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英美契约法:从案例学商用契约法的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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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本书是依据笔者二十多年的契约谈判、撰写、和分析经验,以英美传统的权威案例先介绍基本原理,嗣后基于笔者自己经历的实际状况而编制的案例故事,就能较为轻松地揭发契约法的应用道理.本书,除五十案例以及其深刻分析之外,也有现代契约法的主要议题,如黏附性合约、违背良心论、有经济效益的违约等专题讨论,以及务实的法律、产业、和会计用语的解说、谈判的游戏规则、标准条款的解释和样本、以及契约法本质上的评论。
契约的基石:普通法系下的商业实践与法律思维 本书聚焦于一个核心议题:在现代全球化商业环境中,如何理解、构建和执行建立在英美普通法传统之上的商业契约。 本书并非对某一特定领域(如金融、知识产权或不动产)契约的深入剖析,而是致力于构建一个扎实的、跨行业的法律思维框架,使读者能够洞察复杂商业协议背后的逻辑结构和法律适用。 第一部分:法律传统的溯源与契约精神的重塑 商业契约的效力根植于深厚的法律土壤。本部分将带领读者回溯英美普通法系对契约的起源性定义和演变过程,重点探讨对价(Consideration)原则的现代解释及其在单方承诺和长期合作关系中的适用边界。 我们将详细分析“合意”(Mutual Assent)的概念,区别于纯粹的心理状态,它在法律上如何通过“要约”(Offer)与“承诺”(Acceptance)的清晰表达得以实现。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在电子邮件和电子签名日益普及的今天,传统上对“面对面”交流的要求如何被司法实践所修正和适应。 此外,本书将深入剖析契约的有效性要件,包括对“合法目的”(Legality of Purpose)和“行为能力”(Capacity to Contract)的法律审查标准。我们不会仅停留在理论层面,而是通过分析一系列经典的、涉及商业欺诈和胁迫的案例,展示法院在判断契约效力时所采取的衡平考量(Equitable Considerations),例如不当影响(Undue Influence)和重大误解(Mistake)。 第二部分:合同的解释学:文本、语境与司法能动性 在商业实践中,最常引发争议的环节并非契约的签订,而是其解释。本书将用大量篇幅阐述英美法系下合同解释的主导原则与辅助工具。 我们首先探讨“文字优先原则”(The Primacy of the Written Word)。对契约条款的解释,核心在于探究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的客观意图,这通常是通过审查合同的四角”(Four Corners)来实现的。然而,本书将批判性地审视这一原则的局限性,继而引入“背景证据规则”(Parol Evidence Rule)——该规则如何限制外部证据的采纳,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如条款模糊、存在欺诈或后续修改)该规则会被豁免。 理解“合理的商业人士”(Reasonable Commercial Person)的视角至关重要。本书将剖析法院在解释行业术语、标准商业惯例(Trade Usage)和先前交易历史(Course of Dealing)时所遵循的路径,特别是强调整合性解释(Holistic Interpretation)的重要性,即合同的每个部分必须被置于整体结构中去理解,避免得出荒谬或不符合商业逻辑的结论。 第三部分:违约的认定与救济的构造 契约关系的最终考验在于违约发生后的法律后果。本部分构建了一个系统的违约责任与救济模型。 违约的分类与程度: 我们将详细区分“重大违约”(Material Breach)与“轻微违约”(Minor Breach),并阐明不同程度的违约对非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产生何种影响。同时,本书将探讨“预期违约”(Anticipatory Repudiation)的概念,即在履行期到来前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的法律反应机制。 损害赔偿的量化艺术: 损害赔偿(Damages)是普通法系救济的核心。本书将系统梳理补偿性损害赔偿(Compensatory Damages)的四大基本类型:预期利益损失(Expectation Damages)、信赖利益损失(Reliance Damages)、可预见性限制(The Rule in Hadley v. Baxendale)以及减损义务(Duty to Mitigate)。我们将通过解析涉及延期交付、质量缺陷和商业机会丧失的案例,演示如何在复杂的商业场景中,对无形损失(如商誉损害)进行合理的估算和论证。 衡平救济的补充: 尽管金钱赔偿是首选,但本书会探讨在特定情况下法院可以判决的衡平救济(Equitable Remedies),例如特定履行(Specific Performance)和禁令(Injunction)。分析的重点将是法院在裁定是否准予此类强力救济时的自由裁量标准,特别是考察这些救济是否会过度干涉当事人的自由意志或导致不切实际的监管。 第四部分:风险管理与契约的生命周期终结 成功的商业契约管理不仅在于签订,更在于对风险的预见和对关系终结的处理。 本书将深入分析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条款的起草与适用。我们不会泛泛而谈,而是着重于区分“不可抗力”与一般的“商业困难”(Hardship),探讨如何在条款中精确界定触发事件的范围(如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以及合同当事人在面临危机时应履行的通知和缓解义务。 接着,我们将讨论“情势变更”(Frustration of Purpose)原则在普通法下的严格适用标准。与大陆法系相比,普通法对此原则持更为克制的态度,本书将揭示其适用难度,以及法院如何平衡契约稳定性和商业现实之间的张力。 最后,本书将关注契约的终止与转让。我们将系统梳理通过“和解协议”(Accord and Satisfaction)、“弃权”(Waiver)或“不可为之”(Estoppel)等方式合法解除合同的机制,并讨论在知识产权许可和合资企业协议中,契约的转让与分包(Assignment and Delegation)所面临的法律障碍和必要的合同授权条款。 本书的价值在于,它提供了一个全面、精炼且高度聚焦于法律思维训练的平台,旨在提升读者在起草、谈判和管理复杂商业合同时的法律敏锐度和实践能力。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陈歆


