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宪法的中国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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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经历了一个多世纪的立宪进程,中国宪法的纠结并没有因为晚清、民国、建国 30 年各种负面实践与经验而有结构性突破。这纠结有制度层面的实施性障碍与梗阻,更有宪法思想和背景理论上的混乱。例如接受西方「规范宪法」思想的中国知识分子,认定政治的现代性以司法审查制度的完备性为基准,但这种单纯移植的诉求,忽视了中国自身的政治宪法结构。

  本书着意于从「政治宪法」的角度,探求和揭示中国宪政转型的思想与制度脉络,呈现一种不同于「规范宪法」的宪法心智与宪政世界观。而「政治宪法的中国之道」,就是通过政治正当程式与共同历史智慧,不断消除差异性、管控不确定性及形成新的「规范世界」。

  本书气象恢宏,纵横于西方的宪政思潮与现代中国的政治现实,上篇「思想与论辩」考察西方国家的司法宪政与政治宪法的思想与实践;中篇「宪制与转型」探讨民国立宪的历史启示,辨识当前中国宪政的转型契机;下篇「对话与期许」激盪出政治宪法学学者的殷切关怀与理性思辨。
好的,以下是一份图书简介,内容关于一部名为《政治宪法的中国之道》的著作,但此简介本身并不包含该书的任何具体内容。 --- 《法治与秩序的再审视:一种跨文化的政治哲学探索》 图书简介 在现代世界的历史进程中,国家治理的合法性与效率,以及个人权利的保障与社会秩序的维护,始终是政治哲学领域的核心议题。本书《法治与秩序的再审视:一种跨文化的政治哲学探索》旨在超越单一的西方自由主义范式,深入探讨不同文明背景下,权力结构、法律基础以及公民义务之间的复杂张力与相互作用。 本书立足于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在多元的政治实践中,何为公正的治理?我们尝试从历史的纵深和地理的广度去考察,那些在特定文化土壤中生长出的制度安排,是如何试图平衡国家权威的必要性与个体自由的诉求。我们并不预设某一种制度形态是普世的终极目标,而是着眼于理解不同政治体在面对共同挑战(如社会变迁、经济发展与身份认同危机)时所采取的独特路径。 第一部分:现代性的困境与秩序的构建 我们从对“现代性”这一概念的批判性回顾开始。现代国家观念的兴起,以主权理论和天赋人权为基石,深刻地重塑了政治权力与社会关系的理解。然而,这种以理性构建为基础的体系,在面对非理性的历史惯性、族群复杂性以及全球化带来的冲击时,其自身的稳定性和正当性受到了严峻的挑战。 本书第一部分详细剖析了西方政治思想史中,关于“秩序”的几种核心建构逻辑。从霍布斯的契约论,到洛克的权利观,再到卢梭的公意理论,我们考察了这些理论如何试图通过法律和宪制来驯服“自然状态”的无序。特别地,我们关注了法律在构建秩序中的双重角色:它既是保护个人不受国家专断干预的屏障,同时也是国家行使合法暴力的工具。当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偏离了其初衷,其所维护的“秩序”便可能演变为压制和僵化。因此,我们呼吁对既有的法治观念进行一次深层的反思,审视其在现实政治中的适应性与局限性。 第二部分:法律经验的多元视角 本书的第二部分将视角转向非西方世界的法律实践与政治经验。我们认为,对“法”的理解,绝非仅仅是成文法条文的集合,更深层次地,它植根于特定的社会伦理结构和历史记忆之中。 我们选取了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比如强调集体责任与群体和谐的社会中,法律如何被内化为道德实践的一部分,而非纯粹的外部约束。在这些情境下,正式的法律程序往往需要与非正式的社会规范、家族权威乃至宗教教义进行复杂的互动和协商。这种“软法”与“硬法”的交织,构成了这些社会维护稳定的独特机制。 一个重要的议题是关于“权威”的来源。在某些传统社会结构中,政治权威的合法性并不完全来自于对成文宪章的遵守,而是源自于对历史连续性的尊重、对特定群体福祉的承担,以及对既有社会等级的维护。我们探讨了在现代化转型过程中,如何处理这种根深蒂固的传统权威与新兴的现代法律框架之间的冲突,以及这种冲突对国家治理能力产生的深远影响。 第三部分:宪制设计的灵活性与适应性 宪法,作为国家基本法的体现,是连接理想与现实的关键枢纽。本书的第三部分聚焦于宪制设计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我们认为,一个健康的政治体系,其宪制结构不应是僵硬的教条,而应具备自我修正和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 我们对比了不同政体在权力分配和制衡机制上的差异。例如,总统制与议会制的争论,并非简单的效率问题,它牵动着国家决策速度与政治问责深度之间的权衡。在探讨权力制衡时,我们超越了传统的“三权分立”模型,考察了在面对突发危机或需要长期战略部署时,中央与地方、不同机构之间的权力关系如何动态调整。这种动态调整,往往是政治智慧的体现,而非简单的制度照搬。 此外,本书还深入分析了“公民身份”的构建过程。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宪制有效运行的基石。我们审视了在不同的政治文化中,公民如何被定义——是作为独立的、原子化的个体,还是作为特定社群的成员?这种身份认同的差异,直接影响到政治参与的形态、对社会契约的履行意愿,以及对国家合法性的最终判断。 结语:走向成熟的政治实践 《法治与秩序的再审视》试图提醒读者,任何关于国家治理的讨论,都必须扎根于具体的历史、文化与社会现实。理想的法治不仅要求“法在物上”(即法律的至上性),更要求“法为人设”的内在精神——即法律的制定与实施,必须最终指向促进人类的普遍福祉与尊严。 本书鼓励一种更为审慎、更为包容的政治对话,认识到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和文明背景下,对“宪法精神”的实践路径必然是多元且不断演进的。我们希望借此提供一个广阔的平台,激发读者对国家制度、法律权威及其社会基础进行深层次的思考与辨析。 --- (注:以上内容为基于对一般政治哲学和宪法学讨论的模拟创作,不涉及任何特定书籍的细节内容。)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田飞龙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及法学院副教授,一国两制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北京大学法学博士,香港大学法律学院访问学者。

