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序 依据内政部的统计,今年二月台湾每100人有13.33人是65岁以上的老人;国家发展委员会则推估,明年老人的比率将超过14人,台湾即将正式成为老人国。同时,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又已超过14岁以下的幼童。十年之后,您到公园走一趟,会看到什么样的风景?
政府在2015年制定公布的「长期照顾服务法」,是面对这种情势的因应方案。「长照法」从开始拟议到正式施行,许多学者专家从人口政策、社会福利、医疗、保险,到政府财政等多方面做深入研究,并提出建言,贡献良多。美中不足的是,从法制的观点详细探讨长照问题的论着却不多见。
俞百羽律师、吕荣海律师的新着「长照法律面面观」,针对长照契约、长照业的管理,及老人财产继承等问题,详细说明相关法令的内容,并就具体案例提出法律分析。这本书为我国长照法制的研究,增添值得参考的论着,也为长照政策的实施做出贡献,特为推荐。
赖英照
2017年6月
推荐序 我们这一代的人都听过刘侠的大名,年轻人即使没有听过,也一定知道伊甸基金会的事蹟。它帮助了好多需要长期照顾的人。大家都由衷的佩服她的奋斗历程,以及她的助人之心。
这本书就是用刘侠的故事开始的。也因而立即抓住了我的注意力。迫不急待的看下去。本来长照是一复杂的议题,尤其是它的法律层面。但作者以真实案例与事件说明,让我们每一个人都能了解,而且想要探讨这个切身的问题。因为我们每个人都会老,都需要照顾,能早一点了解,该多好!
席维斯史特龙在其电影洛基中有一段台词,洛基对他习惯怨天尤人的儿子说道「这世界不会一直出现阳光与彩虹,这是个很现实的地方,没有人的出拳会比生活还要重,但关键不是在于你的出拳有多重,而是你能挨多少拳,并且继续向前走,赢家才会这样做」。
「卡内基训练」在台湾能有今天的发展,与其说是我们出拳重,不如说是承受了许多的打击,但我们坚持的挺过来了,没有人能够预见自己的人生会有怎样的际遇,但却可以选择做自己生命中的主人,把握住「卡内基训练」乐观、积极的核心价值,一切尽其在我。
当百羽律师将这本「长照法律面面观」拿来嘱我为序时,我从中看到的,不只是一本书,而是「卡内基精神」!长期照顾,是台湾高龄化、少子化社会所面临的难题,近年来,不时发生照顾者与被照顾者玉石俱焚的新闻,在在显示出长期照顾这个议题的重要性,民众势须与时俱进,对于长期照顾的相关知识,有更多的认识与理解。
然而在台湾,坊间不乏长期照顾相关的社福类及医护类书籍,但法律类的书籍却付之阙如。从本书可以看到百羽尝试以浅显易懂的笔触,建构长照法律的体系化概念,除了从政府、长照服务提供者、长照服务使用者等不同角度,剖析各自的权利与责任,更提出个人洞见,深刻思考长期照顾下立法政策的利弊权衡,以及罗列了民众在实际生活中会碰到的长照法律案例,可谓兼顾了理论与实务。在针砭时弊中所流露出对台湾社会的人文关怀,更是使人动容,本书值得关心长照的人都来好好读一读。
是以,看到百羽律师与荣海律师这本「长照法律面面观」的出版,就让我想到当初引进「卡内基训练」的往事,同样是开风气之先,不畏艰难险阻,充分体现卡内基乐观、积极、正向的核心价值!这样的一本书,我自然乐于为序推荐。
黑幼龙
2017年6月
推荐序 「长期照顾」服务的对象举凡如因慢性病、失智、身心功能障碍等造成失能并「持续已达或预期达六个月以上,而需要生活支持、协助、社会参与、照顾及相关医疗之服务」(长期照顾服务法,2017)者。在上述提及的服务对象及范畴中,则以老年人的长期照顾与全体国民之利益福祉最习习相关。