  现职
  美国加州执行律师
  美国专利暨商标局註册专利律师


  学历
  密西根大学天体物理学博士
  史丹佛大学电机学后博士
  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法学院法学博士(J.D.)

  经历
  台湾日月光集团研发中心高级顾问
  国立台湾大学法学院兼任教授
  国立清华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兼任教授
  国立交通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兼任教授
  奇美电子资深副总经理
  国际通商律师事务所Baker & McKenzie资深顾问
  台积电智权暨契约处处长
  宏碁电脑副总经理
  美国旧金山和硅谷着名律师事务所执行律师
  史丹佛大学电机系讲师
  史丹佛大学雷达天文学中心研究员
  密西根大学天体物理研究室研究员

图书目录

推荐序

前言(Forward)/1

第一章、法律的工具(Legal Tools)/7
法律逻辑(Legal Logic)/8
公共政策(Public Policy)/9
法律的经济学分析(Economic Analysis of Law)/10
推定和反证(Presumption and Rebuttal)/12
英美契约法的教学方法(Teaching Anglo-American Law)/15

第二章、我们为何要立约?(Why Contract?)/17
王小姐隆鼻的期待(Expectation)/17

第三章、对价的基本原理(Consideration I)/25
对价的来龙去脉(Predecessors of Consideration)/25
本书主角介绍(The Players) /28
舅舅不让小陈成为不良少年的承诺(Case 01)/28
利益和损失(Benefit and Detriment)
放弃为损失(Forbearance is Detriment)
实行被承诺诱导(Performance Induced by Promise)
小敏考试第一名(Case 02)/34
既有的义务(Pre-Existing Duty)
对准得交换(Focused Exchange)
确保合约公平是法庭任务?(专题讨论)(Fairness)/37
小芬爸爸的诡计(试题)(Case 03)/39
叔叔以金钱促进姪子的婚姻(Case 04)/40
倚赖即损失(Reliance Loss)
婚姻的公共政策(Marriage and Public Policy)
受益第三人(Third-Party Beneficiary)
小陈有爱心(Case 05)/46
没有对价的承诺(Promises with no Consideration)
慈善的捐赠(Charitable Donations)
无偿的承诺(专题讨论)(Gratuitous Promises)/47
转价的承诺(英文实例)(Case 06)/49

