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之释义与编纂

民法之释义与编纂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5

图书标签:
  • 民法
  • 法学
  • 法律
  • 编纂
  • 释义
  • 法理学
  • 法律史
  • 民法总论
  • 民法分论
  • 法律研究
想要找书就要到 小特书站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页
你会得到大惊喜!!

具体描述

德国民法典与债务法现代化法之诞生,归功于德国民法释义学几百年来(民法与法学方法论)研究成果之累积。台湾民法典之编纂与民法之修正,向来摆脱不了外国法制之继受。百年前民法典之制定,固然有其不得不之苦衷。但百年后之民法修正,并无十足理由一昧只参考外国法制;百年后之民法法条之解释适用,实无理由动辄援引外国法(包括法律理论与法院裁判),以外国法加以解释之。

  本书收集数篇期刊论文,其中有关于抽象至整部民法典编纂者,亦有关于具体法条之制定或修正者。借此企图传递出一则讯息,即在民法典继受德国民法典之背景底下,倘若充分掌握民法释义学,则可以自己面对本国法条,达到与外国法律状态相同之法律适用结果。
好的,以下是一份为您量身定制的图书简介,内容聚焦于中国古代哲学、文学、历史、艺术等领域,完全避开了《民法之释义与编纂》的相关主题。 --- 《万象钩沉:华夏文明的千年回响》 图书简介 本书是一部跨越数千年历史长河,深入探究中华文明核心思想、艺术精髓与社会变迁的鸿篇巨制。它旨在通过对古代典籍的细致梳理与独到阐释,勾勒出影响中国人精神世界与文化品格的深层结构。 第一卷:先秦思潮的源起与流变 本卷聚焦于中国思想史的奠基时期——先秦诸子百家争鸣的壮阔图景。我们不满足于对儒、道、法、墨等主流学派的简单罗列,而是深入剖析其思想内核如何在特定历史语境下产生,并探讨其彼此间的内在联系与冲突。 子学探微:形而上的追问 重点剖析《道德经》中“道”的概念如何从宇宙本体论延伸至个体修身养性,探究老庄哲学中“自然无为”对后世文人隐逸情结的深刻影响。对于孔孟之道,本书着重解析“仁”与“义”在不同社会阶层中的实践困境与理论升华,特别是对“性善论”与“性恶论”的辩证考察,引入了对早期孟子文本的校勘性研究。 权术与治道:治国方的略 对法家思想的梳理,超越了单纯的“严刑峻法”标签,着眼于商鞅变法中如何系统性地重构秦国社会结构,以及韩非子如何将黄老之术与法制思想进行创造性结合,形成一套旨在强化中央集权的精密工具箱。同时,我们对比了阴阳家邹衍的五德终始说,论证其如何在政治合法性叙事中扮演了关键角色。 第二卷:汉唐气象:帝国构建与文化融合 随着大一统帝国的确立,文化观念开始经历剧烈的整合与创新。本卷着重考察汉代如何确立“独尊儒术”的文化霸权,以及这种霸权在思想史上的长期效应。 经学与史学:正统的构建 深入探讨汉代谶纬之学的兴衰及其在政治迷信与社会动员中的作用。对《史记》的评价不再停留于“史家之绝唱”,而是细致分析司马迁如何通过“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独特史学方法,为后世立传树立了难以企及的标杆。我们特别关注其叙事艺术中蕴含的悲剧意识。 盛唐气韵:诗歌与边塞的交响 唐代是中国古典艺术的巅峰时期。本卷以诗歌为载体,描绘盛唐的开放与自信。从初唐的宫廷气象到盛唐的雄浑壮阔,通过对王维、李白、杜甫三位巨匠作品的深度解读,揭示诗歌如何承载了边塞开拓精神、山水田园情趣与安史之乱后的沉郁反思。本书对唐代佛教,尤其是禅宗的传播及其对诗歌美学的影响,进行了系统性的论述,阐明“空”与“有”在唐人胸襟中的辩证统一。 第三卷:宋明风骨:内向性转向与格物致知 宋代的文化特征是内向性、市民化与理性精神的勃发。本卷着重探讨宋代理学(程朱理学与陆王心学)的诞生背景及其对社会伦理的重塑。 理学的兴衰:义理与人心的交锋 朱熹构建的“存天理,灭人欲”体系,如何通过四书的普及,渗透到科举考试乃至家庭教育的方方面面。本书将理学置于宋代城市经济繁荣和士大夫阶层壮大的背景下考察,分析其对社会秩序的稳定作用,同时也探讨其在思想僵化方面的潜在弊端。随后,我们转向王阳明的“知行合一”与“心即理”,解析心学如何成为对僵化理学的一种有力反拨,重新强调个体的主体能动性与道德实践的直接性。 艺术的审美觉醒:从宋瓷到文人画 宋代审美趣味的提升是空前的。本书详尽分析宋代器物美学,以汝窑、官窑为例,探讨其釉色之雅致如何体现了文人对“天然去雕饰”的追求。在绘画领域,本书着重论述了以米芾、苏轼为代表的“文人画”的兴起,分析其如何将书法笔意融入绘画,开创了一种强调主观情趣而非客观再现的艺术范式。 第四卷:明清转型:世俗化与小说革命 明清时期,传统社会结构在商业发展与人口膨胀下面临压力,世俗文化和大众文学迎来了爆发期。 小说的世界:人情练达的百科全书 重点剖析《金瓶梅》《红楼梦》等伟大世情小说的社会意义。我们认为《红楼梦》不仅是家族衰亡的挽歌,更是封建社会内部复杂人际关系和经济运作的精微写照。本书结合清代社会风俗志和档案资料,重建小说中描绘的日常物质生活图景,使读者能更真切地理解曹雪芹笔下“大观园”的兴衰逻辑。 思想的暗流:顾炎武与黄宗羲的批判 在程朱理学已臻成熟的背景下,明末清初的思想家们开始对既有的政治体制进行深刻反思。本书着重展现顾炎武的“经世致用”思想如何将学术重心从义理转向实务,以及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对君主专制制度的尖锐批判,这些批判为后世改革思想埋下了重要的伏笔。 结语:历史的回音与当下的镜鉴 本书最终回归到对中华文明连续性的思考,探讨在快速的现代化进程中,先秦的智慧、汉唐的自信、宋明的内省如何依然在现代中国人的行为模式和价值取向中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记。这是一次对我们自身文化根源的全面巡礼与深度对话。 --- 目标读者群: 历史学、哲学、文学、艺术史研究人员,以及所有对中国传统文化抱有浓厚兴趣的普通读者。 本书特色: 强调思想的动态演变,注重文本的精细解读,结合社会经济背景进行多维度分析,文笔兼具学术的严谨性与文学的感染力。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游进发


