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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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本书特色

  在国际人权的发展历程中,身心障碍者相较于种族、性别、儿童等议题一直未能获得同等重视,联合国大会直到2001年才作成决议,成立特别委员会,以身心障碍者为对象草拟一份人权公约,并于2006年12月13日联合国大会通过《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开放各国签署与批准,于2008年5月3日生效,目前已有174个缔约国。

  台湾既然将《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予以国内法化,无论是政府还是民间,整体社会都应真诚面对这些困难的挑战,尤其应澈底扭转慈善行为背后的歧视心态,尊重多元差异、保障机会平等,使身心障碍者享有为自己作主、充分参与社会的各项权利。台湾虽然受到国际社会排除,无法参与国际组织,但在迈向人权的道路上,台湾与世界各国并肩努力。在这条道路上,本书希望能略尽一份学术上的棉薄之力。

著者信息

编者简介

孙迺翊


  德国海德堡大学法学博士暨法学硕士(LLM);国立政治大学法律系教授。

廖福特

  英国牛津大学法学博士;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研究员。

作者简介(依篇章排序)

廖福特


  英国牛津大学法学博士;现任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研究员、国立台湾大学国家发展研究所合聘教授、国立台北大学法律学系兼任教授、东吴大学人权硕士班兼任教授。研究领域为人权法、欧洲法、国际法、宪法。曾经担任总统府人权谘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行政院人权保障推动小组委员、外交部谘询委员、台湾国际法学会秘书长、台湾法学会理事、台湾人权促进会执行委员。主要着作有《欧洲人权法》、《国际人权公约国内法化之方法与策略》、《国际人权法—议题分析与国内实践》、《人权法论丛》、《国家人权委员会》、《联合国与人权保障—监督机制、条约内容、台湾实践》及《私生活之权利—探索欧洲,反思台湾》等。

孙迺翊

  国立台湾大学法学硕士暨学士、德国海德堡大学法学博士暨法学硕士(LLM);现任国立政治大学法律系教授。曾任国立政治大学法律系助理教授、副教授、国立中正大学法律系助理教授、万国法律事务所律师。近年期刊论文着作有:〈身心障碍行不行—以诉讼途径请求公部门落实无障碍设施设置义务的可行性评析〉(宪法解释之理论与实务(第九辑),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法学专书系列,2017年)、〈可及性/无障碍(accessibility)、合理调整(reasonable accommodation)与平等不歧视原则:从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检视我国宪法及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之平等原则内涵〉(国立台湾大学法学论丛,第45卷特刊,2016年)、〈我国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施行法第8条第1项规定与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适用问题初探〉(万国法律杂志,第204期,2015年)、〈Grundrechte und subjektiv- öffentliches Recht Rechtsanspruch von Behinderten auf barrierefreien Zugang zu öffentlich-rechtlichen Einrichtungen und Dienstleistungen? Am Beispiel des Gesetzes zur Gewährleistung der Rechte behinderter Menschen in Taiwan〉(Werner Heun / Christian Starck (Hrsg.), Grundrechte, Rechtsstaat und Demokratie als Grundlagen des Verwaltungsrechts, 2015)。

许宗力

  德国哥廷根大学法学博士;现任司法院院长、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兼任教授。研究领域为宪法、行政法、比较公法、社会法等。曾任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专任教授(1987〜2003、2013〜2016)、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院长(2002〜2003)辅仁大学法律学系专任教授(1986〜1987、2011〜2013)、台湾法学会理事长(2001〜2003)、司法院大法官(2003〜2011)。主要着作有《法与国家权力》、《法与国家权力(二)》、《宪法与法治国行政》等书籍。

郭铭礼

  国立政治大学法学硕士;现任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法官。研究领域为人权法、宪法、行政法、刑事法、民事法。主要经历为律师、检察官、康乃尔大学访问学者。在法务部调部办事检察官期间承办第一次两公约国家报告撰写与国际审查会议、获选102年行政院模范公务员。主要着作有〈台北地院民事判决适用两人权公约之分析〉、〈初次国家人权报告之撰写与审查的初步检讨与展望〉、〈如何落实结论性意见〉及〈联合国有关如何撰写公政公约及经社文公约初次或定期报告之研究〉等。

