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民商法研究第十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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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本卷收录中日民商法研究会第十七届大会(2018年9月8~9日)的内容。
好的,这是一份关于《中日民商法研究第十八卷》的图书简介,内容详实,且不提及该书本身或生成过程: --- 《比较法视野下的商事主体制度演进与适用》 内容简介 本书汇集了国内外多位资深法学专家和青年学者的最新研究成果,聚焦于当代商事法律制度,特别是商事主体(包括公司、合伙、非营利组织等)的治理结构、责任承担、以及跨境交易中的法律适用等前沿议题。全书以严谨的法学理论为基础,辅以翔实的案例分析和深入的比较法视角,旨在为理解和完善现代商事法律体系提供多维度的参考和思考。 第一部分:公司治理与股东权利的再平衡 本部分深入探讨了在瞬息万变的商业环境中,公司治理结构所面临的挑战与变革。首先,对现代公司法中“实质控制”与“形式代表”之间的张力进行了细致的剖析。研究重点关注了中小股东在大型上市公司治理中的参与困境,并借鉴了不同法域(如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实践经验,探讨了引入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和建立有效的股东集体诉讼机制的必要性。 在公司责任方面,本书特别关注了高管的注意义务与忠实义务在新的商业模式(如金融科技、平台经济)下的重构。探讨了董事的集体决策责任与个人责任的界限,并分析了在“漂绿”(Greenwashing)和“社会责任投资”(SRI)日益重要的背景下,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文件中如何更有效地融入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标准。特别有价值的章节分析了控股股东滥用支配地位对少数股东利益的侵害,并从判例法的角度审视了司法干预公司自治的边界。 第二部分:合伙与新型组织形态的法律规制 随着专业服务业和创业生态的蓬勃发展,合伙企业和新型的商业合作形式日益增多。本部分致力于梳理传统合伙制度在现代商业实践中的适用性,并重点研究了有限责任合伙(LLP)等混合型组织在责任隔离、税务处理和内部管理上的复杂性。 此外,本书对近年来新兴的组织形态给予了高度关注。例如,对“数据合作社”、“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等新兴实体进行了初步的法律定性尝试。研究试图厘清这些新型组织在现有民商法框架下面临的法律真空,探讨如何通过制定适应性强的法律规范,在鼓励创新与维护交易安全之间寻求平衡。这部分内容结合了信息技术法、知识产权法与传统商法,展现了跨学科研究的深度。 第三部分:商事法律关系的地域性与冲突解决 在全球化背景下,商事合同的履行、跨国投资的争议解决,以及不同法域之间商事主体资格的相互承认,构成了商法研究的核心难题之一。本书的第三部分集中探讨了国际商事冲突法在现代商业活动中的具体适用问题。 重点分析了《海牙公约》体系下,合同选择法和法院地法在判定商事合同准据法时的实际操作差异与冲突。对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转移、违约责任认定,本书援引了多个国际仲裁机构的裁决案例,并与国内相关司法解释进行了详尽的比较研究。 在争议解决方面,本书深入考察了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特别是《纽约公约》的适用挑战)问题,并对比了诉讼与仲裁在处理复杂跨境商事纠纷时的效率、成本及法律适用的可预测性。对于特定领域的投资争端,如能源和基础设施项目,本书还分析了双边投资协定(BITs)下的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对国内商事法律实践的间接影响。 第四部分:特定行业商事法律的专门研究 本部分选取了当前商业热点领域的法律问题进行专题剖析,体现了商法研究对现实商业需求的快速响应。 首先是对金融创新领域的监管研究。重点分析了支付机构的客户备付金管理、证券代销业务的合规要求,以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在数字化转型中的新挑战。探讨了金融控股公司在风险隔离与集团内部交易中的法律责任构建。 其次,对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的商事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挖掘。研究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法律风险评估、专利池协议中的反垄断合规性,以及商业秘密保护在员工流动背景下的法律困境。 最后,本书对平台经济中的法律规制进行了前瞻性研究。探讨了平台责任的界定(如“双边市场”理论在反垄断中的应用)、算法歧视的法律规制,以及平台数据资产的权属与利用限制等议题。 总结 本书的整体研究方法强调理论的深刻性与实践的针对性相结合。它不仅是对既有商事法律原则的梳理与重申,更是对未来立法和司法实践可能走向的富有洞察力的预测。通过对不同法域经验的吸收与消化,本书为法律专业人士、政府监管部门以及商界领袖提供了一套全面而深入的商事法律思维工具。阅读本书,将有助于读者构建一个更具前瞻性、更具韧性的现代商事法律认知体系。 ---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大村敦志  


