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特色
本书乃教育部98年度法学教育创新研究计画「着作权法判决引导教材编写与模拟法庭教学」研究成果。其特色在于,作者精心设计共40则案例,作为各章节之首,接着提出三至五则问题,作为引导学生思考的问题。然后撰写该章节着作权法基本内容与说明后,再对该案例进行简单解答或深入分析。最后,在该章节之后则附上摘录之台湾重要判决原文。这些台湾重要判决,也经过仔细挑选,呈现台湾着作权产业与法律的丰富面貌。在教科书中附上判决原文的方式,国内一般较为少见。此乃学习美国的case book的作法,亦即除了编写者对课程进行重点讲解外,另提供重要判决原文,供学习者研读,以了解实际法院判决见解与争议。本书在适当的地方,会介绍美国的重要判决与概念,与台湾法制与判决实务进行比较,并偶尔以美国法概念评析台湾法制发展。故本书乃尝试法律理论与判决实务结合,是一本内容丰富、体例创新、概念新颖的着作权法教科书。
作者简介
杨智杰
现职:云林科技大学科技法律所助理教授
经历:真理大学法律系助理教授
专长:智慧财产权法、网路法、医药专利法、宪法
着作:资讯法(五南)、智慧财产权法(考用)、法律人第一本书(五南)、图解法律(五南)、图解宪法(五南)
第1章绪论1231
一、 智慧财产权之国际化1
(一) TRIPs协定 2
(二) WIPO2
(三) 属地主义2
(四) 外国人保护3
(五) 伯恩公约3
二、 智慧财产权之特性4
三、 着作权的历史7
四、 着作权法之立法目的7
五、 智财权与言论自由的冲突8
(一) 以基本国策为宪法基础 10
(二) 智财权制度是否符合基本国策规定 11
(三) 智财权制度限制言论自由12
第2章着作权保护要件15
一、 原创性 15
二、 表达与概念25
(一) 概念与表达的区分26
(二) 概念的唯一表达形式36
三、 创作 41
四、 着作权标的限制 44
五、 着作权之取得方式54
第3章着作种类67
一、 语文着作67
二、 戏剧、舞蹈着作 67
三、 美术着作67
四、 摄影着作68
五、 图形着作68
六、 音乐着作68
七、 录音着作68
八、 视听着作69
九、 建筑着作73
十、 电脑程式着作73
十一、衍生着作 73
十二、编辑着作 74
十三、表演93
十四、邻接权93
(一) 邻接权 93
(二) 着作权与邻接权之区别 94
第4章着作人格权97
一、 概说 99
(一) 专属性 99
(二) 永久保护性100
二、 公开发表权100
三、 姓名表示权100
四、 不当变更禁止权 101
五、 相关规定101
(一) 共同着作之着作人格权 101
(二) 着作不得作为强制执行之标的102
(三) 着作人格权专属于着作人本身102
(四) 合理使用仍应尊重着作人格权102
第5章着作财产权107
一、 概说 107
二、 重制权 108
(一) 定义 109
(二) 空间转换109
(三) 暂时性重制117
三、 改作权 119
四、 公开口述权129
五、 公开播送权129
六、 公开上映权132
七、 公开演出权133
八、 公开展示权147
九、 编辑权 147
十、 散布权 147
十一、出租权148
十二、公开传输权152
十三、输入权157
第6章网路着作权保护163
一、 公开传输权与超连结163
二、 权利管理电子资讯171
三、 防盗拷措施178
四、 网路音乐交换平台183
(一) 个人使用有无违法?184
(二) 网路交流平台有无违法?185
(三) 美国案例187
(四) 台湾案例188
(五) ezPeer案和Kuro案190
第7章电脑程式与着作权223
一、电脑程式的重制223
二、 电脑程式的授权 232
三、 电脑程式的破解与抄袭 238
四、 电脑程式与竞争法242
(一) 着作权产品是否有市场力量243
(二) 电脑作业系统违反反托拉斯法245
(三) 台湾微软案247
五、 开放原始码运动 249
第8章合理使用253
一、 合理使用253
(一) 概说 254
(二) 四个判断因素255
(三) 合理使用概括条款的性质257
(四) 协议模式之参考 257
(五) 仍须注意人格权保障257
二、 政府机关运用之目的266
(一) 中央或地方机关 266
(二) 司法机关273
三、 基于教育之目的 274
(一) 为学校授课274
(二) 为编制教科书276
(三) 为身体障碍者之福利277
(四) 为试题用途277
四、 基于学术研究之目的278
(一) 文教机构为收藏 278
(二) 报导或学术等目的之引用278
(三) 论文摘要之重制 278
五、 提升或展示艺文之目的 280
(一) 美术或摄影着作 280
(二) 美术或建筑着作 280
六、 基于资讯自由流通281
(一) 时事报导必要之利用281
(二) 机关或公法人着作281
(三) 广播或电视之公开播送 281
(四) 社区共同天线之转播281
(五) 新闻自由282
(六) 维护知的权利283