周月清

  美国明尼苏达大学社会工作博士;现任国立阳明大学卫生福利研究所教授。研究领域为身心障碍相关福利措施:障碍者平等融入社区居住/自立生活、女性障碍者、照顾性别与福利国家、介入研究。曾经担任行政院妇女权益促进委员会委员、各部会性平委员、身心障碍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台北市市政顾问、台湾社区居住与独立生活联盟理事。主要着作为前述身心障碍平权相关研究成果,多篇发表在国际学术期刊。

林沛君

  国立政治大学法律学系博士、国立政治大学法律科际整合研究所硕士,纽西兰奥塔哥大学法律暨商学双学士(LLB and BCom, University of Otago, New Zealand)。纽西兰律师考试合格、英国律师资格检定(Qualified Lawyers’ Transfer Test)合格(惟未于期限内完成工作经历要求故未取得执业资格)。就读博士班前曾于知名律师事务所及企业从事商务法律工作多年,目前主要研究领域为儿少权益之保障。

蔡培元

  英国牛津大学社会政策博士;现任国立政治大学社会工作研究所助理教授、国际社会福利协会中华民国总会秘书长、台湾劳工阵线协会理事长。曾任元智大学社会暨政策科学学系助理教授、台湾大学儿少暨家庭研究中心博士后研究员、儿童福利联盟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儿童与家庭政策、社会安全政策、社会福利理论,并着有工作与家庭平衡、幼儿托育补助、幼儿照顾休假、儿少贫穷、低薪工作、社会发展指标等主题之期刊论文与研究报告。

翁燕菁

  巴黎第二大学法学博士,隶属该校人权暨人道法研究中心;现任国立政治大学政治学系助理教授,法国法理论暨分析中心协约研究员。研究领域为国际人权法、人道法及比较宪法,近年研究主轴为欧洲人权法体系,以禁止歧视为基础,延伸至禁止侮辱处遇及禁止奴隶等最低限度人权保障议题。

陈俊翰

  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现为美国密西根大学法学博士候选人;美国纽约州律师及格、中华民国律师、会计师。曾经担任卫福部社家署「推动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专案计画」研究员、考选部身心障碍人员考试改进小组委员。研究领域为国际法、人权法、身心障碍政策和法律。

黄诗淳

  日本北海道大学法学博士;现任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身分法,近来关心高龄者人权、财产管理与代际财产移转议题,包括继承、遗嘱、成年监护、信託等。着有〈遗产继承之图像与原理解析〉、〈涉讼荣民遗嘱之特征与法律问题〉等期刊论文,并编着有《高龄化社会法律之新挑战:以财产管理为中心》、《祭祀公业及神明会裁判评析》(合着)等专书。

翁国彦

  英国Nottingham大学法学硕士、国立成功大学法学硕士;现任元贞联合法律事务所律师、台湾人权促进会会长、台北律师公会理事、中华民国身心障碍联盟顾问、台北市社会工作师公会社会工作伦理委员会委员。专长领域为人权争讼事件、行政救济事件、教育行政事件、心智障碍者权益保护、性别平等教育法事件等。曾经担任台湾人权促进会副会长及执行委员、台北律师公会人权委员会主任委员、卫生福利部精神疾病严重病人强制鑑定与强制社区治疗审查会委员。

施启明

  国立阳明大学复健科技辅具研究所硕士;物理治疗师,现任中山医学大学附设医院辅具中心组长、中山医学大学物理治疗学系兼任讲师、教育部大专校院及高级中等学校肢体障碍学生教育辅具中心督导。甲类辅具评估人员,专长包括:身心障碍者及中高龄职务再设计、肢体障碍者行动、移位及坐姿摆位辅具处方、辅助科技服务系统建置。曾参与「身心障碍者辅具费用补助办法」及其附表的修订,共同着作有《辅具评估专业技术手册》、《银发族辅助科技应用手册》、《复健及物理医学》等。

