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为金庸说几句公道话(代序) 海宁查良镛先生(一九二四至二零一八)逝世,得年九十有五,福寿全归。
先生是二十世纪中国最伟大的小说家,我们有幸遇上这样划时代出类拔萃的文士,或可以说是当代浙江人、海宁人的光荣。先生以香港作为他安身立命的第二家乡,也可以说是当代香港人的光荣。
间有腐儒以金庸小说属「通俗文学」为由去低贬其总成绩,只反映其人的学问识见稍嫌肤浅而己。此即陈世骧教授所言:「意境有而复能深且高大,则惟须读者自身之才学修养,始能随而见之。」读金庸书而不能见其「技巧之玲珑,及景界之深,胸怀之大」,倒不如闭嘴勿献丑了!多讲多错,徒为识者笑耳!
笔者拜读先生小说逾四十年,参与金庸学研究亦超过三十年,读金庸武侠小说可以说是人生一个非常重要的读书计划、学习活动。因为读金庸小说的缘故,有缘结识许多海内外的朋友。杨兴安博士与我都是香港「金庸讲座」的专业户,杨博曾笑言我们二人可以做其「明教光明左右使」。
此事万万不可!
一则杨博与他的本家明教逍遥二仙的杨逍杨左使同是江湖上显赫有名的俊男,潘国森则曾被评为「蛇头鼠眼」,岂敢与杨俊男并列?香港金庸电视剧皇牌监制萧笙叔曾代我出头,笑言潘国森虽不如黎明般英俊,但也绝不是「蛇头鼠眼」云云(不知此事与黎明先生有何关系?)。潘某人于此等江湖上的鸡虫得失并不在意,况且骂我的媒体向来声名狼借,我敢说,曾经在这家媒体工作多年并且厕身高位者,则此一履历必将成为其人生的一大污点,几十年后当真愧对后代子孙了。至于这家媒体旗下的编採人员、各类作家之滥用传媒公器,以至于「五经扫地」,则不必多讲,公道自在人心。范遥是丑男倒不是问题,但他是个愚蠢的卧底,雌伏多年而一事无成。我不干!
二则杨博曾经在金教主的「明教」办事,我则与「教主」从来没有业务往来,还是保持「亦师亦友」的关系化算些。过去就曾有人大骂在香港刊行专着褒美金庸小说的都是「明教教主」的伙计拍老板马屁云云。此说杨博可以自行对号入座,小弟则终生免疫。
我与「小查诗人」可说是双向的「亦师亦友」。「小查诗人」是指二十世纪出生的查良镛诗人,为潘某人发明的敬称,以别于清康熙朝的大诗人老查查慎行。跟小查诗人做朋友没有甚么大不了,他老人家是相识满天下。朋友既多,难免良莠不齐,既得益友,亦遇损友,如此而已。
我们差不多所有金庸小说读者都曾以金庸为师,等于借他的小说修习了一门「中国文化初阶导论」而极少有例外,潘某人无可避免也曾经因为读金庸小说而获益匪浅。
不过潘某人同时还是「二十世纪指出金庸小说错处天下第一」,古人有「一字师」之说,是则潘某人也算不清是小查诗人的几多字师了。孔子说益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潘某人对小查诗人小说中的错漏直言无讳,对小查诗人平素容易得罪人的言行谅解,再刚好在某些小学问上还算稍比小查诗人多闻了些。绝对是益友了。
我与小查诗人是「君子交」,何解?
君子之交淡如水也!
小查诗人辞世之后,我原本只打算为「写小说的金庸」说几句公道话、澄清一些流言蜚语,但是见到许多人因为政见不同而对小查诗人无理攻击。不得已,也要为「经商发达的金庸」再说几句公道话。
据说曾经有一位小查诗人非常器重的员工辞职不干、另有高就,小查诗人为此办了一个盛大的欢送会。离职者当年在「明教」属于「方面大员」,在香港文化界亦德高望重。小查诗人过世之后,有人旧事重提,居然骂小查大排筵席是绝了人家回巢的后路云云!这不啻是对小查诗人的人格谋杀,同时也在贬损那位文化界名人呀!
何解?
小查的「明教」虽然是文化组织,但是同时是商业机构,不可能因为个别高层的去留而影响正常的业务运作。虽有伙记辞工不干,印刷品还是要按时推出市面,不可脱期。自不可能让要员变相「停薪留职」!这样的谬论并不是在污蔑老板,其实是污蔑了员工!这样德才兼备的一位文士,既然认为新岗位的发挥空间会比留在「明教」大得多,他又不是很看重金钱物质读书人,当时决定与小查诗人分手,肯定有他的崇高理由。后来事态的发展,大家都认为他没有看透新老板的底细,这回转工可能真的是失策了。但是我们看见这位先生此后仍然长期将精神心力都专注在文化事业上,他对香港社会的贡献,并不见得就一定低过仍然在「明教」效力呀!