七、 非营利目的之利用291
(一) 个人或家庭291
(二) 公益活动291
八、 电脑程式之修改或重制 292
九、 第一次销售原则 292
第9章着作权归属与保护期间297
一、 着作权归属297
(一) 着作人之确定298
(二) 共同着作298
(三) 因僱佣关系完成之职务着作298
(四) 因出资关系所完成之着作299
二、 着作权保护期间 302
(一) 着作人格权303
(二) 着作财产权303
第10章着作权的授权与变动 309
一、 着作权之让与309
二、 着作财产权之授权310
(一) 非专属授权311
(二) 专属授权312
(三) 电脑伴唱带之特殊授权规定312
(四) 拟制一次授权312
三、 创意共享运动326
四、 强制授权326
(一) 要件 327
(二) 着作销售区域限制327
(三) 撤销与废止328
(四) 音乐着作强制授权办法 328
五、 法定授权328
六、 着作权之继承与消灭329
七、 着作权之设质330
八、 共有着作权人之行使330
第11章集体管理团体与调解委员会331
一、 着作权集体管理团体331
(一) 目的 332
(二) 着作权集体管理团体简介332
(三) 会员资格333
(四) 对外授权334
(五) 利用人的义务335
(六) 担保确实有权授权335
(七) 会员与团体之间关系336
(八) 代表会员提出诉讼336
二、 使用报酬费率与审议344
(一) 着作权审议及调解委员会345
(二) 调解制度345
(三) 调解成立之效力 345
(四) 撤销调解345
(五) 授权主管机关拟订办法 346
(六) 集体管理团体使用报酬率的订定346
(七) 审议及调解委员会可审议费率346
三、 补偿金制度365
(一) 台湾尝试引进补偿金制度366
(二) 台湾学界批评367
第12章着作权之民事责任369
一、 直接侵权与视为侵害着作权369
二、 间接侵权371
三、 网路服务业者之民事免责372
(一) 前提为有间接责任373
(二) 四种网路服务业者374
(三) 共同免责规定375
(四) 连线网路服务业者之免责规定377
(五) 快速存取服务业者之免责规定378
(六) 资讯储存服务提供者之免责规定378
(七) 搜寻服务提供者免责规定381
(八) 网路服务业者对使用者的责任381
(九) 恶意检举者责任 382
四、 损害赔偿383
五、 其他请求权与行政介入权384
(一)排除侵害与预防侵害384
(二) 销燬请求权384
(三) 判决书登载请求权385
(四) 没收 385
(五) 行政介入权385
六、 海关查扣386
第13章着作权之刑事责任389
一、 重制罪 389
(一) 单纯侵害重制罪 390
(二) 意图销售或出租而侵害重制罪390
二、 散布罪 395
(一) 单纯侵害散布权 395
(二) 恶意侵害散布权 395
三、 其他刑事责任398
(一) 侵害其他财产权之刑事责任398
(二) 侵害着作人格权 398
(三) 违反音乐强制授权罪398
(四) 违反过渡条款罪 398
(五) 违反合理使用罪 398
(六) 破坏权利管理电子资讯罪399
四、 视为侵害着作权与帮助犯399
五、 告诉或自诉401
(一) 告诉乃论罪401
(二) 专属授权人之告诉或自诉权402
六、 以刑逼民408
第14章制版权与原住民族传统智慧创作419
一、 制版权419
(一) 定义420
(二) 保护期间420
(三) 登记生效主义420
(四) 制版权的合理使用420
二、 原住民族传统智慧创作保护条例427
(一) 着作权法下对原住民创作的保护427
(二) 原住民族传统智慧创作保护条例431
二版序
本书乃受教育部教育部98年度法学教育教学研究创新计画的个别计画「着作权法判决引导教材编写与模拟法庭教学」补助,仿照美国Case Book方式,所编写而成的教材。但美国之Case Book,均需挑选收入最具代表性或争议性判决,才能发挥引导思考之用。但当初作者按于计画时间限制,没办法在短时间内真的找到台湾最具代表性的判决,为本书之憾。
故在本书出版后,作者自己使用本书作为上课教材,仍持续阅读蒐集台湾本土判决。过程中发现当初本书所蒐集的判决,有的确实不够代表性,需要汰换。加上台湾设置智慧财产法院后,智慧财产法院高素质法官所撰写的判决,屡屡出现代表性判决,值得让学生阅读。因此,在本书出版二年后,决定更换一些不适合的判决,并收入智慧财产法院近三年来颇具特色的重要判决。
作者期许自己,对这本仿照美国Case Book方式编写的教材,能够持续更新台湾本土重要判决,并不断调整修改,这样终有一天,应能「开发」出适合台湾口味的Case Book。作者也期许自己,未来若要撰写其他科目教材,也尽量朝向此种方式编写,以推广判决阅读之教学方式。
杨智杰
2012/7/6
