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权保障之现代意义(三):日本与台湾行政法之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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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为什么要买这本?作者告诉你

  德国行政法学理多年来已由留德海归公法学者介绍得淋漓尽至,文献更是浩瀚无穷;而日本同受德国影响,但却能独树一帜、充分本土化的日本行政法制及实务的演进,似是台湾值得借镜的捷径。
好的,这是一份不包含您所提供书名内容的图书简介: 现代刑法中责任原则的重塑与未来走向 简介 本书深入探讨了现代刑法理论中“责任原则”的演变、核心争议及其在当代司法实践中所面临的挑战。责任原则,作为刑法的基石,界定了国家刑罚权施加的界限,要求行为人必须具备可责性(culpability)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随着社会结构、科技发展和法律观念的变迁,传统的责任观念正经历一场深刻的重塑。 全书结构严谨,逻辑清晰,首先梳理了责任原则在刑法史上的发展脉络,从古典的“自由意志决定论”到现代的“规范的责任论”,对康德、黑格尔等哲学家的理论贡献进行了详尽的剖析。接着,本书聚焦于当前理论界最为关注的几个核心议题。 一、 刑法责任的归责基础之辨析 本书对刑法责任的归责基础进行了细致的辨析,重点考察了“应报理论”与“功利主义理论”在现代刑法中的地位变迁。作者认为,纯粹的应报理论在面对复杂的社会预防需求时显得力不从心,而功利主义理论则可能过度扩张刑罚的边界,损害个体权益。因此,本书倡导一种“批判性规范责任论”,强调责任的界定必须植根于社会伦理共识和人的尊严。 在个体层面,本书着重分析了“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在责任构成中的作用。尤其是在“故意”与“过失”的界限日益模糊的今天,对于非故意的、预见可能性的判断,如何与行为人的认知能力、教育背景相结合,成为衡量责任的难点。 二、 限制责任能力的复杂情形研究 本书用了大量篇幅处理限制责任能力或阻却责任的情形,这在当今社会中愈发突出。 1. 精神障碍与责任能力:不仅限于传统的精神病理学认定,本书探讨了“边缘性人格障碍”、“反社会型人格”等非典型精神障碍对行为人辨识能力和控制能力的影响,并比较了不同法域对“限制责任能力人”的刑罚裁量标准。 2. 强制、胁迫与紧急避险中的自由意志:在复杂社会关系中,行为人所受到的外部压力(如组织犯罪中的胁迫、职场中的隐性压力)是否足以完全阻却或减轻其责任,是一个关键的实践难题。本书通过分析大量判例,试图构建一个更具操作性的衡量模型,用以评估外部压力对行为自由的侵蚀程度。 三、 刑法责任的社会化趋势与个人主义的张力 现代刑法越来越关注社会危害性对个人责任的影响。本书认为,在涉及系统性犯罪、环境污染或金融欺诈等案件中,责任的承担往往是分散和多层次的。如何将“组织责任”、“公司责任”的影子合理地投射到个体高管或关键决策者的刑事责任上,同时又避免“责任的无限转移”,是当代刑法面临的重大理论挑战。 本书深入剖析了“犯罪共同责任”的理论框架,批判了过度依赖“教唆犯”或“共犯”概念来追究组织中较弱环节责任的做法,主张应建立一套更精细的“功能性责任分配”机制。 四、 科技发展对责任原则的冲击 随着人工智能、生物技术以及复杂信息系统的广泛应用,传统的责任归属模式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例如,自动驾驶汽车发生事故时,责任应归属于编程者、车主还是系统本身?本书对此进行了前瞻性的分析,指出传统的“人身刑法”观念必须扩展到对技术系统的“可责性评估”,以适应“人机协作”的未来图景。 五、 刑罚裁量中的责任与后果主义的再平衡 本书最后讨论了刑罚裁量中责任原则的实践运用。责任原则是确定“应罚性”(punishability)的必要条件,但刑罚的“量刑”则不可避免地要考量社会预防和矫正的后果。作者强调,在量刑阶段,即便责任已确定,预防和矫正的考量也必须以不僭越已确定的责任限度为前提。本书提出了“责任基础上的后果考量”的量刑模型,旨在实现刑罚的正义性与有效性的统一。 总结: 本书为法学研究者、司法人员以及对刑法理论有深度兴趣的读者提供了一部兼具学理深度与实践关怀的专著。它不仅梳理了责任原则的经典理论,更直面了当代社会转型带来的复杂难题,力求在保障个体自由与维护社会秩序之间,勾勒出现代刑法责任原则的坚实轮廓与未来发展方向。通过严谨的比较分析和创新的理论建构,本书将极大地深化读者对刑法核心价值的理解。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阙铭富