成年人在个人事业上面临重大抉择,风险当然要自己承担,又不是小孩子儿戏!假如是年青人初出茅芦,希望到外面闯天下,结果是碰壁之后有意「吃回头草」,能够重新回到起点当然是人生的幸运际遇,但是你不可能要求每一位老板都能够这样「虚位以待」。如果小查不办隆重的欢送会,痴痴地等旧人回头,则心里把后来的继任人当成甚么?唿之则来、挥之则去的「备胎」吗?
对小查诗人经营的细节如此苛评,与某些人对小查诗人小说的苛评都是同样的不合常情常理。
最荒唐的,莫过于社会上流播小查诗人是「九流老板」之说!
如果说到事分「九流」,我们正常人的理解,就只有第一流到第九流,第九流之外,更是坏到不入流了。如果小查诗人是一个「九流老板」,是不是在说他正正是近年胡闹政客经常挂在口边的「无良雇主」?
我虽然没有入过「明教」,不过长居香港逾半世纪,此间的社会现状还是略知一二。我倒要问一问:「明教金教主」是否经常欠薪不发,陷伙计于经济困境?
如果没有,该可以升一流,算他「八流」吧?
还要再问,「明教金教主」有没有试过因为员工迟到、早退或请假要扣工资?
如果没有,又可以再升一流,算他「七流」可以吗?
有人说「明教金教主」给的稿酬太低,不过我却听说过其副刊专栏作家有双粮可领!
何谓「双粮」?
这是香港职场惯例,不知何时开始。因为香港华洋杂处,每年的农历年关谁都开支多。这年关有时在公历一月,有时在公历二月,年年不同。于是许多所谓「写字楼」的白领工,都有每年发第十三个月薪水的习惯,有些更白纸黑字写在雇佣合约上。所谓「双粮」,即是大概农历年前发放等于一个月薪金的花红,约略等同老板代员工储蓄,在年关前才给员工,这样就不怕无钱过年了。
此事我只是听来的,如果「明教金教主」给专栏作家发双粮,是不是还可以再升他一流,算他「六流」呢?
此所以,「明教」教众也不是人人有资格骂金教主,当中「副刊门」的「杂文供应商」就没有这个资格了!如果曾经每年支双粮,还有胆骂金教主「九流」,那真是「狼心狗肺」、「枉读诗书」了!
至于说金教主的明教工资特低,那么自以为可以在外面领更高工资的人才,又是为了甚么原因仍要让「九流老板」长期剥削呢?
有报界前辈说,那个年代在报馆工作其实很清闲!许多人只花三四小时就完成了每天的工作。当然,有突发大事又当别论,这就可能要大量加班而没有特别加班费,不过这种情况可能一年也没有几次。
报馆员工除非是活在老板的眼皮底下,工作桌在老板十呎之内,否则在报馆上班的时间在办公事还是办私事倒是不容易界定的清楚。我们只知道有画家在上班时画自己私人赚外快的漫画;有作家在上班时写自己私人的小说、诗歌,或为别家报纸供稿;有记者在上班时给竞争对手写新闻报导;还有上进心强的伙计在上班的边角空闲时间自修,务求考取更高学历,期待将来事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这些都不是甚么秘密。
还有人说小查诗人曾经暗地理出资,办一份性质相近的报纸去分薄他旗下报纸的市场佔有率云云。
难道真的:「坏人衣食,犹如杀人父母」?
怪哉!
此君不是长年累月都在讴歌自由市场经济吗?
当年仍是九七香港回归前的英殖时代,难道港英政府有发过「专买执照」给他吗?
有法例不准其他人加入这个市场做买卖吗?
此君认为香港不应该奉行所谓「资本主义自由竞争」吗?
这也可以成为恶评小查诗人的理由吗?
可见,「欲加之罪,何患无词」真能反映先哲圣贤的智慧!
再有某学府教师,曾撰文讥讽小查诗人出钱捐一个名誉学位。据说当年小查诗人一度要以诽谤罪兴讼,后来又作罢。于是又有人以小查诗人不再追究作为落实「捐学位」一事的实证,刚好在小查离世后,将这一段陈年旧事翻出来。
不过我们老香港都知道在香港告人诽谤,是很容易「原告变被告」而得不偿失的。因为香港法律费用高昂,而且从往绩研判,告诽谤向来难入罪,而得值亦罕有多判赔偿,一般人很难经法律途径讨得甚么公道。
此类事件「本县曾经此苦」,有一回我有感于受了一家大机构的员工滥用公器狂骂,属于疑似诽谤,于是搜集证据,看看可以怎样回应。结果是读过法律而没有执业的朋友看过所有资料之后说官司有得打;直正执业的大律师和律师学长,却看也不看便直斥我不要兴讼!
一个说:「这类案件若对方委託我处理,你未见官就要破产了!」行内的潜规则很难三言两语讲得清,老行尊既然一锤定音,此事实在不必再深究了!
一个说:「当你是兄弟才劝你,这游戏不是你能玩的!」
法治云乎哉?