自民国54年至63年间政府开始推行家庭计画之节育政策,台湾的人口结构便产生了相对变化(蔡宏政,周昀臻,2016) ,而受到长期出生率持续下降以及国民平均余命增加的影响,台湾老年人口比率不断的向上攀升,民国82年起老年人口(65岁以上)比率即超过了总人口数的7%,使得台湾正式迈入「高龄化社会」。在106年2月内政部统计处(2017) 的统计通报结果中,老年人口数则是首度超越了幼年人口(0-14岁)数的佔比,来到了总人口数的13.33%。根据国家发展委员会按联合国相关定义的推算,台湾于107年将迈入「高龄社会」(老年人口比率超过14%),至115年老年人口比率则将可能超越20%,使台湾成为「超高龄社会」(内政部统计处,2017)。
由上述可知台湾社会向老年人口倾斜之人口转型 (population transformation)趋势其可逆机率似乎已相对微小,而对于老人的长期照护则成为刻不容缓的全民问题。从统计处(2017)资料中发现,台湾人口老化指数(每百位幼年人口所当老年人口数)于106年2月首次大于100,代表台湾的人口扶养结构将从原本的「扶幼」转变为以「扶老」为主。然而家庭之保护照顾功能,因「两性平权思维的普及与妇女劳动参与的提升,使得传统以妇女作为家庭主要照护人力的安排模式已无法满足实际的照护需求」(陈玉华,2016) ;再者因家庭形式改变、育儿教育费用高涨、平均寿命延长等,也造成老年照护对于个人或家庭在经济结构上的负担相对加重。而家庭扮演照护功能提供者的角色改变后,使得对于从家庭外部提供长期照护的劳动人力需求增加,进而衍伸出更复杂的照护专业、劳工权益、法律规范等相关议题需要被探讨与重视。
老年人口之健康状况亦为长期照护议题须受到全民关注之原因。台大医院医师翁康宁、陆凤屏(2017) 指出,台湾老年人口中盛行如高血压、糖尿病、骨关节病变、认知功能退化等慢性疾病,且平均80%的老人罹患至少一种慢性病,50%则有两种以上,故惟有按慢性疾病特性来设计合适的长期照顾模式与管理机制,才可降低医疗资源的浪费、降低家庭与个人的财务负担、并赋予延长老人健康生命的实质意义。综上所述,长期照护所牵涉的议题范围从个人、家庭、民间及公立机构组织、乃至于专业医疗及社会制度等,故必须有一套妥善完整的法令来保障全体国民的利益与福祉,并确保国家机器之正常运作。
百羽律师及荣海律师在本书中针对长期照顾服务法,从立法背景、法源依据、到法条内容皆有详细的说明,而该法尚未处理之问题、所衍伸之争议、各法间的交互影响、及相关必要之配套立法,以及长期照顾服务法落实到服务机构后之执行与应注意事项,本书中也有相当精辟的论述。除此之外,百羽也引用诸多社会实际案例作辅助,使关注该法之一般社会大众及长照服务提供机构之相关从业人士,可以从与自身较为贴切的叙述内容中对本书产生共鸣——这是百羽执业律师之余,辛勤研究长照法制的成果,也彰显他关怀台湾社会的热忱。期本书之出版能使台湾社会获得对于长期照顾服务法更清楚的认知,亦盼能引起产官学界之正面回响,一同为健全的长期照护制度努力。
中实控股公司董事长
黄炳彰
2017年6月
推荐序 高龄化已非台湾单一的社会发展趋势,欧美及亚洲的日、韩、中国等均受到高龄化急遽发展,影响到家庭、社会、经济等层面。伴随高龄化的是失智、失能等需要长期照护的课题,如果还生活在农业社会,家庭所出现长照需求时,仍可借重家族或宗亲的力量,相互协助,但因都市化发展,家庭随之改变型态成为核心家庭,甚至因少子化,形成老照护老的困境。此刻,长照已不再仅是家庭的事情,已变成会影响社会与国家的课题,长照成为高龄化国家都必须面对的重要议题。
如果社会的长照体系未能因应社会需求提供服务,各类型的长照悲剧一一出现,过去一、二十年,在日本社会因为高龄化所出现的各种家庭、社会问题,譬如:介护杀人、介护伤害、高龄犯罪、隐形介护、介护离职等。近年来,已在台湾长照家庭静悄悄的埋下各式危机,当家庭无法解决长照课题后,悲剧一旦发生,这些未爆弹一经点燃,就成为震撼社会的新闻:
1.照顾30年 兄失控当街砍死胞妹(联合报2017-05-19)。
