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人权与纳税义务:纳税者权利保护法逐条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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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以纳税者的观点撰写,从宪法的基本人权出发,详述纳税者有哪些基本人权,再对照纳税者权利保护法的规定,让纳税者了解他在宪法上所享有的基本人权。

  ●对纳税者权利保护法所揭示的一些重要原理原则的适用,以及适用后可否处罚,做深入的解析,以供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代理人参考。

  ●纳税者权利保护法实施后,对纳税者权利保护与课税公平性产生的紧张关系做出评论,以及对法制上应如何修正,才更能保护纳税者的权利,提出见解。

  ●让税务人员了解,在依税法执行公权力时,应同时注意人民的基本人权,不能过度扩张行政上的权力,而且也对纳税者权利保护官的法律地位及可行使的权利,参考其他国家法制做论述,供担任纳税者权利保护官的人员参考。

  ●对担任税务专业法庭的法官,在审理税务争讼案件时,应掌握的原则提出建议,以减少纳税者对税务诉讼案件的负面观感。

  ●期待本书可以成为律师、会计师、法官、税务人员与纳税者权利保护官等人的最佳工具参考书。
好的,这是一份关于《基本人权与纳税义务:纳税者权利保护法逐条释义》的图书简介,其中不包含该书的具体内容,而是侧重于介绍相关领域背景、重要性及读者群体。 --- 法律的边界与公民的责任:税收、权利与现代法治的张力 导论:税收——国家与公民的永恒对话 税收,作为现代国家机器得以运转的基石,其本质远超财政收入的范畴。它不仅是国家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物质基础,更是国家主权意志在公民财富分配中的体现。然而,当国家权力之手伸向纳税人的口袋时,一个核心的法律与伦理问题便浮现出来:国家征税的权力边界在哪里?纳税义务的履行,是否意味着公民在权利上的绝对让渡? 本书的写作背景,正是基于这一深刻的时代命题。在全球化与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税收的复杂性与渗透性日益增强,对个人和企业的经济生活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影响。传统的税法理解往往偏重于征管的技术细节,而忽视了潜藏在每一项税收条款背后的基本权利保障与自由裁量空间的界限。 领域聚焦:税收法治的重塑与公民权利的重估 本书的理论基石,建立在现代法治国家的核心原则之上——即权力受到制约。税收的征收权,如同所有国家权力一样,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被严格约束。任何超越法律授权的征税行为,都可能被视为对基本人权的侵犯。 我们将探讨的重点,聚焦于宏观的法律哲学层面以及微观的制度设计层面,以期构建一个理解税法与人权关系的完整框架。 一、从国家意志到个体权利的转向: 税收制度的演进史,本质上就是一部公民权利的争取史。从早期的“君权神授下的供奉”到现代的“契约精神下的负担”,税收的概念已然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本书将梳理这一历史脉络,阐明现代税收的合法性来源——即“无代表,不纳税”的政治原则如何转化为现代的法律原则——“无明确法律授权,不产生税收义务”。这要求我们深入审视税法的制定过程、解释原则以及其对社会公平的实质影响。 二、税收正义与程序保障: 税收的公平性不仅体现在税负的合理分配上,更体现在征收和执行过程的公正性上。当涉及财产的剥夺时,即使是合法的剥夺,也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本书将从法理层面探讨以下关键议题: 1. 比例原则与必要性审查: 国家为实现特定税收目标所采取的手段,是否与所追求的目标相称?是否存在侵害纳税人利益的过度限制? 2. 信赖保护与法律确定性: 税收法律和行政解释的稳定性与可预测性,对于企业和个人的长期规划至关重要。模糊的规定或朝令夕改的解释,如何构成对公民权利的潜在威胁? 3. 司法救济的有效性: 面对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纳税人寻求司法救济的渠道是否畅通、高效?救济程序的设计是否真正体现了“平等对抗”的司法理念? 三、跨越国界的挑战:数字经济与国际税收人权视角: 在全球化背景下,资本和信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流动,传统的属地管辖原则面临严峻挑战。跨国公司的税务筹划能力日益增强,而普通个体的数据足迹也被税务机关更全面地捕捉。这种新的征管图景,对传统的权利保障提出了新的考验: 信息技术下的隐私权边界: 电子数据采集和大数据分析在提高征管效率的同时,如何保障纳税人的个人信息不被滥用或过度暴露? 国际税收协定的公平性: 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是否充分考虑了不同发展阶段国家的利益平衡,以及对弱势群体的影响?如何避免“税收竞赛”演变为对人权的系统性削弱? 目标读者群体:理解税法背后的权力结构 本书的设计,旨在为以下群体提供一个深入、批判性的分析视角: 1. 法律专业人士与学者: 旨在拓宽税务法学研究的视野,将税法置于宪法学、行政法学和人权法的交叉地带进行重新审视。它提供了重新解读现有税法条文时,可以援引的价值论基础。 2. 企业高管与财务决策者: 帮助他们超越单纯的税务合规层面,理解企业在面对国家权力时的法律地位。这不仅关乎合规操作,更关乎企业长期稳健发展的法律风险预判。 3. 政策制定者与立法机构人员: 作为立法修法的重要参考,引导他们在设计新的税收制度时,能够更早、更有效地嵌入权利保障的机制,预先防范潜在的法律冲突。 4. 关注公民权利的普通读者: 对于那些希望了解自身在国家财政活动中应享有的基本保护,以及如何以法治精神看待自身纳税义务的公民,本书提供了清晰的分析框架。 结语:迈向更负责任的税收治理 税收,不应是国家权力的单向输出,而应是国家与社会之间,基于权利与义务的审慎平衡。只有当纳税义务的履行,建立在对纳税者权利的充分尊重和有效保护之上时,税收体系才能真正获得持久的社会合法性。本书的价值,在于引导读者从工具理性转向价值理性,在复杂的税法条文背后,看到人权保障的坚实底线。这不仅是对法律条文的解读,更是对现代法治精神的一次深刻探讨。 ---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许育典