第四章、对价的内涵(Consideration II)/51
大雄的保时捷梦(Case 07)/51
交互承诺(Mutual Promises)
主观意识(Subjective Intent)
客观的意识证据(Objective Evidence of Intent)
过去的对价(Past Consideration)
道德上的责任(Moral Obligation)
为体对为用(Bureaucracy versus Utility)
小陈为民除害(Case 08)/61
片务合约(Unilateral Contracts)
小芬买房子(Case 09)/67
双务合约(Bilateral Contracts)
先决条件(专题讨论)(Conditions Precedent)/70
承诺禁反言(专题讨论)(Promissory Estoppel I)/72
诚信及公平交易原则(专题讨论)(Good Faith)/74
大雄爷爷的承诺(Case10)/75
承诺禁反言(Promissory Estoppel II)
具证明力的事实(Probative Facts)
小芬在乡下长大(试题)(Case 11)/78

第五章、对价的替身(Consideration III)/79
小王自行装潢小芬的房子(Case 12)/79
不当得利(Unjust Enrichment)
默示合约(Implied Contracts)
衡平原则(Principles of Equity)
小陈找到工作(Case 13)/86
承包/转包(Contractors/Subcontractors)
留置权(Mechanics Lien)
严禁勤查(Due Diligence)
小陈舅舅的死亡(Case 14)/93
默示同意(Implied Consent)
替他人承债(Promise to Pay the Debt of Another)
善意的旁观者(Good Samaritan)
同意的形式(专题讨论)(The Nature of Assent)/99
防止诈欺法规(专题讨论)(Statute of Frauds)/100
银行擅自寄发信用卡(试题)(Case 15)/103
婚姻的承诺(试题)(Case 16)/104

第六章、对价的扩大(Consideration IV)/105
大雄的保时捷旧梦重温(Case 17)/105
邀约和接受(Offer and Acceptance)
合理地认为有权立约(Reasonable Expectation)
大雄要买房子(Case 18)/110
邀约和对反邀约(Offer and Counter-Offer)
小陈的机械性错误(Case 19)/112
单方的事实错误认知(Unilateral Mistake of Fact)
机械性的错误(Mechanical Mistake of Fact)
商业判断的错误(Mistake of Business Judgment)
平电的法务部门(Case 20)/124
拟定合约的标准程序(Term Sheet, MOU, Final Agreement)
签署的权限(Authority)
德斯拉的新订单(Case 21)/136
邀约的截止(Termination of Offer)
船上交货(Free-on-Board)
及时提货(Just-in-Time))
存货周转率(Inventory Turns)
德斯拉拟取消订单(Case 22)/138
承诺禁反言(Promissory Estoppel III)
多重供应的互相厮杀(Multiple Suppliers)
反托拉斯之嫌(Antitrust I)
第二供应来源(Second Source)
谈判的游戏(Negotiation Techniques)
清算赔偿(Liquidated Damages I)
滚续的採购预报(Rolling Forecasts)
合约的增修(Amendments)

