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肯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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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你支持死刑吗?
如果是,请用森炎的方式支持!

  日本前东京、大坂地方法院法官──森炎,
  他探究冤罪、批判日本司法、审理过无数重大刑案……
  一位如此重视司法品质的法官,为什么仍然支持死刑?


  日本和台湾一样,七、八成以上的市民都支持死刑,这样的民意背后究竟隐藏了什么样的深层心理?森炎在这本堪称为追寻死刑根据的旅程笔记中,一一梳理古典死刑思想与现代死刑案,找出死刑的「终极根据」。

  死刑的终极根据──「不可杀人!」

  「不可杀人」是一条戒律,任谁都不能否定。死刑,就是唯一一种透过法律的力量,唤起我们「不可杀人」的意识,让人类得以「共存」,维系最低限度「社会安全」的制度。

  假设今天在一个废死的社会里,要如何将「不可杀人」的戒律深植于人民的心中呢?当你在盛怒之下拿起刀要砍人,或是冷静而有计画地预谋一起杀人案……此时,已经丧失所有「法的力量」强制为你踩剎车——因为就算杀人也不会被判死,他人是死是活都与我无关!

  死刑的核心──社会共感、全民「共苦」

  1999年,发生一起震撼全日本社会的「光市母女杀害事件」,被害人遗属一家惨遭杀害、姦尸,他悲愤地说:「如果不判(加害人)死刑,我无法重新站起来……」

  在什么情况下,国家可以替代被害人执行死刑呢?当被害人情感得到社会的「共鸣」、当全市民都一同背负「被害人的死」与「遗属的伤痛」时,死刑得以正当化。死刑,不仅是维系我们「共存」的根据,更是建立在我们与被害人「共苦」的基础上。

  当代的死刑,已经不是刑罚,而是抹杀!?

  森炎基于尊重民意,肯定死刑这个制度。然而,近来的死刑案其实已经逐渐偏离其原意。

  以「秋叶原杀人事件」为例,从加害人的犯案背景来看,他在日本企业「终身僱用」瓦解之下沦为派遣工,可以说是社会制度转换下的牺牲者。森炎对于这样的死刑判决提出质疑──到底死刑是为了维护「社会安全」而存在,还是像纳粹屠杀残障者的优生学思想般,只要是「对社会没有贡献的失败组」、「不值得存活的生命」,就进而抹杀?

  死刑,就是一个由「被害人复仇的渴望」与「社会安全的维系」所交织而成的网。

  目前,台湾已经通过「国民法官草案」。今天,不是只有刑案当事人才得面对死刑,我们每个人都有权利也有义务必须参与司法审判,关于「死刑」,没有人能置身事外!请与本书作者森炎,一起踏上思辨的旅程。

名人推荐

  ★李茂生│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朱家安│哲学鸡蛋糕脑板
  ★江镐佑│法律白话文运动资深编辑
  ──思辨导读!

  ★沈伯洋(扑马)│台北大学犯罪学研究所助理教授
  ──专业审定!
 
