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瑟夫.雷叙尔克某日因陪偶遇的儿时玩伴前往巴黎法院。虽然雷叙尔克在此之前从未离开过巴黎,当时刚好正在法院的证人,却主动指认他,最终他与库里欧及另一名男子,一同被判处死刑。库里欧写信给当时的督政府:「难道只因为雷叙尔克长得像某个罪犯,就应当被送上断头台吗?」──里昂邮车案(L’affaire du courrier de Lyon)
留尼旺岛人,法越混血,前法共党员,二战时期曾加入当时的流亡政府自由法国从事游击战。对法律没兴趣,但为了生活,在1955年正式宣誓为执业律师,反殖民,于1950年代支持阿尔及利亚独立运动,为阿尔及利亚独立运动炸弹客辩护后声名大噪,阿尔及利亚独立后,转而为巴勒斯坦敢死队辩护。1968年出版《诉讼策略》(Stratégie judiciaire)一书,侧重于政治案件的审判。1980年代起则持续为「全世界最受鄙视」的被告们辩护。2007年,以他生平为传的纪录片上映,片名为L’Avocat de la terreur,其意思为「恐怖主义的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