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台湾为主体的法律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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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本书为台湾法律史学会继《台湾法律史研究的方法》论文集之后,出版的第二本论文集。法律史之研究,特重跨领域、跨科际的多元研究取径。本书广泛关怀台湾重要民间习惯、原住民法制与近代行政法之变迁,旁及人物志、司法史乃至二二八事件研究等各项专题。尝试联系专精民法学、刑法学、公法学等传统法律学学科的专家,整合历史学、人类学等不同科际学者与各式研究取径,反思殖民主义研究、近代性等多重理论观点,期能将本丛书上一集所展演论述的研究方法,具体落实到特定议题上,深化台湾法学研究的质与量,开拓台湾法学研究之新貌。
好的,以下是基于您的要求,为一本假设的、与“以台湾为主体的法律史研究”无关的图书所撰写的详细简介。 --- 《罗马法对近代欧洲法律体系的形塑:从查士丁尼法典到民法典的演变》 本书简介 这部鸿篇巨制深入剖析了罗马法(Roman Law)在长达两千多年的时间里,如何深刻地塑造和重构了近代欧洲大陆的法律体系。本书并非对某个特定地理区域(如台湾)的法律史进行断代研究,而是聚焦于一个横跨欧陆、影响深远的法律传统——罗马法——其在欧洲大陆法系(Civil Law tradition)中的核心地位和发展轨迹。 本书的叙事主线清晰:它从古典罗马法的辉煌时期出发,重点探讨了查士丁尼一世时期编纂的《民法大全》(Corpus Juris Civilis)如何成为中世纪欧洲法律复兴的基石。随后,我们将详尽考察中世纪大学中对法典的重新发现、注释(Glossators)与判例分析(Commentators)的学术活动,这些活动不仅确立了欧洲大陆法学的研究范式,也为近代民族国家的法律统一奠定了理论基础。 在近代早期,本书着重分析了“法学派的理性化”进程。随着民族国家的兴起和启蒙思想的传播,各地法学家开始尝试调和古老的罗马法原则与新兴的社会需求。我们详细考察了《普通法》(Ius Commune)在不同主权国家内部的接纳、修正与地方化的过程,揭示了这一过程如何催生了各国自身的民法和商法体系。 全书的高潮部分集中于19世纪,即欧洲大陆法系成熟的标志性事件——民法典的编纂。本书将《法国民法典》(Code Napoléon, 1804)和《德意志民法典》(BGB, 1900)作为核心案例进行比较研究。我们不仅仅是罗列法条,而是深入探讨了这些法典背后的哲学基础、政治考量以及对私法(尤其是合同法、物权法和继承法)的根本性重构。我们剖析了这些法典如何将罗马法中的经典概念(如所有权、债权、法人格)以更系统、更抽象的形态固定下来,从而服务于工业革命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本书的另一个重要视角在于其对“法典化”运动的批判性考察。我们探讨了法典化浪潮背后所蕴含的理性主义倾向,以及它对地方习惯法、衡平法实践所造成的冲击。通过对18世纪至19世纪欧洲司法实践的细致描摹,读者将清晰地看到,罗马法并非一成不变的教条,而是在持续的学术辩论和实践检验中不断演进的活的法律传统。 最后,本书并未止步于19世纪末。我们简要分析了这些经典法典在进入20世纪后面临的挑战,如社会法运动、消费者保护的兴起对传统私法自治原则的侵蚀,以及它们如何影响了20世纪后期欧洲的法律统一运动,例如《欧洲私法原则》(PECL)的制定工作,这标志着罗马法传统在跨国层面的再次回归。 本书的学术价值在于: 1. 宏观视野: 提供了自查士丁尼到现代,横跨一千五百年、覆盖整个欧洲大陆的连贯法律史叙事。 2. 比较分析: 深入对比了法国和德国两大主流民法典的理论差异与实践影响。 3. 理论深度: 强调了注释法学、理性主义和法典化运动在法律思想史中的关键作用。 4. 聚焦核心: 彻底剥离了英美法系和特定区域法律史的干扰,专注于大陆法系赖以建立的罗马法基础。 本书适合所有对法律思想史、欧洲近代史、私法原理感兴趣的学者、法律专业学生以及对西方文明的制度基础有探究意愿的普通读者。它提供了一把理解现代私法典背后逻辑的钥匙,即如何从古老的法律文本中提炼出适用于现代社会的普适性法律原则。 ---

