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5-01-28
原本从《月旦法学杂志》之「法学教室」单元独立而创刊的《月旦法学教室》,已经堂堂迈入并超越了100期,就法学的教育目的以及实用的演习角度来说,它已经成为两岸法学教育杂志的标竿。
基于上面的背景与目的,编辑部沿袭过往的惯例,将此最受欢的单元,再次以《月旦法学教室别册》的方式呈现给所有喜爱的读者,以及有志学习基础法学教育者,也希望别册的方式,能成为学习过程的最佳工具书之一。
本次别册的编辑方式,将所有文章分类成公法学、民事法学、私法学,以及刑事法学四篇,所有的文章都是集结自《月旦法学教室》各期重要的文章。文章的作者群,均为当前法学界各领域的重要学者,以深入浅出的方式,点出问题的争点,并详实的解答例题。
民法总则
契约约定付款条件之性质∕林诚二∕ 3
无权代理人之损害赔偿责任兼评最高法院五十六年台上字第三五号判例及九十年度台上字第一九
二三号民事判决∕林信和∕ 5
违反预约之效果∕吴从周∕ 7
为「圆谎」所为给付之法律性质∕陈洸岳∕ 9
期待利益之保护∕林诚二∕11
条件成否未定前的期待权∕陈荣传∕13
契约之成立与推定成立∕林诚二∕15
契约之成立与推定成立∕林诚二∕17
金钱债权之专属性∕林诚二∕19
通谋虚伪意思表示中善意第三人之认定∕林诚二∕21
民法债编
Ⅰ债总
网路购物中错误标价衍生之法律问题∕林诚二∕25
连带债务人中一人所订和解契约之效力∕林诚二∕27
给付义务群的再认知∕林信和∕29
过失相抵之「过失」及第三人过失之范围∕陈洸岳∕31
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再探索∕林信和∕33
利他契约之变更与撤销──兼评最高法院八十年度台上字第一四一九号民事判决∕林信和∕35
向债权准占有人清偿之效力∕林诚二∕37
以损害赔偿债权为被动债权之抵销∕陈洸岳∕39
三方当事人间之抵销∕陈洸岳∕41
附条件契约与危险负担∕陈洸岳∕43
Ⅱ债各
凶宅与物之瑕疵担保∕吴从周∕45
遗产中保证契约债务的地位∕吴煜宗∕47
因承揽瑕疵所生损害赔偿请求权消灭时效之适用问题∕林诚二∕49
承揽运送人之赔偿利益转付∕林诚二∕51
技术买卖之瑕疵担保问题∕林信和∕53
标的物交付前之瑕疵担保──兼评最高法院八十一年度台上字第一一三四号民事判决∕林信和∕
55
民法第四二五条之一的类推适用∕谢哲胜∕57
民法物权编
Ⅰ总则
债权物权相对化∕谢哲胜∕61
Ⅱ共有
论物权代理行为之错误与无权代理之分际∕林信和∕63
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决议之效力∕温丰文∕65
公同共有之应有部分∕温丰文∕67
相邻数共有不动产之合併分割∕温丰文∕69
合併分割∕谢哲胜∕71
Ⅲ地上权
地上权的权利金∕谢哲胜∕73
区分地上权与地上权同时存在∕谢哲胜∕75
Ⅳ抵押权
先次序抵押权消灭原因对法定地上权成否之影响∕陈洸岳∕77
兼连带保证人之抵押人∕吴光陆∕79
拍卖物之除去使用权利∕吴光陆∕81
共有不动产分割应受补偿人的法定抵押权∕谢哲胜∕83
流押契约∕谢哲胜∕85
Ⅴ占有
于公开市场善意取得盗赃物时之「使用利益之返还」∕陈洸岳∕87
无偿受让可否主张善意受让∕谢哲胜∕89
Ⅵ不动产役权
需役不动产利用人取得不动产役权∕谢哲胜∕91
自己不动产役权∕谢哲胜∕93
民法亲属继承编
Ⅰ亲属
违反善良风俗之婚姻∕林秀雄∕97
亲生父得否提起婚生否认之诉∕林秀雄∕99
离婚后亲子之会面交往∕吴煜宗∕101
自由处分金与夫妻间赠与∕吴煜宗∕103
法院调(和)解离婚的效力∕吴煜宗∕105
遗产保证债务与遗产赠与第三人∕吴煜宗∕107
再婚之亲子关系∕戴瑀如∕109
血源生父与婚生生父∕郭玲惠∕111
Ⅱ继承
撤销合意终止收养之诉∕吴明轩∕113
同时死亡时的继承关系∕吴煜宗∕115
非完全收养下的代位继承∕吴煜宗∕117
父母非为子女之利益代理子女所为抛弃继承之效力∕林秀雄∕119
成年收养之效力∕戴瑀如∕121
民事诉讼法
Ⅰ总则
执行法院之管辖∕郑冠宇∕125
由消保团体提起之损害赔偿消费诉讼∕张文郁∕127
自认∕陈启垂∕129
误向民事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陈启垂∕131
违背专属管辖之效果∕姜世明∕133
损害赔偿数额之确定∕姜世明∕135
诉之声明之明确性原则∕姜世明∕137
分公司作为诉讼之当事人∕张文郁∕139
当事人之真实、完整陈述义务∕张文郁∕141
民事诉讼之法定代理∕张文郁∕143
民事诉讼之独立参加∕张文郁∕145
普通共同诉讼∕张文郁∕147
确认诉讼之补充性∕张文郁∕149
诉讼能力∕陈启垂∕151
受监护或辅助宣告之人的诉讼行为∕陈启垂∕153
刑事判决对于民事法院之拘束力∕姜世明∕155
本于票据有所请求之诉讼∕吴明轩∕157
未出席社员能否提起撤销总会决议之诉∕吴从周∕159
Ⅱ第一审程序
舍弃判决与认诺判决∕陈启垂∕161
第三反诉∕姜世明∕163
一部请求及其判决的既判力∕陈启垂∕165
确认法律关系基础事实存否之诉∕陈启垂∕167
争点效∕陈启垂∕169
既判事项之诉讼上和解∕姜世明∕171
Ⅲ第二审程序
撤回上诉之效力∕吴明轩∕173
Ⅳ第三审程序
民事诉讼之律师强制代理∕张文郁∕175
废弃发回判决拘束力之客观范围∕吴从周∕177
Ⅴ督促、保全程序
支付命令送达不合法之救济程序∕姜世明∕179
因死亡宣告取得财产之归还∕陈启垂∕181
定暂时状态处分裁定之效力∕沈冠伶∕183
Ⅵ再审
违背专属管辖得否提再审之诉?∕姜世明∕185
参加人提起再审之诉∕陈启垂∕187
2011年月旦法学教室别册:民事法学篇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5
2011年月旦法学教室别册:民事法学篇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