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犹未光:二二八事件的真相、纪念与究责

天犹未光:二二八事件的真相、纪念与究责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5

图书标签:
  • 二二八事件
  • 台湾历史
  • 历史研究
  • 政治事件
  • 真相调查
  • 纪念活动
  • 究责
  • 台湾政治
  • 社会运动
  • 历史记忆
想要找书就要到 小特书站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页
你会得到大惊喜!!

具体描述

在民主自由的台湾,威权遗毒仍未消失。
没有真相与究责的二二八,岛屿犹未天光……
一个台湾史学者追求台湾主体意识的战斗与心路历程,
也是解读二二八与三月屠杀的必经之路。

  尽管解严以后,台湾社会经历了民主化、自由化,
  以台湾为主体的历史观点与近现代历史研究亦有所开展,
  但「二二八」仍旧是几代台湾人沉默的伤口,
  诸多背离历史事实的说法与伪研究,
  仍企图为党国体制的国家暴力脱罪,即使经过政党轮替,
  被害者的声音依旧渺小,加害者仍然逍遥法外。

  本书为陈仪深教授十数年来有关二二八的评论与纪念文字之集结,
  其长年关心台湾近代史、口述历史与二二八研究,相关评论的积累,
  见证了近年来有关二二八的研究、讨论与争议的发展过程。

  本书共分四部分:

  「史实真相」
  回归历史研究,用史料呈现错综复杂的二二八理路。

  「责任归属」
  蒋介石为什么应负最大责任?谁为加害者开脱?
  历史评价与责任一一辨明。

  「缅怀纪念」
  牢记伤痛,走向未来,「共生音乐节」的诞生与跨世代的传承。

  「转型正义」
  揭穿精神分裂的虚假纪念,纪录为二二八控告中国国民党的未竟之业。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陈仪深

 
  政治大学政治学博士,现任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员、台湾口述历史学会理事长、台湾北社副社长。曾任东吴大学政治系讲师、副教授(1984-1988),台北大学公共行政系兼任副教授(1988迄今),政治大学台湾史研究所兼任副教授(2009迄今),台湾教授协会创会执委(1990-1992)、秘书长(1995)、会长(2009、2010)。研究专长领域为:近代中国政治思想史、战后台湾政治史、二二八事件研究、戒严时期政治案件研究。

图书目录

李筱峰序
薛化元序
自序

▍史实真相
从二二八档案看到更多历史事实
如何看待二二八的死亡人数问题
历史事实、历史教训的区别与关联
那些假冒专业的二二八「研究」
「渡」撰的林江迈故事
杨渡「还原」了什么二二八?
是报复屠杀 不是官逼民反
二二八的族群冲突面向
故乡云林的二二八
马英九该知道的二二八
马英九以何方式消费二二八?
台独不毒 共产很惨──二二八事件65週年

▍责任归属
二二八事件的责任归属问题──兼论彭孟缉「出兵平乱」之不正当
国民党人的二二八责任应分别客观看待
谈论二二八事件的伦理界线
蒋介石的二二八责任不容粉饰──驳张祖诒先生的「宽大包容」说
蒋介石日记与二二八责任
蒋介石「严禁报复」?
白先勇应勇敢面对父亲白崇禧的历史

▍追思纪念
谁来做二二八的功课?
面对中国的《反分裂国家法》──二二八事件58週年纪念前夜
从公布史料到「千人静坐」
三月屠杀与共生音乐节
共生音乐节的跨世代情缘
台独立场才能纪念二二八?
从「油彩的化身」陈澄波受难谈起

▍转型正义
质疑马市府的「二二八纪念馆」经营理念
纪念二二八 控告国民党
二二八控告国民党的理由
为二二八拉开法律行动序幕
欣闻蒋孝严控告吾等诽谤案遭不起诉处分
二二八事件60週年纪念研讨会的几篇重要论文
「中正庙」转型的优先顺序
「中正庙」改废争议的核心议题
「中正庙」在法律与政治之间浮沉──回顾2007年的一件大事
二二八的转型正义应该借镜韩国
拨乱反正 正反乱拨
官逼民反 本党不负责──谈国民党对二二八官司的自我辩护
思考二二八转型正义的优先顺序
为二二八控告国民党的一段失败经验