著者信息

图书目录

发刊词
编者序

第一篇 华人固有习惯在台湾的蜕变
.合会制度在台湾之发展 陈荣隆
壹、前 言
贰、合会之概说
参、日治前后之台湾合会
肆、国治后之合会
伍、合会未来发展之课题
.台湾汉人祭祀公业问题的历史考察
──殖民统治、法律继受与民间习惯之间 曾文亮
壹、前 言
贰、法律继受前台湾汉人祭祀公业概况
参、日本殖民统治下的法律西方化与祭祀公业
肆、中华民国时期的二度法律继受与祭祀公业
伍、结 语
.百余年来台湾聘金制度之法律分析
──兼谈台湾女性法律地位之变迁 沈静萍
壹、问题意识及研究范围界定
贰、清末传统中国法对于「聘金」之相关规范及其实践
参、近代西方法初次移植台湾下之日治时期台湾聘金制度
肆、近代西方法再次移植下之国治时期台湾聘金制度
伍、代结论:法律体系变迁对台湾女性法律地位的实际影响
——以聘金制度为出发,再思考法律作为改变女性地位
之可能性

第二篇 关于原住民族土地之法律规范
.清代台湾岸里社熟番的地权主张
──以大甲溪南垦地为例 李文良
.台湾战后初期的原住民政策与法令 林佳陵
壹、前 言
贰、行政长官公署档案等资料呈现之原住民政策与法令
参、台湾省公有山坡地推行水土保持办法(民国53年)
之关于平地人得使用保留地之相关档案
肆、「番民杀人案能否适用理番条例解释卷」、「司法
行政部请解释关于有关番民案件管辖疑义案」及
「传讯山胞委託地院录供案」
伍、结 论
附 件
.台湾南岛民族土地继承的变迁 梁炜智
壹、绪 论
贰、台湾南岛原住民族传统土地概念与支配关系
参、日治时期的调查与相关统治政策
肆、国治时期的调查与相关统治政策
伍、近代国家介入后的变迁
陆、结 论

第三篇 台湾行政法之变迁
.台湾行政法史初考:日治时期篇 李建良
壹、引论:台湾行政法史的建立及其意义
贰、绪论:日治时期台湾宪法体制述要
参、本论:日治时期台湾行政法制的演进与特征
肆、近代台湾行政法的法制变迁:形成?断裂?接力?
伍、结语:日治时期台湾行政法史的研究定位
.国家权力、殖民统治与「混种近代性」
──试析台湾近代法秩序之转变机轴 黄丞仪
壹、「混种近代性」:殖民者与在地法秩序
贰、国家权力与法秩序的转变
参、代结论:在遭遇战中前进的台湾近代法秩序

第四篇 台湾法律家评传
.以台湾法制研究为志业的(女市)齿松平 王泰升
壹、毕生从事台湾法制研究的(女市)齿松平
贰、(女市)齿松平的学术研究业绩
参、今日的历史评价——从自由主义者台湾人的立场
肆、结 论
.高野孟矩:司法独立奋斗史之第一人 陈鋕雄
壹、前 言
贰、事件背景
参、事件经过
肆、事件影响
伍、结 论

第五篇 二二八事件的法律史上意义
.从「比较刑法史学」观点论二二八事件 郑昆山
壹、前 言
贰、二二八事件始末及比较刑法史学研究
参、法治国刑法之要件
肆、二二八事件处理及补偿条例评述:比较法观察
伍、结论与展望
.二二八相关案件之法律分析
──以「二二八档案资料选辑」为中心 罗诗敏
壹、绪 论
贰、处理二二八事件相关案件之主要法规范
参、实际案件之处理
肆、从案件看二二八事件所呈现之法律现象及影响初探
伍、结 论

图书序言

编者的话

  以推动台湾法律史研究为职志的台湾法律史学会,在2000年时,出版了第一本历年学术研讨会集结而成的台湾法律史学会丛书第一集《台湾法律史研究的方法》论文集。沈潜了几年之后,作为第二集的本书终于再次与大家见面。 这期间,学会在创会理事长黄宗乐教授掌舵下,各项会务均有劳学会秘书沈静萍博士候选人多年来的辛劳付出,近期,再交棒给吴俊莹硕士生接任。历年各季的学术研讨会,都按原定时程举办,邀请资深教授搭配新锐博硕士生,就特定议题一起进行学术发表,以收指导、提携与对话之效,成效良好。如依原订计画,实打算将历来之研讨成果逐期逐册出版。但人算不如天算,储存学会档案的电脑硬碟意外毁损,大批资料逸失,严重拖延了论文集的出版进度。遭逢此种现代科技不确定性的危难,除尽可能抢救与复原之外,新任的理事长王泰升教授与秘书长陈昭如教授,也因此决定另辟蹊径,化危机为转机,改走精简路线。打破原有研讨会场次架构安排,将近五年的研讨会文章,另依主题重编出版,交由学会理事刘恆妏博士,负责执行。囿于篇幅与主题,在文章选取上,难免有遗珠之憾,在此亦感谢历来论文报告人对学会的支持与宽谅。

