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之技术与伦理:刑事辩护之心‧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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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本书特色

  辩护人的义务,核心在于──积极诚实义务,为了落实这项义务,必须有高明的「技术」,而高明的「技术」也必须有相衬的高度「伦理」。亦即,「技术」与「伦理」本是一体的。伦理(心)和技术(技)是以身体(体)为基础。为了锻鍊「心」与「技」,也必须锻鍊「体」。

  本书并非学术论着,而是作者借由多年在实务上刑事辩护的经验,依循侦查、审判、上诉、再审等刑事诉讼的程序来探讨相关的问题,而正是这种植基于实务运作的论述,所以本书是可以直接用在实务上操作的理论,适合所有有志从事刑事辩护工作的读者阅读。
《司法程序中的权衡与抗衡:程序正义的实现路径》 本书导读: 在错综复杂的现代司法体系中,程序正义如同衡量一切判决公正性的基石。本书并非聚焦于具体的辩护技巧或伦理困境,而是将视野投向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的宏观结构、权力制衡机制及其在实践中的动态演变。我们深入剖析了从立案、侦查、起诉到审判的每一个关键环节所蕴含的程序性要求,以及这些要求如何共同构筑起对国家公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 本书的核心关切在于:在追求实体真实与效率的永恒张力中,如何确保每一个司法步骤都符合公正、公开、透明的程序标准? 专业的辩护技术固然重要,但若缺乏对整体程序环境的深刻理解和对程序权利的坚定维护,辩护的力量将受限于程序本身的僵硬或漏洞。因此,本书旨在为法律从业者、法学研究者乃至关注司法改革的社会公众,提供一套系统、深入的程序视角,理解司法权力的边界、公民权利的保障机制,以及程序选择对最终司法结果的决定性影响。 第一部分:程序正义的哲学基础与历史演进 本部分追溯了程序正义思想的源头,从古希腊的“自然法”观念到近代英美法系中的“正当法律程序”(Due Process of Law)的形成与发展。我们探讨了程序正义的内在价值——它不仅仅是实现实体正义的手段,更是一种独立的、对个人尊严的确认与尊重。 程序正义的理论谱系: 区分了“形式程序正义”与“实质程序正义”的理论争论,分析了它们在不同法系中的侧重差异。 历史的轨迹: 考察了从早期宗教审判到现代司法独立的历史进程中,程序约束如何逐步建立起来,以对抗王权或国家机器的恣意妄为。特别关注了宪法保障在程序权利确立中的作用。 程序的伦理面向: 探讨程序规则背后的社会契约论基础,即公民在让渡部分自由以换取国家保护时,所期待的国家必须履行的程序性承诺。 第二部分:侦查阶段的程序控制与权力边界 侦查阶段是国家公权力介入个体自由最直接的阶段,也是程序滥用风险最高的环节。本书重点分析了限制侦查权力的关键程序机制。 证据的合法性门槛: 详述了“毒树之果”原则(Fruit of the Poisonous Tree Doctrine)的适用条件、证据排除规则在不同司法管辖区的差异化实践,以及如何界定合法取证的“程序瑕疵”与“实质违法”。 强制措施的司法审查: 详细对比了逮捕、拘留、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在申请、批准和复议程序中的法律要求。强调了事前司法授权(Warrant Requirement)的重要性及其在现代电子监控时代面临的挑战与技术性适应。 信息获取的程序规制: 针对电子数据、通信监听等新型侦查手段,分析了其获取所需的司法程序授权的强度与范围,探讨如何平衡国家安全与公民隐私权的程序性保障。 第三部分:起诉与审前程序的规范化 起诉阶段是控辩双方力量对比开始明确化的关键时刻。本部分关注如何通过有效的审前程序设计,确保控方指控的充分准备与辩方有效应对的可能性。 证据开示制度(Discovery)的效力分析: 深度剖析了不同模式下证据开示的范围、时限与强制执行力。强调辩方获取全方位证据材料的程序权利,以及控方隐匿关键证据所应承担的程序后果。 认罪协商(Plea Bargaining)的程序正当性: 审视认罪协商在全球范围内的扩张及其对审判中心主义的冲击。探讨如何通过程序设计,确保认罪决定的自愿性、知情性和合法性,防止权力不对等下的胁迫。 管辖权与回避制度: 分析了决定案件由何法院审理的程序规则(地域管辖、级别管辖),以及法官、检察官等司法人员回避制度的设计,旨在确保审判者的中立性。 第四部分:庭审程序的结构、流动与对抗 庭审是程序正义的集中体现。本书从程序结构的角度,解构了现代庭审的各个组成部分,着重分析了对抗原则在实践中的具体展开。 直接言词原则与连续性: 探讨了庭审集中化、口头化的要求如何影响事实查明和证据的呈现效果,以及程序连续性原则对维持庭审节奏和严肃性的意义。 交叉询问的程序艺术与限制: 交叉询问作为对抗性庭审的核心,其操作的程序规范性(如诱导性提问的界限)与程序目的(对证人可信度的检验)进行了细致的区分和论述。 中立的司法裁判者: 详细分析了法官在庭审中应当扮演的“被动倾听者”角色与“积极程序管理者”角色的张力,以及如何通过程序规则确保法官的超然地位。 第五部分:上诉与再审的程序救济机制 即使在最完善的一审程序中,也可能存在程序性失误。本部分聚焦于纠错机制,即上诉与再审程序如何作为程序正义的最后防线。 上诉的审查范围与职权主义: 探讨上诉法院对原审的程序瑕疵进行审查的广度(是否仅限于上诉人提出的理由),以及法院在发现重大程序违法时是否应主动启动纠正程序的必要性。 再审的启动门槛与程序价值: 分析再审程序作为非常规救济途径,其启动门槛为何必须高于普通上诉,以及如何避免再审被滥用为无限期的程序拖延手段。 国际人权标准对国内程序的渗透: 考察国际公约(如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中关于公平审判权的具体程序要求,以及这些要求如何反向推动国内司法程序的改进与完善。 结语:程序公正的持续性挑战 本书总结认为,程序正义并非一成不变的静态模型,而是在技术发展、社会观念变迁和权力博弈中不断自我修正的动态过程。真正的司法公正,依赖于对程序规则的坚定信仰,以及对权力无休止的程序性约束。维护程序,即是维护司法体系的公信力与生命的延续。本书为读者提供了一张审视司法运作的程序地图,旨在促使未来的法律实践者以更审慎、更负责任的态度对待每一次程序选择与每一步司法行动。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佐藤博史