坦白说,我一直对一些法律著作的枯燥感到些许畏惧,但《著作权法判决与评论(第2版)》给我的第一印象,却是其“判决与评论”这四个字所透露出的生动性。法律条文固然是基础,但真正让法学鲜活起来的,往往是那些跌宕起伏的真实案件。我非常期待这本书能够跳出纯粹的法条解释,而是通过对具体判决的剖析,来展现著作权法在实际应用中的复杂性与微妙之处。特别是那些具有代表性、影响深远的案件,它们往往是法律发展的里程碑。这本书是否能够深入浅出地解读这些判决的争议焦点、法院的审理思路以及最终的判决理由?我希望能看到作者不仅仅是罗列判决,而是能够结合相关法理、学说,对判决进行一番“评论”,指出其优点、局限,甚至提出一些建设性的反思。这样的解读,不仅能帮助读者理解法律的“是什么”,更能理解法律的“为什么”以及“应如何”。
评分初次翻阅《著作权法判决与评论(第2版)》,内心涌现的,更多的是一种知识探索的期待与对法律实践深度的渴求。这本书的名字就足以勾起我这位著作权法爱好者的高度兴趣。长久以来,我一直关注着台湾著作权法的发展,尤其是在日新月异的数字时代,著作权保护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机遇。从实体书籍的印刷版权,到如今的数字内容传播、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每一个议题都牵动着创作者、传播者以及法律从业者的神经。我特别好奇,第二版究竟在哪些方面做了更新与深化,是否能跟上最新的司法实践和学理思潮?例如,近年来关于网络侵权责任、合理使用范围的界定,以及跨国著作权保护的案例,都涌现出许多值得深思的判决。这本书是否能提供清晰的分析与评论,帮助我们理解这些复杂问题的法律逻辑和裁判依据?我期待它能成为一本兼具学术深度与实践指导意义的著作,能够解答我心中长久以来的疑问,并为我提供更广阔的法律视野。
评分对于《著作权法判决与评论(第2版)》这本书,我最看重的是它是否能够提供一个足够扎实和全面的知识体系。著作权法的概念非常广泛,从创作主体的资格、作品的构成要件,到权利的取得、行使、限制,再到侵权行为的认定与救济,每一个环节都涉及大量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我希望这本书能够系统性地梳理这些内容,并且在每一个部分都能够有高质量的判决案例作为支撑。不仅仅是数量上的充足,更重要的是案例的选择是否具有代表性,评论是否能够揭示出该类案件的关键问题和裁判原则。我希望它能成为一本“工具书”,在遇到具体著作权纠纷或疑难问题时,能够快速找到相关的判决和深入的分析,从而获得清晰的指导。特别是在一些比较复杂的领域,比如邻接权、数据库保护、集体管理组织等,我希望本书能够提供清晰且有深度的解读。
评分作为一名长期关注著作权法前沿动态的读者,我对《著作权法判决与评论(第2版)》的期望值相当高。现今社会,信息爆炸,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著作权保护的边界不断被模糊和挑战。从网络爬虫抓取数据是否构成侵权,到AI生成艺术作品的版权归属,再到直播、短视频平台的著作权问题,这些都是著作权法亟待解决的难题。我非常想知道,第二版是否能够收录和评论这些近年来备受瞩目的新型案件。我希望作者能够不仅仅停留在对判决的叙述,而是能够更进一步,对判决背后的法律逻辑、社会影响以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深入的探讨。例如,在面对新兴技术时,法院的判决能否及时有效地回应社会需求?现有的法律条文是否能够应对这些挑战?又或者,我们需要对著作权法进行哪些改革?这本书能否提供一些前瞻性的思考,引领我们理解著作权法在数字时代的未来走向?
评分说实话,我对《著作权法判决与评论(第2版)》这本书抱持着一种“实战导向”的期待。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其应用,而判决正是法律生命力的最直接体现。我非常好奇,这本书究竟能够为我们带来哪些“实战”的智慧。它是否能够通过精选的案例,帮助我们理解著作权侵权诉讼中的策略与技巧?例如,如何有效地收集和固定侵权证据?在举证责任分配方面,有哪些值得注意的司法惯例?又或者,在协商和解、提起诉讼、申请禁令等各个环节,有哪些实用的经验可以借鉴?我希望这本书能够不仅仅局限于理论分析,而是能够提供更多关于“如何做”的指导。例如,对于著作权权利人来说,如何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可能面临侵权风险的机构和个人来说,如何规避法律风险?这本书能否成为一本“护身符”或“指南针”,帮助我们在著作权法的海洋中稳健前行?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5 ttbooks.qcis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小特书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