  现 职
  国立成功大学法律学系特聘教授兼社会科学院院长
  欧洲当代台湾研究中心(ERCCT)谘询委员
  澳门法学学术顾问委员
  中华民国宪法学会理事
  台湾教育法学会常务监事
  教育部法规委员
  台湾经济研究院顾问
  消费者文教基金会云嘉南分会召集人
  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冤狱赔偿事件求偿审查委员会委员
  台南地方法院冤狱赔偿事件求偿审查委员会委员
  台南市法规、廉政、教育、教师申诉、文化古蹟、儿少保障委员会委员

  学 历
  德国杜宾根大学法学博士
  德国杜宾根大学宗教学院研究
  德国哥廷根及杜宾根大学教育学院研究

  经 历
  国立成功大学法律学研究所专任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
  国立成功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长
  国立成功大学法律学系系主任
  国立成功大学课外活动指导组主任
  德国洪堡学术基金会研究奖学金(2006-2007)
  德国洪堡学术基金会资深学者研究奖学金(2014)
  国科会暨德国学术交流总署研究奖助(2003、2004、2005)
  中华民国第47届十大杰出青年
  教育部人权教育谘询委员
  原住民族委员会法规委员
  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检察署犯罪被害人补偿覆审委员会委员
  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检察署性骚扰防治委员会委员
  台南市诉愿审议、特殊教育、车辆行车事故鑑定委员会委员
  财团法人国家文化艺术基金会监事

封昌宏

  现 职
  财政部南区国税局审查一科科长
  国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学会计资讯系兼任助理教授
  长荣大学会计资讯系兼任助理教授

  学 历
  国立成功大学法学博士、硕士
  东吴大学经济学硕士
  逢甲大学财税系学士

  经 历
  财政部台湾省南区国税局税务员、股长、审核员、稽核、台南市分局课长、屏东县分局秘书
  财政部南区国税局民雄稽征所主任
  财政部南区国税局法务一科科长
  长荣大学、崑山科技大学、台南应用科技大学兼任讲师
 

图书目录

自 序
本书引註格式说明

第一章 立法目的
 Ⅰ 纳税者及其权利保障范围//1
  壹、立法说明/1
  贰、法律文意解释/1
   一、适用本法的权利主体/1
   二、纳税者基本权的保障/2
   三、税捐稽征机关的定义/5
  参、国家课税权是否侵害纳税者基本权的判断/5
   一、法令规范的侵害/5
   二、税捐机关执行法令侵害的判断/6
 Ⅱ 本法的法律位阶//13
  壹、本法优先于各税法适用/13
  贰、本法与税捐稽征法的关联性/14
   一、本法与纳税义务人权利保护专章之适用关系/14
   二、实质课税原则之适用/20
  参、本法与行政罚法的关系/22
   一、行为人主观构成要件/22
   二、行为人责任的减轻/23
   三、处罚应按情节裁量/23
  肆、本法与诉愿法及行政诉讼法的关系/23
   一、诉愿委员会的组成员/23
   二、诉之变更及追加/24

