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推理(scientific reasoning)是科学哲学(philosophy of science)重要且基本的一部分,它是一个既老又新的主题。说它老是因为它其实是早期(二十世纪前半叶)所谓的「科学方法」(scientific method)的延续,说它新是因为它是二十世纪八零年代后才兴起的关键词,而且成为当前科哲的核心主题之一。随着科哲的目的之定位和理解的变动,今天,我们探讨、研究或理解科学推理,其目的与意义也与早期的科学方法研究大不相同。
二十世纪前半叶对「科学方法」的研究(即「科学方法学」[methodology of science〕)有几个特点或基本观点:(1)一元论:科哲家们相信有一个单一的科学方法,它定义了科学的本质,科学哲学(方法论)的目的是把这个方法揭露出来;(2)规范的本质性:既然这个单一的科学方法定义了科学的本质,它也就对「应该怎么做才是科学的」作了规范,换言之,它要求科学家「应该这样做」才是科学。(3)逻辑性:科哲家也普遍相信科学方法是逻辑的,可以使用当时最新发展的符号逻辑来重建(logical reconstruction)。因为符号逻辑是形式的、普遍的,所以科学方法也是形式的、普遍的──亦即它可以适用于各种科学主题、领域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