《历史的十字路口:现代性与社会秩序的重塑》 内容简介 本书旨在深入剖析现代性在过去两个世纪对全球社会结构、权力关系以及个体经验所产生的复杂而深远的影响。我们并非简单地梳理历史事件的线性发展,而是着重探讨现代性作为一种内在矛盾的驱动力,如何在加速变革的同时,也催生了新的不平等、冲突与治理难题。本书从以下几个核心维度展开论述: 第一部分:现代性的起源与内在张力 现代性并非一个均质的概念,而是由一系列相互交织、时常相互抵触的进程构筑而成。本部分将追溯启蒙运动的思想遗产,分析理性主义、科学方法论的兴起如何系统性地解构了传统的权威结构(如神权与世袭制)。我们将考察工业革命如何重塑了物质生产方式和时间观念,将社会从周期性农业文明推向了连续、高速的资本积累循环。 重点分析了现代性的核心张力:一方面是解放的许诺(人权、民主、自由市场);另一方面是规训的现实(官僚化、异化劳动、以及国家权力的渗透性增强)。我们将以韦伯对理性化进程的洞察为基础,探讨“铁笼”的形成过程,即现代社会如何在一个看似高效的系统内,反而限制了人类的自由意志和意义探求。 第二部分:国家形态的演变与主权边界的重构 现代国家是现代性最核心的制度性体现。本书详细考察了从绝对君主制向民族国家(Nation-State)过渡的艰难历程。我们将辨析民族主义如何成为一种动员和整合社会的力量,以及它在构建共同体认同的同时,如何排斥和压迫“他者”。 在这一部分,我们投入大量篇幅分析“主权”概念的演变。从霍布斯和卢梭对主权来源的哲学探讨,到十九世纪帝国主义的实践,再到两次世界大战后国际法体系的建立,主权的物理边界和道德合法性始终处于动态的张力之中。尤其关注福利国家的兴起及其在二十世纪中叶如何尝试调和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平衡市场效率与社会公平。同时,我们将探讨冷战格局如何将现代性的发展路径在意识形态上撕裂,塑造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现代化模式。 第三部分:资本、劳动与新阶层分化 资本主义是现代社会经济的骨架。本书避开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循环叙事,转而关注资本积累的“空间化”和“金融化”趋势。我们分析了从重商主义到自由放任资本主义,再到凯恩斯主义干预主义的周期性转变,以及这些转变如何影响了社会阶层的构成。 我们将重点研究“中产阶级”的兴起与脆弱性。中产阶级作为现代性承诺的受益者,其稳定的生活方式和文化资本如何被全球化进程所侵蚀。同时,本书细致描绘了“无产化”在后工业社会的新形态:服务业的膨胀、零工经济的兴起,以及知识和信息如何成为新的生产资料与控制工具。这种新型的劳动异化,不再仅仅是工厂里的重复劳动,而是包含了认知负荷与情感劳动的全方位卷入。 第四部分:公共领域、媒介与个体经验的重塑 现代性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自我认知和社会交往方式。本书探讨了启蒙运动催生的“公共领域”——在咖啡馆、沙龙、报纸中形成的理性辩论空间——如何随大众传媒的崛起而瓦解并被重塑。 我们深入分析了印刷术、广播、电影,直至数字网络技术,在塑造“想象的共同体”和“公众意见”中的作用。重点讨论了现代性中“隐私”概念的构建及其在数字时代的消融。个体在现代社会中被赋予了前所未有的自由选择权(消费选择、身份选择),但这自由往往伴随着巨大的焦虑和选择的重负。我们考察了消费主义文化如何填补了传统宗教和社区消失后留下的意义真空,将政治参与和社会身份的表达转嫁到了市场的逻辑之下。 第五部分:现代性的终结与后现代的幽灵 现代性是否已经“完成”或“失败”?本部分将审视二十世纪末以来出现的诸多挑战:全球化对民族国家主权的侵蚀、环境危机的出现(超越了单一的经济范畴)、以及对宏大叙事的普遍不信任。 我们分析了“后现代”思潮(包括结构主义的批判、解构主义的文本分析)如何对现代性赖以生存的客观真理、进步史观提出了根本性的质疑。最后,本书将目光投向当代,探讨在技术加速、碎片化信息流主导的时代,人类如何试图构建新的社会共识和治理模式,以及现代性遗留的结构性矛盾(如气候变化、全球贫富差距)如何在新的技术外衣下继续运行。 结论:在持续的断裂中前行 本书的结论部分并非提供一个清晰的路线图,而是强调历史的“非终结性”。现代性是一个过程,而非一个静止的终点。我们必须理解其内在的动力机制和历史的偶然性,才能更好地理解我们当前所处的“十字路口”,并辨识出那些看似新颖的挑战,实则根植于现代性自身的未竟事业和结构性缺陷之中。这是一部关于理解我们如何成为今天的我们的历史哲学尝试。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森炎


  1959年出生于东京都,毕业于东京大学法学部,曾任东京地方法院、大坂地方法院法官,现为执业律师(东京律师会)。担任法官时代,曾在官民交流计画中由最高法院派遣至民间企业,派任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公司一年。

  着有《司法权力之内幕》(筑摩新书)、《冤罪论:关于冤罪的一百种可能》(台湾繁体版为商周出版)、《死刑与正义》(讲谈社现代新书)、《司法杀人》(讲谈社)、《量刑行情》《为何日本人相较他国肯定死刑?》(以上皆幻冬舍新书)、《判决的技术》(小学馆101新书)、《写给裁判员的刑法解读本》(学研新书)、《由你来审判!从〈罪与罚〉到〈1Q84〉》(日本经济新闻出版社)、《Shall we judge?裁判员制度Q&A 200》《我也办得到的刑事审判》(以上皆Parody社)等,作品丰富。

审订者简介

沈伯洋(扑马)


