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贼绅士拉莫瑞(上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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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考特.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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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冰与火之歌》作者乔治.马汀赞赏推荐 惊动奇幻世界的偷拐抢骗大师上场 奇幻古城卡莫尔!惊奇的魔幻水都 每到夜晚,当祖灵玻璃高塔的诡光闪现天际 任何魔法巫术、强兵厉锁,都阻挡不了金子- 熘进拉莫瑞的口袋。 欢迎加入盗贼绅士帮 体验炫奇惊心、尔虞我诈、生死一线的偷儿人生 铁海沿岸的古城卡莫尔,有如文艺复兴时代的水都威尼斯,城中五座拔地数百呎的祖灵玻璃高塔,入夜后吸饱落日余晖,反射出炫幻迷离的「诡光」。入夜流光下的水上市集看似奢华却也有龙蛇杂处的赌场与妓院、有魔法老树,也有阴森的坟场,远观流光四溢,近看危机四伏,有如威尼斯与纽奥良综合体。 卡莫尔名义上由公爵统治,真正掌权者还是黑帮老大巴萨维。黑帮社会与贵族政府联手,市井乡民沦为鱼肉,无名孤儿弃养街头,由暗影丘上的「传盗师」训练成扒手。主角洛克.拉莫瑞也是孤儿,被传盗师转卖给盲眼盗僧「铁鍊神父」。在他悉心调教之下,拉莫瑞不仅是天才神偷,他也学习各种语言、贵族谈吐、算数、扮装、甚至烹饪,他既是盗贼也是绅士。 二十年后,拉莫瑞名气愈发响亮,传说他剑术所向无敌、行盗炉火纯青,且能像幽灵般穿墙而过……化名「卡莫尔之棘」行走江湖,号召能偷能打的一众豪杰,一起追随铁鍊神父信奉窃盗十三神,并以祖灵玻璃塔底地窖作为根据地,自组「盗贼绅士团」,他们能像宵小行窃,也能混迹贵族间偷盗,不变的是他们只对富人「课税」,过着尔虞我诈、多采多姿的窃盗生活。 其实,拉莫瑞身材瘦小,几乎不懂剑法……然而盗贼绅士帮所向披靡,转眼要进行第N次的大骗局了。倘若得手,贵族一半的财产都会落入他们的口袋。这回贵族和帮派都严阵以待,眼前凶险密布,拉莫瑞将如何成功得手,并带领盗贼绅士帮从鬼门关前脱身? 《盗贼绅士拉莫瑞》有孤儿的成长奋斗、侠盗的劫富济贫、黑帮的火併复仇,还有令人动容的兄弟情义,以及极权者的魔法幻术。主角拉莫瑞让人拍案叫绝的高超骗术、帅气的动作身手和贱到极点的唇枪舌剑。归根究柢,这是一个极具娱乐性和原创性,让人无法释卷的精彩故事。光与盗混沌交战的奇幻世界,天才作者史考特.林区写下一个让人大唿过瘾的侠盗传奇。 作者简介 史考特.林区(Scott Lynch) 生于1978年,是受过正式训练的消防队员,也做过一切「鄙事」:洗碗工、餐厅服务生、网页设计师、广告文案、办公室管理员、外烩厨师等。《盗贼绅士拉莫瑞》是他的第一本小说,其后尚有续作 :《红色天空红色海》(Red Seas Under Red Skies) 、《盗贼共和国》(The Republic of Thieves)。 《盗贼绅士拉莫瑞》入选2007年世界奇幻大奖决选名单。 译者简介 子玉 台大外文系毕业,译作包括《圣殿骑士遗产》、《愿景的力量》、《暗世主德克》、《转业圣经》、《银舌恶魔》等。

著者信息

图书目录

图书序言

推荐序

劫富济贫的奇幻侠盗演义

  许多人认为这几年是奇幻文学新的「黄金年代」,因为类型发展成熟、创作者人才辈出,市场反应热烈、影视改编不断,奇幻已不再是个小众文类。然而即便是在如此繁盛的当代奇幻文坛,史考特.林区戏剧性的崛起仍属罕见的异数。