  现 职
  台北大学法律学系专任副教授

  学 历
  德国柏林自由大学法学博士

  经 历
  世新大学法律学系专任助理教授、兼任副教授
  清华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兼任副教授
  海洋大学海洋法政学系兼任副教授
  东吴大学法律学系兼任副教授
  辅仁大学法律学系兼任副教授

图书目录

自 序

民法之编纂──方法与考量因素
 壹、问题提出与背景/1
 贰、编纂方法/5
  一、抽象到具体/5
  二、权利与请求权体系/8
  三、实体法亦应分配举证责任/21
  四、尽量使用日常生活用语/35
  五、准 用/37
 参、时间作为因素或正当性基础/41
  一、发生至消灭之时间轴/42
  二、时间作为法条之理性结构/43
 肆、总是区别异同/45
  一、减少特别规定/46
  二、外国法继受应融入民法/50
  三、民商合一制亦区别民与商/53
 伍、结 论/58
 
民法上之权益归属秩序

 壹、问题提出与背景/65
 贰、物的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归属/71
  一、所有权与用益物权作为标的物使用价值之归属规范/71
  二、分别共有物与公同共有物使用价值之归属/73
  三、所有权与担保物权作为标的物交换价值之归属规范/83
  四、债权作为标的物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之归属规范/90
 参、权利之归属规范/94
  一、法律规定作为归属规范/94
  二、法律行为作为归属规范/105
 肆、利益的归属规范/109
  一、占有利益/109
  二、劳工的僱主为其办理劳保的利益──一种人格法益/112
  三、放款之意思自主决定/115
  四、营业利益/117
 伍、竞合之处理/119
  一、所有权之退让/120
  二、用益权利之间/122
  三、担保权利之间/124
  四、担保与用益之间/126
 陆、结 论/128
 
法条之逻辑结构──以台湾「民法」法条为例
 壹、问题提出与背景/135
 贰、形式结构/136
 参、实质结构/141
 肆、结构错误之法条/144
  一、「民法」第113条/145
  二、「民法」第245条之1/148
 伍、结 论/150

信赖损害赔偿请求权理论的建构
 壹、问题提出与背景/153
 贰、信赖主体及客体/158
  一、意思表示错误、自始客观不能与无权代理/159
  二、缔约上过失/162
  三、瑞士债务法第109条第2项的契约消灭损害赔偿请求权/167
  四、德国民法第284条的徒劳费用赔偿请求权/171
 参、信赖适格/178
 肆、信赖凭征是信赖适格的必要内涵/181
  一、法律行为无效/182
  二、法律行为不成立──民法第245条之1第1项/187
  三、法律行为有效──德国民法第284条的徒劳费用赔偿请求权/189
 伍、义务违反与可归责/190
 陆、信赖损害/196
  一、发生原因作为定义以及与履行利益损害区别的基准/196
  二、信赖损害的填补作为法律效果/198
 柒、民法第113条是信赖损害赔偿请求权规范?/200
  一、因部分要件相同故规范性质也相同?/200
  二、要件不足/203
  三、法续造或修正?/204
 捌、信赖利益、履行利益与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竞合的可能/216
 玖、总 结/219
 