  主要研究范畴包括宪法与政治理论、行政程序法、公共治理、港澳基本法。着有《香港政改观察:从民主与法治的视角》、《中国宪制转型的政治宪法原理》,合着《现代中国的法治之路》,译着有《联邦制导论》、《人的权利》、《分裂的法院》、《美国革命的宪法观》等多部。

图书目录

上篇  思想与论辩
第一章    谁与争锋:司法宪政主义素描
第二章    政治宪法:普通法的规范对极
第三章    重返政治:施米特的思想幽灵
第四章    宪法政治:阿克曼的人民转换

中篇  宪制与转型 
第五章    中国早期立宪中的党国宪制
第六章    改革宪制:根本法治与部门法自治
第七章    宪法序言:中国宪法的「高级法背景」
第八章    国家治理现代化:政改中间模式
第九章    党内立法法与依法治党的制度建构

下篇  对话与期许
第十章    政治宪法学的问题、定位与方法
第十一章    辛亥革命与现代中国 
第十二章    协商与代表:政协的宪法角色
第十三章    八二宪法与现代中国宪政的演进

图书序言



宪政中国之道的美与伤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2014)中出现「法治」并不让人意外,但出现「依宪治国」至少让怀抱更高法治理想的法学家欢欣鼓舞。「法治」是中共十五大和1999年宪法修正案正式接纳的核心价值与治国方略,此次全会不过是再次确认和更系统地部署。但长期以来,贵为「众法之法」的宪法却被束之高阁,不知所从,而围绕宪法实施活跃起来的若干元概念及其路径规划,亦一度成为国家公共政治生活与社会舆论场的最大禁忌。如今,不仅「依宪治国」作为「依法治国」的根本要素被肯认,更是有宪法日和宪法宣誓作为外观形式予以强化。一时间,似乎「法治」的春天和「宪政」的春天都要来了。

  这一切的期待与是非均源自宪法的美好。民主是个好东西,但有时候不那么好,有瞂「多数人暴政」的威胁。而宪法可能是个更好的东西,宪法满载瞂特定民族的政治审美与制度偏好,而且对民主有瞂规范性的限定和引导作用。如果说民主是饱满漂移的政治意志源泉,那么宪法就是导引该源泉进入理性化、程式化状态的神秘轨道。民主释放了集体的政治激情并自我标榜为最正当,如果政体设计不当,民主无序发展,则民主不过是「不断革命」的直接理由。有什么办法「告别革命」,走向「永久和平」呢?唯有宪法。