2.铁鍊套阿兹海默症父颈 儿得坐牢4月不得上诉(自由时报社会版2017-04-07)。
3.癌母持刀刺瘫儿后企图轻生 双双送医急救中(联合报2016-11-23)。
4.疑照护老母压力大 银行员轻生(联合报2016-11-22)。
5.88岁夫榔头杀妻自杀 双亡 么儿提「送父亲去安养中心」(苹果日报2016-08-20)。
6.长照悲剧!丈夫头七 老妻承认杀夫(联合报2016-08-15)。
7.照顾重病父亲加工作压力 所长举枪自杀(联合报2016-07-24) 。
8.悲!担心没人顾 孙女斩杀失智嬷再跳楼双亡(苹果日报2016-07-09)。
9.人伦悲剧!七旬翁持菜刀砍九旬母(苹果日报2016-05-01)。
10.日上班夜伴病褟 「全台最孝顺媳妇」闷死公公再寻短(联合报2016-01-27)。
11.「陪老伴走最后一程」 相约烧炭妻死夫获救(苹果日报2016-01-06)。
12.失智父吵闹 子绷带捆口颈竟夺命(苹果日报2015-05-07)。
「长期照顾服务法」草案就在这样环境下,于民国104年5月15日完成立法,民国106年6月3日开始实施,是否有这部法律,就能满足家庭所有长照需求?都能解决社会长照问题?「徒法不足以自行」,仍得靠政府规划「完善」的长照服务体系,经由周全的服务提供与输送来满足需求与解决问题,但在这过程中,就陆续出现许多法律适用、竞合等问题。
荣海律师、百羽律师均为台大的精英,荣海律师长期研究公平交易法、政府採购法、劳动基准法、智慧财产权、营业秘密法、中国大陆投资法律等,有四十余本相关着作。近年潜心研究儒学,在诸多法律着作外,另着有「吕祖谦之儒学、法理学」一书,并创建「台湾鹅湖书院」。
百羽律师曾服务司法界多年,在法律实务上,除精研民、刑等法律,更长期关心人权等公共议题,从言论自由、名誉权、到婚姻平权、员警盘查与「警察职权行使法」及大法官会议相关解释、林奕含事件与「狼师罪」等,百羽律师以其深厚法律素养、丰富实务经验、及对社会脉动的掌握均能提出周全性的法律见解。
人权是普世的价值,即使因天生、意外或退化等所产生的身心障碍,社会都应提供长期照护的环境与协助,使其能与一般人一样的生活权利,并能维护尊严。「长照法律面面观」一书的作者荣海律师与百羽律师两人率先产出台湾第一本研究长照服务法的着作,正代表两位律师对长照需求者与家庭人权的关注,更代表他们关心台湾长照的发展,希望经由他们的着作,能为刚起步的长照服务法,点燃一盏法律的明灯。
曾在大学教授行政法的我,近十多年来则钻研失智症照护及长期照护等课题,当我拜读这着作时,再次唤回埋藏在心中已久,对公、私法的兴趣。未来台湾长照体系是否能建立,除稳定的财源、照服人力等议题,在长照服务法适用上,将会有更多的公、私法的适用与竞合等争议,无论是被照护者、长照家庭与服务提供者契约、政府与接受委託提供长照服务的民间团体间行政契约、到继承前后相关法律问题的探讨,均在这本着作中点出台湾社会长期忽略所衍生出的法律问题。
「长照法律面面观」不仅是政府与长照业务有关官员、长照机构、长照服务人员、有长照需求的家庭,甚至关心台湾长照发展的人士值得阅读的一本着作,希望借由这本书,能促使台湾长照体系建构过程中,能逐步思考如何以法律来协助建立符合「以人为本」的长照制度。
元智大学老人福祉科技研究中心顾问
失智症整合照护专家
伊佳奇
2017年6月
推荐序 为家准备一本长照法律宝典 台湾目前约有76万失能、失智及身心障碍者,其中一成五使用政府长照服务、三成聘僱外籍看护工、逾半数仅仰赖家庭照顾者。根据家总研究,主要照顾者平均照顾长达9.9年,每天平均照顾13.6小时,包括配偶、女儿、媳妇等女性照顾者佔七成以上,以51至60岁间最多(32.9%),其次是41至50岁(25.5%),再则为61岁以上(24.4%)。其中有两成是65岁以上老人照顾老人的「老老照顾」,约四成的主要照顾者有压力性负荷。
