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杰明.富兰克林:美国心灵的原型(《贾伯斯传》作者经典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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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 Walter Isaac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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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PayPal、Tesla、Space X创办人马斯克:
「富兰克林是我最崇拜的人之一,他太了不起了。」

他的一生,让世界活成了现在的样貌。
《贾伯斯传》作者华特.艾萨克森另一经典巨作
美国之父班杰明.富兰克林──迄今最完整、最权威传记

★苑举正(台湾大学哲学系教授)、颜择雅(出版人)──专文导读★

--这不只是一本伟人传记,更是趟打开视野、反思自我、审视当代主流价值的心灵旅程。

让《贾伯斯传》作者华特.艾萨克森为我们回放富兰克林的传奇一生,
看一个出身贫寒的印刷学徒,如何在人生途上诚实面对自我,坚守理想,
最终带领美国成功走过独立建国之路,并活出影响力延续至今的价值典范。


▍谁是「班杰明.富兰克林」?

「我是费城的印刷工班杰明.富兰克林。」──富兰克林遗嘱上的第一句话

谈到富兰克林,一般会这么描述他:美国开国元勋之一,被誉为「第一位伟大的美国人」。除了是18世纪美国启蒙运动的开创者外,他也是实业家、科学家、作家、政治家、外交家,更是让美国得以成功独立的关键人物,并协助《独立宣言》及美国宪法的起草与修改。他传奇的一生及人格特质,使他成为美国人仰慕的对象,钢铁大王卡内基、投资大师华伦.巴菲特、查理.蒙格等人更将富兰克林视为心目中的模范。PayPal、Tesla、Space X创办人伊隆.马斯克更曾公开表示:「富兰克林是我最崇拜的人之一,他太了不起了。」

但在「历史伟人」这层严肃的形象下,其实富兰克林远比我们想像的更朴实可亲,有时更有点疯狂、令人捧腹,像个永远长不大的小孩。好奇心旺盛、乐于不断思辨探索的他,遗留给后世的发明及价值观,依然很贴近21世纪的我们。《贾伯斯传》作者华特.艾萨克森透过本书,将带我们以更有温度的方式,真正认识富兰克林这位幽默风趣、活力十足的奇人,从他在公领域的成就,到私下与亲友的互动,甚至是他的情史与爱情观,见证他如何在动盪时代下纵横美国、英国及欧陆之间,成就一场卓越而惊奇的人生旅程,并留下影响全世界至今的价值典范。

▍贾伯斯钦点传记名家、前CNN执行长华特.艾萨克森经典之作

本书作者华特.艾萨克森,曾任《时代》杂志执行编辑、CNN董事长兼CEO,在欧巴马总统上任后,更被指派担任美国广播理事会(BBG)主席。他不仅是一位杰出的媒体人,更是备受赞誉的传记作家,包括贾伯斯亲自登门请他撰写的《贾伯斯传》、近日获国家地理频道改拍成影集的《爱因斯坦:他的人生,他的宇宙》、《季辛吉传》等畅销传记作品都是出自他手。

而本书诞生于富兰克林300岁冥诞前夕,当时市面上出版了许多他的传记作品,但艾萨克森的本书却在乱局中脱颖而出,被公认是目前为止最好的富兰克林传记,更获得伊隆.马斯克等人大力推荐。

▍一个「非典型的伟人」--从各个面向真切理解富兰克林深具启发性的一生

在这本结构清晰、现代性及可读性兼具的富兰克林传记中,作者以近似小说的笔法,全面而深刻地娓娓道来他精采的一生,让人忍不住想一口气读完。你将看见他在84年的人生当中,如何在宾州、伦敦、巴黎等地辗转迁徙,从一个逃跑的印刷学徒,一步步变成当时西方世界首屈一指的作家、发明家、媒体大亨、科学家、外交官、商业鉅子,以及最足智多谋而务实、却也不失幽默的政治领袖,并成功在英美关系紧张之际,于美国与英法之间担任折冲角色,让美国从一个处处受限于英国统治的海外殖民地,成功独立建国,进一步成为当代世界影响力最大的国家。

