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法之基础原则与实务发展(上)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4

图书介绍


欧盟法之基础原则与实务发展(上)

简体网页||繁体网页
著者
出版者 出版社:国立台湾大学出版中心 订阅出版社新书快讯 新功能介绍
翻译者
出版日期 出版日期:2015/07/08
语言 语言:繁体中文



点击这里下载
    


想要找书就要到 小特书站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页
你会得到大惊喜!!

发表于2024-05-16

类似图书 点击查看全场最低价

图书描述

欧盟创设的法律体系具有高度的特殊性及比较意义,
本书乃为中文学界迄今探讨欧盟法发展最完整和深入的专论。

  欧洲联盟乃基于会员国签署的条约而成立,且欧盟条约有别于一般国际条约,已创设了一个特殊的法律体系,使其条约及规则等法律于生效后,就成为会员国法律之一部分,并且具有直接及优先适用效力。欧盟法乃规范欧盟机构暨人员、会员国、个人(自然人及法人)、对外事务等关系法律之总称。

  本书由洪德钦、陈淳文教授共同主编,结合了国内顶尖的法律学者,对欧盟法律体系作全面性的阐述及论析,尤其着重里斯本条约于2009年12月1日生效后的法律变迁以及对欧盟政策的意涵与影响。全书分上下册出版,由十六位学者专家执笔,堪称中文学界迄今探讨欧盟法发展最完整和深入的专论。

  上册收录的八篇论文,集中探讨欧盟法律的法源、法理、原则、基本权利、立法程序,欧盟法院的组织、功能与诉讼类型,以及平权措施、移民政策等实务发展,足可提供我国立法与政策的比较参考。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洪德钦


  英国伦敦政经学院法学硕士、伦敦大学学院法学博士。现职中央研究院欧美研究所研究员、国立台湾大学政治学系(所)与国立政治大学法律科际整合研究所、国际贸易与经营研究所兼任教授;WTO国际经济法学者、UNESCO国际生技法学者以及世界国际法学会(ILA)委员。主要着作有《WTO法律与政策专题研究》,以及主编《欧盟人权政策》等六本欧盟研究系列专书,皆由中央研究院欧美研究所出版。另有十余篇英文论文。

陈淳文

  法国巴黎第二大学法学博士。现职国立台湾大学政治学系暨公共事务研究所教授、台湾欧盟中心副主任、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合聘研究员。专长研究领域为比较公法、宪法、行政法、法国公法、欧盟法。

陈静慧

  毕业于国立政治大学法律学系,2003年获国立政治大学法律学研究所硕士,2011年取得德国波昂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曾任中国文化大学法律学系助理教授,现职台北大学法律学系助理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欧盟法、国际公法、行政法。

吴志光

  毕业于东吴大学法律学系,1998年获德国汉堡大学法学博士。现职辅仁大学法律学系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行政法、国际人权法。

黄舒芃

  毕业于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1999年获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研究所硕士学位;2001年取得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硕士(LL.M)学位;2004年取得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Dr. iur.)学位。曾任中原大学财经法律学系助理教授、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筹备处助研究员、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现职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包含宪法、行政法、欧盟法、法学方法论、国家学。

吴秦雯

  毕业于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2001年获国立政治大学法律学系硕士,2007年取得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行政法学博士学位。曾任世新大学法律学系助理教授,现职国立政治大学法律系助理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行政法、文化法、法国公法。

杨通轩

  毕业于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1990年获东吴大学法律研究所硕士,于1995年取得德国迈因兹大学法学博士。现职国立中正大学劳工关系学系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个别劳工法、集体劳工法、欧盟劳工法。

陈丽娟

  毕业于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1993年取得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2003年获奖学金赴美进修,于2004年获美国Delaware州Widener大学公司法暨公司财务硕士。现职淡江大学欧洲研究所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欧洲联盟法、欧洲经贸法、欧洲金融市场法。
欧盟法之基础原则与实务发展(上)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图书目录

丛书主编序/苏宏达
本书主编序/洪德钦、陈淳文

一、欧盟法的渊源/洪德钦

二、欧盟司法整合新近发展之观察与省思/陈淳文

三、欧盟法院之组织与功能/陈静慧

四、欧盟法院的诉讼类型/吴志光

五、欧盟基本权利宪章对各会员国之拘束:由新近实务发展与理论争议反思基本权利保障在欧盟的实践途径/黄舒芃

六、欧盟平等权保护中之积极平权措施/吴秦雯

七、欧盟就业年龄歧视法制之探讨:以年龄界限作为终止契约的标准/杨通轩

八、欧盟「自由、安全与司法区域」内共同移民政策之探索/陈丽娟

案例索引

图书序言

欧盟法的渊源
洪德钦(中央研究院欧美研究所研究员)
 
壹、欧盟法渊源的概念
 
一、欧盟法的概念
 
欧盟乃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西欧国家政经整合运动所成立的「超国家组织」(supranational organization)。欧盟可回溯至依据1951年4月18日巴黎条约,而于1952年7月25日成立的「欧洲煤钢共同体」(European Coal and Steel Community, ECSC)。欧盟得订颁具有拘束力的法律,并且成立欧盟法院受理内部争端。所以欧盟法律也满足法律存在的三大条件;亦即存在一个目前拥有28个会员国的欧洲社会,欧盟法律乃具有拘束力及执行力的行为规范,用以规范欧盟社会的法律关系。据此,欧盟法乃规范欧盟机构暨人员、会员国、个人(自然人及法人)、对外事务等关系法律之总称。欧盟之各种宪法性或基础性条约,以及据此由欧盟机构订定之派生法律(secondary law)、行政法规及命令、对外签署的条约等,构成了欧盟法概念。欧盟法之广义概念则进一步包括欧盟法院判决、解释;以及欧盟透过相互承认原则所致力于法律调和(legal harmonization)之各会员国法律。
 
国际社会一般并不存在类似国内法的中央层级的立法、执行及司法机构,大大影响国际法的效力。有别于传统国际组织,欧盟拥有类似主权国家分权式组织机构。欧盟依据里斯本条约生效后的欧盟条约(Treaty on the European Union, TEU)第13条建立一个组织架构(an institutional framework)。欧盟主要机构包括:欧洲议会、理事会、欧盟执委会、欧盟法院、欧盟高峰会(European Council)、欧洲中央银行及审计院(Court of Auditors)等。欧盟在此一组织架构下,依据条约规定,执行立法、行政及司法等相关职权,规范欧盟法律关系。欧盟法与国内法及国际法的比较,其法律渊源更加多元,范围更加广泛,形成一种特殊的法律渊源体系。
 
二、欧盟法渊源的概念
 
法律乃具有拘束力的行为规范。法律的存在必须满足三大条件:有一个社会、行为规范,以及执行能力。国内法与国际法大皆满足这三大条件。法律被界定为一个社会内人类行为规则的整体,亦即社会的行为规范。这些规则乃依据这个社会之共同合意,并具有强制执行之法律效力。欧洲联盟法(European Union Law,简称欧盟法)基本上已满足了这个定义之三个条件。

图书试读

None

欧盟法之基础原则与实务发展(上) epub 下载 mobi 下载 pdf 下载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4


欧盟法之基础原则与实务发展(上) epub 下载 mobi 下载 pdf 下载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4

欧盟法之基础原则与实务发展(上)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4




想要找书就要到 小特书站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页
你会得到大惊喜!!

用户评价

类似图书 点击查看全场最低价

欧盟法之基础原则与实务发展(上)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分享链接





相关图书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友情链接

© 2024 ttbooks.qcis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小特书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