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序
劫富济贫的奇幻侠盗演义
许多人认为这几年是奇幻文学新的「黄金年代」,因为类型发展成熟、创作者人才辈出,市场反应热烈、影视改编不断,奇幻已不再是个小众文类。然而即便是在如此繁盛的当代奇幻文坛,史考特.林区戏剧性的崛起仍属罕见的异数。
2004 年八月,英国「猎户座」(Orion)出版社编辑总监赛门.史班顿(Simon Spanton)无意间发现林区贴在某部落格的小说,大受震撼,立即用高额版税签下《盗贼绅士拉莫瑞》等四本书的全球版权。当时林区才二十六岁,住在爸妈家的地下室,当过洗碗工、餐厅服务生和网页设计师,甚至还是个领有执照的志愿消防员。在英美的出版体系中,作家想找到经纪人已非易事,遑论出书,但这个住在明尼苏达乡下的长发阿宅竟然麻雀变凤凰,摇身变成英国首席奇幻出版社力捧的明日之星,怎么不叫人羡妒交加?
我还记得那年带着样书回台中老家,在火车上翻开《盗贼绅士拉莫瑞》,读得激动不已的情景。我用一整个週末狼吞虎嚥看完,突然能够领略编辑或经纪人发现杰作时如获至宝的狂喜。那不只是「这书会红」的商业考量,而是此生难得几回的惊艳和震撼。后来我写下一段话来描述这本书:「它从奇幻类型源远流长的传统中获得滋养,茁壮而繁衍出崭新样貌;它有着大师经典的气味或者痕迹,但那不是怠惰抄袭、亦非了无新意,而是站在巨人肩膀的更上层楼,类型演化的里程明证。它具有一切让我最初爱上这个类型的要素:剑与魔法的对立、壮丽和堕落并存的奇幻城市、繁复多姿的佈局,以及说来简单可是做到很难的「惊奇感」(sense of wonder)。它不是另一个《哈利波特》跟风的青少年奇幻,它可以有成人世界的黑暗、暴力和死亡、复仇与犬儒,黑色幽默还有苍凉的世事无常。」
到了2005年底,《盗贼绅士拉莫瑞》的样书已经开始在书评家、奇幻部落客和书店採购间流传。《冰与火之歌》的作者乔治.马汀读了拍案叫绝,几乎逢人就推,直说这是他多年来读过最好的新人作品。2006 年,《盗贼绅士拉莫瑞》闪亮登场,果然写下市场佳绩,并且赢得读者一致好评。该书最终卖出二十七国版权,获世界奇幻奖和轨迹奖双料提名,华纳影业更买下电影版权,准备作为「哈利波特」系列电影结束后的接棒作品。
故事的舞台是虚构的奇幻城邦卡莫尔(Camorr),有如文艺复兴时代的水都威尼斯,这里运河遍布、游船如织,玻璃拱桥优美的弧线划过半空、参天高塔拔起平地数百呎,仅能靠人工拉动的升降铁笼往来。这里有奢华的水上市集、喧闹的嘉年华会、女战士斗鲨鱼的死亡竞技、能同时结出柠檬和莱姆的魔法老树,却也有阴森的坟场、危险遍布的城郊荒原、龙蛇杂处的赌场与妓院,彷彿是威尼斯与纽奥良的综合体。
很久很久以前,当人类还未出现的时候,卡莫尔曾是不知名上古种族的居住地。后来他们消失无踪,只留下满城的祖灵玻璃废墟(Elderglass)。这是一种坚韧无比的结晶材质,人类始终无法参透其中奥秘,遑论复制或改造。城中有五座通天高塔,皆以祖灵玻璃造成,每天傍晚即吸收落日余晖,在黑夜降临的前刻散发光芒,如同另一次日落,人称「诡光」(Falselight)。
卡莫尔城中贵族和商旅往来频繁,并借由水运及港口之便,成为四方商业之都。这里虽由公爵所统治,但不过真正掌握卡莫尔还是黑帮老大巴萨维(Capa Barsavi)。这位研究修辞学出身的学者多年前来到卡莫尔,以极端残酷而有效的手段,在短短时间内一统众帮,成为至高的帮派领袖。他和公爵的秘密情治头目达成协议,帮派不碰贵族阶级,黄袍警卫则对帮派的各种勾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就是俗称的「秘密和议」(The Secret Peace)。