第二章 主管机关的法定义务
 Ⅰ 资讯主动公开/25
  壹、所得级距、税式支出及税捐公平资讯公开/25
   一、所得及不动产的分配状况/26
   二、税式支出/33
   三、其他有利于促进税捐公平的资讯/44
  贰、解释函令及其他行政规则的公开/44
   一、解释函令之属性/44
   二、其他行政规则/45
   三、解释函令及其他行政规则公开的意义/46
   四、未公开之解释函令不得援用/46
   五、定期检讨已公开之函令/47
 Ⅱ 妥适必要的协助及正当程序保障/48
  壹、妥适必要的协助/48
  贰、正当程序的保障/50
 Ⅲ 设置保护纳税者权利的组织/52
  壹、设置纳税者权利保护谘询会/53
  贰、纳税者权利保护谘询会的职掌/54
   一、纳税者权利保护基本政策及措施的研拟/55
   二、纳税者权利保护计画的研拟、修订及执行结果检讨/56
   三、纳税者权利保护的教育宣导/56
   四、协调各机关间有关纳税者权利保护事宜/56
   五、检讨租税优惠及依本法规定应公开资讯的执行情形/56
  参、纳税者权利保护谘询会的组织架构/57
   一、主任委员/57
   二、其他委员的资格/57
   三、人数、任期及选任方式/57
 Ⅳ 中央主管机关诉愿委员会的组成规范/59
  壹、仅规范财政部诉愿审议委员会的理由/59
  贰、与现行诉愿法的差异/60
  参、财政部诉愿审议委员会的现况/61

第三章 重要法律原则的适用
 Ⅰ 租税法律原则/63
  壹、租税法律原则的定义/64
  贰、租税法律原则的适用范围/65
   一、租税主体/66
   二、租税客体/66
   三、税 基/67
   四、税 率/67
   五、税 目/68
   六、纳税方法/69
   七、纳税期间/69
  参、法律解释与租税法律原则的关系/69
   一、税法解释的意义/69
   二、税法解释的原则/70
   三、税法解释的限制/71
 Ⅱ 基本生活费不课税原则/73
  壹、立法理由/73
  贰、人性尊严的定义/74
  参、基本生活费的计算/74
  肆、基本生活费不课税的疑义/77
   一、综合所得税/77
   二、财产持有税/78
   三、适用的税目及计算方式/78
 Ⅲ 量能课税原则/80
  壹、立法理由/80
  贰、量能课税原则的理论基础/80
   一、课税公平原则/80
   二、比例原则/84
  参、量能课税原则与租税优惠的关系/85
   一、租税优惠的意义/85
   二、租税优惠适用的对象及理由/86
   三、租税优惠与平等原则的关系/87
   四、租税优惠与比例原则的关系/88
   五、租税优惠法案的制定原则/89
 Ⅳ 实质课税原则/90
  壹、实质课税原则的定义/90
   一、学理上的定义/91
   二、民法相关概念的借用/91
   三、法律条文的解析/93
  贰、实质课税原则的适用/95
   一、租税规避之防杜/95
   二、税务机关的举证责任与纳税者的协力义务/102
   三、交易行为的预先核释/104
 Ⅴ 推计课税/107
  壹、推计课税的定义/107
  贰、适用推计课税的理由/108
   一、课税事实在客观上调查困难/108
   二、纳税者对于课税事实的调查违反协力义务/109
  参、推计课税之适用/109
   一、推计课税之基本原则/109
   二、推计课税的方法/111
   三、推计课税的类型/113
  肆、推计课税与租税行政罚/119
   一、推计课税是否应处租税行政罚的争议/119
   二、税捐稽征实务──依查得的证据类型决定是否处罚/121
   三、本法处罚要件之探讨/131
 Ⅵ 正当法律程序原则/134
  壹、调查程序的正当法律原则/135
   一、调查前的通知/135
   二、得委任代理或偕同辅佐人接受调查/136
   三、调查过程之录音或录影/138
  贰、税捐稽征机关调查程序应行注意事项/139
  参、证据调查的正当法律原则/148
  肆、证据取得的正当法律原则/149
   一、证据的证明力/149
   二、违法取得之证据不得採用/152
   三、纳税者陈述意见的机会/154
   四、课税事证叙明理由/157
 Ⅶ 比例原则/160
  壹、必要性原则/160
   一、税捐调查的必要性/160
   二、税捐保全及执行的必要性/161
  贰、合比例性原则/162
   一、税捐调查的合比例性/162
   二、税捐保全及执行的合比例性/164
 Ⅷ 处罚责任原则/164
  壹、以行为人有故意或过失为要件/164
   一、税法上的故意行为/165
   二、税法上的过失行为/166
  贰、处罚的裁量因素/168