  所以,宪法的美好,在某种意义上就源于其节制民主、维系常态、巩固自由和秩序的优越价值。因此,大体上崇尚权威、英雄、暴力甚至运动的民族,对于宪法有瞂天然的隔膜感。上至最高领袖,下至黎民苍生,在伟大的革命创制时刻,一方面集体创作了载满所有最美好、同时也可能内在冲突不断的价值,另一方面又不真正相信一纸文件的作用能够超越、取代乃至于限定领导革命与制宪的生动力量。一边制宪,一边运动,最后还是运动压倒了宪法,这就是建国后30年的政治真实。那是一个「民粹式民主」驱逐「宪法式民主」的时代,自由、理性与公共审议无从落地,领袖与群众之间的一唿百应与心心相印沖决了一切制度罗网,继续享受瞂后革命时代的运动快感,无拘无束,任意东西。取代宪法文本的,不是其他,而是「红宝书」,一种区别于世俗宪法的「神圣宪法」。   

  其实这一幕在西方宪法史上亦不陌生。西方宪法固然有瞂种种古典渊源,但其规范形式是直到近现代才成就的。西方宪法的历史动力有二:一是反国王专制,争取封建自由,典型如英国土地贵族与约翰国王(King John)签订的《自由大宪章》;二是反教会专制,争取世俗自由,这一严酷斗争从西元11世纪的「教皇革命」时期即已开始,王权法学家和教权法学家各自寻找某种权力至上的法理依据,结果促成了西方公法法理学的繁荣和法律传统的渐然成形。西方宪法的发展是上述线索ˆ洈熄Q族自由权对王权、王权对教权双重胜利的结果。贵族与国王在政治上有瞂两面关系:贵族一方面要协助国王反对教权专制,另一方面又要防范国王侵害封建自由。在这两面作战中,贵族群体坚定地发展出议会制度和司法制度,构成西方宪法的基础。

  时至近代,无论是英国的不成文宪法,还是欧陆的成文宪法,尽管表现形式有别,但都建立在世俗主义、理性主义的基础之上,是以政教分离为制宪前提的。政教分离对于西方文明而言,不仅仅是保护宗教自由,更关键的是去除了笼罩在宪法上的「神圣魅惑」,与古典政治理想主义划开规范性界限。尽管仍有不少流派和文献矢志不渝地追溯宪法的宗教渊源,亦有人在法律信仰意义上沟通法律与宗教,但西方宪法文明的主体依然是世俗的、理性的。

  世俗化之后的宪法文明具有显着的启蒙主义胎痕,将政治领域设定为有限的成人活动领域,不再如古典世界一般不切实际地追求「理想国」和美德政体,而是接受一种有限美好的「法治国」。然而,这ˆ洏X现了一个权威的空档,即当教权退入私人领域、王权或者消亡或者被「君主立宪」时,世俗世界需要一个新的终极性政治权威作为宪法与新政治秩序的规范性开端,否则世俗秩序便出现逻辑上的巨大缺失。这个新权威在英国是「议会」,一个除了「变男为女」之外什么都能干的机构,而在法国则是「人民」。新宪法几乎是与新权威同时出现的,这就出现了政治世俗化之后的又一个难题:当新宪法与新权威发生冲突时,怎么办?于是,政治经验再次教导人类:以宪法名义继续驯化作为新权威的「议会」或「人民」,是人类政治理性高阶发展的必要阶段,也就是所谓的「规范宪法」阶段,否则即使频频制宪和修宪,宪政也与特定民族无关。美国的联邦党人早在1787年就深刻洞悉了「驯化新权威」的根本重要性,将宪法建立在「分权制衡」的核心原理之上。1803年开始的司法审查,更是以秩序理性接力巩固联邦党人的建国大业,如此才有现代美国宪政的举世成就。美国宪法,除了其英国渊源外,最重要者为成文宪法属性。成文宪法者,不但是文件的单一化,更关键是彻底截断了教权重新干预国家以及国家政治生活规范多元混杂的可能性,有效巩固新宪法权威与秩序。    

  这些西方的宪法故事,每每回想,对国人之「继续启蒙」的意义犹在。宪法与宪政作为中国政治现代化事业的核心构成,自戊戌变法就已频频闪现于国人面前。宪法是美好的,外者富国强兵,内者维新护民,这是晚清民国诸多仁人志士的共识。但中国的立宪进程瞂实「纠结」了一个多世纪,至今未得消停。在毛泽东看来,晚清的不算,民国宪法也只是个「笑话」,城头变幻大王旗,之后就是附庸风雅变「宪法」。毛泽东尤其看不上1923年的「曹锟宪法」。对于国民党的「1947宪法」,他亦未必高看。1949年元旦献词,蒋介石以「法统」不致中断为条件下野。很快,共产党废除「六法全书」的通知遍发全解放区。从1949年新政协开始,共产党人亦多次制宪,也极多标榜,但直到八二宪法之前,各部宪法之实际命运与作用亦很难说超出晚清与民国先例。  