▍曾说过「让自己广为人知,但别让人彻底熟知」的富兰克林是……

.他是实用主义的先驱,不空谈哲理,是个科学家暨「发明狂」,不只以知名的风筝实验证明了闪电就是电力,加速了人类的科技探索,避雷针、流感传染理论、双光眼镜等也都是他的发明,他甚至精准预测了一百年后的人口状况。

.他是个精明成功的出版人、行销高手,从印刷学徒做起的他,出版的《穷理查年鑑》每年销售上万册,他也创办报纸,说过「众人意见分歧时,正反两方都有同等的权利让大众知道他们的观点」,始终捍卫新闻自由(此外,他也是美国第一位八卦专栏作家,在当时就发现「犯罪、情色报导必有销路」)。

.他是那个时代最杰出的外交家,没有他斡旋于美英法三国间,美国可能至今还受英国管辖;而他的外交胜利,不只确保了美国革命的成功,也改变了全球权力的平衡,不仅限于当时的英法之间,也包括共和政治与君主政治之间,使民主共和制度得以崛起。

.在专制世袭仍为主流的时代,他相信公民智慧,是民主的先驱,毕生反对任何形式的专制;他也是人权的捍卫者--在1729年时刊登了美国最早的反蓄奴文章,建立黑人学校,直到人生最后一刻,仍然登高唿吁、力倡废奴。

.他幽默风趣、毫无架子,是言辞犀利、在报章杂志上撰文抨击权贵的「资深酸民」,却也懂得适时「沉默是金」,在面对各方角力的外交场合处变不惊,让人敬畏三分。他也是个社交达人,喜欢将日常社交生活与工作结合,北美第一座图书馆、消防队、守望相助队还有宾州大学都是他所创立。

.他不避女色,却也不失礼踰矩,在这些红粉知己之间只扮演「亲爱爸爸」的角色(虽然是个喜欢打情骂俏的怪爸爸);而面对亲人及友人,他欠缺感情承诺和深情,即使广受欢迎,却极少与他人(包括家人)建立深厚而长久的感情。甚至他晚年因政治因素与儿子决裂,直到死前都未曾与他和解;他和妻子结褵近半世纪,但在妻子去世的前十七年间,富兰克林有十五年不在她身边,甚至没见到她最后一面。

.他毕生推崇真诚、勤奋、节俭、守时等美德,对自己发起「道德完善计画」,列出一系列美德要求自己实践,却也让马可吐温吐槽他「致力发明格言警句,让原本可以快乐成长的后代子孙不胜其扰」。

.他不固执己见,懂得适时妥协,这个特质让他在美国制宪时扮演了重要角色,说服意见相左的各州代表妥协,终使一部伟大的宪法得以诞生。爱默生称他为「史上最明智的人之一,比苏格拉底更务实、更正直、更纯真」。

.在宗教盛行的时代,他不拘泥于基督教信仰,更重视道德和务实,认为只要是能让人变得更好、改善社会的事,他都愿意接受。他说:「我觉得,大家对正统信仰的重视更胜于道德时,宗教本身也蒙难了。」

--每个时代都有许多值得景仰的人物,但少有人的生命故事及思想能如此历久弥新,而理解伟人,我们需要的从来就不是完美的神话。如同富兰克林本人毕生坚守的信念一般,本书从「务实」的角度,详细考据,替我们找回富兰克林的血肉,并带给了21世纪的我们许多线索,思考该如何度过有意义的一生,绝对是本不可不读的当代传记经典。

▍各界赞誉

王文静    商周集团执行长
何飞鹏    城邦出版集团首席执行长
苑举正  台湾大学哲学系教授
詹宏志    PChome Online网路家庭董事长
蔡康永    作家、导演
蔡进发    亚洲大学校长
钟子伟    关键评论网执行长暨共同创办人
颜择雅  出版人
──联名推荐