第四章 租税救济程序的变革
 Ⅰ 纳税者权利保护官的设置/171
  壹、设置机关/172
  贰、纳税者权利保护官的权责/175
  参、纳税者权利保护官的资格/183
  肆、公布纳税者权利保护官的资讯/188
 Ⅱ 税务专业法庭的设置/190
  壹、应设置税务专业法庭的法院/192
  贰、税务专业法庭法官的资格/194
  参、司法院对于税务专业法官证明书的回应与澄清/204
   一、关于税务案件胜诉率较低的澄清/204
   二、「司法院核发税务专业法官证明书审查要点」为设置税务专业法庭的必要过渡性规范/205
   三、税务专业法官证明书核发资格条件订定的考量因素/206
   四、审查要点第4点第10款核发资格条件的考量因素/206
   五、加强税务专业在职研习的规划/208
   六、税务专业辅助人力的充实/208
  肆、本书对税务专业法庭的评论/209
 Ⅲ 税务救济案件的特殊程序/216
  壹、纳税者追加或变更争议标的/216
   一、争点主义与总额主义/218
   二、本法採总额主义的概念/222
  贰、行政法院确定应纳税额的义务/226
  参、行政救济期间课税处分的时效/232
  肆、行政救济阅览资料的权利/237

第五章 结论与建议
 Ⅰ 本法的生效时间/239
  壹、自106年12月28日生效/239
  贰、提前生效的法律效果/239
 Ⅱ 立法的总评/240
  壹、本法立法的必要性/240
  贰、本法的保护对象/241
  参、本法与租税公平的冲突性/242
 Ⅲ 本法实施成效评估/245
  壹、从法制面观察/245
  贰、从执行面评估/249

附 录
 一、纳税者权利保护法立法理由/253
 二、纳税者权利保护法施行细则/291
 

图书序言



  宪法第19条规定:「人民有依法律纳税之义务。」具体来说,国家课人民以缴纳税捐的义务或给予人民减免税捐的优惠时,应就租税主体、租税客体、税基、税率等租税构成要件,以法律或法律明确授权的命令定之;如以法律授权主管机关发布命令为补充规定时,其授权应符合具体明确的原则;若仅属执行法律的细节性、技术性次要事项,始得由主管机关发布命令为必要的规范。但是,人民在依法律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事实上也对于人民财产权造成侵害。所以,租税法律主义在某程度上,即是「财产权的制度性保障功能」的体现。

  依宪法第19条规定,人民有依法律纳税的义务,故国家可以制定法律对人民课税,课税权的行使属国家公权力的行使,这类公权力的行使,很可能超越了法律所授权的界限,而有侵害人民基本人权的疑虑。又因税法的高度专业性及复杂性,没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民,很难与拥有国家公权力的税务机关对抗,为了保障纳税者宪法层次的基本人权,立法院在105年12月9日三读制定了纳税者权利保护法(以下简称本法),同年12月28日经总统公布,并订一年后施行,也就是在106年12月28日起施行,本法施行后,国家对纳税者权利的保护,开启了新的纪元,代表国家在制度上重视纳税者的权利,善尽国家对人民的保护义务。

  本法是以保障纳税者的基本人权为核心理念,透过赋予主管机关法定义务、重要法律原则的适用及租税救济程序的变革,落实国家对纳税者的保护义务。本法最大的亮点乃是,参考其他国家的法制,设置纳税者权利保护官,当人民在对税务机关的公权力行使有争议性时,可向纳税者权利保护官寻求协助。但本法的纳税者权利保护官,是由税务机关的内部成员担任,这样的制度是否真能发挥保护纳税者权利的效果,受到很多学者专家的质疑,本书也对此部分深入探讨。本书除了着重纳税者基本人权的理论外,也从实务的观点解析本法应如何运用,例如:实务上素有争议的「实质课税原则」、「推计课税」,在个案适用的界限何在?以及是否视为漏税行为处罚?在本法施行后都将产生重大的改变,相信是很多实务工作者关心的议题,本书将以实务上的案例深入的探讨,并提出本书的观点供读者参考。