  扑马,本名沈伯洋,UCI犯罪学与法律社会学博士。现为台北大学犯罪学研究所助理教授,以及台湾人权促进会执行委员,本为律师与补习班老师。作为体制的既得利益者,试图用学识和行动翻转既有结构。

译者简介

詹慕如


  自由口笔译工作者。翻译作品散见推理、文学、设计、童书等各领域,并从事艺文、商务、科技等类型之同步口译、会议、活动口译。

  脸书专页:译窝丰<www.facebook.com/interjptw>
 

图书目录

导读
【李茂生】关于「死刑」,没有人能置身事外!
【朱家安】「代理复仇」能证成死刑吗?
【江镐佑】你支持死刑吗?如果是,请用森炎这种方式支持!
 
前言
 
序章 市民判断死刑的意义
隐藏在市民裁判中的观点
标榜合作的「动员令」
裁判员必胜的机制
裁判员审判为市民的抗争手段
开放的社会与死刑
 
第一章   死刑的二律背反
死刑存废问题的二律背反
人命与人权尊重的二律背反
与戒律「不可杀人」的关系
剥夺生命可以「偿还」吗?
「目的=手段」的假象对立
为了开启新的死刑论
 
第二章 死刑论的时代侷限
「以眼还眼」──同态报复为限制原理
近代启蒙期的死刑思想
「窃盗处以绞首刑」的时代背景
死刑肯定论者贝加利亚
监狱不完备导致的本末倒置
 
第三章 死刑的所有根据
哲学家如何思考死刑?
应报刑──罪行的大小与刑罚的轻重
教育刑──危险性与改善更生
一般预防──威吓与儆戒
特别预防──防止再犯与社会防卫
重罪再犯与终身刑
身体刑与自由刑
关于死刑之前近代性的对立
法律与权利的「关键」──德西达的死刑论
人类社会与死亡的不安──黑格尔、马克思、海德格、巴代伊、傅柯
作为社会制度的死刑
 
第四章   是否该因冤罪问题而废死?
英法的「反舆论式」废死
死刑执行后发现的严重冤罪──英国埃文斯事件
平行的论战
舆论能否凌驾冤罪不正义之上?
尽管如此,依然持续死刑制度的理由
不正义之比较的不可能
 
第五章   死的权力之全貌
从正义论到权力论
死刑与传统权力
死刑与近代工业社会
排除逻辑的产生
净化的悖论
和缓且合理的权力之可怕
资本主义与集团规律化
规律训练与刑事司法
日本的刑事司法何以令人绝望?
难以用正义与否来断定的讨论
通往市民死刑论的路径
 
第六章   被害人的复仇情感是否野蛮?
作为刑罚渊源的应报刑
被害人的复仇权
复仇是野蛮还是伟大?
作为一种复仇替代品的死刑
保护被害人的构图
支撑死刑的社会共感
忽视被害人情感的死刑
被害人情感被迫让步的情况
令人深思死刑意义的前额叶白质切除术杀人事件
 
第七章 人数基准是否有意义?
「杀害多人判处死刑」的根据
僵化的人数基准
连续杀人与单一杀人的比较
 【爱知县两名交往女性命案】
 【沖绳女中学生命案】
纵火、爆炸案件──同时多数杀人
 【馆山住宅纵火四人烧杀事件】
 【熊谷养鸡场宿舍保险金的纵火杀人事件】
人数基准与被害人情感的分裂
「罪与罚比例原则」的意义
隐藏的统计思考
死刑的点数计算
被害人数的意义何在?
 
第八章 恶性能否成为根据?
犯罪者的恶性与生命刑的关系
死刑法理「难以去除的犯罪性向」
重罪再犯与生命的抹杀
往内在倾向倾斜的死刑
否定生命价值的司法
权力式司法的矛头──犯人的家人处境
被害人的复仇原理与加害者的恶性原理
「消灭罪恶」的思想病理
恶性原理带来的死刑矛盾
 
第九章 期待死刑的「安全社会」
何谓安全社会?
「人身安全」与「安全社会」的差异
「安全与死刑」的正义论
什么是安全的矛盾律?
现代福利社会与权力的改变
管理社会的新权力
现代思想「从自由到安全」的转移
死刑的第三原理
社会防卫的界限
 
第十章 绞刑、电椅、毒气室、药物──死刑执行的方法论
绞刑违宪论
「人道死刑」的悖理
心神丧失状态下的死刑停止
死刑执行方法的法制史
死刑的感动与启发──日本的死刑执行
「悔改而死」的欺瞒
连死亡方法都企图控制的贪婪权力技术
 
第十一章 内乱与死刑
另一种死刑原理
班雅明《暴力的批判》
内格里的革命论
暴力装置的等式
奥姆审判为一场司法战争
司法战争的败者
 
第十二章 战争与死刑、国际社会与死刑
「战争=死刑」的关系论
战争作为一种祭典
国际正义分裂症
何谓日本死刑的独特色彩?
死刑废止的国际潮流
从世界视野看日本的死刑
 
结语
 

图书序言

导读

关于「死刑」,没有人能置身事外!