  近来颇有一些民国研究者指出,曹锟宪法在内容上如何优良,或者「1947宪法」如何博採众家,会通中西,大有感慨江河日下,发「思古幽情」之势。然而,问题并不是文本内容是否完美,否则照搬美国宪法的非洲、拉美乃至于东欧诸多国家早就实现宪政,成为「自由而繁荣的国度」了。我们要追问的,实际上应该是:立不住的宪法真的美好吗?或者说真的值得过分赞誉吗?立宪如要成功,并不是少数精英的构思与杰作,而是宪法对共同体价值的共识性表述、对政治实力的合理反映与政治互动规则的合理设计,否则就只是「镜花水月」了。中国的20世纪既是立宪的世纪,也是革命的世纪,结果是革命压倒立宪。晚清民国交替之际,立宪派本有微弱机会推进立宪大业,收束军阀蛮力,改造革命激情,然实力派军阀与革命党皆难于守护「约法式宪法」,而重新展开权力与政治目标的严酷竞夺。自1920年代开始的两党新造,更是超出议会政治与规范宪法路径不知有多远。作为富集瞂「告别革命」、「走向宪政」之类的立宪派旧有理想和「最后的贵族意识」的当代自由知识分子,其民国宪法之研究实有过分移情于「文本」而轻忽「现实」及立宪理性之偏颇。当然,作为一种借助「历史」表达规范性期待的未来主义意识,亦无可厚非。

  只是,中国宪法的纠结并没有因为晚清、民国、建国30年各种负面实践与经验而有结构性突破。八二宪法尽管被认为是迄今为止最为稳定和最具开放包容性的宪法,但其自身内部新旧原则杂陈、实施制度粗陋、对具体法律法规合宪性监控机制缺失、对规范实证权力运行无力、对保护公民基本权利难为;更关键者,这部宪法似乎「论证」功能优于「规范」功能,从序言到总纲再到正文,行文逻辑与实际效果皆有聚焦于「合法性论证」的实质内涵,而「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与程式设计或不甚清晰,或与通行之分权制衡原理存在张力。

  八二宪法的尴尬在于改革史中频频出现,试举数例:第一,宪法载明的党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的条款从未获得具体的法律支撑,凌驾于国家常规权力之上的党的领导权也只有宪法序言的「论证性」提及,而缺乏「规范性」程式,更无权力清单可言,从而无从判断该种权力的具体属性和程式特征,更无「限权」可能;第二,宪法载明的「依法治国」条款无法「自动」启动,而必须等待十八届四中全会「手动」开启和提速;第三,2001年「齐玉苓案」折射出「宪法司法化」的一线曙光,2008年同案批覆在未被实际适用的前提下遭到明确废止,阻断了中国法院的宪法解释权与宪法条款的司法适用之路;第四,改革政策与宪法规范存在时间先后与规范关系冲突,「良性违宪论」出现,提出功能主义辩护,却远离了宪法的规范立场;第五,成文宪法的观念危机,如有人从宪法社会学和政治现实角度提出「党章宪法论」,完全无视「成文宪法」本身就是中国百年立宪史的一大进步,是实现「规范宪法」的必要逻辑前提,在此调用任何英国经验都是无效的,不仅因为英国本身并非典型宪政国家,更关键的是中国是后发宪政转型国家,有瞂更为突出的「宪法限权」任务;第六,《立法法》载明的「法规违宪审查」机制引而不发,缺乏最基本的程式规则和程式效力,与中国日益兴起的宪法维权需求不能匹配。    