  日本岛根县人(1948年生)
  东京大学法学部毕业(1971年)
  司法试验合格(1971年)。

  现职:
  律师(1974年于第二东京辩护士会登录迄今)

  经历:
  千叶工业大学理事
  横滨国立大学经济学部兼任讲师
  法政大学法学部兼任讲师
  东京大学法科大学院客座教授
  早稻田大学法科大学院客座教授
  「足利事件」辩护人

审订者简介

尤伯祥


  学历
  国立政治大学法律研究所公法组硕士

  现职:
  义谦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
  现任台北律师公会第28届常务监事
  现任财团法人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常务执行委员
  现任财团法人法律扶助基金会专门委员

译者简介

王信仁


  政治大学法律系及硕士班毕业
  日本京都大学大学院法学研究科硕士
  现任律师

图书目录

审订者序 i
前言 v

第1编 序论
第1章 何谓刑事辩护人伦理 3
I.绪论 3
II.刑事辩护与律师伦理 5
1.何谓律师伦理 5
2.刑事辩护与民事代理 7
3.刑事辩护的意义 13
4.有关刑事辩护人的规定 14
第2章 辩护人的诚实义务与真实义务 23
I.辩护人的任务──诚实义务 23
1.被告的自我辩护权(防御权)与辩护人的任务 23
2.辩护人的诚实义务 28
3.辩护人的积极诚实义务(热情的辩护) 29
4.辩护人的消极诚实义务 36
II.辩护人的真实义务 38
1.被告真实义务‧辩护人积极真实义务的否定 38
2.辩护人的消极真实义务 39
III.辩护人的诚实义务与真实义务 42
1.跳脱「椭圆理论」──「圆形理论」 42
2.真兇的无罪辩护与顶替者的有罪辩护 44
IV.小结 50

