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自由不应无限上纲
二○○○年,《新新闻》週刊以未经查证之消息报导副总统吕秀莲爆料总统府绯闻,舆论譁然,更引发一场「新闻自由」与「事实正义」之间的抗争。
《诽谤官司》一书即是由当时律师团的成员尤英夫律师将二○○○年十一月爆发的「新新闻嘿嘿嘿」事件,从案发到二○○五年四月廿一日最高法院判决确定的诉讼过程,及当时媒体的相关报导,鉅细靡遗全部蒐录、解析。
尤英夫律师将官司过程整段真实记录,由提出告诉的律师团讨论、保全证据之动作,到开庭时双方律师及当事人的辩证攻防、证人提供审判参考证词,以至公布判决后高等及最高法院上诉过程,足令读者从中观察官司进行之程序和步骤,是部法律诉讼的的教战守则。
吕前副总统的这场名誉官司的判决结果让我们见证了所谓「新闻自由」,是报导事实真相的自由,而非捏造不实,诬陷他人的自由,更非沦作政治斗争工具的自由!自由是一种权利,更是一种责任、一种良心,凡享受言论自由者,应先具备言论良心,信守言论责任。没有媒体责任,就没有媒体自由。新新闻事件显示的不仅是媒体素质,而是媒体沦为政治斗争工具的道德堕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