长期照顾,是全球高龄化、少子化社会难解的习题,也是每个家庭、每个人都可能面临「新高风险」。保守估计,一个家人倒下,每个月必须支付三至四万元以上的照顾费用。另根据劳动部推估,在目前1,153万就业人口中,约231万人受照顾责任影响,也就是有五分之一的上班族会踩到「长照地雷」,每年因照顾「减少工时、请假或弹性调整」约17.8万人,因照顾「离职」约13.3万人,离职返家照顾者再就业困难,在老年后成为贫穷人口的风险极高。
近年来,每年发生约十多起照顾者自戕或与被照顾者同归于尽的「照顾悲剧」,凸显家庭无力独自承担照顾责任的事实。本会自1996年成立以来,即不断倡议「国家应建立多元、普及的公共照顾服务体系,保障国民选择照顾安排的权利,减少被迫成为家庭照顾者的情况;对于自愿成为照顾者,给予足够的支持性服务,减轻家庭照顾负荷。」
然而在台湾,几乎每个家庭都是碰到了家人倒下的那一刻,才手忙脚乱地寻找资源,台湾长照有四少:资源少、讯息少、准备少、沟通少。期待长照2.0加速整体长照资源的建置,但另一方面,民众也必须与时俱进,对于长期照顾有更多认识与理解,这也是本会积极推动「全民长照教育」、「长照预备课」、「家庭照顾协议」的目的。
很高兴在「长期照顾服务法」上路后,有法律专家完整撰书,从政府、长照服务提供者(包括经营者与从业人员)、长照服务使用者等不同角色,剖析其中的权利与责任。其中也有作者百羽律师及荣海律师的独见之处,例如提醒长照服务有其特殊之职业伦理,有别于一般之私法契约,也不完全适用消保法,可概称之为「最大爱心契约」。另也促使大家思考「照顾者与被照顾者之利益权衡标准为何?」就一个本质上近似职场照顾专业的工作,既有劳动基准法的适用性,但又有涉入家庭私领域与抚养责任的特质,如何合理定义,才能兼顾照顾者的劳动基本权?家庭照顾作为一种「爱的劳动」,确实有其双元性的两难。
本书第四篇也罗列不少民众在实际生活中会碰到的长照法律案例,包括失智症长辈的「监护宣告」及「辅助宣告」、长照机构疏失的争讼、家属的照顾责任或支出分担、聘僱外劳的法律问题等。本会自2015年起在卫生福利部支持下设置全国0800-507272家庭照顾者关怀专线,提供各项长照谘询服务,其中也发现有关长照的争议事件愈来愈多。其实,不论是国家或个人、服务提供者或使用者、家庭照顾者或被照顾者,都需要有更多法律的认识与理解,俾长照制度更完善地运作。期待本书可以成为您家的长照法律宝典。
中华民国家庭照顾者关怀总会秘书长
陈景宁
2017年6月
吕序
年轻人投入长照事业的意义 105年年初我与百羽律师接了一个很特别的案例:年龄70多岁的张女士来事务所委託,张女士受高龄81岁的梁先生委託照顾其高龄101岁的母亲,而梁先生随即在数天后往生。然而,纷争的问题是:梁先生在其往生前一年内,与50多岁的林女士结婚,另梁先生的原配许女士往生后,许女士之家人对梁先生与林女士再婚之事,很不谅解,而不再过问101岁梁老太太的事务。随后林女士主动声请监护宣告,老太太因年纪大了,意思表达有困难,法院却仅依形式上之亲属关系,指定与梁先生结婚未满一年的媳妇林女士为监护人。林女士以梁先生之配偶即「唯一合法继承人」之身分,和张女士的意见不同而有所争执。
这一堆「老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80岁的梁先生再婚、80岁的如何照顾101岁的事务?结婚不到一年的林女士是否会真心照顾101岁的「婆婆」?「近邻」张女士与远住加拿大的「唯一合法继承人」间谁有照顾梁老太太的权利与义务?男人80岁了,适合再婚吗?再加上,有一家老人照护机构以「法律文件尚不足」等问题为由,迟未退还梁先生所缴纳的「押租金」650万元,此650万元是梁先生书面交待取回来作为梁老太太的扶养基金,这一些「复杂的法律问题」还来不及由「法院作出决定」前,102岁的梁老太太已经在林女士的「照顾下」往生,无人能判断这中间有无「道德危险」?