从一位印刷工人成为科学家、发明家、作家到起草《美国独立宣言》,推动黑奴解放运动,进而跃身为美国杰出的政治哲学家。班杰明·富兰克林被史学家誉为「第一位伟大的美国人」。他的一生坚持崇高的美德,生命充满冒险创新的精神。作者华特·艾萨克森是一位杰出的传记作家,他以宏观的叙事角度,描绘班杰明·富兰克林不凡的生平际遇、科学成就、政治理想以及人格特质,并以人文的角度客观地呈现班杰明·富兰克林的历史评价,让这位「美国之父」从历史的场景栩栩如生地走出来。在这快速变动与不确定的年代,班杰明·富兰克林一生坚守勤奋、节俭、诚实的品格,以及乐在学习、不断创新之精神,是年轻世代值得学习的典范!
--亚洲大学校长 蔡进发博士

鉴于富兰克林的天赋与成就,他的任何传记都相当于六人或多人合一的编年史,而且每个身分都活力十足,妙趣横生。这本精采的传记就是以这种方式,带我们了解无与伦比的富兰克林。他是人人都想了解、却永远也了解不完的伟人。艾萨克森以精采洗鍊的笔触,以及对政治圈、媒体圈、外交圈的细腻了解,勾勒出富兰克林传奇的一生。这是我期待已久的作品,令我爱不释卷,欲罢不能。
--史学家大卫.麦卡勒(David McCullough)

艾萨克森为我们重现了一个经典的富兰克林形象。在这本精采绝伦的着作中,富兰克林是美国建国大业的主角,读者将会爱上这位超凡入圣的热血人物。无论是实务或理论上,他都是开国元勋中最善体民心的一位。
--史学家多瑞丝.基恩斯.古德温(Doris Kearns Goodwin)

富兰克林曾说:「让自己广为人知,但别让人彻底熟知。」每位传记作家都曾经探究那句格言的意义,但没有人做得比艾萨克森更彻底。艾萨克森带我们从富兰克林的种种人际关系,深入了解他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物,举凡友人和敌人、妻子和孩子、政治家、哲学家和外交官等等,艾萨克森都逐一窥探他们与富兰克林的关系,从而勾勒出这位伟人及其人脉圈的全貌。--史学家艾德蒙.摩根(Edmund S. Morgan)

这是一本引人入胜的传记,也精采刻画了富兰克林对他那个年代及后代的影响。毕竟,这样一位对美国厥功甚伟的人物,不仅是最前卫的开国元勋,更充分体现了民族性的美德与矛盾。
--史学家亚瑟.史列辛格二世(Arthur Schlesinger Jr.)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华特.艾萨克森Walter Isaacson
美国着名传记作家,现任亚斯本研究院(Aspen Institute)执行长。曾任《时代》杂志执行主编、CNN董事长兼CEO,在欧巴马总统上任后,更被指派担任美国广播理事会(BBG)主席。他不仅是一位杰出的媒体人,更是备受赞誉的传记作家,包括贾伯斯亲自登门请他撰写的《贾伯斯传》、近日获国家地理频道改拍成影集的《爱因斯坦:他的人生,他的宇宙》、《季辛吉传》等畅销传记作品皆是出自他手。另着有《创新者们:掀起数位革命的天才、怪杰和骇客》、《美国世纪缔造者:六个朋友与他们建构的世界秩序》。

译者简介

洪慧芳
国立台湾大学国际企业学系毕业,美国伊利诺大学香槟分校 MBA。曾任职于 Siemens Telecom 及 Citibank,目前从事翻译工作,译有《大师解读行销》《看得见的领导》《引爆市场力》《好感度》《简单,但不容易:明兹柏格谈管理的本质》等。