  本书能问世,必须感谢不计商业利害、始终支持台湾学术发展的元照出版公司,愿意承担出版重任。尤其感谢编辑人员对本书的付出。编辑期间,亦特别谢谢分散海内外各地的诸位论文撰写人,在百忙中,仍热情支援学会的出版计画,对出版流程中发生的种种不顺、延宕与误失,给予了最大的包容与协助。诸如在日本进修的台大历史系李文良教授、在新加坡访问研究的台大法律学院王泰升教授、在美国攻读法学博士学位的鋕雄、丞仪,在云林担任检察官的晋嘉[炜智],在嘉义中正大学任教的郑昆山教授等等,以及其他诸位作者对学术的体谅与信念,对学会而言,犹如寒冬送暖。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档案逸失,为了信守当初对学会论文集出版的承诺,辅大法律系陈荣隆教授更是二话不说、依原题重新撰写了一篇论文,让人感铭在心。当然,我们亦由衷感谢创会理事长黄宗乐教授对学会的长年付出与支持。能邀请到黄教授提笔为本书作序,亦为本书生辉不少。

  本书分依五个主题,收录了王泰升、陈荣隆、李建良、郑昆山与李文良教授,以及众多博硕士研究生的十二篇论文。多数文章在各该发表之研讨会后,均已重行修订改写,部分文章亦已发表在其他期刊或专书上。在「华人固有习惯在台湾的蜕变」部分,收录了前述民法学专家陈荣隆教授特地为学会重写的〈合会制度在台湾的发展〉一文;而曾文亮博士候选人从硕士论文发展出来的〈台湾汉人祭祀公业问题的历史考察—殖民统治、法律继受与民间习惯之间〉,以及沈静萍博士候选人荣获台湾研究论文奖助的硕士论文精华版〈百余年来台湾聘金制度之法律分析—兼谈台湾女性法律地位之变迁〉,均为针对台湾重要民间习惯变迁之专门论着,大有可观。 在「关于原住民族土地之法律规范」部分,集结史学家李文良教授〈清代台湾岸里社熟番的地权主张—以大甲溪南垦地为例〉一文,该文巧妙结合历史学与人类学研究方法,曾修改发表于香港《历史人类学学刊》 3卷1期(2005年4月)上。在此,亦感谢该期刊慷慨同意授权本论文集收录。而林佳陵博士候选人的〈台湾战后初期的原住民政策与法令〉一文,亦曾刊登于《台湾史料研究》23号(2004年8月),而现任检察官的梁晋嘉 [炜智]硕士的〈台湾南岛民族土地继承的变迁〉一文,为国内少见针对原住民土地继承制度之研究。以上几篇论文,均为近年来少数关怀原住民法制变动的重要作品。

  在「台湾行政法之变迁」部分,收录公法学功力深厚的李建良教授〈台湾行政法史初考:日治时期篇〉一文,该文展现其从公法学实证性研究跨界史学研究、探求法制度历史纵深的成果;而黄丞仪博士候选人的〈国家权力、殖民统治与「混种近代性」─试析台湾近代法秩序之转变机轴〉,更试图透过法律继受的「双重殖民性」等观点,从近代行政法的几项法律经验事实,反思台湾转换到近代西方法律体制的历程。 另在「台湾法律家评传」部分,收录王泰升教授〈以台湾法制研究为志业的(女市)齿松平〉一文,该文专为本论文集写就,系以1997年中央图书馆台湾分馆「台湾人物与历史讲座 系列二:台湾研究先驱人物II」之演讲为基础,增补新修而成,为读者引介影响台湾法律史发展重大的(女市)齿松平判官。而陈鋕雄博士候选人之〈台湾法律家评传系列之一高野孟矩:司法独立奋斗史之第一人〉文章,则发掘了日治时期台湾司法史研究上无法轻忽,却鲜为人知的高野孟矩院长事蹟。 最后,针对近年来日趋受到瞩目的二二八事件研究,在「二二八事件的法律史上意义」部分,收录了刑法学专家郑昆山教授〈从「比较刑法史学」观点论二二八事件〉,以及现任律师的罗诗敏法律博士〈二二八相关案件的法律分析—以「二二八档案资料选辑」为中心〉两篇文章,虽然文章所参考的史料,仍以发表时已公开者为限,但迄今为止,仍为学术圈少有的法学界观点。