第2编 本 论
第3章 侦查程序的辩护技术与伦理 53
I.序说 53
II.侦查中辩护人的任务 54
1.侦查程序辩护的历史 54
2.侦查程序辩护的重要性 56
3.侦查程序辩护技术的不成熟 59
III.接见的技术 61
1.侦查中辩护的辩护人的自我认同或「侦查辩护人」 61
2.接见的目的 66
3.接见的方法 70
IV.缄默权的行使 82
1.嫌疑人侦讯的重要性 82
2.缄默权行使与辩护人的真实义务 84
3.嫌疑人侦讯与缄默权行使 87
4.检察官的嫌疑人侦讯 93
5.缄默权行使与辩护人的诚实义务 98
6.「Miranda协会」与辩护人的诚实义务 105
7.小结 110
V.共犯案件的辩护 111
1.事件的真相──「密林中」 111
2.担任共犯案件的辩护与辩护人的诚实义务 118
3.共犯供述的信凭性判断 125
4.「暗无天日」──还有最高法院呢 130
5.冤案的辩护与刑事辩护人的伦理 136
第4章 审判程序的辩护技术与伦理 145
I.序说 145
II.侦查程序的辩护与审判程序的辩护 146
1.作为防御的刑事辩护 146
2.侦查与审判 147
3.审判程序辩护的辩护人自我认同或「审判程序辩护人」 153
4.侦查的类型──及其多元性 155
5.侦查一课型案件 156
6.特侦组型案件 159
7.侦查的过程──无法重来的迂回道路(zigzag) 164
8.检察官的证据开示与审判中辩护 169
III.审理之准备 172
1.作为防御对象的诉因──「裸的事实问题」的陷阱 172
2.开示证据的魔力 177
3.开示证据的误导──再次研究开示证据 179
4.开示证据的阿基里斯腱 185
IV.审判程序 188
1.审判程序辩护人的任务──作为反面教材的Chicago 188
2.日本的刑事诉讼还有希望吗? 191
3.参审制或陪审制 195
4.我国的刑事诉讼还有希望──裁判员制度的意义 200
5.再审事件与我国的裁判 208
V.证人的诘问 216
1.诘问技术与律师伦理 216
2.诘问技术(怎么问?)的重要性 224
3.刑事诉讼中诘问证人的意义 228
4.我国的刑事诉讼与诘问技术 233
5.反诘问的技术(1)问什么?──反诘问的准备 234
6.反诘问的技术(2)怎么问?──反诘问的注意事项 250
7.反诘问的成功与传闻例外 268
8.证人诘问技术的磨练 271
9.反诘问与主诘问 274
10.证人诘问与律师伦理──以Freedman的三大难题为契机 281
11.主诘问的技术(1)对谁?问什么?──主诘问的准备 294
12.主诘问的技术(2)怎么问?──主诘问的注意事项 298
13.覆主诘问的技术 301
14.刑事诘问技术与裁判员制度 304
VI.辩方的举证 308
1.无罪的证明──刑事诉讼的不变法则:「有疑唯利被告」 308
2.侦查一课型案件与无罪的证明 317
3.特侦组型案件与无罪的证明 322
4.情状辩护 326
VII.辩论 332
1.诘问技术与律师伦理 332
2.辩论的技术与伦理 336
3.裁判员裁判与辩论的技术 344
第5章 上诉程序的辩护技术与伦理 353
I.上诉审的结构与上诉的辩护 353
1.上诉审的结构 353
2.上诉辩护人的任务 362
II.提起上诉 365
1.可否提起上诉 365
2.提起上诉的时机与方法 374
III.上诉理由状的撰写 376
1.上诉理由状的提出期限 376
2.上诉辩护人的观点与上诉审法官的观点 379
3.发现上诉理由 385
4.上诉理由的论述 393
IV.上诉审的审理 397
1.法官(调查官)的面谈 397
2.第一次审判期日──依据上诉理由状进行辩论 398
3.上诉审的事实调查 400
4.上诉审的辩论 403
V.裁判员制度与上诉审的未来 405
第6章 再审程序的技术与伦理 411
I.再审制度与再审辩护人 411
1.再审的意义 411
2.我国再审制度的特色 416
3.Falsa与Nova──吉田老案件(白鸟裁定前史) 417
4.再审律师 421
II.新证据的高墙──证据的新颖性 422
1.新证据的必要性 422
2.证据的新颖性 425
III.证据的明白性的判断方法──二阶段判断过程 429
1.白鸟‧财田川裁定的意义──孤立评价(心证延续)与综合评价(再评价) 429
2.白鸟裁定与名张第五次裁定──综合评价与「证据构造的替换」或「证据力的垫高」 435
3.名张第五次裁定与名张第六次裁定──限定的再评价与全面的再评价 440
4.限定的再评价与全面的再评价(二阶段说)──以新干线为例 449
IV.新证据的发现──证据构造分析的重要性 457
V.再审请求的审理方法 463
VI 再审程序的法医学者与辩护人伦理──误判原因:错误鑑定、不当辩护 466
1.刑事诉讼中鑑定的重要性 466
2.错误鑑定──弘前事件与岛田事件 466
3.不当辩护──足利事件 476
裁判索引 485