  2004 年八月,英国「猎户座」(Orion)出版社编辑总监赛门.史班顿(Simon Spanton)无意间发现林区贴在某部落格的小说,大受震撼,立即用高额版税签下《盗贼绅士拉莫瑞》等四本书的全球版权。当时林区才二十六岁,住在爸妈家的地下室,当过洗碗工、餐厅服务生和网页设计师,甚至还是个领有执照的志愿消防员。在英美的出版体系中,作家想找到经纪人已非易事,遑论出书,但这个住在明尼苏达乡下的长发阿宅竟然麻雀变凤凰,摇身变成英国首席奇幻出版社力捧的明日之星,怎么不叫人羡妒交加?

  我还记得那年带着样书回台中老家,在火车上翻开《盗贼绅士拉莫瑞》,读得激动不已的情景。我用一整个週末狼吞虎嚥看完,突然能够领略编辑或经纪人发现杰作时如获至宝的狂喜。那不只是「这书会红」的商业考量,而是此生难得几回的惊艳和震撼。后来我写下一段话来描述这本书:「它从奇幻类型源远流长的传统中获得滋养,茁壮而繁衍出崭新样貌;它有着大师经典的气味或者痕迹,但那不是怠惰抄袭、亦非了无新意,而是站在巨人肩膀的更上层楼,类型演化的里程明证。它具有一切让我最初爱上这个类型的要素:剑与魔法的对立、壮丽和堕落并存的奇幻城市、繁复多姿的佈局,以及说来简单可是做到很难的「惊奇感」(sense of wonder)。它不是另一个《哈利波特》跟风的青少年奇幻,它可以有成人世界的黑暗、暴力和死亡、复仇与犬儒,黑色幽默还有苍凉的世事无常。」

  到了2005年底,《盗贼绅士拉莫瑞》的样书已经开始在书评家、奇幻部落客和书店採购间流传。《冰与火之歌》的作者乔治.马汀读了拍案叫绝,几乎逢人就推,直说这是他多年来读过最好的新人作品。2006 年,《盗贼绅士拉莫瑞》闪亮登场,果然写下市场佳绩,并且赢得读者一致好评。该书最终卖出二十七国版权,获世界奇幻奖和轨迹奖双料提名,华纳影业更买下电影版权,准备作为「哈利波特」系列电影结束后的接棒作品。

  故事的舞台是虚构的奇幻城邦卡莫尔(Camorr),有如文艺复兴时代的水都威尼斯,这里运河遍布、游船如织,玻璃拱桥优美的弧线划过半空、参天高塔拔起平地数百呎,仅能靠人工拉动的升降铁笼往来。这里有奢华的水上市集、喧闹的嘉年华会、女战士斗鲨鱼的死亡竞技、能同时结出柠檬和莱姆的魔法老树,却也有阴森的坟场、危险遍布的城郊荒原、龙蛇杂处的赌场与妓院,彷彿是威尼斯与纽奥良的综合体。

  很久很久以前,当人类还未出现的时候,卡莫尔曾是不知名上古种族的居住地。后来他们消失无踪,只留下满城的祖灵玻璃废墟(Elderglass)。这是一种坚韧无比的结晶材质,人类始终无法参透其中奥秘,遑论复制或改造。城中有五座通天高塔,皆以祖灵玻璃造成,每天傍晚即吸收落日余晖,在黑夜降临的前刻散发光芒,如同另一次日落,人称「诡光」(Falselight)。

  卡莫尔城中贵族和商旅往来频繁,并借由水运及港口之便,成为四方商业之都。这里虽由公爵所统治,但不过真正掌握卡莫尔还是黑帮老大巴萨维(Capa Barsavi)。这位研究修辞学出身的学者多年前来到卡莫尔,以极端残酷而有效的手段,在短短时间内一统众帮,成为至高的帮派领袖。他和公爵的秘密情治头目达成协议,帮派不碰贵族阶级,黄袍警卫则对帮派的各种勾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就是俗称的「秘密和议」(The Secret Peace)。

