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序言
第一章
台湾文化权利的理论图绘
廖凰玎、刘俊裕
「文化」究竟是不是一种奢侈的权利?2014年1月巴西政府决定,要给予贫穷的民众每个月价值20美元(约新台币600元)的「文化消费券」(Vale Cultura),让文化生活的选择权回归于人民。这张可重复加值的消费券磁卡,可以用在包括舞蹈课、参观马戏团、购买书籍或电影票等各式文化活动上。巴西文化部长Marta Suplicy 表示:「世上还没有其他国家这么做。我希望这能引发此地的文化革命。它提供了从未拥有艺文生活的民众一个机会,同时又能影响文化产业。」
依据世界货币基金的资料,2012 年巴西这个仍与贫穷奋战的国家,国民年平均所得约为13,316 美元(全球排名第54 名),台湾国民年均所得则为23,380 美元(全球排名第35 名)将近是巴西的二倍,但巴西却是世界上第一个推行穷人文化消费券的国家。「文化权利」难道一定必须置于政治、经济与社会权利发展之后吗?或者它是一个可以翻转当前社会核
心价值的21世纪新思维…
为什么要对文化权利进行论述?
「文化」常被忽视,经常是排序在政治、经济之后。但人们却又发现,「文化」不仅影响着政治、经济,甚至是在社会生活中各个领域都可以感觉到「文化」本尊或是其影子。「文化」所引发的问题,常令施政者焦头烂额。「文化」的复杂与所存在之处,超过人们所以为与认知。左派与右派皆得以「文化」之名,做为主张和根据。从英国文学理论家Eagleton 对于「文化」的犀利分析,可以清楚见识到「文化」的辩证性,既能载舟,也能覆舟的能耐(Eagleton 2000)。在T. H. Marshall 试图为福利国家层出不穷的社会问题提供良药时,注意到公民权除在政治权利、经济权利与社会权利之外,还有个文化公民权。自此后T. H. Marshall 的文化公民权几乎成为经典,常被提起。显示国家的文化政策,取经于文化公民权的历史,同时也成为国家应该尽到照顾人民文化生活的责任之论据与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