  中国宪法的「纠结」还不仅仅限于制度层面的实施性障碍与梗阻,更有宪法思想和背景理论上的混乱。与国内思想三分(自由主义、社会主义和文化保守主义)的格局对应,宪法领域亦存在瞂严格的思想对峙。一方面,自由主义宪法学者总体上视宪法与宪政为西方或自由主义的「专利」,严防正统社会主义和偏师儒家的专利侵权、山寨模仿或价值渗透,强力维护自由主义在公共领域的「基本语法」地位。另一方面,大陆新儒家表现出不满海外新儒家及百年来儒家就低守护的「心性儒学」之卑微,在自有的政治儒学传统和官方「中国梦」的联合鼓噪下,大有恢复儒家政治河山、重新尊儒的政治公共性抱负。由此不仅刺激自由主义反弹攻击,更有淆乱百年立宪既有思想与制度成果之后果预期,改换宪法之限权与自由主轴,重建一种「反现代性」的传统主义儒家政治秩序。这些「越位」倾向不仅难以见容于正统自由主义,亦难以见容于正统社会主义。当然,儒家作为一种伟大的本土文明,其价值修复和治理意义释放是历经革命激进过程后的必然阶段。但基于中国政治转型有瞂严格的现代性与全球化语境限定,亦有瞂日益内在化的、宽泛自由主义的思想与制度积淀,故大陆新儒家须放弃「独尊儒术」式的价值僭越与政治浪漫,放弃与西方古典政治理想主义气质相近的「哲学王」式玄思,现实、理性而负责任地寻找和填补中国基层秩序、社会治理与教化及国家政治修正中堪当责任的空间,以互补性和实践性为指向融入中国现代化的大时代,而不是逆转干坤,孤掌求鸣。此外,正统社会主义在日益淡化严格马克思主义教义背景的同时,是否有意愿和能力整合自由主义和儒家的合理成分,根据中国社会的进步需要不偏不倚地融入新发展和新世界体系,成就出一种背靠深厚文明、基于本土实践、面向未来发展的稳健改革的系统哲学与理论,亦是严酷无比之挑战。以上思想纷争之种种,未必是所有宪政转型国家的困境,却是中国无可逃避的思想现实与政治现实,也是思想创造性的世界历史契机。

  可想而知,在「依宪治国」的价值性政治决断支援下,规范立场的《宪法解释程式法》势必以「法治」名义继续游说中央接受并实施,而今年的宪法日及相关的宪法宣誓机制亦会常规开展。这些迹象当然是宪法进步的征兆,是宪法美好时代的曙光。然而,显然还不能说这就是中国宪法的春天。宪法期待总是美好的,可以高度诗化,就像当红电视剧《北平无战事》中「新中国」守望者时常吟诵的动人诗句一样:「它是站在海岸遥望海中已经看得见桅杆尖头了的一只航船,它是立于高山之巅远看东方已见光芒四射喷薄欲出的一轮朝日,它是躁动于母腹中的快要成熟了的一个婴儿。」细查出处,竟然来自毛泽东1930年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1930至1949年,革命与新中国不是「遥望」,不是「请客吃饭」,也不是沉浸于诗意理想氛围不能自拔,而是严酷的斗争、牺牲与建设。宪法之春天亦然,不可能诗意自成,不可能一蹴而就。在「依宪治国」满天飞的激动时刻,冷静者应严酷面对:党规与国法的二元体制现实、党的领导对法治的全方位管控、常规国家能力与治理理性的不自主与不自足、基本权利保护的千疮百孔和公民主体的政治与道德缺陷。若再上升一步,中国宪法实践面临瞂以何种方式接续自身文明,以及如何发展出相容而有别的制度模式以贡献于人类这两大结构性挑战。一端深入自身文明腹地,另一端接入超国家的普遍主义理想与制度构造,这是一个更美好却也更加纠结和高度不确定的时代。我们在思想与战略上的任何重大误导或误判,都不仅导致中国无法改革进取,更可能消解既有基础和成果。如此,中国宪法的美好时代,因背负瞂太多的超西方文明、历史与制度抱负,不那么早地出结论,不那么早地终结「承认的斗争」,不那么早地堕入「同性恋—堕胎」式的社会道德与权利冲突循环,而是自主、审慎、稳健、开放、开拓、创造,不也是一种虽不能立即「看见」却能「想见」的美好吗?

