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序言
第一章 团体果效的关键──组长本身的修养
第一节 成功辅导员的特征
辅导员=治疗的关键
柏德逊(Patterson, 1985)曾经指出:「治疗的关键不是治疗员做些甚么,而是他是谁。故此,治疗员应该关注的不是要为受导者做些甚么,而是自己是个怎么样的人。辅导的方法和技巧与其使用者及他的性格是无法分割的。同时,使用者亦不能与他个人的理论、信念、价值和态度分开,这些因素是彼此相连结的。」无论是我个人的辅导经验,或在培训辅导员的经验中,都印证了柏氏的说法。在整个辅导过程中最重要的并不是一个人的学位、资历、理论和技巧是否纯熟,而是辅导员本身的修养。事实上,学者一再指出,辅导员的技巧固然有助达到辅导的果效,但却远远不及其个人的整体修养和个人的素质重要(Combs et al., 1969; Pietrofesa et al., 1980)。在辅导过程中,技巧不过是一个细小的因素,对辅导过程影响最大的,实在是辅导员的个人(Dreyfus, 1967)。艾鲍(Appell, 1963)老早就肯定了此点,他曾说:「在辅导过程中,辅导员能带进辅导关系中最有意义的资源,就是他自己。」的确,在辅导过程中,学者一致公认,辅导员本身的修养和成长,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Perrone & Sanborn, 1966; Mahler, 1969; Lieberman, Yalom & Miles, 1973; Gazda, 1978; Berg & Landreth, 1980; Yalom, 1985; Corey & Corey, 1987)。
在杰克逊与汤生(Jackson & Thompson, 1971)的研究中,他们亦发现成功的辅导员确有其独特之处。例如,最成功的辅导员对自己和当事人,以及对辅导工作都较其他人抱持较积极的态度。同时,他们亦指出辅导员的工作果效,与他如何看普通人,及如何看当事人有关,其中包括:辅导员对他人是否有正面的看法?是否认为每个人都具有个人价值?又是否视众人都各有本身的能力?等等。他们深信这一切都会影响辅导的成效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