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与文明虽然是现代社会的走向,但从历史发展过程而言,并不是唯一的道路,全世界大多数区域仍然以乡村和自然的型态存在,因而得以保存一部分非都市化区域。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开发大会于巴西的里约热内卢举行,签署《生物多样性公约》(The 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促使全球开始思考保护生物的多样性的重要,达到资源永续利用、公平合理分享生物多样性以及自然资源所衍生创造的利益。
200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第33届大会通过《保护文化内涵和艺术表现形式多样化公约》(The Convention on the Protection and Promotion of the Diversity of Cultural Expressions),简称为《文化多样性公约》,公约主要的目的在于强调文化的多样性以及文化多样性的重要性,指出文化多样性将是人类文化持续的重要关键。
此一概念说明文化多样性和生物多样性已经不只是学术的意见,而是国际社会的共识以及普世价值(刘益昌,2013),约略和《文化多样性公约》同时发展的无形文化资产保存,也在2003年由UNESCO公告《保护无形文化遗产公约》(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其中重要的观念,也在连结无形文化遗产和文化多样性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