▍附录
壹、为二二八控告中国国民党
一、民事起诉状
二、中国国民党民事答辩状
三、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决书
四、最高法院民事判决书
贰、蒋孝严控告我等诽谤案
一、台北地方法院不起诉处分书

图书序言

自序

  1991年,由台美文化交流基金会、现代学术研究基金会所主办的二二八学术研讨会,是解严之后第一次那么大规模探讨二二八的学术研讨会。其中我发表的论文〈论台湾二二八事件的原因〉是我第一篇研究二二八的作品,后来还被收录在《台湾史论文精选》。这篇文章是1991年夏天我在美国史丹佛大学进修,利用该校的东亚图书馆(East Asian Collection)的资料,包括战后初期的报章杂志所写,由于身在异国、万缘放下、全心投入,所以那几个月的阅读和写作,感觉好像亲身经历了二二八。

  赖泽涵、马若孟(Ramon H. Myers) 的《悲剧性的开端:台湾二二八事变》正好在同年出版,我就是在史丹佛大学校园的书店买来读的,不久就写了一篇书评,寄回来给《自由时报》发表。在文中我批评该书对二二八的核心观点是copy国民党的官方观点,例如说处委会提出“more and more radical"的要求,所以蒋介石才派兵镇压,我认为这是谎言,因为二二八处理委员会是3月7日才提出「32 条处理大纲」,可是我们从档案可以知道蒋介石最慢在3月5日就下令派兵了。而蒋介石在3 月10 日「总理纪念週」第一次公开谈二二八事件就是这么定位的:「不料上星期五(七日)该省所谓『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突提出无理要求,……此种要求『已踰越地方政治之范围』……故中央已派军队赴台湾……」,这就是《悲剧性的开端》所指的—把派兵的理由和处委会的「踰越」要求扣连起来,明显是copy 蒋介石的观点。可见我们如果平心阅读原始资料,很容易可以对事件的因果、经过把握梗概,不会被一些政治宣传迷惑。

  就我的二二八研究经过而言,相当程度是与九○年代的台湾政治社会情势发展有关。九○年代是李登辉总统主导的「改革开放」时代,每年二二八的纪念活动中,研讨会是一个很重要的纪念方式。例如二二八50 週年时,有吴三连台湾史料基金会、台湾历史学会与陈水扁执政的台北市政府举办的「二二八事件50週年国际学术研讨会」,当中我也有发表〈再探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关于其政治立场与角色功能的评估〉。我记得我对处理委员会的评价是比较中性的,有功有过,我认为他们已经尽量做到最好了;我不赞成用一种教条式的观点,以为「半山」都是坏人,或是认为处委会进行谈判就是「妥协路线」,必须是武装路线才是进步的,这些说法都流于情绪,不是我们学者写历史的适当态度。我对处委会的评价是他们已经尽了力,并且有站在台湾人的立场,像担任台湾省参议会副议长的李万居等等公职们,虽然也算是「官方」,可是他们到底是要站在台湾人立场,还是官方立场?我认为在当时情势下,他们主要还是站在台湾人的立场,所以他们才会一起拿「32 条处理大纲」去给陈仪,陈仪没看完就生气地丢到地上;此外,李万居要不是有陈仪保他,不然就被别的系统抓走了。当我在说这个的时候,不免相对会批评到蒋渭川。蒋渭川当时和处理委员会针锋相对,他在电台广播一方面号召群众,一方面攻击处理委员会,若从「运动伦理」而言,这是不好的!可是我这样说不免就得罪蒋渭川的家属。果然蒋渭川的一位女婿就在讨论会上怒指我怎么可以讲「半山」也有好人云云,当时我「年轻气盛」,就呛回去了。我说拜託,现在是学术研讨会,这里不是街头,要讲证据、讲逻辑才是尊重这个场合。这是让我印象深刻的一次二二八研讨会。