小查诗人的学位与捐款是甚么关系,双方手头上的物证是那边的强,今天我都无资料去评论。
不过以常理推断,学府颁名誉学位给社会上各行各业的公众人士,当中受者有富有贫。富的少不免请他随缘乐助;贫的则学府无摊大手板要钱之理。以小查诗人的事功而论,不管是他的文学作品、社评政论,还是办报营商、企业管理等等,当然每一项都够资格领这些甚么荣誉学位,只不过刚巧他同时是个富商,学府高层当然会乘机劝捐。如果每一家学府的高层教职员都可以这样随心所欲去挑剔获颁荣誉学位的人,去追究是先捐款后领学位还是先领学位后捐款,以后还有社会贤达肯捐钱给这学府并领其学位?按广府人的说法,这学府也太过「无衣食」了!
原来说穿了,是有学府教师因为政见分歧的问题,便借捐款与颁学位两事之间的关系大造文章而已。据说这位学府教师掌握了不少会议纪录,可以证实小查诗人是捐学位的。
问题是,你大学高层指责捐款人捐学位,我们局外人便要问,是谁先开口要「玉成」这件「好事」?
如果是小查诗人先去问那学府的高层,可否用钱捐个学位;结果钱捐了,学位也颁了;这样还可以说得通。如果只是小查要捐钱,却没有说要得甚么好处,然后是学府「良心发现」给个学位,那就不能说是小查要用钱捐学位了!而且一只手掌拍不响。有人肯捐钱换学位,亦要有人肯收钱派学位呀!
如果是学府的高层先主动问小查要钱,待小查捐了之后却嫌少,还不顾脸面的要小查多捐一个「零」(江湖传闻如此)。然后不知怎的要颁小查一个学位,这也可以算是小查出钱捐一个学位吗?
当这位学府高层伸出一根食指指责小查的时候,会不会有三根手指(中指、无名指和小指)都在指着自己?此所以今天潘某人指骂该骂的人,都是食指、中指和无名指併拢来指,就不怕惹人闲话了。
即使退一万步来说,小查诗人与这家学府的高层真的有捐钱换学位的默契了。但是怎么可以在高层会议纪录入面,居然有人讨论让社会上那些「不该」拿荣誉学位的人捐学位?究竟是开会的人斯文扫地,还是被指捐学位的慷慨捐款人丢脸呢?
高层收了钱「货银无讫」,却纵容「下面的人」到江湖上散播恶言,这一干相关人等还算是个人吗?
如果这位学府教师是这样的清高绝俗、白璧无瑕,我们局外人是否可以请学府以后将捐款和颁荣誉学位两事完全切割。捐款的勿颁学位,颁学位的绝不收捐款,可以吗?
这样日后就不会再有人捐了钱然后被羞辱了!
这家学府的儇薄无行,还不止于此。
小查诗人既是作家、也是商人。那家学府只看上了小查诗人的钱,全体教师没有人有兴趣或能力参加「金庸学研究」,亦不认同小查作为一个报人、政论家和企业家的成就,为甚么要颁学位?难道这家学府的荣誉学位就是明码实价,真的可以任由社会上的张三李四陈五黄六拿钱去捐回来的吗?
这学府的教职员在「金庸学研究」上面交了白卷也算了,研究唐诗宋词的教师,不见得一定要拜读小查的大作,不过自称研究现当代中国文学而没有读好金庸小说,就未免太过疏懒了!还有脸面去问小查诗人要钱?
后来,这里小猫三四只教职员,自称要「研究小查」,还弄了个「世界性」的组织。这几位先生,倒有点似向问天讥讽岳不群那样,练了「铁面罩」、「金脸皮」的功夫。他们手中拿书给传媒拍照留念,看官一望,竟然都是小查的小说,却不是这几位先生的个人着作!
以这学府教职员的轻佻,难怪学府的名声江河日下了!
小查诗人过世之后,在许多理据不甚坚实的恶评之间,还是有零星出自老伙计现身说法、为查大侠金教主稍为平反的第一手资料。
潘国森与查良镛先生没有甚么深交,这回组织一些旧文新作,纪念一下这位亦师亦友的长者。常言道:「不招人妒是庸才。」小查诗人亦难免于此。
本书题为《金庸与我──双向亦师亦友全纪录》,收录了我在小查诗人过世之后写的一系列专栏文字(发表在香港《文汇报》的〈琴台客聚〉),放在第一章。第二章是过去几次金庸小说研讨会的论文,都是在比较短的时间之内急急完成的。
附录有古德明先生几篇谈论《鹿鼎记》英译的短文。我在《总论金庸》有一章谈及翻译金庸小说的难处。后来在《武论金庸》提出应该请德明兄负责《金庸作品集》英译的工作,德明兄曾任《明报月刊》总编辑。小查诗人没有重金礼聘德明兄主理此事,实为一生人一大失策之事。
我与小查诗人并无深交,多年来见面不过十次。不过能够与这样一位伟大的作家处于相同的时代,还有过一些有趣的交集,亦是很奇特的因缘。
潘国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