相关着作:《为什么扑满比存折容易存到钱?透过263个日常实验,从心理学和行为科学解开消费、理财和借贷行为的真相,学会聪明用钱!》

图书目录

导读一 一位伟人的一生,一个国家的崛起/苑举正(台湾大学哲学系教授)
导读二 阅读《富兰克林传》的理由/颜择雅(出版人)

第一章 班杰明.富兰克林,和他所发明的「美国」
第二章 天路历程(波士顿,一七○六—一七二三年)
第三章 帮工岁月(费城与伦敦,一七二三—一七二六年)
第四章 印刷工(费城,一七二六—一七三二年)
第五章 社会公民(费城,一七三一—一七四八年)
第六章 科学家和发明家(费城,一七四四—一七五一年)
第七章 政治家(费城,一七四九—一七五六年)
第八章 乱局(伦敦,一七五七—一七六二年)
第九章 返乡探亲(费城,一七六三—一七六四年)
第十章 密使(伦敦,一七六五—一七七○年)
第十一章 反叛(伦敦,一七七一—一七七五年)
第十二章 独立(费城,一七七五—一七七六年)
第十三章 朝臣(巴黎,一七七六—一七七八年)
第十四章 长袖善舞的享乐家(巴黎,一七七八—一七八五年)
第十五章 和平使者(巴黎,一七七八—一七八五年)
第十六章 贤哲(费城,一七八五—一七九○年)
第十七章 后记
第十八章 结语

谢辞
富兰克林年表
人物表
货币购买力兑换说明
资料来源与缩写
附注

图书序言

专文导读一 一位伟人的一生,一个国家的崛起

国立台湾大学哲学系教授 苑举正


阅读本书之前,我对美国这个国家,感觉既困惑,又羡慕。
我羡幕美国的富强。美国的富,不仅是地大物博,也是全世界有才华与钱财的人,愿意移入的结果。美国的强,也不单是军事力量的先进,更是精神力量的完备,尤其是高等教育与社群意识;高等教育吸收全球的人才,而社群意识则发展出在地的团结。
然而,我对于美国的困惑来自于日常的经验。我每次观察美国人时,就发觉美国人的行事风格,充满矛盾。我不知道,美国人是小气,还是大方?美国人注重存钱,还是偏爱乐捐?美国人追求勤劳,还是享受?美国人的生活究竟是节俭,还是浪费?
我甚至搞不清楚,在生活中,美国人是严肃,还是幽默?就政治层面来说,我不知道美国人强调的是理想,还是现实?就社会来说,我不知道美国人是追求自由,还是固守传统?就信仰来讲,我不知道美国人是世俗的,还是笃信的?对于想认识美国的人而言,我这一连串问号,都是值得探索的问题。

这些困惑我的问题,包含令我羡慕的美国富强,都在阅读这一本书的过程中,得到了答案。班杰明.富兰克林出生于1706年,卒于1790年。从出生到过世的84年中,富兰克林的生命都在十八世纪。了解的历史的人都知道,十八世纪是启蒙运动的岁月,也是法国人所谓的「光的世纪」(le siècle des lumières)。启蒙运动就像光照在黑暗的大陆上,让一切有关真理、道德、美感以及神圣的事物,都因为理性像光一般地点亮了世界,让真实呈现,驱逐了先前的蒙昧。
启蒙运动所标榜的精神,并不单纯地是一种革命式的转变,但也不是演化式的过渡。就像德国大哲学家康德所说的,启蒙运动是人凭借其理性,对于所有眼前事物重新检视,并以勇于求知的态度,开创未来。富兰克林就是这样一位开创新局面的人物。在他多彩多姿的一生中,富兰克林具有三种不同的身份:第一、拥有精湛文字能力的印刷商;第二、拥有强大求知欲的科学家;第三、拥有崇高政治理想的外交家。这三个角色说明了富兰克林一生的主要阶段。但是,在人生的所有阶段中,启蒙思维一直贯穿所有他做过的事,成为毕生的准则。