  后来我也参与好几次研讨会,包括责任归属报告的撰写6、参与60 週年高雄市文献委员会主办、许雪姬等人帮忙筹画的「纪念二二八事件60 週年学术研讨会」,以及在财团法人二二八事件纪念基金会举办的「二二八事件60週年国际学术研讨会」发表〈族群冲突、官逼民反与报复屠杀—论二二八事件的性质定位〉,探讨二二八是不是一种镇压屠杀?我写这些论文其实是有着隐含的计划,凑起来可以是有意义的结构,希望可以成为一本涵盖二二八原因、经过、南京政府的处置,以及事件性质定位的专着。

  九○年代以来,财团法人二二八事件纪念基金会常以举办研讨会的方式来纪念二二八,基金会最重要的一件事莫过于出版《二二八事件责任归属研究报告》。关于责任归属研究报告,我负责撰写〈第三章:南京决策阶层的责任〉,我的结论是蒋介石应该要负最大的责任。也因为这样曾被蒋孝严控告,说是污蔑他的先人,就把基金会董事长陈锦煌、研究报告的总召集人张炎宪与我(撰稿人)共三人告上法庭,而且蒋孝严居然要求赔偿新台币20亿元,真是离谱。

  我们出庭了几次,那其实算是一种调查庭,是由检察官和他的助理先了解状况,结果他们做出不起诉的处分 ; 之后蒋孝严声请再议,最后才确定不起诉。这位检察官头脑算是清楚的,他听一听也觉得这没有蓄意毁谤,毕竟我是根据档案史料合理论述,认为蒋介石应负最大的责任,而毁谤罪的成立要件是「明知非事实而故意传播」。

  我自己写完这章之后感觉颇有成就感,因为对蒋介石的究责,以前的人虽然也有讲过,但都是片段,没有系统性地铺陈这整件事情。我在撰写过程中发现,国民党内部其实有反省的声音,包括国防最高委员会及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的不少成员。1947年3月5、6日,国防最高委员会就对台湾的行政长官制度及陈仪的作风多所批评,国民党中执会更于3月22日通过「闽台清查团」刘文岛等人的连署提案,决定对陈仪「撤职查办」。这其实都代表国民党内部的反省声音,而且他们也知道台湾的二二八闹得太大,要有人负责。这些档案公文历历在目,就是蒋介石运用「总裁特权」,批示另案处理,不用撤职查办。当时中执会的决议是撤职查办,而文官处在拟办栏签註的意见是两案併陈,加入的第二项是依照总裁的特权,另案处理,结果蒋介石就批「照第二项办理」。因此,我认为蒋介石当然要负最大的责任,这是他自己选择的。

  再次,2010 年马英九执政期间,二二八关怀总会理事长张炎宪和我以及顾立雄等三位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代表108 位二二八受难者家属,向中国国民党提起诉讼,要求回复名誉。当时国民党的法定代理人是马英九,诉讼代理人是赖素如、洪文浚两位律师。

  我们根据「转型正义」的观点,认为需要有人负责任,不能只是政府花钱了事,并且提出三项具体要求:

  第一是国民党要公开道歉,并要按照我们草拟的启事文本,在主要媒体上刊登;第二是捐赠新台币20 亿元给财团法人二二八事件纪念基金会,供作二二八国家纪念馆的筹设以及营运经费;第三是将国民党党史馆所藏二二八相关档案原件以及戒严时期中常会纪录、总裁批签、海工会档案副本悉数交由行政院档案管理局保存并公开,且做为他日二二八国家纪念馆展示之用,这一方面是为了揭露真相,另方面也有追究责任的意思。