  主角洛克.拉莫瑞在一场瘟疫中失去双亲,被窃盗集团头目「传盗师」(Thiefmaker)收留。洛克是个天才神偷,尤其精于易容和各式诡计,入门第一天便已从黄袍卫兵身上偷了东西,之后各种麻烦更是接踵而至。为了避免惹祸上身,传盗师遂决定把洛克廉价卖给盲眼僧「铁鍊神父」,小说正式开始。

  相传这位盲眼僧为了表示信仰虔诚,乃挖去双眼,缠以白布,并且全身以铁鍊綑绑,永远无法离开神庙,借此换得信徒香油钱。事实上他两眼灵光,拜的是十二诸神之外的第十三个窃盗之神,还以神庙底下的祖灵玻璃地窖里作为根据地,自组「盗贼绅士团」。在他的调教之下,洛克学习各种语言、贵族谈吐、用餐礼节、算数、扮装、烹饪,是盗贼也是绅士。

  《盗贼绅士拉莫瑞》从洛克加入铁鍊神父门下揭开序幕,随即跳跃时空二十年,以洛克成年后的冒险为故事主轴,但又在每一章结尾加入「插曲」,回溯他的童年往事,或讲述卡莫尔的历史和寓言。这种作法既不会因成长过程太过冗长倒尽读者胃口,又能收「今昔对照」的奇妙效果,可谓高明至极。

  《盗贼绅士拉莫瑞》可说是一部披着奇幻外皮的犯罪小说,因为故事主轴正是讲述洛克和同伙们如何偷拐抢骗,周旋于卡莫尔富商和贵族之间,赚进大批银子,与同样 2006 年出版的《迷雾之子:最后帝国》有异曲同工之妙。不过《迷雾之子》的主角具有镕金术的特异功能,目标也更大(要骗倒一个帝国)。洛克.拉莫瑞则是个完全没有魔法的「正常人」,只是个子特别瘦小、歪脑筋动特别快、嘴巴特别贱,遇到需要动手的时候,他要嘛拔腿就跑,不然就得请出他长得特别胖、可是特别会打架的搭档吉恩(Jean),挥动一双叫做「邪恶姊妹」(the wicked sisters)的手斧,把敌人打得满地找牙。

  洛克和吉恩的组合,当然会让人想起佛利兹.莱柏(Fritz Leiber)经典的「兰诃玛传奇」(Lankhmar)系列。莱柏正是「剑与魔法」(Sword and Sorcery)文类的定义者,与创造野蛮人科南的劳勃.霍华(Robert E. Howard)和白子战士「艾尔瑞克」系列作者麦可.摩考克(Michael Moorcock)并列为这个类型的三大宗师。「剑与魔法」类型的一大特质是主角往往不具备魔法能力,必需透过自身的武力(剑)去对抗邪恶的巫师(魔法),其次则是故事中的冲突多半聚焦于个人,而不像史诗奇幻动辄攸关世界的命运。

  「兰诃玛」由一系列中篇小说组成,叙述盗贼「灰鼠」和野蛮人法夫纳在堕落的罪恶之城冒险的故事。《盗贼绅士拉莫瑞》当然有几分向大师致敬的意味,但林区另辟蹊径,让故事脱离了传统奇幻小说的中世纪风格,来到文艺复兴式的贸易城邦,因为唯有这样的设定,才有中产阶级的兴起,得以让洛克用扮装/易容的方式穿梭于权贵之间,而水都威尼斯一般的运河、假面舞会和嘉年华会,则提供了最完美的骗术舞台。

  《盗贼绅士拉莫瑞》除了为类型注入充沛活力,还具有跨出类型,吸引主流读者的特点,比如说惊悚小说的情节,让人拍案叫绝的高超骗术、帅气的动作场面和贱到极点的唇枪舌战。归根究柢,这是一个让人无法释卷的精彩故事:孤儿的成长奋斗、侠盗的劫富济贫、黑帮的火拼复仇,还有令人动容的兄弟情义。