  整体而言,本书是以纳税者的观点来撰写,从宪法的基本人权出发,详述纳税者有哪些基本人权,再对照纳税者权利保护法的规定,让纳税者了解他在宪法上所享有的基本人权。除了宪法的基本人权外,本书也对纳税者权利保护法所揭示的一些重要原理原则(如推计课税与实质课税原则)的适用,以及适用后可否处罚,作深入的解析,以供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代理人参考。另也对纳税者权利保护法施行后,税务救济制度的重大变革(包括纳税者权利保护官及税务专业法庭的设置),综合税法学者及实务界专家的评述,提出本书的见解。最后本书也对于纳税者权利保护法实施后,纳税者权利保护与课税公平性产生的紧张关系作出评论,以及法制上应如何修正,才更能保护纳税者的权利,提出本书的见解。本书撰写的另一个目的,是为了让税务人员了解,在依税法执行公权力时,应同时注意人民的基本人权,不能过度扩张行政上的权力。其次,对纳税者权利保护官的法律地位及可行使的权利,参考其他国家法制作论述,供担任纳税者权利保护官的人员参考。另也对担任税务专业法庭的法官,在审理税务争讼案件时,应掌握的原则提出建议,以减少纳税者对税务诉讼案件的负面观感。

  人民在人权认知与保障上的实践,常常在「人权立国」的执政口号中,逐渐淹没。所以,人权保障在应然面与实然面的落差,在我国可说依旧犹如鸿沟,宪法学者仍有很大的奋斗空间,尤其是对人民人权教育的努力,在此应积极倡导「行动的人权法学」,这也是作者一直以来的奋斗方向,从而奠定了作者在人权法学论丛的学术执着。就此而言,作者一方面积极投入公共事务的人权关怀与行动,另一方面将这些人权思考与学术结合,尝试以庶民的人权教育为中心,不仅完成《人权、民主与法治》作为人权法学的通识论,可说是作者在人权法学论丛投入的起步(人权法学论丛一),而且期待透过案例的人权故事讲述,让每个人民都能了解自己的基本人权,从而以行动来保护自己的基本人权,完成《为人民说人权故事》的人权法学案例论一书(人权法学论丛二);其次从人权法学的学术体系,建构从法治国家到人权保障的希望工程,也完成《从法治国家到人权保障的希望工程──以人权教育为中心》的人权法学体系论一书(人权法学论丛三);紧接着,作者也持续对焦儿童与少年人权保障与实践的学术专论,建构以儿童与少年保护为核心的人权法学思考,完成了《基本人权与儿少保护》(人权法学论丛四)。最后,《基本人权与纳税义务》一书,尝试以保障纳税者的基本人权为核心而分析纳税义务,逐条解释了纳税者权利保护法(人权法学论丛五)。

  这本书能够呈现在读者面前,最应该感谢我的合着者封昌宏博士的积极投入与撰写,封昌宏博士一直从事税务行政与诉讼等实务工作,从2006年起跟随我撰写硕博士论文,他的认真与执着成就了这本书的起心动念,将我们两人分别专长的基本人权与纳税义务整合在一起,逐条解释了最新公布的纳税者权利保护法。林修睿、李庆南、许文耀、黄柏雅、黄钰茹、林欣仪、郑尧骏、王艺乔与范毅军等同学,协助了这本书的校稿工作,感谢他们。此外,本书的完成还要感谢元照出版公司的良善互动与积极鼓励,才能在此与读者相见。

  最后,这本书要用心献给我根植的乡土台湾,她就代表着我对租税正义的起心动念,一直点燃我对这块土地的学术研究热情,在我心中产生源源不绝的动力,鼓励我一直往前奋斗。
 
许育典
2018年1月3日11时
写于国立成功大学社会科学院院长室

图书试读

用户评价

评分

这本探讨人权与纳税义务的书,让我联想到近年来台湾社会对于税制改革和公民参与的讨论。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了被动地接受政府的税收政策,很少有机会深入了解作为纳税者的自身权利。我记得几年前,因为房屋增值税的问题,我邻居一位退休教师,因为不熟悉相关法规,在申税时遭遇了许多困扰,跑了许多冤枉路,最后还是不得不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这件事让我深刻体会到,对于一般民众来说,税法就像一座难以逾越的高山,充满了专业术语和复杂的流程。如果能有一本通俗易懂的书籍,能够将这些法律条文逐条解读,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对于提升民众的纳税意识和权利保护意识,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尤其期待这本书能够深入探讨纳税者在面对税务机关调查时,应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及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应该如何寻求救济。毕竟,纳税是公民的义务,但同时也是国家对公民提供公共服务的基础,两者之间应该是一种平衡的关系,而不是单方面的要求和压迫。希望这本书能成为连接法律条文与民众生活之间的桥梁,让每个人都能成为一个有知识、有主见的纳税者。