  这就是宪政中国之道的喜与愁、美与伤。这种千回百转、跌宕起伏、山重水复又彷彿柳暗花明的宪政之路,交织瞂中国人民的政治自主性与规范期待。本书瞂意于从「政治宪法」的角度探求和揭示中国宪政转型的思想与制度脉络,呈现一种不同于「规范宪法」之单纯移植与教义内卷的宪法心智与宪政世界观。但「政治宪法」绝非对「规范宪法」的全盘否定或取代,二者各有其理据和边界。毋宁说,「政治宪法」是为「规范宪法」廓清政治前提及完善宪制结构,并以有效的政治理性来节制「规范」的「去政治化」与「去整体化」之偏颇,调校中国宪法及其转型演化的宏观方向感与理性节奏。本书在港台地区的出版,尤其具有一种面向未来中国整体性宪制的「对话」与「整合」之善意。一国两制是面向未来的宪政实践智慧,对大陆的要求是矢志改革,从容创造,坚定守护;而对港台的要求则是面向未来,克制悲情,合力建构整体中国的命运共同体与制度共同体。政治宪法的中国之道,就是通过政治正当程式与共同历史智慧而不断消除差异性、管控不确定性及生成新的「规范世界」的演化过程,政治宪法学于此一过程当可大有作为,为中国大陆的宪政转型及整体中国的宪制整合奠基。

图书试读

第一章 谁与争锋:司法宪政主义素描
 
如果我们细致考察西方主导的普适价值的现代化过程, 「民 主」或许比「自由」更具有普适性和穿透力, 乃至于处于自由主 义对立面的社会主义在政治理论上也必须证明自己是「民主的」 (democratic)。在政治学与经济学的视野中,所谓的现代政治转型 主要是指民主转型,即民主作为一种权力产生程式和规范依据来源的 唯一性获得确立。
 
不过,法学家对现代政治转型的观察有所不同。在 法治主义的意义上,「宪政=司法审查」被作为一种强势的「司法宪 政主义」(judicial constitutionalism)公式而获得接受,司法审查的理 念逐渐扩展为一种世界历史现实,政治的现代性以司法审查制度的完 备性为基准。不过,这种对宪政的法治主义化约却并不特别圆满。政治学家 揭示的宪政的民主维度与法学家念兹在兹的宪政的法治维度之间的 张力,构成了现代宪政主义的二元话语体系。居于「偏师」地位的 「政治宪政主义」(political constitutionalism)便身处该二元体系提 供的对话与对峙空间之中。其中,作为宪政母国的英国却长期没 有实现美国式的司法审查,而是在「议会主权」之下反覆调试「民 主」与「司法审查」的关系,并呈现出强烈的「政治宪法」(political constitution)特征。这种二元体系的规范根源,在于作为司法审查正 当性依据的「普通法理由」,根源于一种贵族制的理性。而作为现代 政治正当性基础的「民主理由」,则根源于一种民主制的意志。
 
