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序 专利评价与损害赔偿──专利法制的最后一哩路
专利制度是个常生争议的课题。争议的来源,从知识与创新是否应该授予财产权的独占行使,到国与国间存在着不同的产业生态与技术环境,因为专利扩大了国际比较优势的差距,科技创新可以透过专利的排他权箝制竞争对手,改变市场的利基。越来越多的专利数量,以及各式专利联盟的兴起,使得不对称的竞争益形明显。
创新的质量与数量一样重要。专利的世界里,不好的东西,再多也没用;好的东西数量少时,要成就大好,就必须有策略性的布局。大组织的资源多,创新内容多,然而无效的扩张与利用,只会步入大而不当的窘境,因此大者恆大,强者越强,在竞争的生态圈中,并非一成不变的定律。
专利作为无形资产,其关键在于品质与价值。权利品质决定了保护的力道,专利价值影响了资产的流通性,无形资产可以是无价之宝,也可能是毫无价值的财产权。然而由于法律赋予的独占与排他权,加上专利制度在世界各国的进程不尽相同,专利在市场竞争的力道,因地而异。有些国家制度发展已久,诉讼费用也高,会增强专利的箝制性。尤其在美国,专利一直是高度动态的律法,加上市场够大,因此专利在美国的价值是相对高的。相对地,如果市场小,或是智慧财产制度还在蹒跚起步,无形资产的价值,显然会被低估。所以专利价值的决定,在市场价格机制中,纠结了法律制度所造成的交易成本。无形资产的合理对价,非如一般的商品,可以依循传统经济学「市场决定价格」的概念,而过往一直避免行政(如公平交易委员会)或司法单位介入价格之决定,随着时空的转变,经由法院判决或行政裁量专利对价,已是无可避免的作为。
不论是在智财先进或是刚起步的国度,创新的价格如果可以有客观的评价,为参与市场竞争的供需双方接受,无形资产所创造的正面与负面效益可以达到均衡。换言之,如果价格机能能够降低法律工具负面作用,同时具有鼓励创新的效用,对于已经全球化的专利制度,会有明确的引导功能,尤其损害赔偿制度的运作,对于市场价格有高度的影响,是司法引领经济行为关键的一环,对于完善无形资产的保护与利用,建制了最后一哩路。撰写这本书的初始心,就是因为有如是之期待。
我国专利制度的施行,在全球化下智慧财产权法制和谐化之交互影响下,迄今累积了相当的经验。交通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于2014年6月举办我国专利法制与审判之实证研讨会,并于2015年由元照出版「台湾专利法制与审判实证」一书,将台湾智财法院成立六年后的专利判决进行综合性的评估与个别重要议题的深入探讨。接着在2017年7月出版了「台湾科技产业美国专利诉讼三十年之回顾」,对于专利制度于我国产业竞争发展的影响,不论是在国内或全球最先进的美国,都进行了量化与质性的实证研究,其中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的分析也包括在其中。在专利法律中与权利要件、侵害判断相关的重要议题,尤其是进步性与均等论,我国法院已经开始步向稳健发展的方向,然而整体专利制度欲达于完善,目前在学理、实务及审判上欠缺一致性且可合理期待的关键课题,就是损害赔偿的评估与计算。我们于2016年举办专利价值评估与损害赔偿国际研讨会,透过比较法之讨论,结合台、美、德、日之实务运作及实证经验,将专利损害赔偿之议题与见解整合呈现。
一本新书完成之日,即是起算为旧书的第一天。我们深知新的议题还在持续进展,尤其是标准必要专利之价值与其在竞争法上之争讼,方兴未艾;以有涯随无涯,本来就是研究工作者无法了却的轮回,然而为着出书只能让写作暂时告一段落。这本书能够出版,要特别感谢李伟绮与吕柔慧两位共同作者,他们是交大科技法律学院毕业的高材生。伟绮大学攻读管理科学,在科技、管理与法律的跨领域整合相当杰出,柔慧的法律基础扎实,治学与专业的造诣高,已经是执业律师。他们两位对于专利损害赔偿的研究下了很深的功夫,也将论文与我们相关的着述整理改写,成为这本书的重要内容。能够与年轻人一起写作,对于专利制度能够有所贡献,是我们的机缘与荣幸。
国立交通大学科技法律学院教授、院长
刘尚志
201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