第七章、交易的终止(Termination)/155
朱协理吃早点(Case 23)/155
默示邀约(Implicit Offer)
邀约的撤回(Revocation of Offer)
邀约的连续(Continuation of Offer)
邀约的更生(Renewal of Offer)
产业的一贯作风(Custom of the Industry I)
约翰琼士玩「市」不恭(Case 24)/160
动盪市场之邀约分析(Offers in a Volatile Market)
合约的浮动价格(Floating Price)
谈判的转题技巧(专题讨论)/162
经济效益的自由竞争要务(专题讨论)/163
熊副总将计就计(Case 25)/164
不得撤回的邀约(Firm Offer)
最低保证採购量(Minimum Commitment)
期权合约(Option Contracts)
对镜规则(Mirror Image Rule)
平电的麦帝迷你(Case 26)/169
优先拒绝权(Right of First Refusal)
最惠国待遇(Most Favored Nation Clause)
利用最惠国待遇的谈判技巧(专题讨论)/174
朱协理想开除小陈(Case 27)/175
邀约的有效期(Term of Offer)
邀约接受和拒绝的小法理(专题讨论)/177
沉默是否默认(专题讨论)/178
聘僱合约救了小陈(Case 28)/180
具缘由的解聘(Termination with Cause)
麦帝迷你的定价困难(Case 29)/182
邮筒规则(Mailbox Rule)
新产品定价的若干措施(Cost Plus, Fair Market Price)
麦帝迷你的连结卡钩(Case 30)/189
双方认知上错误(Mutual Mistake of Fact)
产品的适用保固(Fitness for a Particular Purpose)
量身定做的产品(Custom Products)
如此而已的产品(As Is Products)
减缓损害的义务(Duty to Mitigate Damages I)
小陈的奖励金(Case 31)/193
奖励金(Bonuses)
大家来学会计(Case 32)/196
毛利率(Gross Margin)
净利率(Net Margin)
利息、税负、折旧、及清偿前的盈利(EBITDA)
熊彼得的创新与竞争论(Shumpeter’s Theory)
英特尔的价格策略(Intel’s Price Strategy)
美国和台湾科技大厂的不同调

第八章、对价的若干疑难(Consideration V)/207
平电和德斯拉的文件相撞(Case 33)/207
专利侵害赔偿上限
文件相撞(Battle of the Forms)
UCC§2-207
如何善用律师事务所(专题讨论)/217
聘请律师事务所的程序(Case 34)/219
局外证据(Extrinsic Evidence)
产业的一贯作风(Custom of the Industry II)
反托拉斯之嫌(Antitrust II)
小陈步行民权大桥(Case 35)/226
部分实行之选择权合约(Partial Performance)
德斯拉又想取消订单(Case 36)/229
勿可撤回的选择权合约(Irrevocable Option Contract)
张大保房屋仲介(Case 37)/230
选择权合约的公平分析(Fairness of Option Contracts)

第九章、寻求承诺之邀约倚赖(Reliance)/233
大雄想卖炸鸡(Case 38)/233
任意终止(Termination at Will)
麦帝迷你在国际电池展亮相(Case 39)/237
接续的损害赔偿(Consequential Damages)
前因后果(Causality)
清算赔偿(Liquidated Damages II)

第十章、议价即交换之监督(Monitoring)/243
大雄想欺负小孩(Case 40)/243
未成年人的立约能力(Minor’s Capacity to Contract)
推定和反证(Rebuttable Presumption)
大雄转而卖葡萄酒(Case 41)/246
事实上的错误认知(Mistake of Fact)
法律上的错误认知(Mistake of Law)
不知者并非借口(Ignorantia Juris Neminem Excusat)
法律的通知义务(Notice Duty of Law)
事实和法律之区分(Separation of Fact and Law)
小陈尾牙中奖(Case 42)/254
合约的撤销(Rescission)
合约公平是法庭的任?(Court Ensures Fairness?)
大雄的右岸红酒连锁梦(Case 43)/259
联合国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国际货物买卖公约(on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法律的冲突(Conflict of Laws)
模棱两可论排除条款(Doctrine of Ambiguity Waiver)
阅读合约的义务(The Duty to Read)
读懂合约的义务(The Duty to Understand)
读懂合约的权利(The Right to Understand)
专业知识之利用(Expert Knowledge)
过于延伸(Overreaching)
违背良心论(Unconscionability I)
升龙要当葡萄酒侦探(Case 44)/267
不当隐瞒(Concealment)
房子漏水(Case 45)/269
不实的表示(Misrepresentation)
实质缺陷(Material Defects)
黏附性的合约(专题讨论)(Adhesion Contracts)/272
贫富相差(专题讨论)(Income Inequality)/279
脸书合约的废除(专题讨论)(Facebook Rescission)/282
保护弱者的法律(专题讨论)(Contractual Fairness)/284