富兰克林自幼聪颖,他的父亲也确实想让他受最好的教育,以待日后成为优秀的牧师。他自幼读书就比一般人表现好得多,甚至毫无疑问可以进入哈佛学院。但是,他的父亲以学费太贵为由,没有让他继续就学,反而让失学的十六岁青年,出外打拼,进入印刷业作学徒。
富兰克林不是一般的印刷工人,而是一个深具文字能力的作家。杰出的写作能力,不但成为他解决生活的利器,也是他日后创造生涯(尤其是政治生涯)的工具。富兰克林极擅于以假名的方式,甚至以孤苦老太婆的的名义,发表既讽刺又令人发噱的文章。在这些充满辛辣文字与幽默思想里,富兰克林借由办报的形式,传递着他所坚持的人生价值:勤劳、俭节与实用。
在阅读本书的过程中,我非常惊讶地发现,富兰克林总是能是提起如椽之笔,写出掷地有声的文章,不但引人深思,还能达到销售目的。这种既认真工作,又努力赚钱的观念,是他毕生的基本信念。看到这一点,我突然理解,德国社会学家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所强调的,「勤奋工作、荣耀上帝」。重视工作与笃信上帝之间能够连在一起的主要理由,就是在人间以勤奋与节俭的态度,回报上帝。

富兰克林是一位天生的哲学家。他虽然没有发明了什么伟大的哲学理论,但是他的人生,体现了美国最重要的哲学思想:实用主义。对于富兰克林来说,没有兼顾世俗生活的理想,失于空泂,但没有思想作为导引的人生,必然迷失。虽然当初美国是一个为了追求宗教自由而成立的国家,可是我发现,18世纪的美国人,对于如何调和宗教规范与人生欲望,一样感到徬徨与无助。
富兰克林当然也不例外,但是他总能将宗教的规范转化为生活的启发,勇于开创自己的人生。他做判断从不迟疑,原因就是他的宗教信念。他绝不把宗教规范与《圣经》的内容当作教条。对这些规范,他维持了相当大的诠释空间,并在其中,让理性与感性都扮演重要的角色。理性让他维持方向,不会迷失,而感性却时时提醒他,人是有限的。在很多地方上,人不但应该服从于上帝的规定,也必须承认自己的限制。每当我看到富兰克林对于异性的追求与欲望时,我都不禁莞尔,想他这种不断反省的过程,不正是每个人都需要的道德支柱吗?

生长于启蒙世代的富兰克林,最令人脍炙人口的地方,莫过于他发现了电的妙用。我们从小都听过富兰克林如何透过风筝,把天上的电引到地上,让钥匙闪耀着火花。本书的作者非常仔细地讲述这个传奇故事,而且特别强调富兰克林的确放过这风筝,还有儿子在旁可以作证。其实,相较于富兰克林对于科学整体的发明与兴趣,这一切不过是九牛一毛。
富兰克林在现在科学的开创上,功劳卓着,足称为北美新大陆的启蒙高峰。他对于科学的理解,完全来自于日常生活中的实用精神。当他看到任何值得进一步检视的现象时,他总会不断地在脑海中浮现出「为什么?」的问题。然后,他会用实验的方法,理解这个异于常态的现象发生的原因。掌握这个原因之后,他很自然地提地出一套解释的理论,再借由先前的经验现象与实验的架构,证视这个理论的有效性。
我发现,这正是美国实用主义的应用。我也逐步理解,美国人的基本思路,就是在日常生活中,找出需要解决的问题,然后面对它们。我不敢说美国实用哲学的落实,完全是富兰克林一个人的功劳,但是就实际情况而言,这位一度在欧洲最知名的美国科学家,确实是美国启蒙精神的主要代表人物。

