消失殆尽:恰恰相反的是,如果福尔摩斯与华生来到现代,他们对伦敦的熟悉程度会让人大吃一惊。伦敦四处都有中世纪,甚至是罗马时代倖存至今的建筑风格:都铎时期的黑白交错,詹姆斯一世时期的优美,乔治王时期的雅致,还有1960年代的野兽派建筑风格。
在这些玻璃帷幕和钢铁巨塔的影子之下,有着旧时代重要的公共建筑、古老教堂、令人印象深刻的纪念碑、历史悠久的饭店、餐厅与商店。如果我们把视角拉到玻璃帷幕和日光灯管之上,离开美甲店和日晒沙龙、汉堡店与手机商场,我们会见识到历史悠久的伦敦如何巧妙地与21世纪接轨。
极度缺乏一致性的景色也让人遐思无限。1666年的大火让伦敦这个中世纪城市元气大伤,正当灰烬还在四处飞散、地面还是炙热烫人的时候,官绅政要们还没空清除沾满粉尘的假发,就已开始着手宏伟的重建设计,让林荫大道、大街、广场重现犹如巴洛克时期壮丽的巴黎街区。这些重建计画始终没有通过,但今日的伦敦反倒因此拥有华丽的丛集,充满惊奇的建筑混搭风格,令外来客无法猜到下个转角会有什么。我们也该记得,在福尔摩斯的时代,许多伦敦的着名地标已经深植人心──当然,有些例子崭新得突兀,自成一格。
当时伦敦人口激增、道路宽敞、建筑林立、都市丛生,对伦敦人来说,就像一个全新的城市肆意播了种,四散生长,然后强加在旧城区之上。
1840年,特拉法加广场动工;纳尔逊纪念柱3年之后完工(《泰晤士报》挖苦其为「国家级视觉障碍物」);西敏宫建了30年,直到1860年才竣工。1894年开通的塔桥获得的评价褒贬不一:《波迈公报》调侃其为「精彩绝伦的丑陋风貌」──它曾是伦敦人心中「最难看的公共建筑」。谁当时料想得到,现在有多少观光客争先恐后地要去看看它,并在上面自拍?
本书跟着世界上第一位私家侦探展开游览伦敦的旅程。我们会造访他时常出没的地点,跟随他的脚步踏上街道,赞叹雄伟的巨大建筑,或拐进角落、转角与后巷。我们可以和他一样购物,买鼻菸、折叠座手杖、野味猎鸟、佳酿美酒、高礼帽、刀剑、花呢猎装等等。我们也会前往福尔摩斯最爱的餐厅与犯罪现场,看看他在哪里伸张正义,以及他调查的恶人在哪里束手就擒。
眼光犀利的人会看到19世纪的街道景物──1,500盏以上的煤气灯,由5位点灯人维护,照亮入夜的街道和各个皇家公园;装饰用途的栏杆、邮筒,六角形的「彭福尔德」邮筒有着象征维多利亚女王执政的「VR」铭记;供伦敦勤奋工作的马儿饮水的石制水槽;让维多利亚时代的人民可以「方便一下」的公共厕所(大多已关闭或改建)。
不过,一个城市并不只是由建筑构成的环境,还有周遭背景、居民──或者换句话说,「居民」才是其命脉。19世纪晚期的伦敦是425万人的归宿,它是个贫富差距悬殊的城市:有钱搭马车出入的富人住在摄政时期的豪华屋舍;穷人茧居在救济院、贫民窟;赤贫之人裹着破旧衣物,栖身于拱门之下;新兴崛起的中产阶级则住在样式如出一辙的红砖连栋「排屋」,这种住宅也是现有住宅的大宗样貌。
主子、仆人、码头管理人与摆渡船伕、商店老板、洗衣女工、卖花女、办事员、税吏、果菜贩、车伕、马伕、演员、游手好闲的人、乞丐、娼妓、小贩⋯⋯所有人的生活都归于此地,这里的喧嚣拥挤,充分传达出英国桂冠诗人丁尼生笔下「来自中心的咆啸」的城市意象,以及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所称「低声嘶吼」的伦敦。
当然,这里也有亡命之徒,他们的恶行恶状提供了柯南‧道尔丰富的写作题材。其中最为恶名昭彰的当属「开膛手杰克」这名在白教堂地区污秽街道横行的恶魔。他的真实身分仍让调查人员苦思不解,行踪依然成谜,几乎像是虚构人物。
相较之下,小说人物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形象反而显得真切确实许多。现在,就让我们一同加入他的办案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