第十一章、标准条款(Standard Clauses)/287
朱协理的担忧(Case 46)/287
整合交易条款(Integration Clause)
可分割条款(Severability Clause)
平电想中止合约(Case 47)/291
禁止转让条款(Non-Assignability Clause)
有效期及中止条款(Term and Termination Clause)
标准条款的思索(专题讨论)(Standard Clauses)/295
合约的延续(Contract Renewal)
专利授权的有效期间(Patent License Term)
终止合约的预告期(Notice of Termination)
同居和结婚的终止比喻(Analogy with Marriage)

第十二章、有效率的违约(Efficient Breach)/301
丰田的大好邀约(Case 48)/301
有经济效率的违约论(Theory of the Efficient Breach)
郑小雅的价格杀手战术(Case 49)/305
不会再发生的工程费用(NRE)
平电故意违约(Case 50)/307
清算赔偿(Liquidated Damages III)
减缓损害义务(Duty to Mitigate Damages II)
损害赔偿(专题讨论)(Contract Damages)/311

第十三章、撰写契约的若干思索(Thoughts)/313
语意的基本上困难(专题讨论)(Semantic Problem)/313
明确涵盖与明确除外(专题讨论)(Expressio)/317
机率与后果论(Hand’s Rule)/322
对价和模稜两可论(专题讨论)(Ambiguity)/324
 
附录、若干标准的合约及条款样本
Sample Agreements and Standard Clauses/327
意向信(Letter of Intent)/327
备忘录(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330
供应合约(Supplier Agreement Selected Clauses)/331
供应商保证(Supplier Warranty)/331
责任上限(Limitation of Liability)/334
保密资讯(Confidential Information)/334
智慧财产(Intellectual Property)/335
商标(Trademarks)/337
准据法(Governing Law)/338
仲裁(Arbitration)/338
当事人关系(Relationship of Parties)/339
禁止转让条款;继承人约束(Non-Assignability)/339
可分割(Severability)/339
不可抗拒(Force Majeure)/340
权责和救济累加(Rights and Remedies Cumulative)/340
弃权(Waiver)/340
整合;增修(Entire Agreement; Amendments)/340
随意终止(Termination without Cause)/341
有起因的终止(Termination with Cause)/342
零组件(Spare Parts)/342
保密协议书(Non-Disclosure Agreement)/342

图书序言

推荐序

  坊间英美契约法案例书不在少数,但内容大同小异;本书则匠心独运,颇具特色,不同之处在于案例讨论具连贯性。前几则案例虽然是「模仿」契约法的经典案例,然其中立约的当事人和交易配角多是家人或该家的亲朋好友。如此,合约主角的背景和个性,与实际的合约交易一样,也会是「进入合约关系」的重要因素。同时,于交易的过程中亦会呈现各个角色的「性格表露」,即如同小说里面的character development,每一则案例即是人与合约的一部小故事,而案例的串联,也就称得上是一本以契约法为主题的小说。
  
  小说往往比教科书更受欢迎,因此比起一般中规中矩的教科书,读者应更容易受到本书吸引,而在读故事的同时学习英美契约法。
  
  不同于大陆法之学习方式,英美案例法并非先熟读法律理论体系,再套用进实际案例事实讨论如何适用法律并进行分析。英美案例法之学习方式应为先阅读案例,然后由学习者在老师的引导之下,先自行思考要如何处理该案例所引发的争议,进而分析,最后做出结论。此也意味着英美契约法的法学教育自然能培养出青出于蓝而更胜于蓝的学生,即如此由实际案例发展而出的法规将绝对实用,且因为其演绎来自读者本身的思考逻辑,读者不但会欣赏,也更容易记得透过其自主思考而推演出的法律。
  
  本书由介绍法律逻辑、推定与反证、苏格拉底教学法、和英国契约法的历史开始,接续的案例演绎合约最基本的理念:「对价」,以及其不足所会导致的替代法理。对于读者而言,本书无疑提供极完整的英美契约法讲解。