富兰克林一生中功绩最伟大的部分,就是建立美利坚合众国了。集结智慧、胆识与幽默感于一身的富兰克林,成功地经营出版事业的结果,使他能够心无旁骛地于四十多岁就决定退休。同时,科学上的的发明与成果,也让他成为美国家喻户晓的人物。财富与知名度的结合,让他的政治理念获得进一步验证的机会,也使他在美国脱离英国的独立战争中,扮演关键角色。
极少人注意到,富兰克林原来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英国支持者,甚至就是爱国者。他一直认为,只要英国重视北美殖民地的议会,把殖民地的人当成国内公民来看待的话,他压根儿没想到美国会从英国独立出来。对我而言,这其实就是民主政治的不归路,因为富兰克林所说的两种理想(英国国家主义与个人公民诉求),对于十八世纪的大英帝国来说,根本就是矛盾的。帝国的公民来自英国本土,而海外殖民地终究是为了剥夺各种资源而建立的。

因此,富兰克林很早就以英国子民的身份告诫过英国大官们,如果英国执迷不悟,不把把北美殖民地这些人当成公民看待的话,那么一场脱离英国的独立运动就不可避免。事实的发展的确如此,让富兰克林毅然决然地选择了独立的这条路。当我阅读到这一段的时候,心中不断的反覆思索,是什么样的力量让一个人从热爱英国,转变到对英国宣战?我一直在想,富兰克林如何在情势所需的关键时刻,做出决定性的改变?
富兰克林的改变是建立美国至为关键的一步。在当时,曾经居住英国,并且与当地知识份子熟识的北美人士并不多,而富兰克林就是其中的一位佼佼者。在阅读本书的过程中,作者有意地无意地提醒读者,富兰克林是最了解英国的人。果然,从1776年,美国大陆会议宣布独立以来,富兰克林立即被认命为驻法大使,争取海外奥援。他不辱国人期待,凭借才华与精力,在英法的纷争中寻找机会,见缝插针,争取贷款,赢得法国成为第一个公开支持美国独立的盟友。富兰克林出使法国的成果,让美国在法皇路易十六的财政与军事的两重援助下获得独立,也为富兰克林的一生画下最精彩的句点。
就在富兰克林以七十岁高龄出使法国之际,他已经感觉到,这将是他人生的封刀之作。当他圆满完成任务的时候,富兰克林在新成立的美国制宪会议展开与英国的谈判,并规划了美国的未来。在这些丰功伟业中,富兰克林总是能够展现他的写作长才,规画出一套套方案。在这些规画当中,他有极为理想的部分,认为落实民主是让美国强大的主要理由;也有极为现实的考量,认为与英国交涉时,要借机拿下加拿大,以确保美国从此永无后患。这种理想与现实的综合考量,无论最终成功与否,但为美国的未来,指出一个方向。

如果你也像我一样,怀有本序一开始所列举的那些问题,因而对美国感到困惑的话,你会发现,美国人思想的特征,不是矛盾与冲突,而是实用与弹性。因此,纵使表面上看似不一致,但在骨子里,美国人一贯的实用精神,才是让他们在作判断时,不受拘束的主因。富兰克林就是这种富有实用精神与弹性判断的人。阅读本书时,我们不但能看到一位伟人精彩的一生,也看到一个国家如何从原始的树林走出来,朝向世界舞台的中心前进。
本书不但内容精采,而且译笔奇佳无比。在这一段复杂的历史中,牵涉这么多人物的情节下,译者总是能够精晰地把富兰克林的一生,活生生地呈现在读者面前。我认为,这份辛劳与努力,不但让读者可以平顺地进入富兰克林的生命,也是对于这位伟人的最大敬意。
基于以上所述,我向国人郑重推荐本书,也希望所有想理解美国精神的人,都能像我一样,找到思考的方向与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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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文导读二 阅读《班杰明.富兰克林》的理由