  本书的作者森炎为日本前东京、大坂地方法院法官,曾写过一本书,翻译成中文在台湾出版,名为《冤罪论:关于冤罪的一百种可能》,书中道尽司法冤罪的诸种原因与面向。一般而言,认为冤罪是一种结构性产物的人,应该会比较偏向于反对死刑。然而,本书却是《死刑肯定论》。这会让人产生疑问,到底作者是怎么想的。我就是基于这个疑问,接受了出版社的邀约,写一篇类似于导读的序言。

  本来除了本书外,应该也要参考作者的其他书籍,例如《死刑与正义》《司法杀人》《为何日本人相较他国肯定死刑?》等书来进一步考察作者的原意,但是时间上不许可,而且本书的读者也不一定对于作者本人的深层思绪有兴趣,所以最后仅能以本书读者的身分,来解析本书的内容。其实,一本书写出来后,各类的读者会凭自己过去的知识或感受去解读书中意涵,作者的真意如何,也仅具次要性的意义而已。所以,以下我只凭自己的阅读所得,尝试说出感受,希望能够借此增进死刑存废探讨的深度。

  本书的前半段整理了至今大家都耳熟能详的抽象论调,作者一一详述正反意见,初步的结论也是泛泛之谈;亦即,不管是哪种说法都无法得到百分之百的能量,证立己方的说法绝对正确。不过,作者在初步的结论中,提出他的看法。他认为,对于死亡的恐惧与寻求不被他人杀害的共感,是日本这个社会的大部分人至今仍支持死刑的原因。当然,作者也不会提到日本从平安时代的弘仁元年(八一○年)嵯峨天皇下令停止死刑的执行,一直到鎌仓时代的保元元年(一一五六年),在这三百四十七年间,事实上并没有死刑的存在。在这段期间,日本社会的共识共存并不需要靠死刑来维持。

  其实以上的论述并不是很重要,作者想解释的是为何日本会有那么多人支持死刑,其理由何在?而且认为不论理由何在,日本现在事实上就是民众支持死刑,你别妄想能够在短期间内改变民意。针对这个议题,我也曾经尝试提出看法,而我的解答也与作者不同。我认为羞惭与自虐才是大家支持死刑的深层心理。这个差异,可能会导致对于本书后半段意涵解读的不同。重点在于对待民意的态度。

  作者基于尊重民意的基础上,肯任死刑的制度,并直言国家仅是收编了民间复仇的暴力,所以理应不偏离民意而执行作为复仇替代品的死刑。然而,作者于此话锋一转,开始论及傅柯的权力论。其认为脱离主权者所为死的权力运作后,生命权力(生的政治)开始着重人口的素质与平均数的维持,无用或甚至有害于集体生存品质的个体生命将被排除,而且这个排除机制是透过作为国家权力机构一环的司法来执行,所以生命权力的发挥会透过规训司法官僚的死刑判决与执行来达成目标。

  规训的权力是生命权力的一环,其运作主要是透过将规则内化到行动者身上的机制而展现出来。本书最主要的特色于此逐渐浮现出来。作者认为日本司法中的死刑判决,其所叙述的判决理由,不论是被害者人数、无教化可能性,抑或是犯罪人基因中的邪恶倾向等,不仅是抹杀一个人的生命,更是将排除(或甚至说是翦除)的机制蔓延到犯罪者的家属。至于最近针对无差别杀人事件的处刑中,甚嚣尘上的管理社会中的社会安全原则,作者更直截了当地指陈出这就是一个社会淘汰机制。