  依照林区的计画,「盗贼绅士帮」一共有七部曲,前四部各以不同的城市为背景,后三部则扩展为与整片大陆相息息相关的大故事。他早已准备了大量背景资料和详细的故事大纲,只要按部就班,应该很快能完成系列,也因此猎户座订下了野心勃勃的出版计画,打算每八个月推出一本续集,在四年内出完。

  2007 年,续集《红色天空红色海》(Red Seas Under Red Skies, 暂译)如期上市,可是第三集《盗贼共和国》(Republic of Thieves)却迟迟不见踪影。读者等呀等的,一年过去又是一年,在长时间销声匿迹之后,林区终于在 2010 年在网志上公开说明自己罹患了忧郁症,正在接受治疗。也许是成名太快带来的压力,也许是他对自己严苛的要求,也或许是丧失至亲和婚姻告终的伤痛,让他陷入前所未有的低谷,可是他选择勇敢面对,也得到读者和出版者的鼓励和支持。

  现在是2012 年底,《盗贼绅士拉莫瑞》即将在台出版,从售出版权到中文版上市,因为太多无法预料的因素,而有了长达六年的「时差」。可是这场漫长的等待,竟与《盗贼共和国》至今仍未完稿的状况遥相唿应。而台湾的奇幻出版,从《哈利波特》和《魔戒》掀起热潮又归于沉寂,一晃眼也走过了十年。彼时出版社盲目摸索、缺译者也缺读者,如今出版者都累积了经验、磨练出眼光,资深的类型读者也成了译者、编辑、审稿者和评论者。《盗贼绅士拉莫瑞》的姗姗来迟,似乎也不是错过时机的无可奈何,反而是阴错阳差的正是时候了。就在两个月前,华纳的电影开发合约到期,《盗贼绅士》的影视版权转由另一家电视公司接手,准备筹拍美剧,这不也是得利于《冰与火之歌》影集的成功吗?

  写这篇导读的时候,是一个阴雨的週末早上,我的心里五味杂陈,有太多的话想说,关于奇幻类型与出版的流变、关于一夕成名而后又坠落深谷的史考特.林区,关于这本如同彗星一般闪亮耀眼的小说,却又不知从何说起。

  但是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现在你手上拿着《盗贼绅士拉莫瑞》,你也即将走进这个迷人的奇幻城邦卡莫尔,一起见证拉莫瑞的传奇。

文/谭光磊(奇幻文学评论者)

图书试读

序曲
嗜窃成癖的男孩



森多凡尼七十七年夏季漫长而湿热。盛夏之际,卡莫尔的传盗师突然不请自来,出现在佩瑞兰卓神殿,求见无眼祭司,急着想将拉莫瑞家的孩子卖给他。

「我有笔好买卖要告诉你!」传盗师开了口,或许不是什么好兆头。

「像卡洛和盖多那种好买卖?」无眼祭司说。「我还忙着让那两个爱傻笑的笨蛋摆脱从你那边学来的恶习,希望他们能学点我用得上的坏习惯。」

「少来了,铁鍊神父。」传盗师耸一耸肩。「当初成交的时候我就说过,他们是调皮捣蛋的小猴子,而且当时对你来说这也够好了——」

「还是说像莎贝萨那样?」祭司低沉雄浑的嗓音,把传盗师的反驳逼回他的喉咙里。「我相信你肯定记得,你把她卖给我的时候,价格贵到差点得拿我妈尸体的膝盖骨换钱才付得起。早知道就全兑成铜币给你,让你拖钱拖到得疝气。」

「哎,你怎么这样讲?她很特别嘛。而这个男孩子、这男孩嘛,他也很特别。」传盗师说。「把卡洛和盖多卖给你以后,你叫我多留心寻找的特质,在他的身上全有。你以前喜欢莎贝萨的特点,他身上一样也少不了!他是卡莫尔人,却混了瑟林人和瓦德伦人的血统,心脏里贼血饱满,和海水里的鱼尿一样丰沛。而且啊,我甚至可以……给你一点折扣。」