无名契约典型化之因素

 壹、问题提出与背景/231
 贰、典型是类型/234
  一、概念与类型在有名契约法并无不同/234
  二、经验性类型作为出发点/236
  三、亦是规范性类型──在既存规定之意义关联中规范化/240
  四、定义不须包括全部因素/245
 参、新形态契约/247
  一、融资性租赁/247
  二、加盟契约/256
 肆、结 论/268
 
连带债务成立规范之逻辑结构

 壹、问题提出与背景/275
 贰、「同一债务」取代「一债务」/278
  一、共同目的观作为连带债务成立的判断标准/278
  二、担保债权实现的需求作为规范脉络/281
 参、全部给付之责的双重角色──要件与法律效果/284
 肆、连带债务之成立/285
  一、明示连带/286
  二、最高法院承认之连带债务/288
 伍、连带债务与不真正连带债务之区别/290
  一、不同之债务发生原因?充分之定义?/291
  二、连带债务担保债权实现之理性结构/293
  三、债务人中之一人负最终责任?/295
 陆、结 论/296

大陆民法物权编关于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之编纂建议
 壹、问题提出与背景/299
 贰、核心地位之请求权/300
  一、预防损害之发生/300
  二、广泛之关联性/302
 参、有权占有之举证责任/304
 肆、多阶层之占有媒介关系/308
 伍、结 论/314

图书序言



  去年于一场关于法律继受之座谈会里,与国际知名的德国法历史教授Thomas Duve谈论,台湾民法继受德国民法规定与理论之相关问题。

  百年前,我们继受德国民法典。无论在清朝晚期或民国年代背景,抑或在台湾被殖民的年代背景里,德国民法典之继受意味着,法律文化与法律生活之转换。民法物权编之立法理由说明提到,继受德国物权法,是为废除旧秩序,建立新秩序。这段说明正传递出,法律文化与生活转换之讯息。其实,日耳曼民族何尝不也历经过法律文化与生活的转换过程。在编纂法学的早期年代里,德国法学家同样至国外进修。一直到了萨维尼、耶林,以至于温德赛、基尔克等人活跃的年代,德国私法有了自己民族的法律灵魂。他们那年代的私法学者的研究重点之一,乃编纂作为习惯法、普通法而存在的罗马法(私法)。编纂法学最终成就了德国民法典。基本上可以将编纂法学理解为,将私法秩序系统化的法学。萨维尼在其现代罗马法体系一书里,便提出几项法律解释方法。其中的逻辑与体系(系统)解释方法恰恰说明,编纂法学这项特征。

  民法释义学,乃以民法之解释、系统分析与适当评价为内容的学科。这项说明,出自作者的民法老师Detlef Leenen(KarL Larenz的嫡传弟子之一)在方法论课堂上的讲解。作者当下领悟到,德国编纂法学已更精致化至释义法学的阶段。Leenen老师之方法论课程,以类推适用与目的性限缩作为结尾,其在最后一堂课时说着:「这堂课所讲解者,只是简单的法学方法而已。」但在台湾,类推适用与目的性限缩,似乎被当成法学方法的深度之一。这句话因此深深震撼着资质驽钝的作者。

  台湾并无编纂法学的背景。但如果我们可以如同德国私法学家,从继受到发展出自己的法律灵魂一样,其实我们可以有着类似编纂法学之背景。但这必须建立于一项前提之上,即我们掌握民法释义学。近百年来,我们一直继受着德国民法理论。但如果我们掌握民法释义学,则就同一项法律问题,谅可达到与德国民法理论适用结果相同的结果。在这次座谈会里,作者便如此回应Thomas Duve教授。Duve教授也因此推荐,他参与着作的历史批判之民法註释书。

  作者从留学归国(西元2006年4月)至今的研究重点之一,乃如何妥当制定、修定一部法律,以及如何妥当制定、修定某某法律规定。这本论文集主要收录者,即这些研究的成果。