  台湾法律史学会特别强调跨法律领域、跨学门式的多元研究取径。在此,本于各项主题,我们广泛关怀各领域之议题,尝试结合专精民法学、刑法学、公法学等传统法律学学科的专家,联系历史学、人类学等各种不同研究取径,反思殖民主义研究、近代性等多重理论观点,期能深化台湾法学研究的研究质量。希望能将本丛书上一集所论述的台湾法律史研究的方法,具体落实到特定议题上,拓展台湾法学研究之新貌。在诸位作者的努力下,小有成绩,但仍不尽理想,尚祈各方不吝指正。

王泰升、刘恆妏 2007年3月于台北

图书试读

用户评价

评分

这本书简直是为我这种对台湾法律发展脉络感到好奇却又不知从何下手的人量身定做的。我常常在思考,为什么台湾现在的某些法律条文会是这个样子?它和以前有什么联系?《以台湾为主体的法律史研究》就像一本藏宝图,为我一一揭示了这些“为什么”。作者没有回避台湾法律史上那些复杂、甚至有些争议的阶段,而是以一种非常严谨、客观的态度去梳理和分析。 让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书中对不同历史时期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它不仅仅关注中国大陆和日本对台湾法律的影响,还深入探讨了台湾本地社会自身演变所产生的法律实践。这种宏观的视角,让我能够跳出单一的殖民者或统治者的视角,更全面地理解台湾法律的独特性。读完之后,我对台湾的法治精神和制度建构有了更深刻的体认,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个初窥门径的学徒,开始真正领略法律史的魅力。

评分

这本《以台湾为主体的法律史研究》真是让人眼前一亮!我一直对台湾这块土地的历史很有兴趣,尤其是它在不同时期所经历的各种治理方式和法律体系的变迁。读这本书之前,我总觉得很多法律制度的形成好像是凭空出现的,或者只是简单地套用其他地方的模式。但这本书让我看到了一个更立体、更生动的图景。它不只是罗列条文和判例,而是深入挖掘了这些法律制度背后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力量。 比如,书中对日治时期台湾法律的分析,让我对殖民统治下的法律实施有了全新的认识。我一直以为那个时期只是被动地接受日本的法律,但作者通过大量的史料研究,揭示了台湾本地的社会结构、民间习惯在法律落地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以及台湾人在适应和反抗这些法律时的各种策略。这比单纯的历史叙述要有趣得多,也更发人深省。它让我意识到,法律从来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深深根植于土地和人民的生活之中。

评分

我最近在阅读《以台湾为主体的法律史研究》,这绝对是一本让我沉浸其中的佳作。我一直对台湾这片土地上的故事充满好奇,而法律史是了解一个社会深度和治理模式的绝佳切入点。这本书没有给我枯燥的法律条文罗列,而是以一种非常生动、叙事性的方式,将历史的洪流与法律的演变巧妙地结合在一起。 作者的笔触细腻,对于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背景、经济状况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法律制度变迁,都描绘得十分到位。尤其是在探讨清朝时期台湾社会的法律实践,以及后来日本殖民时期法律体系的移植与调适时,我都感觉仿佛置身于那个时代,亲眼见证了法律的制定、执行和被民众所接受或抵制的过程。这种穿越时空的阅读体验,让我对台湾的法律发展有了全新的认识。

评分

我必须说,《以台湾为主体的法律史研究》是一本挑战传统认知的力作。我一直以为,台湾的法律史不过是中华法系或者日本法系的一个边缘分支,充其量只是一个被动接受者。但这本书彻底颠覆了我的这种刻板印象。它强调了台湾主体性的视角,清晰地展现了台湾社会在不同历史时期如何主动地塑造、适应乃至反抗外来的法律体系,并最终形成自己独特的法律文化。 书中的一些论述,比如关于台湾在不同政权更迭时期,如何通过自身的社会力量来维持和发展法律秩序的分析,尤其让我感到震撼。它并非简单地叙述历史事件,而是通过对法律文本、社会习俗、司法实践的细致考察,展现了台湾人民在法律建设过程中的能动性。这让我对“法律”这个概念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不再是高高在上的条文,而是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生动实践。

评分

坦白说,一开始我对《以台湾为主体的法律史研究》的期望并不高,想着可能就是一本比较学术、偏重理论的书。但读进去之后,我才发现它简直是打开了我新世界的大门。作者的写作风格非常吸引人,既有严谨的学术分析,又不失故事性和可读性。它让我明白,法律史并非只有冰冷的条文,而是承载着一个社会变迁的脉络和人民生活的智慧。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书中对台湾本土的社会制度和习惯法在近现代法律体系形成过程中的作用的探讨。我之前对这方面了解不多,以为法律就是自上而下的制度建构。但这本书让我看到了法律是如何在基层社会生根发芽,以及当地民众如何在法律框架下进行协商、调解,甚至创造出适应自己需求的法律实践。这让我感到非常震撼,也让我对台湾的法律发展有了更深厚的理解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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