  这些判刑基准都是生命权力中汰除不良生命体的作用之展现,完全脱离了以死亡维系共存共感的基本生存态样(劝善惩恶)。简而言之,虽然国家司法权表现出替代民众的复仇需求,然而对某些国民科处死刑的态度,事实上是在执行汰除不良生命体、维系均质生命态样的生命权力机制。这是生命权力发挥作用时的极致,同时也是个极端。虽然文义上并不是非常明显,作者于颇为隐晦之处,暗示德国纳粹的人种政策与日本司法死刑判决的判准间之雷同性。同时,于此读者可以稍微回顾一下阅读本书至此,作者唯一认为可以合理化国家执行死刑的理由,亦即国家替代被害人国民进行报复一事,其实作者在论述中埋下一道伏笔。作者认为,如果残虐的犯罪行为是导因于扭曲的社会结构,则司法应违反民意而拒绝使用死刑。前后对照一下,不断被作者所谓纳粹批评论述打断思索流程的读者,应该可以获得暂时的结论了。

  如果还是不能理解,透过下一章〈绞刑、电椅、毒气室、药物——死刑执行的方法论〉有关死刑执行办法的论述,应该可以再感受一次讽刺性的刺激。作者主张不论《日本国宪法》如何禁止残虐的刑罚,死刑的执行仍必须残虐,不然死刑的意义就会丧失。不论日本《刑事诉讼法》如何规定,死囚必须「违法」地长期被拘束自由后,充满懊悔地从容赴死,在此期间,其思考、日常生活等都必须按照国家的意思而为,真正的模范囚应该是忏悔、反省后以死赎罪。如此反讽的论述,作者的用意已经昭然若揭。至于本书的最后两章〈内乱与死刑〉〈战争与死刑、国际社会与死刑〉,如果读者还没有「顿悟」,那么仅算是狗尾续貂了。
  
  虽然本书用了许多哲学家的理论,其引用应该会受到一些专家的批判,但是整体而言,作者的用意其实颇为明确。利用耸动的标题吸引许多赞成死刑的读者购买本书,并予以阅读,然后期待读者会在不知不觉中被带领到另一个领域。

  权力不是用来拥有的,权力必须被行使,针对生命权力的运作,所谓生命的意义应该不在于拒绝或反抗权力作用,而是在于身处权力关系中不断从事的抗争与冲突上。作者于本书做了一个示范,完整展现其自身的主体性。作者到底企图些什么,我不想在此多做揣测,不过面临国民审判的时代,死刑的判决日益得到民意的基础,此际不想成为国家司法权力的客体的国民,应该如何思考死刑的问题一事,已经迫在眉睫。本书或许可以成为赞成死刑的国民的支撑,但更重要的是,看了本书后读者自己的思考。

李茂生

前言

  导入裁判员制度(※1)后,涉及死刑问题的状况也随之出现剧变。

  实施新制度后,无论愿意与否,市民都不得不面对死刑判断的问题。实际上,裁判员代表市民宣判死刑的案例,迄今已逾二十件。

  因此,死刑问题确实已经成为市民社会中必须加紧脚步来重新检视的课题,所有市民也必须认知到,死刑制度的黑白是非与每个人都有切身关系,并非遥不可及。

  然而,目前在言论场域中论及死刑时,似乎只不断重覆着过去的死刑存废论辩。依我看来,在现状已然呈现戏剧化转变的当下,这些论辩才是真正阻碍市民觉醒的元兇。

  过去在哲学范畴中,康德(Immanuel Kant)曾以《纯粹理性批判》(Kritik der reinen Vernunft)一书,自陈对认识论进行了哥白尼式的颠覆革命;在存在论领域中,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则在《存在与时间》(Sein und Zeit)中傲言,要下刀剖析过往哲学家屡试未果的「存在」。延续相同意义,我要在此宣称──本书将以前人未曾尝试的方法,探问死刑的根据、点出死刑废止论的错误。

  之所以敢出此近似诳诞诈欺师般的言论,自然有其理由。笔者担任刑事法官时,接触过数起血淋淋的杀人事件,因此,始终对主张废死的冠冕堂皇理论感到挥之不去的别扭。同时,我也不认为过去死刑存置论的根据,足以支撑断绝人命的死刑之结论。我曾经直接或间接接触到许多案例,例如,类似「前额叶白质切除术杀人事件」(※2)般掏剜人性深处的案件;人人称羡的上流家庭在光天化日之下惨遭强盗强姦,街头巷尾唤为「国立主妇命案」的惨剧;「多摩小钢珠店强盗命案」这桩来自中国的外国人死刑现象之肇始等案例。