  陈博士于本书的后半案例乃是基于其任职台湾高科技产业二十五年的实务经验,同时为便于读者在契约法谈判之有效应用,本书也介绍了买卖合约经常会出现的基本国际贸易用语、若干常用的订价模式、以及合约律师经常会遇见的一些基本会计专用名词之定义和意涵。
  
  因此读者可放心阅读,本书所介绍之契约法绝非仅为脱离实务之理论,而是有实际之使用价值。但同时,也未遗漏在台湾少见但重要的英美契约法理,例如衡平原则的承诺禁反言、法律评论学的违背良心论,以及法律经济学分析的有效率违约等。
  
  除基本的契约法原理之外,书中也会介绍这些较为特别的法律法理的来龙去脉,同时几乎于每一案例皆会分析其中的衡平原则、公共政策、经济效益、和法律与法庭的判断任务,以便能让读者充分的了解契约法对于社会、经济之深远影响。
  
  总之,本书对于学习英美契约法、且希望学以致用之读者,是深具价值、值得信赖的选择。

王文宇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国际比较法学会(IACL)台湾分会会长

  

  本书是笔者任职国内日月光集团研发中心时所写,对日月光 集团给予的支持,笔者在此深表感谢。本书的法理是来自美国加州大学柏克莱法学院,此法理的实行则是在旧金山和硅谷三家律师事务所,和宏碁电脑、台积电、国际通商法律事务所、奇美电、及 日月光集团所学。
  
  笔者四年前就开始将所学整理成在国立台湾大学法学院和科技法律研究所教的《应用英美契约法》课程,和在财团法人资讯工业策进会科技法律研究所为在职学员授课。能在国内顶尖的法学系和研究所开课是无穷的荣誉,笔者必须特别感谢台大蔡明诚院长、王兆彭副院长、王文宇教授、和资策会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所长吴文珠律师,以及参与课程的同学和学员,大家所给予的支持和宝贵意见让当老师的我受益匪浅,并使得课程热闹非凡。
  
  去年初笔者提出本书的概念时,很荣幸受到元照出版公司的鼓励和指导,也在编务与出版上的建议和修正,让本书成为一本专业的着作。
  
  最后,也要特别感谢笔者太太,胡兴凤女士,及资策会林昭如女士,她们的修正提升了本书的品质和可读性。

图书试读

用户评价

评分

**评价二** 我是一名在科技公司从事法务工作的专业人士,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各种与国际合同相关的法律问题。以往,我主要依靠翻译和一些零散的资料来理解英美契约法的概念,但总感觉碎片化且不够系统。阅读《应用英美契约法》之后,我才真正体会到系统性学习的重要性。作者挑选的案例非常具有代表性,覆盖了合同成立、履行、变更、终止等各个环节,并且侧重于现代商事交易的常见场景,例如电子合同、知识产权许可协议中的争议等。书中对“默示条款”、“合同解释原则”等内容的探讨,让我对英美法系下如何处理合同中不明确之处有了更深的认识。与大陆法系不同,英美法系更加注重判例的积累和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而这本书正是通过大量的案例来展现这种法律实践的独特魅力。我特别喜欢书中对“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等条款的分析,在当前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增加的情况下,这些内容对于风险管理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这本书不仅仅是罗列法律条文,更是通过案例分析,让读者理解法律背后的逻辑和决策过程,对于提升合同风险防范能力大有裨益。

评分

**评价四** 我是一名正在攻读英美法硕士的台湾学生,长期以来,对于如何将英美法系的理论知识与实际的法律操作相结合,一直感到困惑。在查找相关资料时,我偶然发现了《应用英美契约法》这本书。这本书真正做到了“从案例学”的精髓。作者精选了一系列经典且具有代表性的英美契约法判例,并对每一个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这些案例不仅仅是法律事实的陈述,更重要的是,作者揭示了判决背后的法律逻辑、法官的考量以及相关法律原则的适用。我尤其欣赏书中对“默示保证”、“产品责任”、“代理权”等内容的讲解,这些都是商用契约中非常常见的问题,通过案例的学习,我能够更清晰地理解这些概念在实务中的应用。这本书帮助我克服了对英美法系“判例至上”的“畏惧感”,让我能够更自信地去解读和运用判例。对于正在学习英美法的学生来说,这本书无疑是一份宝贵的财富,它不仅能够巩固理论知识,更能提升实务运用能力。