李秉宏

  东吴大学法律系硕士在职专班科技法律组毕业;现任财团法人法律扶助基金会总会法务处律师、台北分会审查委员会委员,台北律师公会平民法律扶助委员会委员、卫生福利部社会及家庭署CRPD讲师、文化部文化平权委员会委员、桃园市社会局身心障碍者权益委员会委员。前RCA被害员工关怀协会律师团成员,曾任台北市政府社会局民间捐款管理委员会委员、台北律师公会社会福利法委员会委员、国立台湾图书馆视障数位图书馆计画谘询委员会委员。主要着作:〈身心障碍者接触资讯法制之研究:以接触着作内容相关规范为探讨之中心〉(硕士论文)、〈简析新修正法律扶助法〉、〈化被动为主动-法律扶助的新样貌〉、〈简介身心障碍者之认定新制〉、〈法扶作为重大集体诉讼之平台—从「RCA公害及职灾集体诉讼案」谈起〉(合着)、RCA案宣判观后感等。

刘定基

  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博士;现任国立政治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兼任新北市政府诉愿审议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通讯传播法、个人资料保护法及政府资讯公开法。曾经担任台北市政府法规委员会委员、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诉愿审议委员会委员及理律法律事务所资深律师。主要着作有〈国际人权公约内国法化对司法实务的影响—以行政法院为观察中心〉、〈云端运算与个人资料保护—以台湾个人资料保护法与欧盟个人资料保护指令的比较为中心〉、〈从美国法的观点评司法院大法官释字第689号解释—以新闻自由、言论自由、隐私权的保障与冲突为中心〉等期刊论文。

陈竹上

  国立中正大学社会福利研究所博士;现任国立高雄师范大学通识教育中心副教授。专业领域为社会政策与立法。曾担任嘉南药理大学社会工作学系讲师、亚洲大学社会工作学系助理教授、家事调解委员。近年相关着作:〈遗弃直系血亲尊亲属罪之争议案例及其对社会局执行移送义务之启示〉(《全国律师》2017/02,页31-46)、〈提审法、家事事件法与儿童保护安置之关连分析〉(与施慧玲合着,《月旦法学教室》2016/07,页16-18),可作为身心障碍者人权保障之参考。

张恒豪

  美国夏威夷大学Mānoa分校社会学博士,现任国立台北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国立台北大学社会科学院台湾发展中心主任、台湾社会学编辑委员、武汉大学公益法研究中心残障权利研究学术委员、行政院社会福利推动委员会委员、台北市政府市政顾问。研究领域为障碍研究、社会运动、健康社会学、文化分析。曾发表于Disability and Society, 台湾社会学、思与言、台湾社会研究季刊、台湾社会学刊、Review of Disability Studies: An International Journal等期刊,合编写《障碍研究:理论与政策应用》一书。

邱春瑜

  美国堪萨斯大学特殊教育哲学博士;现任国立台湾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系助理教授。研究领域为家庭支持、政策分析、融合教育。担任American Association on Intellectual and Developmental Disabilities, AAIDD(美国智能与发展障碍协会)国际网络会长与Sibling Leadership Network, SLN(手足领导网络)研究委员会副会长。

林昭吟

  英国伦敦政经学院社会政策博士;现任国立台北大学社会工作学系副教授。研究领域为社会福利、健康政策、身心障碍福利。曾经担任全民健保医院及西医基层总额支付委员会委员、卫生福利部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推动小组委员、新北市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推动小组委员等。相关着作为共同编辑《障碍研究:理论与政策应用》专书,以及〈身心障碍者老化现象之概念探讨与初探性实证研究〉、〈我国公部门身心障碍者定额进用实施之多面向检视〉等学术论文。

周怡君

  德国海德堡大学社会学博士;现任东吴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研究领域为身心障碍就业与福利制度、福利国家比较、社会政策分析、社会保险制度。曾经担任台湾社会学会秘书长、各县市身心障碍者服务方案督导。主要着作有《社会政策与社会立法新论》书,以及〈台湾庇护工场现况分析〉、〈德国与台湾身心障碍者政策与失能者长照政策的比较分析:复健模式的观点〉等学术论文。