出版人 颜择雅

  用中文念,富兰克林就是姓富,这中译真是恰到好处。美国人想到富兰克林,的确常常想到财富:自创的,而不是继承的财富。在美国开国元勋之中,富兰克林可说出身最寒微,致富又最快速。他毕生成就如此多元,跟他的创富能力绝对有关:四十二岁就赚够钱退休,才可以投入他认为更有意义的追求。
  然而,如今许多理财产品以「富兰克林」为名,主要原因倒不是他为自己创富,而是他教别人创富。他的《自传》还有《穷理查年鑑》,书里都有许多教人理财致富的格言与准则,例如要珍惜光阴,还债不该拖延等等。励志如今是美国一大产业,《与成功有约》这种书可以畅销全球,《卡内基沟通与人际关系》则不只畅销全球,还在作者过世数十年后继续培训讲师,课程推陈出新,这一切的理念宗师正是富兰克林。
  这理念正是:致富是好的,小老百姓梦想致富是应该的。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以富兰克林为资本主义代表,正在其「为致富而致富」的精神。致富本身即目的,不是为了买名车、住豪宅,也不是为了证明自己很厉害。事实上,他晚年出使法国之所以轰动巴黎社交界,一大原因正是他「衣敝緼袍与衣狐貉者立而不耻」。这种平实低调,美国现代许多富豪依然视为理所当然:例如爱吃汉堡配可乐的巴菲特,以休旅车代步的山姆.华顿(Walmart创办人)。

  财富不该拿来炫耀,却可带来自由。富兰克林运用自由的方式是投入公益。说到公益,他不是积极而已,简直狂热:火灾丛生就组救火队,边乱蜂起就组民防,医疗不足办医院,教育不足则办大学。
  这是他给美国的另一精神遗产:热心公益才是真财富。十九世纪钢铁大亨卡内基在美、英盖了两千多间图书馆,比尔盖兹在五十岁离开微软投入公益,前面都有富兰克林的启发。
  除了公益,他也接受征召投入公职。五十岁开始,他就多次派驻伦敦,为北美殖民地交涉权益。这是吃力不讨好的工作,因为不管怎么争取,家乡一定有人质疑他放水。但他视公职为一种荣誉,不支薪都值得。继承这种精神的,今日最明显例子就是川普,他在炫富这点虽然不像富兰克林,「商而优而政」这点却绝对是步富兰克林后尘。

  在美国以外的地方,富兰克林最为人所知的功业当然是发明避雷针。这发明背后有名闻遐迩的风筝实验,证明雷电发生原理。电学最基本的术语,诸如电池、电荷、导体、绝缘体、电容器,几乎全出自他手笔。德国哲学家康德早在一七五五年(富兰克林四十九岁时)就称他为「现代普罗米修斯」,就是称许他的电学成就。
  这成就却绝非偶然。他是匠人之子,从小热爱敲敲打打。十几岁学游泳就自制泳具,年纪大了眼睛老花就自制双光眼镜。出使英伦的航程他成了墨西哥湾洋流的第一位纪录者,吹东北风时他观察到暴雨来自西南,因此提出最早的气象观测理论。美国近两百年发明家辈出,贝尔发明电话,爱迪生发明电灯和留声机,近年全球称羡的创客运动也源自美国,跟开国元勋就有一位发明狂绝对有关系。