  最后,当年教授过作者民法总则、债法与物权法的老师们,谢谢您们。
 
游进发
西元2018年1月

图书试读

用户评价

评分

偶然在书店看到周文荪老师的《民法论衡》,被它的书名吸引住了。这本书并非一本传统的民法教科书,而是一本充满思辨性的民法评论集。周老师在书中对台湾民法的一些重要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提出了许多独到的见解。他尤其关注民法的社会功能,认为民法不仅仅是一套关于权利义务的规则,更是一种关于社会秩序的维护工具。书中对于“信义原则”的论述尤其精彩,他认为信义原则是民法的核心价值,它要求人们在民事交往中诚实信用,遵守承诺。他强调,信义原则不仅适用于合同关系,也适用于其他民事关系。这本书的语言风格比较严谨,而且充满了学术气息,对于没有一定民法基础的读者来说,可能会有些难度。但是,对于想要深入了解台湾民法理论的学者和律师来说,这本书绝对是一本值得细读的佳作。它能帮助我们跳出传统的思维模式,从更深刻的层面来思考民法的问题。

评分

最近在准备国家考试,为了巩固民法知识,特地买了杨惠君老师的《民法讲义》。这本书的特点是内容非常全面,涵盖了民法总则、债法、物权法、亲属法、继承法等各个方面。而且,书中对于每个概念和制度都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并配有大量的例题和练习,非常适合用来备考。我特别喜欢这本书的排版,它采用了清晰的图表和流程图,使得复杂的民法知识变得更加易于理解。此外,书中还总结了台湾法院的历年考题,这些考题不仅能帮助我们了解考试的重点和难点,更能让我们熟悉考试的题型和风格。不过,由于内容过于全面,这本书的篇幅比较大,携带起来不太方便。而且,书中对于一些比较新的民法议题的讨论相对较少。但总的来说,这本书仍然是一本非常实用的民法教材,对于想要在国家考试中取得好成绩的考生来说,绝对是一本不可或缺的参考书籍。它能帮助我们系统地掌握民法知识,并提高我们的应试能力。

评分

最近在研究债权法,偶然翻阅了黄宗慧老师的《债法精义》,感觉收获颇丰。这本书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并非以传统的“总论-分论”结构来阐述债法,而是以“关系”为核心,将债法中的各种概念和制度串联起来,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例如,她将债权、债务、标的、基础关系等概念都放在一个动态的框架下进行分析,强调了它们之间的相互依存和相互影响。这种“关系式”的思考方式,让我对债法的理解更加深刻。书中对于“不当得利”的论述尤其精彩,她从经济正义的角度出发,对不当得利请求权的构成要件和适用范围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提出了许多独到的见解。此外,书中还收录了许多台湾法院的判例,这些判例不仅能帮助我们了解债法在实践中的应用,更能让我们体会到台湾司法实践的特点。这本书的语言风格比较平易近人,即使是初学者也能轻松理解。不过,由于作者的观点比较鲜明,有时可能会引发争议。但正是这种争议,才能促使我们对债法进行更深入的思考。

评分

读了陈志宏老师的《物权法导论》,感觉这本书的重点和市面上其他物权法书籍不太一样。很多书都着重于条文的堆砌和判例的罗列,但陈老师的书更注重对物权法背后的“哲学”的探讨。他从“占有”、“支配”、“排除”等基本概念入手,深入探讨了物权法的本质和价值。他认为,物权法不仅仅是一套关于财产权利的规则,更是一种关于人与物之间关系的规范。这种“现象学”的视角,让我对物权法的理解有了全新的认识。书中对于“所有权”的论述尤其引人深思,他认为所有权并非绝对的权利,而是伴随着一定的社会责任。他强调,所有权人不仅有权支配自己的财产,更有义务维护公共利益。这本书的缺点是,它比较偏重理论,对于实务的指导性相对较弱。但是,对于想要深入了解物权法理论的学者和学生来说,这本书绝对是一本值得阅读的经典之作。它能帮助我们跳出条文的束缚,从更广阔的视角来思考物权法的问题。

评分

读完赖世雄老师的《民法总则》,不得不感叹台湾民法学界能有如此清晰且深入的解构,实属难得。这本书并非单纯的条文注释,而是将德国民法体系的脉络与台湾民法的实践结合,细致地探讨了总则的各个概念。尤其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他对“权利”概念的分析,他不仅仅停留在传统权利的定义上,更深入探讨了权利的本质、边界以及在社会变迁中的发展。这对于我们这些在实务上经常遇到各种新型权利主张的律师来说,提供了极大的启发。书中对于“法律行为”的论述也相当精辟,他从意志表示、行为能力、瑕疵行为等多个角度进行了剖析,并结合了大量的案例,使得抽象的理论变得更加具体可感。我特别欣赏的是,赖老师并没有刻意追求理论的完美,而是坦诚地承认民法体系中存在的矛盾与不足,并鼓励读者积极思考,寻找解决之道。这本书对于想要深入了解台湾民法总则的法学生、律师以及相关从业人员来说,绝对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参考书籍。它不仅能帮助我们理解民法的条文,更能提升我们对法律的思辨能力。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tbooks.qcis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小特书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