我很佩服张女士对梁老太太的关心,在「法律方面」张女士比林女士弱的情形下,张女士仍然以具体行动关照梁老太太,这期间张女士自己的丈夫也往生了,张女士忍着悲伤处理自家高龄80岁的夫婿的身后事,还要坚强履行夫婿老同学梁先生委託张女士照顾老母亲的承诺,心理素质实在坚韧。
这一切一切,我与百羽律师看在心里,内心触动,深感「老年时代与问题」的严重。时,百羽即建议我:既然长照这方面的法律目前尚未臻成熟,仍属于一个荒漠地带,何不来好好的研究一下呢?我说:那你就好好的干吧!因此,始有了本书之撰写。以此书纪念梁老太太,并向张女士致敬。
律师执业凡三十余载,深有所感,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有赖于人的执行,同样地,执行发现问题,也会反过来影响法律的修改,法与人,其实是密不可分的一体两面关系,推行法治的成败,关键还是在人! 百羽律师,其用功之勤与才思之敏,乃我在少壮一辈的律师中所极为少见的,本书之成,端赖百羽律师。
时代在变,当「社会瀑差价值」之差距变小时,年轻一代已较不容易赚到财富,年轻人如能适时投入「老人照护事业」,或较有机会从「已经赚到财富的上一代」手中合法赚钱过来,所以,我鼓励年轻人赶快行动投入长照事业!
「长照事业」有狭义及广义,如为广义,本书之作也算是「长照事业」的一环,百羽律师已经行动了,本书作为台湾第一本针对长照领域相关法律的论着,谨以此序为记。
吕荣海
2017年6月于台湾鹅湖书院
俞序
破除长照的迷思 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故俗之所贵,主之所贱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上下相反,好恶乖迕,而欲国富法立,不可得也。方今之务,莫若使民务农而已矣。欲民务农,在于贵粟;贵粟之道,在于使民以粟为赏罚。/晁错《论贵粟疏》
随着高龄化社会的到来,长照已经变成一个新兴的议题。但是,我们在谈到长照问题之前,要先有个基本认知,什么样的人有长照的需求?是「失能」的人,而「老年人」没必要与「失能」划上等号!这也是一般人对于长照的迷思。事实上,只要平日就有健康的生活、饮食习惯,具备基本的保健常识,保持正向的心情,想要健康快乐的终老,并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
但是在台湾,不只是高龄人口有因失能而产生的长照需求,甚至是一些根本还不到老年的中壮年人士,因为不良的饮食习惯与保健常识的缺乏,使得失能提前发生!
「医食同源」的观念是很重要的!然而,国人伴随着保健常识之不足,及所谓的「台湾美食文化」,平常不知道吃进去多少不健康的油品与高GI值的食物或精制糖,而过度碳水化合物的饮食习惯,也造成身体容易发生状况,也因此长照问题在台湾尤为明显,甚至目前已经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长照是一个对「失能」问题的后端处置方式,但在问题解决的前端处置方式上,还是有赖国人普遍建立良好的生活、饮食习惯与正确的保健常识,在「失能」问题发生前就加以防免,方为治本之道。
就此,在政策上为了观光考量,而过度行销的高油、高盐、高糖以及各种食品添加物的所谓「台湾美食文化」,应适度的调整,而着重在宣传「真正的美食文化」。真正的美食文化,并非指加一堆调味料,遮掩住食物原味,而尝起来只有调味料味道的食物,而应是以食物的原味为基准,借烹调手段提引食物的美味。
在振兴观光与国人健康两者间,政府应妥适衡量,否则长期的错误饮食观念,毋宁是一种慢性中毒,因此导致失能状况提早发生的人口增多,对于长照资源的耗损亦是一种隐忧。
既然「长照人口」与「失能人口」是正相关的,那解决长照关键问题的正本清源之道,就不是在于蜡烛两头烧的去筹措长照财源,而是应往减少失能人口的方向着手,建立国人的良好饮食习惯与正确的保健常识,实是刻不容缓!
汉代名臣晁错就认为:「俗之所贵,主之所贱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上下相反,好恶乖迕,而欲国富法立,不可得也」。当政策及法律制订的方向,与民间实际的情况背道而驰的时候,欲国富法立,就是件不可能的事情!
以长远眼光来看,要解决长照问题,关键在于舒缓「失能人口」,但是,政策上强力行销「台湾美食文化」,却不行销「真正的美食文化」、不重视食安问题及「医食同源」、不思建立国人良好饮食习惯与保健常识,反舍本逐末,将问题聚焦在长照财源的筹措上,不去重视前端的舒缓失能人口问题,只重视后端的增加长照财源问题!