  忝任官职时,我也实际参与死刑判决。正因如此,更极力想找出死刑的根据。目前的法界仅以讨论死刑废止论为主流;不过在本书中,将超越死刑存废的争论,提出死刑制度的根据。

  大话夸口就到此为止,不过我应该再多介绍些实际内容。

  本书与以往讨论死刑存废的论辩有清楚的区隔。首先,过去关于死刑存置与废止的讨论,其实都陷入时代错置的矛盾。在本文中将会详述,这种讨论无法直接套用于现今的状况。本书中将彻底剖析当前时代的极限,以批判角度重新叩问死刑存置论与死刑废止论的刻板意义。

  其次,以往的死刑存废争论并未提出在正义论上的绝对根据。因此,不管讨论多久,永远都是两条平行线。相较于此,本书的死刑论则带着较独特的色彩,除了探讨死刑制度的各种根据,同时一併讨论死刑究竟有没有绝对,或者无从撼动的根据。笔者的目的并非像死刑存废讨论一样,仅以相对性的比较论告终,更企图穷究死刑终极的根据。

  根据官方的舆论调査,现在日本约有超过八成的市民赞成死刑。既然如此,这些数据背后理应存有终极的根据。

  第三,既有的死刑存废论辩,应属所谓的正义论(广义的道德哲学、政治哲学,或者基于此等之法学讨论),但死刑问题不能仅以正义论来切入。如果仅以正义论的范畴来思考,那么最后可能会走入各人正义感不同(说得更具体些,就是情感论)的僵局。

  那么,究竟如何才能有真正扎实的死刑论呢?首先,无可避免的,一定得从权力论的层次来探讨。从市民观点来看待死刑制度时,不能缺少带给国民死亡这种「死刑权力」的观点。过去的死刑存废争论中,往往忽视了这一点。

  死刑属于国家三权中司法权的一种,说得更具体,这是刑事司法权中掌管生杀的权力。死刑只是众多权力的其中一种。不,在各种权力中是最强力,也最残酷的权力。也可以说,这是一种在极限状况下坦露出其初始姿态的国家权力。因此,谈论死刑不能缺少权力分析的观点。死刑问题绝对无法单纯从正义论角度来讨论。

  第四,我们需要有死刑判决的观点。姑且不管死刑存废论辩孰优孰劣,现在的日本依然存在死刑制度,事实上每一年也都有日本国民被判处死刑。该如何面对死刑判决,已经是刻不容缓的课题。

  把死刑正当化的具体原理,从诉讼结构上来说,可以区分为①被害人、②罪犯(被告人)、③我们(社会)。也就是说,可以用「被害人的复仇情感」「罪犯的恶性」「安全社会的理念」这三大原理来代表。本书将立基于这三大主题与死刑正义论的关系,阐明其在权力论上包含何种问题,爬梳出「正义论-权力论-市民裁判论」的理路。

  死刑判决牵涉的种种问题,包括被害人情感、被害人保护、犯行的残虐性、计画、惯常性、更生可能性、随机式无差别性等,皆可包纳于上述三个切入角度中。

  此外,在永山事件最高法院判决(※3)等案例后,社会上普遍知道日本的刑事司法有所谓「死刑基准」。法院长年以来,都採纳以被害人数为框架的公式化基准来判断死刑。这种形式性从根本来说,并不符合死刑量刑这种理应最具人性的作为。然而话虽如此,也不能没有任何方针就贸然决定生命刑(「剥夺生命的刑罚」)恰当与否。

  有鑑于此,对于已成裁判惯行的「死刑基准」这种特殊技术,本书将尽可能找出其与更高层次根本论点之关联性。换句话说,在死刑的正义论和权力论的关系中,笔者试图釐清「死刑基准」应如何定位。借此,或许可在环绕着死刑的新问题状况中,让具备「基准」的意义更加明确。

  本书中,为了以从根网罗的方式在市民面前呈示清晰的死刑论,竭力将死刑存废争论等既有讨论一举纳入。不过另一方面,也引用了许多新观点,从这一点看来,或许带有些许思考的冒险,甚或思考实验的色调。

  以后者来说,打个比方,就像是一条崎岖旅程。这不是一本试图获取读者共鸣的书,也并非井然陈述作者的思考和逻辑。死刑问题,原本就该由每一个人自己去探究根源,自行打好基础,然后独立思考、决定前路。

  我衷心希望各位也能试着走上这条路,或者与我相伴一途。

  ※1    裁判员制度:日本于二○○九年开始实施的新式刑事审判制度,从一般市民中选出的六名裁判员与三名职业法官,共同参与重大刑事审判。

  ※2    前额叶白质切除术杀人事件:一九七九年,一名被强制进行前额叶白质切除术的患者,闯入主刀精神医师家中,杀害了医师的母亲与妻子,并自称犯案动机为让世人了解当时该手术的问题。