  东京大学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长江学者讲座教授

道垣内弘人

  东京大学教授

张礼洪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李宇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法学博士

中原太郎  

  东北大学副教授,现为东京大学副教授

竹中悟人  

  学习院大学教授

解亘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蔡唱   

  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雅玲  

  湖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王冷然  

  南山大学法学部教授

李一娴  

  云南大学法学院讲师

赵银仁  

  河海大学法学院讲师

潘运华  

  福州大学法学院讲师

平野温郎  

  东京大学大学院法学政治学研究科教授

田泽元章  

  明治学院大学教授

得津晶  

  东北大学副教授

刘成墉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民商法律学院副教授

王万旭  

  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

久保田隆  

  早稻田大学教授

段磊  

  华东师范大学副教授

朱圆  

  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莳山明宏  

  日本司法书士会连合会常任理事

内藤卓  

  日本司法书士会连合会理事

译者简介

高庆凯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

渠遥   

  东京大学大学院法学政治学研究科博士后期课程研究生

杨东   

  东京大学大学院法学政治学研究科博士后期课程研究生

刘惠明  

  河海大学法学院教授

蔡元庆  

  深圳大学教授

段磊   

  华东师范大学副教授

王万旭  

  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

张瑞辉  

  名古屋经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图书目录

【民法立法论】
.债权法修改后的解释论与立法论
──补遗/大村敦志(着)、高庆凯(译)/3
.法律修改的间接效果
──以日本债权法修改为中心/大村敦志(着)、渠遥(译)/9
.债权法修改引发的新问题
──关于债权让与/道垣内弘人(着)、高庆凯(译)/18
.日本非典型担保立法动向/道垣内弘人(着)、杨东(译)/30
.经济制度的法律规范基础和民法典功能的考察
──民法典分解现象和中国民事立法模式合理性之分析/张礼洪/46
.《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逐条评论/李 宇/74

【民法专题研究】
.关于权利滥用的备忘录/中原太郎(着)、渠遥(译)/131
.从日本民法第95条的修改看日本民法中学说与实务之间的关系/竹中悟人(着)、渠遥(译)/145
.论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规范型态/解 亘/154
.民法典中个人信息界定之完善/蔡 唱、张雅玲/166
.违反适合性原则的损害赔偿与过失相抵
──以分析日本的裁判例为中心/王冷然/177
.用人者责任适用问题研究/李一娴/195
.危险责任视野下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事故型态研究/赵银仁/207
.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的法律效力
──从(2016)最高法民申7号民事裁定书切入/潘运华/243

【商 法】
.所谓样板条款
──依据日本法的合同中样板(BP)条款的研究(绪论)/平野温郎(着)、刘惠明(译)/269
.股东提案权制度的现状和理论问题/田泽元章(着)、蔡元庆(译)/278
.监督型董事会和股东代表诉讼的将来/得津晶(着)、段磊(译)/297
.简论台湾《公司法》最新修正
──以「实质受益人条款」争议为中心/刘成墉/323
.董事的破产民事责任与破产财产增值/王万旭/346
.简论虚拟货币的规制/久保田隆(着)、王万旭(译)/362
.中国房地产投资信託(REITs)的组织要件和税收要件/段 磊/370
.论信託免责条款的法律效力/朱 圆/388

【法实务】
.未进行继承登记的土地问题的处理/莳山明宏(着)、张瑞辉(译)/413
.关于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公示/内藤卓(着)、蔡元庆(译)/419