  学历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士
  国立台北大学公法硕士
  国立政治大学公法博士
  日本国立东京大学大学院
  法学政治科研究(行政程序法、行政诉讼法)

  经历
  台湾基隆、士林、台北地检署、金门高分检检察官
  法务部检察司调部办事检察官
  台湾高等法院民、刑庭法官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审判长
  司法院行政诉讼及惩戒厅副厅长
  最高行政法院法官
  考试院司法特考命题、阅卷委员

  现职
  平安恩慈国际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
  国立台北教育大学兼任助理教授
  文化大学兼任教授
  台湾行政法学会理事

图书目录

第一部分  日本与台湾行政法之比较研究                               1
第一章  「法律上之争讼」与「司法权之范围」                     3
第二章  「课予义务诉讼」与「禁止诉讼」                        25
第三章  行政诉讼之当事人、参加人                              41
第四章  行政裁量之司法审查                                    61
第五章  行政诉讼之审判对象与判决之效力                        83
第六章  行政诉讼上行政之「说明责任」                         105
第七章  行政救济法之权利、利益                               123
第八章  行政救济法之违法性                                   145
第九章  行政介入请求权与危险管理责任                         163
第十章  国家补偿体系之意义                                   185

第二部分  日本重要判决译介                                       207
日本家永教科书三裁判简介                                     209 
东京地方裁判所请求确认选举权判决译介与省思                   221
日本最高裁判所 2012.10.17 二选举无效请求事件宪法裁判译介     239
日本最高裁判所 2015.12.16 二婚姻法宪法裁判译介与省思         249

图书序言

作者序

  106年7月3日带着半分不舍,半分洒脱的心情,告别了行政法院的大门。回顾30年的司法岁月,从基隆、金门、士林、台北地检署、金门高分检的10年检察官生涯,迈进台湾高等法院、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的审判殿堂,乃因行政诉讼新制即将实施,为了当初赴日研修行政诉讼法及行政程序法的心愿,就是这么简单。难能可能贵的是,在从事检审实务期间,也曾奉调法务部检察司办事、司法院行政诉讼暨惩戒厅担任副厅长。在法务部服务时,前后负责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组织犯罪防制条例及洗钱防制法等重要法制之草拟;在司法院服务时,同时担任行政诉讼制度研究修正委员会、公务员惩戒制度相关法规研究小组、各级行政法院法官办案参考手册研订小组之执行秘书,获得参赞司法行政、融合实务与学理的良机。而自担任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判长期间,即应聘国立台北教育大学担任行政法教席,且在文化大学在职专班兼课,更厕身台湾行政法学会理事迄今。也有幸参与数次司法特考之命题委员、阅卷委员及口试委员,在此种种领域教学相长之激荡中,确 实在心中迸出不少异于司法实务见解之火花。
   
  德国行政法学理多年来已由留德海归公法学者介绍得淋漓尽至,文献更是浩瀚无穷;惟我始终浸淫于同受德国影响,但却能独树一帜、充分本土化的日本行政法制及实务的演进。没有忘记小早川光郎教授的叮咛,公余不断注视着日本行政法及法学的发展轨迹,在最高行政法院服务期间,持续不揣谫陋,将自己研究心得,分别投稿于台湾法学杂志及司法周刊。
   
  最近好友相聚,一句「有无新文章」的垂询,让我兴起了不妨将原欲封尘之上揭各编专题文稿,再汇聚成册之意念,就是这么简单,而赴梓了「行政诉讼权保障之现代意义【三】」这本书。也许有人傲慢的只相信「眼见为实」,但这浩瀚的宇宙充满着太多的「不可思议」,非语言分别之所能知,不但自然科学如此,社会科学亦然,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所探究到的领域与尚未探索到的领域,犹如释迦牟尼佛所说「如手中沙及大地土」之悬殊,在美洲大陆被发现以前,有哪个欧洲人相信美洲的存在呢?法学理论的探寻,更需走出狭隘的生命观,抱着此种心怀,出版这第3本书。看的是书,读的却是世界,有宽容才有宁静,不为往事扰,余生只愿笑!就在此为曾经献身司法、法学,做一註脚吧!祈请方家不吝指正,鞭策! 