同样是治水,大禹选择疏导的方式而成功;鲧却选择设置河堤,结果洪水却越淹越高,鲧治水将近十年终于还是宣告失败。设若「失能人口」比率不断增加,超过长照财源筹措的速度,则长照财源加速耗损,到最后,长照可能濒临破产!
之所以萌生写这本书的初衷,也与我的父亲有关。家父多年前即被自身不正确的饮食习惯,及欠缺基本的保健常识所害,而成为长照使用者。诸位家人只能不断的轮流请假以行照顾之责,家母更因而被迫提前退休在家自行照顾,只是照顾的身心压力实在太大,只能再另外聘请看护共同照顾,又更添经济压力,但还是只能苦撑下来,告诉自己要以正向的心态去面对。
是以,一个人有长照需求,全家人都会受影响。长照其实是一个社会结构性问题,也算是一种另类的「贫穷陷阱」(poverty trap)。通常在社会相对底层的人士,由于自身教育程度、生活环境、智识水准等问题,而较难建立正确的饮食习惯及保健常识,以致于较容易陷入长照困境,而一旦自己陷入长照困境,全家人亦随之,在生理上、心理上、经济上产生三重压力,也因此「贫者益贫」,要突破阶级固化更是难上加难,而阶级间无法流动,人民看不到希望,就无法激发努力向上的动能,长此以往,国家必然衰败!有识者见之,岂不痛哉!
这部长照法虽然规定了数种长照服务的方式,一般民众因经济考量,还是多选择聘僱个人看护者的方式,然而,立法趋势却是在于「长照法人化」,欲促进社区式、机构式的长照服务,达到振兴长照产业的效果。而要构筑健全长照服务体系,资金与人才的引入就很重要。
「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与民情相悖的政策或法律是不可能会成功的。今天政策上认为长照很重要,但在民间,长照人员的地位却没有相对的高度,这样子要如何吸引优秀人才投入长照事业?优秀人才均无投入长照领域的意愿,又要如何振兴长照产业?至少,不创造诱因,只凭道德宣示性的法律规定,是不会有作用的。
「欲民务农,在于贵粟;贵粟之道,在于使民以粟为赏罚」。要振兴长照产业,就应先从提升长照的形象与地位开始,包括长照机构之品质、长照人员之素质,固需提供诱因以使企业资金导入,但同时又必须作好适当的控管,政府不应使「长照法人」成为社会阶级间的壁垒,变成有钱人的专利。
构筑一个健全的长照体系,要先有个认知前提,就是「社会连带」(social solidarity)的概念,社会的每个构成员都是一个整体的部分,彼此间应相互协助,以有余而补不足,「量能负担」就是个「社会连带」的具体实践方法,有钱人跟穷人使用相同「长照法人」服务的负担程度,在理论上不应该是相同的,在执行上,尚有赖政府之智慧。
这部「长期照顾服务法」在施行前,长照议题在国内,已有许多学者专家从社会福利、医疗、保险,到财政等各方面做了深入研究,惟笔者人微言轻且能力不足,只能量力而为,专注在长照议题的法律领域,从而与荣海律师合作,尽力将长照所涉诸多法律进行统整,从公法面向到契约法、劳动法领域,予以体系化、概念化、理论化,将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逐一点出;另分别从服务「提供者」与「使用者」的不同角度进行解析,在扮演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角色当中,各应注意些什么?
为了易读性考量,本书使用浅显易懂文字,深入浅出,并结合实际案例,希望使一般民众观之,也能建立有关长照领域的基础法律常识;以期本书能够有机会成为一本长照法的白话文教科书,以为长照议题略尽棉薄之力。惟笔者才疏学浅,学植未深,粗疏错漏之处在所难免,尚祈各界先进不吝指正是幸。
最后,将本书献予我的祖父俞继樾(祖庭)先生!以97岁高龄在参加师生会前夕,于睡梦中仙游。我的祖父向以老骥伏枥自许,老当益壮,甚少看医生,在在证明高龄不等于失能,没有失能就不需要消耗长照资源,苟政府能重视「医食同源」的概念,使国人普遍建立正确的饮食习惯及保健常识,有效舒缓「失能人口」,才是解决长照问题的根本之道!
俞百羽
201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