附 录
.中日民商法研究会第十七届(2018年)大会/427
.中日民商法研究会第十七届(2018年)大会会议纪录/436
.《中日民商法研究》注释

图书序言

开卷语

  本卷收录中日民商法研究会第十七届大会的内容。

  本届大会于2018年9月8~9日,由中日民商法研究会主办,福州大学法学院承办,日本司法书士会连合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协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私法研究中心和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东亚民商法律研究中心作后援,在福州召开。

  关于参加本届大会的中日方学者及实务界人士,请详见本卷「附录」中的「参会人员名单」。

  本届大会承蒙福州大学副校长张星教授到会致辞,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黄辉教授、书记张泓教授、叶知年教授给予大会多方支持,特别是对于叶知年教授和李秀文教授协同各位老师和同学们为大会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各位民商法专业的老师们拨冗参会并发言,在此一併表示衷心感谢!

  本届大会承蒙刘惠明、宇田川幸则、蔡元庆、高庆凯、王万旭、张瑞辉、段磊、渠遥等各位承担同声传译和论文集的笔译工作,对他们付出的辛劳表示衷心感谢!
  
  本届大会的与会专家学者和实务界工作者在两天会议期间,一如既往,围绕着中日两国民商法领域的各种热点问题展开了广泛深入的研讨;大会自始至终洋溢着「学术神圣」的气氛;学者和实务界人士严谨而务实的治学态度使此次研究大会的水准又得到了新的提高。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承蒙大村敦志和道垣内弘人等日方教授的大力推介,本届大会又有更多的日本民商法学界的青年才俊加入,为本会今后的发展进一步夯实了基础。

  《中日民商法研究》特色之一在于每卷都将讨论的内容原原本本地记录在册,这些讨论有些比提交到大会的报告和论文更能启发人们思考和研究问题的意识,而且在一些「大家」以及工作在法律实务第一线的法官和律师的发言中,还能汲取到难以在学术论文中得到的宝贵知识和经验。每年的讨论会纪录整理是最为辛苦且需要相当高水准的工作,今年这项工作由王万旭教授负责。在此,衷心感谢他在工作繁忙的情况下承担这项艰巨的工作!

  本卷继续由元照出版公司出版。感谢纪总经理在纸质学术书籍出版日趋艰难的今天接受本卷的出版,更要感谢负责本卷编辑工作的编辑团队付出的辛劳!

  中日民商法研究会及其编辑出版的系列论文集《中日民商法研究》旨在为中日之间的民商法学界和法律实务界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我们在为今天取得的进展而感到欣慰的同时更深感任重道远。衷心希望有志于这项事业的师长前辈,同仁学子能够参与到我们的研究会来,为这一事业的兴旺发达献计献策,以图共同进取。
  
  此外,特别说明如下:

  其一,本卷为社科基金项目(13AFX014)的阶段性成果。

  其二,以往每卷所附「日本法律文献阅读方法」因其所占篇幅过大且并非各卷所必须,故此,今后将作隔卷附加处理。

  中日民商法研究会联络方式如下:
  E-mail:571556030@qq.com
  TEL & FAX:0086-10-89505177

本卷主编于珠海研究室
2019年6月吉日

图书试读

用户评价

评分

这本书最吸引我的地方在于,它并非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而是结合了大量的案例分析。作者在探讨中日民商法差异时,经常引用真实的商业纠纷案例,并对这些案例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解读。例如,在讨论公司法时,作者分析了一个涉及中日合资企业的股权纠纷案例,详细阐述了日本和中国大陆在公司治理结构和股东权利保护方面的不同。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分析,作者将抽象的法律概念变得具体而生动,也让读者更容易理解不同法律制度的实践效果。更重要的是,这些案例分析也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教训。例如,在处理跨境商业纠纷时,我们需要充分了解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和文化差异,才能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于我们台湾的企业而言,在拓展海外市场时,尤其需要注意这些问题。这本书的案例分析,无疑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它不仅仅是一本法律研究著作,更是一本实用的商业指南。