阙铭富
于平安恩慈国际法律事务所

图书试读

用户评价

评分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是,台湾的行政法研究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长期以来,我们过于依赖欧美法系的理论,而忽视了亚洲国家在行政法领域的探索和实践。这本书的出现,无疑是一剂强心针,它提醒我们,要勇于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也要坚持自身的特色。作者对于日本行政诉讼制度的深入研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让我们能够更加全面、客观地认识台湾行政法自身的优缺点。这本书的价值不仅仅在于学术层面,更在于它能够促进台湾行政法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我希望未来能够有更多的学者,像作者一样,深入研究亚洲国家的行政法制度,为台湾行政法的完善贡献力量。这本书也让我意识到,行政诉讼权保障并非一个终点,而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我们需要不断地反思、改进和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以更好地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评分

坦白说,这本书的阅读过程并非一帆风顺。作者对于日本行政法理论的阐述,有时会涉及到一些较为复杂的概念和术语,对于不熟悉日本行政法背景的读者来说,可能会感到有些吃力。但是,作者在书中提供了大量的注释和参考文献,这对于读者理解相关概念和术语提供了很大的帮助。更重要的是,作者的文笔流畅,逻辑清晰,即使是较为复杂的理论,也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达出来。我尤其欣赏作者对于案例分析的运用,他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剖析,将抽象的法律理论与具体的实践相结合,使得读者能够更加直观地理解行政诉讼权保障的意义。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学术著作,更是一本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工具书。对于从事行政诉讼实务的律师、法官以及行政人员来说,这本书无疑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参考书。它能够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行政诉讼制度的运作机制,以及如何有效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评分

读完这本关于比较行政法的著作,我深深感受到台湾行政法领域研究的深度与广度。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以欧美法系作为参照,鲜少有学者将目光投向同样深受中华文化影响,且在实践中与我们面临相似问题的日本行政法。这本书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并非简单地罗列两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差异,而是深入剖析这些差异背后的社会、政治和历史根源。作者对于日本行政诉讼制度的理解,绝非停留在表面条文的解读,而是结合了日本的行政文化、权力结构以及司法实践,展现了一个更为立体、生动的图景。这对于我们反思台湾行政诉讼制度的现状,以及未来发展方向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尤其是在行政救济途径的选择、诉讼标的范围、证据规则等方面,日本的经验值得我们深入借鉴。这本书的价值不仅在于学术层面,更在于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台湾行政法自身的特性,以及在面对全球化浪潮下,如何保持自身的独特性。它促使我们思考,行政诉讼权保障的终极目标究竟是什么?仅仅是形式上的权利保障,还是实质上的公平正义?

评分

这本书的结构安排相当巧妙,作者并没有采用传统的“两国制度对比”模式,而是围绕着行政诉讼权保障的核心议题,逐一展开讨论。这种以问题为导向的研究方式,使得比较研究更加具有针对性和深度。例如,在讨论“行政裁量权”这一议题时,作者不仅比较了两国对行政裁量权边界的界定,更深入探讨了司法审查的范围和标准。这让我意识到,行政裁量权并非一个纯粹的法律问题,它与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因素密切相关。作者对于日本行政诉讼制度的批判性分析,也让我耳目一新。他并没有一味地赞扬日本制度的优点,而是指出了其存在的不足之处,例如,对于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不够充分,以及诉讼程序的繁琐等。这种客观、公正的态度,使得本书更具学术价值。此外,作者对于台湾行政法实践的观察也十分敏锐,他指出了台湾行政诉讼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例如,法院对于行政机关的依赖性较强,以及诉讼成本过高等。这些问题,正是我们亟需解决的。

评分

这本书最吸引我的地方在于,它不仅仅局限于法律条文的比较,而是将行政诉讼权保障置于更广阔的社会背景下进行考察。作者敏锐地观察到,日本和台湾的社会文化、政治体制以及经济发展水平存在着显著差异,这些差异必然会影响到行政诉讼制度的运作方式。例如,日本的“行政指导”制度,在台湾是很难想象的。这种制度的存在,反映了日本行政机关在社会管理中扮演着更为积极的角色。作者对于这种制度的分析,让我对日本的行政文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作者也指出了这种制度可能存在的弊端,例如,行政机关可能会滥用权力,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这种批判性的思考,对于我们反思台湾的行政管理模式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这本书的另一个亮点在于,它强调了行政诉讼权保障的动态性。作者认为,行政诉讼制度并非一成不变的,它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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