评分

**评价三** 作为一名商学院的学生,对于商业活动中的法律合规性一直抱有浓厚的兴趣。在学习过程中,我发现英美契约法在国际贸易和跨国投资领域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应用英美契约法》这本书,以其独特的案例教学法,极大地激发了我对这一领域的学习热情。不同于枯燥的法律条文,作者巧妙地将复杂的法律概念融入到引人入胜的商业案例中,使得学习过程既充实又富有启发性。我尤其被书中对“合同效力”的深入剖析所吸引,从“欺诈”、“胁迫”、“重大错误”等角度,生动地展现了英美法官如何审慎地审查合同的有效性。此外,书中对于“损害赔偿”的讨论,也让我印象深刻,它不仅介绍了法定赔偿和实际损失赔偿的区别,还详细阐述了预期利益损失等概念,这对于理解合同违约后的经济后果至关重要。这本书让我意识到,契约法并非只是冷冰冰的条文,而是渗透在商业世界运作的方方面面,是保障交易安全和实现商业目标的重要工具。它为我理解全球商业交易的法律基础,提供了坚实且富有实践意义的视角。

评分

这本书的书名叫做《应用英美契约法:从案例学商用契约法的基本原理》。 --- **评价一** 最近有幸拜读了《应用英美契约法》这本著作,实在是大开眼界。作为一个在台湾执业的律师,长期以来我接触的契约法体系主要还是基于大陆法系,对于英美法系的契约法,虽然在理论上有所了解,但实务上的应用却显得有些陌生。这本书的出现,恰好填补了这一块知识的空白。作者以极其细腻的笔触,从大量的英美判例切入,将那些看似抽象的法律原则,通过一个个生动鲜活的商事交易案例,变得具体可感。特别是对于“要约”、“承诺”、“对价”等核心概念的阐释,远比教科书上的论述更加直观。我尤其欣赏书中对于“违约救济”部分的讲解,它不仅仅列举了各种救济方式,更深入剖析了法官在不同情境下如何权衡取舍,这对于我们理解不同司法体系下合同纠纷的解决思路非常有帮助。虽然书名中强调的是“商用契约法”,但其对于契约基本原理的阐述,无论在商事还是民事领域,都具有普适性的指导意义。它让我在处理涉外案件,特别是涉及英美法系管辖的合同纠纷时,能够更加得心应手,避免因法律体系差异而产生的误解和不确定性。这本书绝不仅仅是一本理论著作,更是一本实用的工具书,强烈推荐给所有对英美契约法感兴趣的法律从业者和商界人士。

评分

**评价五** 在我看来,《应用英美契约法:从案例学商用契约法的基本原理》是一部非常“接地气”的法律著作。作为一名在台湾从事贸易工作的企业管理者,我虽然不直接处理法律事务,但对于合同的审阅和风险把控却至关重要。这本书的出现,让我对合同的法律内涵有了全新的认识。作者并非简单地堆砌法条,而是通过一个个与商业活动紧密相关的案例,将契约法的基本原理阐释得淋漓尽致。例如,书中对于“合同的成立与撤销”的分析,让我明白了哪些行为可能导致合同无效,以及在签订合同前需要注意的事项。对于“合同的履行与解除”部分,通过案例的讲解,让我深刻理解了不同类型违约所带来的法律后果,这对于我在制定和执行合同过程中,能够更加审慎和有针对性。这本书虽然是关于英美契约法,但其中所蕴含的契约精神和风险意识,对于任何国家的商业活动都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它让我能够站在更专业的角度去理解和评估合同,从而更好地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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