林佳和

  国立台湾大学法学博士,德国布莱梅大学法学博士候选人;现任国立政治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曾任文化大学劳工关系系助理教授,台湾大学法律系、台湾师范大学体育系兼任副教授,财团法人国家文化艺术基金会、财团法人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会董事,台湾劳动法学会理事长,台湾法学会秘书长,台湾教授协会副会长,台湾运动休闲法学会副理事长。着作包括《劳动与法-论文集I、II、III》,《劳动市场变迁与社会安全制度》(合着),《Handbuch Sozialpolitiken der Welt, Politik: Forschung und Wissenschaft》、《Das Gesetz》、《Grundrechte, Rechtsstaat und Demokratie als Grundfragen des Verwaltungsrechts》(合着)、《劳动、社会与法》(合着)、《联合国专门机构:体制、功能与发展》(合着)、《各国公部门劳动关系》(合着)、《部门宪法》(合着),其他劳动法、宪法、国家理论学术论文数十篇。

张桐锐

  德国海德堡大学法学博士;现任国立中央大学法律与政府研究所副教授、台湾社会法与社会政策学会理事长。研究领域为社会法、公务员法、行政法、宪法。曾经担任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专任委员。主要着作有〈社会保险法律关系核心问题之检讨—从体系性观点之个案研究〉、〈社会补贴与就业服务—兼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年度简字第五号判决〉、〈论宪法上之最低生存保障请求权〉等。

林聪吉

  美国普度大学政治学博士,现任淡江大学公共行政学系教授。近年公共服务主要致力于身心障碍者就业之推广,曾任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委员、新北市劳工局顾问、新北市「身心障碍者就业促进方案参与式预算」指导委员;亦多次推动《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之修法,主要关切视障者资讯平等权的保障。政治学专业研究领域包括政治行为、媒体政治、民主化、政党研究等。学术论文持续发表于政治学重要期刊,研究议题涵盖政治信任、政党形象、反政党情绪、网路政治参与、政治支持与民主巩固、社会资本与民主等。

徐挥彦

  东吴大学法学博士;现任国立东华大学财经法律研究所暨法律学士学位学程副教授兼所长兼主任。研究专长为国际人权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最近之研究主要在关注国际人权标准的国内实践,尤其是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以及关注弱势族群及原住民族的国际人权标准。近期的人权相关着作:〈论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适当住房权在我国之实践:以司法院释字第709号及其嗣后之裁判为中心〉(台大法学论丛,2017/09,页801-876)、〈「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与「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在我国最高法院与最高行政法院适用之研究〉(台大法学论丛,2014/11页839-909)、〈论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中文化权之规范内涵:我国实践问题之初探〉(中华国际法与超国界法评论,2010/12,页453-509)。
 

图书目录

总序 iii
编者序 vii
作者简介 xi
本书常用国际人权文件及委员会 1
第一章 历史发展及权利内涵/廖福特 3
第二章 概念定义、一般原则与无障碍/可及性之保障/孙迺翊 25
第三章 平等权与禁止歧视原则/许宗力、孙迺翊 57
第四章 国家义务/郭铭礼 83
第五章 身心障碍妇女之保障/周月清、林沛君 117
第六章 身心障碍儿童之保障/蔡培元 139
第七章 生命权与紧急危难之安全保障/翁燕菁 167
第八章 法律能力平等认可/陈俊翰、黄诗淳 193
第九章 司法保护/郭铭礼 215
第十章 人身自由与安全/翁燕菁、翁国彦 233
第十一章 迁徙自由及国籍权/廖福特 267
第十二章 自立生活与行动能力之保障/陈俊翰、施启明 281
第十三章 表意自由、意见自由与 身心障碍者资讯近用权/孙迺翊、李秉宏 321
第十四章 隐私权/刘定基 347
第十五章 家庭权/陈竹上 369
第十六章 教育权/张恒豪、邱春瑜 395
第十七章 健康权/林昭吟 423
第十八章 适应训练与复健服务/周怡君 439
第十九章 工作权/林佳和 461
第二十章 适足生活水准与社会保障/张桐锐 487
第二十一章 参政权/林聪吉 507
第二十二章 文化、娱乐、休闲及体育生活/徐挥彦 527
第二十三章 监督机制/廖福特 559
附录: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条文对应之国内法规 581

图书序言

图书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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