  ※3    连续射杀四人的被告永山则夫,在第二审改判为无期徒刑;一九八三年,日本最高法院接受检方上诉,撤销高等法院的判决,列举九项对不得已宣判死刑的参考标准,后惯称为「永山基准」。该基准内容包括:①犯罪性质;②动机、计画;③犯行样态、偏执性、残虐性等;④结果之重大程度,特别是被害人数;⑤遗属的被害人情感;⑥对社会的影响;⑦犯人的年龄、犯案时是否未成年等;⑧有无前科;⑨犯后情状。
 

图书试读

第六章 被害人的复仇情感是否野蛮?

●作为一种复仇替代品的死刑

根本上要看採取何种哲学立场(这是和复仇观念相关的「正义论」领域),假如以权力论来看,又会如何?

承认「作为替代被害人行使复仇权的死刑」这个立场,亦即承认作为主权权力之行使的死刑。这种情况下,国家作用的性质如同前述,以权力分析的观点来说,牵涉到刑罚制度的源头。国家实力的独占,便是要求从其他主体回收实力的情况。同时,从被害人的角度来看,这是复仇权的剥夺,其中产生一种权利的剥夺。也就是说,这只是一种权利剥夺的补偿措施。

在此,我们不得不说其中有着隐形权力的扭曲与狡狯。因为这并不是什么特殊的想法。事实上,国家从被害人手中拿走复仇权后,还认为国家可以不替代被害人行使复仇权,甚至完全不允许复仇权由国家代为行使,才是一种特殊的意识型态。

从权力论的角度看来,不如说死刑肯定论的想法较为中立。

由上述可知,「死刑=被害人的复仇权代行」这个立场,得以在无关意识型态下成立。透过权力分析的角度来看,也可说是一条确实的道路。这与讨论正义论时前述的「苏格拉底、柏拉图vs.亚里斯多德」何者正确无关,而是要说亚里斯多德的正义论立场,也禁得起权力论的检视。

当然,死刑不能光靠被害人情感而成立。因为若是如此,就不需要有审判的量刑判断。同时,在刑罚制度中也无法直接承认赤裸的复仇情感。这种情感必须昇华为共同体的「官方报复」。

而当寻求死刑的被害人情感获得市民社会共感的支持时,复仇情感就会昇华为官方报复的死刑。尤其是像裁判员制度一般,经由市民代表的裁量所支持,复仇情感将会在社会中获得承认、占有官方位置。再也没有比此更高的「昇华」。

这可以说是一种社会合意。

也就是说,复仇原理可以成为死刑原理。正确来说,这是已经昇华为共同体中官方报复原理的被害人复仇情感之意念,并非复仇思想本身,同时复仇权代行被认可的范围也大幅缩小,并无适当称唿,因此以下仅称「复仇原理」。