评分

说实话,我对“人权”和“纳税”这两个概念的结合,一开始是有些怀疑的。总觉得两者之间似乎并没有直接的关联,一个是关乎个人尊严和自由的抽象概念,一个是关乎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的具体行为。但仔细想想,这种怀疑本身可能就是一种偏见。毕竟,人权不仅仅是政治权利和公民权利,也包括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而纳税恰恰是实现这些权利的重要保障。一个健全的税收制度,应该能够兼顾公平、效率和人道主义,既要确保政府有足够的资金来提供公共服务,又要避免过度侵犯纳税者的财产权利和隐私权。我希望这本书能够从更广阔的视角,探讨纳税义务与人权保障之间的辩证关系,并分析台湾现行税制在人权保护方面的不足之处。例如,是否应该对低收入群体实行更优惠的税收政策?是否应该加强对大企业逃税漏税行为的打击力度?是否应该建立更加透明和公正的税收征管机制?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深入思考和探讨。如果这本书能够引发社会对于这些问题的关注和讨论,那么它就不仅仅是一本法律书籍,更是一本具有社会价值的启蒙之作。

评分

最近几年,台湾社会对于“世代正义”的讨论越来越热烈,而税收问题往往是讨论的核心。许多年轻人认为,现行的税收制度对他们不利,加重了他们的经济负担,阻碍了他们的发展。这种观点并非没有道理。台湾的社会福利制度相对完善,但主要依靠的是年轻一代的纳税来支撑。如果税收负担过重,就会导致年轻人缺乏创业的动力,甚至影响到他们的生活质量。我希望这本书能够从更年轻的视角,探讨税收制度与世代正义之间的关系,并分析台湾现行税制对不同世代的影响。例如,是否应该对年轻人实行更优惠的税收政策?是否应该调整遗产税和赠与税的税率?是否应该加强对高收入人群的税收监管?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探讨。如果这本书能够引发社会对于这些问题的关注和讨论,那么它就不仅仅是一本法律书籍,更是一本关乎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思考之作。我期待这本书能提供一些新的思路和解决方案,帮助我们构建一个更加公平和可持续的税收制度。

评分

我并非法律专业出身,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也比较肤浅。但作为一个普通的台湾民众,我深切感受到税收对于我们生活的影响。从日常购物的消费税,到购买房屋的契税,再到领取薪水的所得税,税收无处不在。我们每个人都是纳税人,都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我一直认为,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是一个公民意识强的社会,而公民意识的培养,离不开对法律知识的普及。如果这本书能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复杂的法律条文解释清楚,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那么对于提升民众的法律素养,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尤其希望这本书能够关注弱势群体的纳税权益,例如,低收入家庭、身心障碍者、原住民等。这些群体往往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更容易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如果这本书能够为他们提供一些实用的法律知识和维权建议,那么它就不仅仅是一本法律书籍,更是一本充满人文关怀的社会指南。

评分

我从事会计工作已经十多年了,每天都与各种税法打交道。说实话,我对台湾的税法制度是既熟悉又无奈。熟悉是因为我必须掌握这些法律条文,才能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服务;无奈是因为这些法律条文往往过于复杂和繁琐,让人难以理解和操作。很多时候,即使是专业的会计师,也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才能找到正确的答案。更不用说对于那些没有专业知识的普通民众了。我一直认为,台湾的税法制度需要进行改革,应该更加简化、透明和人性化。如果这本书能够从实务的角度,分析台湾税法制度的弊端,并提出具体的改进建议,那么对于我们这些从事税务工作的人来说,无疑是一本非常有价值的参考书。我尤其希望这本书能够深入探讨纳税者权利保护法在实际操作中的问题,例如,税务机关在调查纳税人时,应该如何遵守程序正义的原则?纳税人如何有效地行使自己的申诉权?这些问题对于我们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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