图书序言

审订者序

  与本书作者佐藤博史律师算是有些缘分。

  最初的结缘,是为他与菅家利和(足利事件冤罪被害者,该案是日本经典的洗冤案例。在2010年3月再审宣告无罪时,3位法官起立向菅家先生道歉的画面,透过媒体报导广为世人知晓,佐藤律师是救援该案的辩护人)合着的《冤罪》乙书在台湾的译本撰写后记文〈冤案的公式〉。撰文当时,我并未与佐藤律师谋面。但在读这本书时,对佐藤律师在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敬业精神与使命感,特别是在决定救援后,对当事人不离不弃的责任感,心中共鸣不已,景仰再三。

  2015年8月,台湾冤狱平反协会以「冤罪救援与再审新制」为题,举办台日冤罪救援行动交流暨年度论坛,邀请佐藤律师来台,以其救援菅家先生的经验发表专题演讲。当时我刚好担任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律师研习所执行长,负责律师职前训练任务的推动与执行,听闻佐藤律师来台,深感机会难得,于是透过台湾冤狱平反协会邀请佐藤律师至律师研习所,为正在接受基础训练的第23期第4梯次学习律师进行一场名为「DNA鑑定与冤罪救援」之专题演讲,好让学习律师能够瞻仰典范,进而多少体会律师的「职人」精神具体会是什么光景。佐藤律师的演讲引起学员热烈的反应,提问不断,而佐藤律师总是很有耐性地详细解说。演讲结束后我有幸邀佐藤律师共进午餐,近距离与佐藤律师对谈。经由对谈,除了原先的敬业与使命感外,对佐藤律师的印象更增加了严谨二字,对这位异国前辈益生敬佩。