  我们认为国民党是统治的主体,从二二八到今天一直存在,固然自然人死的死,跑的跑,可是国民党始终没有中断,当然必须负责。结果判决的很多内容居然是採纳国民党「民事答辩状」的理由。答辩状说,首先,20亿元应属于财产权的诉讼,所以我们提出这种要求不合程序。其次,捐赠档案并非适于强制执行的内容,也无从认定与回复名誉有何必要关联。他们这种说法其实是技术上的反击,因为我们要的是真相,公开国民党的档案当然有助于真相的揭露,这与名誉问题不能说完全无关。

  就实体方面,答辩状也说,国民党与中华民国政府是两回事,1947 年是「政府」对原告毁损名誉之行为,「设若中华民国政府果有原告等主张之侵权行为存在(按:被告否认原告等主张之侵权行为为真实),则至多仅为中华民国统治权行使是否有侵害原告等人权利而已,不得据此即认系被告有实施……」换句话说就是把政党与政府分开。此外,又说蒋介石等人虽有国民党党籍,但并不是受僱于国民党,因此被告的党员即使有不法侵害原告,原告也不得依民法主张僱用人的连带赔偿责任云云,然后还提出所谓的时效问题,说损害赔偿请求权两年间不行使就消灭云云,所以现在我们的主张已经无效了。

  这起官司我们最后是以失败收场,最高法院民事判决败诉。这件事当然兹事体大,求偿20亿元也不是小数目,但对国民党党产而言,无论是党中央对外宣称的两百多亿,还是名嘴胡忠信爆料的一千多亿,其实要拿20亿出来并不是难事。

  在民进党失去政权后,有几位在纪念基金会做事的人,邀集一些比较常联络的家属,共同组织了「二二八关怀总会」。张炎宪在我之前已当了两届理事长,他是开始用「非家属身分」任职的第一人,因为他们认为家属都年老了,而且新一代的也不见得能承担,所以就让学者来做领导。张炎宪之后换我接任,现在是交给政大台史所所长薛化元。在我任内,最重要的事就是筹办「共生音乐节」。

  我一接任就认为纪念二二八是关怀总会最重要的任务,不要都是老套,参与者也不要都是过去的老面孔,应该要设法让年轻人参与,所以我就透过台教会的网络找到蓝士博。蓝士博本来也有在想要以年轻人的方式纪念二二八,只是他所希望的团队运作及所需的经费额度,台教会比较没办法支持,所以就搁置下来。我去找他之后,可说是「死灰复燃」、一拍即合,后来就产生一个「共生音乐节」的团队。

  由于预算比较庞大,需要大概六、七十万,台教会很难为了一个专案花那么多钱,但「二二八关怀总会」性质上就是为了纪念二二八或说以推广二二八教育为单一目的的机构,不像台教会是属于比较综合性的社团,因此我就以这个名义来募款。虽然没有公开的募款餐会,但我去找认识的企业家、朋友,也找了主要的社团包括台湾国家联盟、台教会、北社等等,这些也刚好都是我参加的社团。

  第一届(2013)还好,第二届(2014)有点勉强,2015年第三届就几乎要撑不下去了。因为第二届结束后,有一些团体就不太满意,像是抱怨年轻人没礼貌,或是说「共生」的概念不好──国民党万恶,为何要与它共生?2015 年虽然薛化元已经接任理事长,但时间上有点青黄不接,所以开始的三十万是我(在台湾国家联盟、台教会以及北社)帮忙促成的。只能说,要做事真的很难!