  富兰克林热爱做实验,源自他对知识的热爱。爸爸付不起学费,让他在学校只能念两年,以后全靠自学,拚命找书念,书本没有的知识就自己做实验。壮年后他成了西洋皆知的大学问家,连牛津也颁授荣誉博士。开国就有这样的自学典范,美国于是成了相对来说比较不迷信学历的国家。林肯也完全自学,没任何学历,却无碍他在一八六○年当选总统。苹果的贾柏斯、脸书的祖克柏格都没拿到大学文凭,就获得金主青睐,这种事在把学历等同学问的国家就不可能发生。
  对富兰克林来说,自学并不只是吸收知识,也是修正自己的过往错误。他年轻时蓄过奴,经营的报纸也刊登过黑奴买卖广告,但他一旦认知黑人智力与白人无异,立即投入废奴运动。他大半生效忠大英,直到七十岁还在为北美殖民地争取下议院席次,可是一旦同胞决定争独立,他毫不犹豫搭船返乡,为了革命不惜与独生子反目。
  说到革命建国,总予人青春热血的联想。富兰克林此时却已经不青春也不热血。无论是一七七六年起草《独立宣言》,还是一七八七年制宪,他年龄皆已是其他与会代表平均年龄的两倍。他对两次会议的最大贡献也不是慷慨激昂的演说,而是在会议僵持时讲个笑话松弛气氛,建议各方该怎么各退一步。
  这就要讲到他的文学天才。他是美国式幽默的鼻祖,美国第一幅政治漫画即出自他手笔。他出版的报纸、年鑑,卖点除了励志格言,还有他擅长的幽默文章。从十九世纪的马克吐温,到今日久播不衰的《週末夜现场》、《辛普森家庭》幕后编剧,都是富兰克林在文学上的徒子徒孙。

  除了松弛气氛,富兰克林对美国制宪还有另一贡献,就是一直站在民主这边。在美国开国元勋之中,富兰克林是最反对公民权要设财产门槛的。这点他的思想比制宪同僚整整进步了四十年,因为美国也要等到十九世纪二十年代,穷人才获得平等参政权。
  这就要讲回他年轻时如何出版致富:他出版的报刊、年鑑畅销,不是因为他讨好大众,而是因为他眼中的大众就是千千万万个像他一样的匠人之子,也梦想改善生活,也梦想增进知识,也梦想社会进步。他在二十岁时就认定这种梦想不分贫富,因此在八十岁时也认定国家在分配参政权时应该不分贫富。

  这是我们所有人都应该跟富兰克林学习的:如何在八十岁时拥有一颗比四十岁晚辈更先进四十年的脑袋。

图书试读

第一章 富兰克林与美国的诞生
 
他初抵费城的那一幕,是自传文学中最出名的情景之一:十七岁离乡背井的邋遢少年,貌似谦逊,实则莽撞。他匆匆下船,买了三个面包卷,徘徊在马路上。但是,且慢!事情没那么单纯。那本自传再往前翻个几页,我们看到他是六十五岁的犀利观察者,坐在英国的乡间小屋里,提笔写信给儿子,描述那个情境。那个儿子其实是他的私生子,此时已贵为总督,自命不凡,需要人提醒他,家族乃系出寒门。
 
不过,再仔细翻阅他的手稿,又可以瞥见另一番事实。他除了在正文里描述自己在费城街头徘徊的情景以外,也在边角注记,当时他正好经过未来妻子黛博拉.里德(Deborah Read)的家门,说「她站在门口看见了我,心想这家伙怎么那么狼狈,但我确实就是那副窘样。」从这段简短的文字中,我们可以清楚看到那位自传作家的笔下有个心爱的主角,名叫班杰明.富兰克林,他有重重交叠的身分:先是从他花甲之年的眼中,看到一位年轻的小伙子;接着再由妻子的角度,回忆当时自己的模样;最后巧妙地以「我确实就是那副窘样」自我解嘲,几乎难掩他对于自己传奇一生的骄傲。
 
富兰克林是个亲和力十足的开国元勋。相较之下,乔治.华盛顿向来气势威严,连伙伴都不敢搭他的肩,如今更是让人敬畏,杰弗逊和亚当斯也一样令人畏惧。但富兰克林就不同了,他是充满抱负的创业家,感觉像血肉之躯,可直唿名讳,而不是神格化的雕像。他似乎从历史的舞台上转向我们,透过那副新奇的眼镜,对着我们眨眼睛。他透过书信、玩笑和自传跟我们谈话,从来不用华丽的辞藻,而是以出奇现代的犀利言语侃侃而谈。即使是现代,我们仍不时看到其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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