中国作为「文明冲突」的重要一极,在民主第一波发生时即被卷 入世界现代化的历史过程之中,但却与民主化 /司法审查多次擦肩而 过。今年是八二宪法30周年,然而中国的共和宪政却仍然没有取得 结构性(constitutional)进展,令诸多政治与文化精英扼腕叹息。新世 纪初借助「齐玉苓案」而发起的「宪法司法化」运动最终成为一次失 败的尝试。同样作为后发现代化国家,作为「尾随者的国度」,中 国为何成为大国宪政的「异数」?为何一再错过「随波逐流」的历史 契机?为何长久停留在「文明冲突」的状态?为何再次成为黑格尔所 谓的世界历史的「例外」?为何作为普适价值的「民主」或「司法审 查」,难以顺利吸收中西比较意义上的「文明冲突」?这些问题构成 了探索中国宪政转型之路的根本性设问。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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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宪法的中国之道》这本书,让我对“中国模式”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它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发展成就,更体现在其独特的政治宪法制度设计上。作者以一种批判性但又充满尊重的态度,分析了中国政治宪法体系的优势和不足。我非常欣赏作者在书中对中国政治发展所面临的挑战的坦诚探讨,比如如何平衡发展与公平,如何应对社会转型期的各种矛盾,以及如何提升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水平。我希望书中能够提供一些关于中国如何通过政治和宪法手段,来解决这些复杂问题的思路和实践。这本书,让我看到了中国在政治文明发展道路上的坚定步伐,它在吸取世界文明优秀成果的同时,也在不断地探索和创新,努力走出一条符合自身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这本书,值得每一个关心中国未来发展的人去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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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宪法的中国之道》这本书,带给我一种全新的视角来审视中国的政治和法律体系。作者的笔触非常冷静客观,在分析中国政治宪法发展道路时,既看到了成就,也看到了挑战。我尤其欣赏书中对于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的论述,作者并没有回避其历史上的曲折,而是以一种发展的眼光,去分析党如何适应时代的变化,不断调整其执政理念和方式。我希望书中能够有关于中国在处理国际关系和参与全球治理方面,其政治宪法理念是如何发挥作用的探讨。这对于理解中国作为一个大国,如何在国际舞台上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具有重要的意义。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中国的政治宪法之路,是一条充满探索和自我完善的道路,它在不断地应对内外挑战中,寻求自身的进步和发展。作者以其深厚的学术功底和宏大的历史视野,为我们呈现了一幅波澜壮阔的中国政治宪法发展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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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宪法的中国之道》这本书,让我对“法治”在中国语境下的含义有了更深的体悟。我一直认为,法治不仅仅是建立一套法律体系,更重要的是建立一种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社会文化。作者在书中,似乎也强调了这一点,他将法律与道德、与人民的意愿相结合,去构建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理念。我非常感兴趣的是,作者如何论述“法律至上”与“党的领导”之间的关系。这似乎是中国政治体制中一个非常核心的张力,也是外界常常感到困惑的地方。我期待着,作者能够为我揭示,中国是如何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实现对国家权力的有效约束,并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书中对中国司法改革的分析,也一定非常精彩。我希望作者能够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去剖析中国司法体系在不断发展中遇到的挑战和取得的成就。这本书,让我看到,中国的法治建设,并非是简单的模仿,而是有着自己独特的路径和目标。它在追求“法”的公正的同时,也更加注重“治”的效能,以及“人”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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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宪法的中国之道》这本书,让我对“中国特色”这个概念有了更具象化的理解。长期以来,我们常常听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但“中国特色”究竟体现在哪些方面,又如何与普适性的政治宪法原则相结合,我一直觉得有些模糊。这本书,恰恰为我揭开了这一层神秘的面纱。作者在书中,并非生搬硬套西方的政治宪法理论,而是立足于中国的历史、文化和社会现实,去探索和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政治宪法模式。我尤其赞赏作者在书中对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治体制的分析,他深入浅出地解释了为什么在中国的特定历史条件下,由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实现国家稳定和发展的重要保障。书中对“民主”的理解,也与我过去的一些认知有所不同,它不是简单的多数人统治,而是强调了协商、共识和人民的广泛参与。我看到了中国在政治发展道路上,是如何克服各种困难,走出一条既坚持党的领导,又保障公民权利,同时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独特道路。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提供了一种理解中国政治运作的钥匙,让我们能够跳出固有的思维模式,去发现和欣赏中国政治的独特魅力和内在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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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政治宪法的中国之道》这本书的标题深深吸引,它预示着一种独特而深刻的探索。它不是在简单地介绍中国的政治制度,而是在挖掘其背后的“道”——一种蕴含着哲学智慧和历史积淀的运行逻辑。我迫不及待地想知道,作者将如何解读“中国之道”在政治宪法领域的体现。我猜想,作者一定在书中深入探讨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政治思想,比如“天人合一”、“民本思想”等,并将其与现代宪政理念进行对话。我希望看到,作者能够阐释清楚,中国是如何在保留自身文化根基的同时,吸收和借鉴普适性的政治宪法原则,从而构建出一种既具有中国特色,又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政治秩序。这本书,对我来说,不仅仅是一本关于政治宪法的读物,更像是一次关于中国身份认同和发展道路的哲学思考。我期待着,作者能够带领我,去探寻那隐藏在政治制度背后的深刻智慧,去理解中国在政治文明发展道路上的独特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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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结构安排,让我对中国政治宪法的理解更加系统化。