  佐藤律师同时是早稻田大学的客座教授,着作颇丰,而《刑事辩护之技术与伦理:刑事辩护之心‧技‧体》是其综合自己长期实务经验,对相关学理进行批判性的反思后,进而有所发扬的代表性着作。佐藤律师在此次来台访问期间,将这本书赠与台湾冤狱平反协会,并慨然应允在台出版译本。由于这本书是以培育更多优秀刑事辩护人为目的而撰写,因此事后该会认为毋宁由律师公会循2013年翻译高野隆等多位日本律师所着《法庭辩护技术》,并出版分赠本会会员参考的前例,翻译出版佐藤律师这本大作,更为合适。于是该会联系我,由我以常务理事的身分,在台北律师公会(下称本会)第27届理监事会提案并获同意翻译并出版本书,并洽请曾留学日本、对日本实务有深刻理解的本会会员王信仁律师挑起翻译重任。虽然本会有为翻译工作编列薄酬,但王律师却坚决辞谢,自愿在百忙之中拨冗无偿翻译,不仅译笔流畅通达,而且多有根据其对日本法制、实务的理解所作译註,以利读者理解,其公益、负责之精神适可与本书作者佐藤律师辉映,在此谨代理监事会向王律师致上深深谢意。

  佐藤律师在这本书里,不仅探讨了侦查、审判、上诉、再审等刑事辩护活动所需具备的技术,例如如何进行证据开示、交互诘问及撰写书状等,更广泛而深入地讨论了刑事辩护的专业伦理问题。囿于台日法制的差异,本书所介绍的刑事辩护技巧,我们无法亦步亦趋地照搬应用于台湾的实务工作,否则难免邯郸学步之谬,但读者透过自行融会贯通,仍可获得相当大的启发,至于刑事辩护的专业伦理问题,则是台湾理论与实务界鲜少探讨的领域,相信这本书能为我们进入这个领域奠定良好的基础。透过这本书,我们不仅能够体会刑事辩护作为乙项专业的意义,而且也能经由本书进一步了解日本刑事司法实务的实况,而后者对于学术圈在日本法的介绍上也有相当大的助益。

  台北律师公会基于帮助律师同道自我完善的职责,译介日本的刑事辩护实务着作,也期待在不久的未来,能有本土的刑事辩护着作问世。
 
台北律师公会第28届常务监事
尤伯祥 律师
2017.8.14

前言

  本书是从《法学教室》杂志的一系列连载文章(2005年第296期起,至2006年第307期)改写、汇编而成。虽然进行了全面性的修订,并增补最新的文献资料,但文章中所持的见解,并没有改变。

  这一系列的《法学教室》连载,开始于加藤新太郎法官有关民事诉讼伦理的〈common‧basic律师伦理〉(2004年第284期起,至2005年第295期)。在加藤法官的连载之后,则是关于「刑事辩护的伦理」的企划。但就刑事案件来说,如果只把主题限缩在「伦理」,内容恐怕不够在杂志上连载一年。因此,我想是不是也一起谈谈刑事辩护的「伦理」与「技术」。但把主题定为「技术与伦理」后,许多在「刑事辩护的伦理」的范围内所未曾想过的问题,也一一浮现,想要讨论的议题也远远超出了原本预定的范围。能够高速行驶的车子,当然有装配高性能煞车的必要,「伦理」和「技术」是不可分的,不研究「技术」问题而只讨论「伦理」的话,是没有基础的空谈。我重新体会到,如果能够顺着侦查、审判、上诉、再审等刑事诉讼的程序来思考辩护的技术,或许状况会有些微妙的不同。就在撰写连载文章的同时,我也有机会在东京大学法科大学院担任「法曹伦理」课程,对个人思考的深化,也有相当的帮助。

  讨论「刑事辩护伦理」的书籍汗牛充栋,本书的特色在于,我认为辩护人的义务,核心在于积极诚实义务,为了落实这项义务,必须有高明的「技术」,而高明的「技术」也必须有相衬的高度「伦理」。亦即,「技术」与「伦理」是一体的,必须根据侦查、审判、上诉、再审等各种刑事辩护活动,具体探讨什么样的技术才能满足积极诚实义务的要求。而伦理(心)和技术(技)是以身体(体)为基础。为了锻鍊「心」与「技」,也必须锻鍊「体」,也因此,本书的副标题就定为「刑事辩护的心、技、体」。