  不过,这三次的二二八纪念活动,在自由广场上,不论是参与社运摆摊的或是参与晚会的,有上千的青年学生参与,如果我是国民党主事者,看了这种青年热情,不怕才怪!二二八在新一代年轻人中竟有那么热烈的回响,是台湾社会的新生事物!我们这些老台派的社团应该虚心一点去了解、支持,固然不需要去奉承、巴结年轻人,但也不要以猜疑的态度来对待,如果觉得费用太贵或是执行方法不适当,都可以讨论改进才对。

  我从1991 年在史丹佛接触二二八史料,并花了几个月时间好好写了一篇论文回来发表,到现在可说与二二八的研究与纪念结了不解之缘。研究是为了发掘真相,纪念是为了推广唤起,可惜最后的「究责」无法操诸在我,只好把失败的经验记录下来以俟诸来日。今年适逢二二八事件70 週年,我想应该把这么多年来与社会对话的有关二二八的政论文章集在一起,这里面有我个人研究蒋介石的心得、批评马英九处理二二八的两面手法、因宣称「蒋介石应负最大责任」而遭致的蒋孝严官司、与张炎宪和顾立雄等人代表二二八家属控告国民党的经过,以及交代我担任台教会会长任内发起主持的「千人静坐」纪念二二八仪式,担任二二八关怀总会会长任内促成「共生音乐节」的甘苦谈……。这些固然是个人生命史的一部分,同时也是攸关台湾公共利益的记录,所以敝帚自珍,拿出来和大家分享。

  集结文章的过程中,我发现关于控告国民党的部分,尽管是历史学者与律师们经过相当讨论合作的结果,但为什么用「民事」而不是用「刑事」来告、为什么用「妨害名誉」这么轻松的理由,结果还是失败?这充分显示在未经革命变动的台湾社会,透过司法实现转型正义的困境;最近蔡政府处理不当党产,同样遇到法院方面的「障碍」,是类似的道理。这个现象提醒我们,为什么改革比革命还难,这是值得不断探究的、深刻的学术问题,也是正在考验蔡政府的现实问题。

图书试读

从二二八档案看到更多历史事实
 
九○年代行政院的二二八研究小组,把官方交付的二二八档案转给中研院近史所,随后整理出版成六册「资料选辑」,这批资料与先前厦门大学出版、台湾稻乡出版社翻印的资料集,以及人间出版社出版之南京二档馆收藏的相关史料,都是近年来二二八研究的必备工具。2000年政党轮替以后,新成立的国家档案局筹备处(今名档案管理局),更动员许多历史学者分组赴全台各地访查档案,这一番地毯式主动搜索的成果,如今大都数位化成为档管局网站的服务项目,并且自2002年起由国史馆陆续出版纸本,截至最近为止已达12册之多,对学者而言堪称便利。为了对扁政府这项「政绩」鼓励肯定,笔者虽未完全细读新出土的史料,仍愿将浏览到的重点,印证已知的史实作为今年二二八的纪念文字。
 
1947年3月10日,情治单位的叶秀、张镇呈给蒋介石的一份报告,描述当时台湾的全部兵力,除原有空军地勤人员及要塞守备部队外,计有一营特务、五营宪兵以及21师全部(五个团,一个团约二千多人);然而这是两次增援的结果,第一次包括由福州来台的两营宪兵、由上海来台的21师师部以及21师第146团,第二次包括由福州来台的宪兵一营以及由连云港来台的21师145团。值得注意的是,3月10日恰是蒋介石在南京「总理纪念週」首度公开发表有关二二八谈话的日子,该篇讲词把派兵原因归诸3月7日处理委员会提出32条越份要求所致,明显不合事实,这两批搭船舰来台增援的军队不是天兵天将,不可能在两天之内说到就到,而是更早在柯远芬一再保证中央不会派兵的时候,就已下令增兵。
 
其次,这篇报告描述处委会内部引起分化,计为蒋渭川等要求独立自主之大台湾主义派,以及王添灯、王万得等民盟奸伪派,蒋退出处委会之后另以自治青年同盟之力量与处委会对峙;像这样滥用台独、奸伪标签的手法,与1979年12月13日美丽岛人士被捕后,被分成「台独」、「共匪」两类进行侦讯的情况类似。于此,二二八事件遂与美丽岛事件产生某种意义的连结。

用户评价

相关图书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tbooks.qcis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小特书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