●保护被害人的构图

附带一提,以上论述并非认为反对论无法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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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这本书的观点有些激进,甚至有些挑战我的价值观。我一直认为,对于那些犯下滔天罪行的凶手,死刑是不可避免的,是正义的体现。但这本书却从另一个角度,让我看到了死刑制度的弊端。作者并非否定死刑的必要性,而是质疑我们对于死刑的滥用。他指出,在许多情况下,死刑并非是唯一的选择,甚至不是最好的选择。例如,对于那些受到精神疾病困扰的罪犯,死刑并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可能加剧他们的痛苦。作者也批判了死刑制度的阶级性,指出在许多国家,死刑往往被用来惩罚那些贫困和弱势的群体。这让我感到震惊,也让我开始反思,我们对于正义的理解,是否受到了社会地位和阶级的影响?书中对于“犯罪根源”的探讨,也让我深受启发。作者认为,犯罪并非是孤立的事件,而是社会问题的反映。只有解决贫富差距、教育不公、社会歧视等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减少犯罪的发生。这本书并非一本容易读的书,它需要读者具备一定的思辨能力和批判精神。但它所提出的问题,却是我们必须面对的。它让我意识到,对于死刑议题,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表面的层面,更需要深入地挖掘背后的社会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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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写作风格非常独特,作者没有采用传统的论证方式,而是通过一个个故事和案例,来展现死刑制度的复杂性。这些故事并非虚构的,而是取材于真实的生活,充满了人性的光辉和黑暗。例如,书中讲述了一个死刑犯人在监狱里忏悔的故事,他的忏悔并非是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责,而是为了弥补自己对家人的伤害。这个故事让我深受感动,也让我开始思考,即使是犯下滔天罪行的凶手,也可能拥有善良的一面。作者也讲述了一个冤案的故事,一个无辜的人被判处死刑,最终在临刑前被证明清白。这个故事让我感到愤怒,也让我开始反思,我们的司法制度是否真的公正无私?书中对于“法律的局限性”的探讨,也让我深受启发。作者认为,法律并非是完美的,它只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必然存在着漏洞和缺陷。因此,我们不能盲目地相信法律,更需要保持批判的精神,去质疑和完善它。这本书并非一本学术著作,它更像是一部文学作品,充满了情感和温度。它让我看到了死刑制度背后,那些被忽略的人性和故事,也让我开始重新思考,我们对于正义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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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读起来像一场思想实验,作者并非直接告诉我们应该如何看待死刑,而是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和深刻的思辨,引导我们去思考。它没有回避任何敏感的问题,反而直面那些令人不舒服的真相。例如,书中对于死刑犯人家庭的描写,让我看到了死刑制度背后,那些被忽略的受害者。他们的痛苦和挣扎,往往被淹没在舆论的喧嚣之中,但他们的存在,却提醒着我们,死刑不仅仅是对罪犯的惩罚,也是对整个家庭的摧毁。作者也批判了死刑制度的不可逆性,指出一旦判决错误,就无法挽回的悲剧。这让我不禁思考,我们是否有权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即使我们不能百分之百确定他有罪?书中对于“生命权”的探讨,也让我深受触动。作者认为,生命权是人类最基本的人权,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即使是国家。这种观点,挑战了我们对于国家权力的传统认知,也引发了我对于人权本质的深刻思考。这本书并非一本轻松的读物,它需要读者投入大量的精力去思考,但它所带来的启发,却是无与伦比的。它让我意识到,对于死刑议题,我们不能简单地站队,更需要保持开放的心态,去倾听不同的声音,并不断地反思自己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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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本书,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它并非以煽情的笔触,或是道德说教的方式来探讨死刑议题,而是像一位冷静的解剖师,将死刑制度的各个面向,从法律条文的逻辑、犯罪心理的剖析、到社会影响的评估,都摊开在读者面前,进行一番细致的观察与分析。作者的论述,并非简单地支持或反对,而是试图揭示死刑背后更深层的复杂性。我尤其印象深刻的是,书中对于“正义”的探讨,它挑战了我们对于正义的既有认知,指出复仇心理与真正的正义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鸿沟。作者也深入探讨了死刑的威慑效果,并以数据和案例来反驳了许多常见的迷思。作为一个在台湾长大的读者,我从小就耳濡目染着对于死刑的争议,但这本书却让我第一次从如此理性的角度,去审视这个议题。它迫使我重新思考,我们究竟想要通过死刑来实现什么?是伸张正义,还是仅仅为了满足复仇的欲望?这本书并非提供了一个简单的答案,而是提供了一个更全面的视角,让我们能够更深入地理解死刑议题的复杂性,并做出更明智的判断。它让我意识到,对于如此重大的议题,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情绪化的层面,更需要理性的思考和深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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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本书,我感觉自己像是经历了一场深刻的心灵洗礼。它并非以高高在上的姿态,来批判死刑制度,而是以一种谦卑和反思的态度,来探讨这个议题。作者承认,死刑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没有简单的答案。他并非试图说服读者接受自己的观点,而是希望通过这本书,引发读者对于死刑议题的思考。书中对于“生命伦理”的探讨,让我深受触动。作者认为,生命是神圣的,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即使是对于那些犯下滔天罪行的凶手,我们也应该尊重他们的生命权。这种观点,挑战了我们对于惩罚的传统认知,也引发了我对于生命价值的深刻思考。作者也深入探讨了死刑制度的替代方案,例如终身监禁、社区矫正等。他指出,这些替代方案并非完美无缺,但它们可以为我们提供更多的选择,让我们能够更人性化地处理犯罪问题。这本书并非一本充满希望的书,它揭示了死刑制度的黑暗面,也展现了人性的复杂性。但它所带来的启发,却是无与伦比的。它让我意识到,对于死刑议题,我们不能简单地站队,更需要保持开放的心态,去倾听不同的声音,并不断地反思自己的立场。它让我相信,只有通过理性的思考和深入的探讨,我们才能找到解决死刑问题的最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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