  虽然执笔过程中,我一直思考着刑事辩护应然面的问题,也希望尽可能做一般、普遍性的论述,但本书其实只是整理一些自己从事实务工作时所得到的若干个人看法。借由出版成册的机会,祈请各位读者能加以指教,让我可以更深入地探讨问题。

  已经不太记得,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立志要当刑事辩护律师。大概是在上大学时就已经决定了吧。我想起小学时父亲带我去看过一部以「八海事件」为主题所拍摄的电影,片名是「暗无天日」(真昼の暗黒),电影的最后有句当时非常流行的台词,主角唿喊着:「还有最高法院呢」,案件也在18年后才终于获得平反。我也记得还有句台词说:「最后,真相在刑事法庭上胜利了。」或许是这个缘故,才让我立志做一位刑事辩护律师吧。

  大学毕业后,虽然我被录取为藤木英雄老师的「助教」,但因为实在无法忘怀担任刑事辩护人的理想,所以也顾不得对老师所造成的困扰,只做了短短几个月便辞去助教的工作,开始担任律师。至今已经33年了。之所以能不被日常的实务工作淹没,没有忘记继续进行一般性、普遍性的研究,应该是老师曾经建议我从事学术工作的缘故。也因为这个缘分,虽然后来当了律师,我还是经常与学者接触。我想再次表达对老师宽广的心胸的感谢,本书要献给藤木英雄老师。对我来说,这本书可说是迟到了33年的「助教论文」。

  但本书并非学术论着。没有鉅细弥遗地引用资料,甚至还可能遗漏了重要文献。不过写在这本书里的内容,都是在刑事辩护的实务上所思考过的问题,并非纸上谈兵。在法科大学院里所要求的,正是这种植基于实务运作的论述,我们也可以说,这是可以直接用在实务上操作的理论。

  本书是为了有志从事刑事辩护工作的读者所写的。因此,读者可能会依据实务工作的需求,而只阅读本书的部分内容。基于这样的考虑,本书尽量减少文献的引用,并尽可能使用前后参照的方式,以便利阅读。引领读者们进入刑事辩护的领域,学习「刑事辩护的技术与伦理」,培育出更多优秀的刑事辩护人,是我衷心的期盼。

  写这本书的同时,也给了自己重新认识「刑事辩护领域」的机会。在本书付梓之际,可以稍稍让自己沉浸在重新认识「刑事辩护领域」的快乐中。但是,现实的案件却不容许我们太过自满。写书这件事,就像铁匠炼铁铸剑一样,是一种无中生有的工作。但我们并不知道铸出来的剑到底耐不耐用。虽然我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但这是我在实务工作与课堂上课的夹缝中所写出来的书,一定有不完整或思虑不周的地方。

  而且,为了自己心目中理想的刑事辩护的形象,我也毫无忌讳地对诸多学说、见解提出批判。若有误解或错误,谨在此诚挚地表示歉意,也希望日后还有机会进行修正。我也必须这么做。因为刑事辩护人是为了委任人而存在,并不是为了自己的见解而存在。

  如果能因为这本书而能使人有意愿从事刑事辩护工作,哪怕只有一个人也好,这就是我最大的荣幸。我也希望,就像自己默默地追随许多前辈的脚步一样,在我身后,也能有一群未来的刑事辩护人,唿朋引伴、一同前进。请大家一起加入我们的行列,让我们的刑事诉讼制度能成为世界上数一数二的司法体制。

  最后,我要衷心地感谢在决定「技术与伦理」的主题前,辛苦地听我抱怨,并且负责处理最初三次连载工作的渡边真纪,以及事后配合本书增删,负责更加艰辛的编辑作业,并使本书能够集结成册并出版的足利晓信。

  也请容我借用这个机会,感谢一直支持我所有工作(包含刑事辩护)的妻子有子。如果没有她的协助,本书就无法顺利出版。

2007年4月6日
佐藤博史

图书试读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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