无眼祭司陷入长考。「容我讲句不礼貌的话,」他最后才说,「经验告诉我,你忽然慷慨待人的时候,我最好拿好武器、背靠墙壁。」

传盗师想尽办法挤出一个勉强算是真诚的表情,却僵在脸皮上让人十分不舒服,他耸肩的动作更是随性得夸张。「这男孩嘛,问题倒是有几个,没错。不过,这些问题在我的照顾之下才有。如果你收下了他,我相信问题一定会,欸,消失无踪。」

「噢、噢。原来你有一个魔法男孩,干嘛不早说?」无眼祭司搔一搔蒙眼白丝带下方的额头。「太棒了。买来以后,我把他种在该死的土里,等着他长出一条藤蔓,爬到云端的魔法国度去。」

「欸欸欸欸欸,铁鍊啊,我以前就听过你那种刻薄的口气。」传盗师对他做了一个彷彿风湿痛的假鞠躬。「说你有兴趣真的有那么困难吗?」

无眼祭司啐了一口,「假设卡洛、盖多和莎贝萨需要一个新玩伴或一个练拳头的沙包;假设我愿意花大概三枚铜币加一碗尿,买个我不想要的神祕男孩。说吧,这男孩有什么问题?」

「他的问题是,」传盗师说:「如果卖不成,我只好割破他的喉咙,把他丢进海湾里,而且今晚就得动手。」



传盗师收容拉莫瑞男孩的那天晚上,暗影丘上的老坟场挤满了孩童,默默站在那边等着新来的兄弟姊妹被带进地下陵墓。

传盗师手下的孩童人手一支蜡烛,冷蓝色的烛火穿破了河雾形成的银幔,宛如街灯的微光从被烟燻黑的窗外透入。一连串鬼火般的烛光从小丘顶端蜿蜒而下,越过石碑和仪式小径,踏上了横跨煤烟运河的玻璃大桥,在卡莫尔居民被夏夜蒸出的温热氤雾遮蔽下,显得若隐若现。

「来吧,我心爱的孩子们,我的宝贝,我的新生儿女,加紧脚步。」传盗师一面低语,一面轻推着最后一位孤儿走过煤烟桥。这些来自燃火区的孤儿大约三十人左右。「那些光点是你们的新朋友,只是前来指引你们登上我的山丘。快走吧,我的宝物,别荒废了黑夜,我们要讲的事情还很多。」

在极少数的自我虚荣时刻,传盗师自认是一个艺术家: 确切而言是名雕塑家,孤儿正是他的黏土,而暗影丘的老坟场则是他的工作室。

八万八千个生灵制造出定量的废弃物,其中包括一批持续产生迷途、无用、遭弃养的儿童。部分孤儿难逃奴隶贩子的魔爪,被拖去塔.维拉或杰睿姆群岛。严格说来,奴隶买卖在卡莫尔是犯法的行为,但如果没有人能为受害者出面,当局对这种奴役行为是睁一眼闭一眼。

就这样,奴隶贩子抓走了一些孤儿,而愚昧无知也同样会带走一些孤儿。那些缺乏勇气或技巧从城市中谋生的孤儿则多数死于饥饿或随之而来的疾病。此外当然少不了有勇无谋的孤儿,这一种小孩常见的下场是被押到宁耐宫前的黑桥上吊死。无论是小贼大盗,公爵的执法官使用同一套绳索,不同的是小贼被推出桥面之前,脚踝会绑上铁块增重,以便吊刑执行。

上述的死法不胜枚举,如果孤儿能克服重重难关,最后全会被传盗师收入集团。他有时只收一个,或者一口气收容一小群,以柔和的语调对孤儿说话,请他们享用热腾腾的一餐。不用太久,孤儿会明白日后的生活,坟场之下将是他们国度的中心,与一百四十名弃童一同向一名佝偻老人屈膝。

「快走吧,我可爱的孩子们,我的新儿女;跟着这列烛火,迈向山丘顶。就快到家了,就要有饭吃了。不受雨雾侵袭,不再烦恼恶臭的暑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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