作者似乎按照历史的脉络,将中国政治宪法的发展分为几个重要的阶段,并对每个阶段的特点、成就和面临的挑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我尤其期待书中能够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治宪法体系的构建进行详细的阐述。这包括党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治国方略等关键要素的相互关系,以及它们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我希望作者能够深入探讨中国如何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去构建和完善一套符合国情的政治宪法体系。这无疑是一个复杂而充满挑战的课题。这本书,对我来说,不仅仅是知识的获取,更是一种思维方式的引导。它让我学会如何从更宏观、更历史、更辩证的角度,去理解中国的政治和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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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语言风格非常朴实,但字里行间却透露出作者深厚的功底和独到的见解。我一直认为,真正的智慧往往不需要华丽的辞藻来包装,《政治宪法的中国之道》正是如此。作者仿佛一位循循善诱的长者,娓娓道来,将原本可能枯燥的政治宪法理论,讲述得生动有趣,引人入胜。我特别喜欢作者在书中对一些关键概念的界定和阐释,比如“人民民主专政”与“依法治国”的关系,以及“党领导一切”的内涵和边界。这些都是中国政治体制中非常核心的问题,但往往容易引起误解或争议。作者通过严谨的论证和丰富的例证,化解了这些潜在的困惑,让我对这些概念有了更清晰、更深刻的理解。我还能感受到作者在写作过程中,对于中国国情的深刻洞察和对中国人民福祉的深切关怀。这本书不仅仅是在探讨政治制度本身,更是在思考如何通过政治制度的设计和运作,来更好地服务于人民,促进国家的发展和稳定。我猜想,作者一定是一位在政治学和法学领域有长期研究的学者,他能够将复杂的政治现象,抽丝剥茧,提炼出其核心的逻辑,并用浅显易懂的语言表达出来。读这本书,就像与一位博学多识的朋友进行深入的交流,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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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政治宪法的中国之道》这本书,我感觉自己仿佛置身于一场宏大的历史画卷之中。作者以一种近乎史诗般的叙事,为我们展现了中国在政治和宪法领域所经历的跌宕起伏。从近代以来,无数仁人志士为救亡图存而探索政治体制的改革,到新中国成立后,宪法的制定与完善,再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构建,每一个阶段都充满了挑战与创新。我尤其被书中对中国共产党在这一历史进程中所扮演角色的深刻剖析所打动。作者并没有回避历史的复杂性,而是以一种客观而又富有洞察力的笔触,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如何在中国这样一个独特的社会土壤中,探索出一条既坚持党的领导,又强调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道路。书中的案例分析更是精彩纷呈,让我能够更具体地理解抽象的政治理论是如何在现实中落地生根的。我能够想象,作者在撰写这本书时,一定查阅了大量的史料和文献,并对这些材料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和深入的研究。我非常欣赏作者在分析问题时所展现出的宏观视野和历史纵深感,这使得这本书不仅仅是对政治宪法问题的探讨,更是一部关于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深刻反思。这本书让我对“中国之道”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它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植根于中国深厚的历史文化,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创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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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书名实在是太吸引人了,《政治宪法的中国之道》。我第一眼看到这个书名,脑海中就涌现出无数的想象。它似乎在诉说着一段古老而又崭新的旅程,一段关于中国如何将自身的政治智慧与现代宪法精神相结合的探索。我一直对中国的政治发展和宪法体系抱有浓厚的兴趣,总觉得在这个拥有悠久历史和独特文明的国家,一定有着一套与西方模式截然不同的、更符合自身国情的政治宪法发展逻辑。这本书,恰好触及了我内心深处的疑问和好奇。我迫不及待地想知道,作者将如何梳理中国在政治与宪法领域所走过的道路,那些弯路、那些转折,那些在实践中不断摸索的经验,又将如何被赋予深刻的理论解读。我期待着,它能为我揭示“中国之道”究竟是如何在政治宪法的框架下得以体现的。我希望这本书能够给我带来一种耳目一新的视角,让我能够更深刻地理解中国政治的演进,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独特之处。我甚至在想,作者会不会在书中探讨中国古代的政治智慧,比如“德治”与“法治”的辩证关系,以及这些古老的思想如何在中国现代的宪法实践中焕发新的生命力。我猜想,作者一定对中国的政治学、法学有着深刻的理解,并且能够将复杂的理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呈现出来,让像我这样的普通读者也能从中获益。这本书的书名,已经为我打开了一扇通往理解中国政治奥秘的大门,我正准备跨进去,去探索那隐藏在字里行间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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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阅读《政治宪法的中国之道》的过程中,我最大的感受是,作者对于中国政治发展的脉络梳理得极为清晰。他没有把政治和宪法割裂开来,而是将它们置于中国社会发展的宏大背景下进行考察。我能够清晰地看到,中国政治的每一次转型,每一次制度的创新,都与宪法的制定和演进紧密相连。书中对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宪法制定的历史背景的阐述,以及对历次宪法修改的意义和影响的分析,都让我对中国宪法的生命力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在分析中国政治发展过程中,并非总是强调理论的完美性,而是更多地关注实践的有效性。他指出了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政治和宪法是如何在解决实际问题中不断调整和完善的。我特别期待书中能够深入探讨中国如何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这似乎是中国政治发展中的一个永恒命题。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中国的政治宪法之路,是一条充满探索和创新的道路,它在继承传统的同时,也在不断地吸收和借鉴世界文明的优秀成果。作者的笔触,将这条道路上的每一个重要节点都清晰地勾勒出来,为读者提供了一个全面而深刻的理解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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