评分

这本研究卷宗,说实话,我一开始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翻开的。毕竟,中日民商法之间的比较研究,听起来就有点硬核,容易陷入纯粹的理论堆砌。但读下去之后,却发现它并非像我想象中那样枯燥。作者在探讨两国法律差异时,并没有停留在简单的条文对比,而是深入挖掘了背后的文化、历史和社会因素。例如,在讨论合同自由原则的应用时,作者不仅分析了日本和中国大陆在法律规定上的不同,还结合了两国社会对契约精神的理解,以及商业习惯的差异,从而解释了为什么同样的法律原则在不同国家会产生不同的实践效果。这种跨学科的视角,让原本冰冷的法律条文变得鲜活起来,也让我对中日两国法律制度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尤其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对于日本“信义原则”的解读,它不仅仅是一种法律原则,更是一种道德规范,深深地影响着日本的商业伦理和人际关系。这对于我们台湾在法律制度现代化过程中,如何平衡效率与公平,以及如何融入本土文化,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总而言之,这是一本值得反复阅读和思考的著作,它不仅仅是法律研究的成果,更是一部理解中日文化差异的窗口。

评分

说实话,这本书的学术性非常强,对于没有相关背景的读者来说,可能有些难以理解。作者在论述过程中,经常引用大量的法律条文和判例,并且使用了许多专业的法律术语。但是,如果你能够克服这些困难,坚持读下去,就会发现它所蕴含的价值。这本书的重点在于对中日民商法背后深层逻辑的剖析,它不仅仅关注法律表面的差异,更关注法律制度背后的价值取向和政策目标。例如,在讨论物权法时,作者深入探讨了日本和中国大陆在所有权概念上的不同,以及这种不同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他指出,日本的物权法更加强调所有权的绝对性和稳定性,而中国大陆的物权法则更加注重所有权的社会功能和公共利益。这种差异反映了两国在经济发展模式和价值观念上的不同。对于我们台湾而言,在制定物权法时,如何在保障个人财产权的同时,兼顾社会公共利益,是一个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这本书的分析,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思考框架。虽然阅读过程有些挑战,但它所带来的启发却是巨大的。

评分

我读完这本书后,感觉自己对中日两国的法律文化有了更全面的认识。以往我对日本法律的印象,总是停留在其严谨和细致的表面,而对于其背后的价值观念和文化根源,却了解得不够深入。这本书通过对中日民商法进行深入的比较研究,揭示了日本法律制度中蕴含的“和”的精神,以及这种精神对日本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影响。例如,在讨论民事责任时,作者指出,日本法律更加注重当事人的过错责任,并且强调通过调解和协商来解决纠纷,而不是一味地依赖诉讼。这种做法体现了日本社会对和谐关系的重视,以及对冲突的规避。而中国大陆的法律则更加注重结果责任,并且强调通过诉讼来维护权利。这种差异反映了两国在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上的不同。对于我们台湾而言,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可以借鉴日本法律制度中蕴含的“和”的精神,强调通过协商和调解来解决纠纷,从而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这本书的阅读,让我对法律的理解不再局限于条文和判例,而是将其置于更广阔的文化和社会背景下进行思考。

评分

读完这本研究,我最大的感受是,它提供了一个非常独特的视角来审视我们自身的法律制度。长期以来,台湾的法律深受日本的影响,但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也在不断地吸收大陆的法律经验,试图构建一个更符合自身需求的法律体系。这本书通过对中日民商法进行细致的比较,揭示了两种法律制度各自的优势和不足。例如,日本的民法体系以其严谨性和稳定性著称,但在面对快速变化的商业环境时,有时显得过于僵化。而中国大陆的民商法则更加注重灵活性和适应性,但同时也存在一些法律适用上的不确定性。作者并没有简单地评判哪种制度更好,而是客观地分析了它们的特点,并探讨了它们在不同情境下的适用性。这让我意识到,法律制度的选择并非简单的“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而是需要根据自身的国情和发展阶段,进行审慎的权衡和选择。对于我们台湾而言,如何在继承日本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借鉴大陆的经验,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构建一个既能保障公平正义,又能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体系,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这本书无疑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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