主角洛克.拉莫瑞在一场瘟疫中失去双亲,被窃盗集团头目「传盗师」(Thiefmaker)收留。洛克是个天才神偷,尤其精于易容和各式诡计,入门第一天便已从黄袍卫兵身上偷了东西,之后各种麻烦更是接踵而至。为了避免惹祸上身,传盗师遂决定把洛克廉价卖给盲眼僧「铁鍊神父」,小说正式开始。
相传这位盲眼僧为了表示信仰虔诚,乃挖去双眼,缠以白布,并且全身以铁鍊綑绑,永远无法离开神庙,借此换得信徒香油钱。事实上他两眼灵光,拜的是十二诸神之外的第十三个窃盗之神,还以神庙底下的祖灵玻璃地窖里作为根据地,自组「盗贼绅士团」。在他的调教之下,洛克学习各种语言、贵族谈吐、用餐礼节、算数、扮装、烹饪,是盗贼也是绅士。
《盗贼绅士拉莫瑞》从洛克加入铁鍊神父门下揭开序幕,随即跳跃时空二十年,以洛克成年后的冒险为故事主轴,但又在每一章结尾加入「插曲」,回溯他的童年往事,或讲述卡莫尔的历史和寓言。这种作法既不会因成长过程太过冗长倒尽读者胃口,又能收「今昔对照」的奇妙效果,可谓高明至极。
《盗贼绅士拉莫瑞》可说是一部披着奇幻外皮的犯罪小说,因为故事主轴正是讲述洛克和同伙们如何偷拐抢骗,周旋于卡莫尔富商和贵族之间,赚进大批银子,与同样 2006 年出版的《迷雾之子:最后帝国》有异曲同工之妙。不过《迷雾之子》的主角具有镕金术的特异功能,目标也更大(要骗倒一个帝国)。洛克.拉莫瑞则是个完全没有魔法的「正常人」,只是个子特别瘦小、歪脑筋动特别快、嘴巴特别贱,遇到需要动手的时候,他要嘛拔腿就跑,不然就得请出他长得特别胖、可是特别会打架的搭档吉恩(Jean),挥动一双叫做「邪恶姊妹」(the wicked sisters)的手斧,把敌人打得满地找牙。
洛克和吉恩的组合,当然会让人想起佛利兹.莱柏(Fritz Leiber)经典的「兰诃玛传奇」(Lankhmar)系列。莱柏正是「剑与魔法」(Sword and Sorcery)文类的定义者,与创造野蛮人科南的劳勃.霍华(Robert E. Howard)和白子战士「艾尔瑞克」系列作者麦可.摩考克(Michael Moorcock)并列为这个类型的三大宗师。「剑与魔法」类型的一大特质是主角往往不具备魔法能力,必需透过自身的武力(剑)去对抗邪恶的巫师(魔法),其次则是故事中的冲突多半聚焦于个人,而不像史诗奇幻动辄攸关世界的命运。
「兰诃玛」由一系列中篇小说组成,叙述盗贼「灰鼠」和野蛮人法夫纳在堕落的罪恶之城冒险的故事。《盗贼绅士拉莫瑞》当然有几分向大师致敬的意味,但林区另辟蹊径,让故事脱离了传统奇幻小说的中世纪风格,来到文艺复兴式的贸易城邦,因为唯有这样的设定,才有中产阶级的兴起,得以让洛克用扮装/易容的方式穿梭于权贵之间,而水都威尼斯一般的运河、假面舞会和嘉年华会,则提供了最完美的骗术舞台。
《盗贼绅士拉莫瑞》除了为类型注入充沛活力,还具有跨出类型,吸引主流读者的特点,比如说惊悚小说的情节,让人拍案叫绝的高超骗术、帅气的动作场面和贱到极点的唇枪舌战。归根究柢,这是一个让人无法释卷的精彩故事:孤儿的成长奋斗、侠盗的劫富济贫、黑帮的火拼复仇,还有令人动容的兄弟情义。
依照林区的计画,「盗贼绅士帮」一共有七部曲,前四部各以不同的城市为背景,后三部则扩展为与整片大陆相息息相关的大故事。他早已准备了大量背景资料和详细的故事大纲,只要按部就班,应该很快能完成系列,也因此猎户座订下了野心勃勃的出版计画,打算每八个月推出一本续集,在四年内出完。
2007 年,续集《红色天空红色海》(Red Seas Under Red Skies, 暂译)如期上市,可是第三集《盗贼共和国》(Republic of Thieves)却迟迟不见踪影。读者等呀等的,一年过去又是一年,在长时间销声匿迹之后,林区终于在 2010 年在网志上公开说明自己罹患了忧郁症,正在接受治疗。也许是成名太快带来的压力,也许是他对自己严苛的要求,也或许是丧失至亲和婚姻告终的伤痛,让他陷入前所未有的低谷,可是他选择勇敢面对,也得到读者和出版者的鼓励和支持。
现在是2012 年底,《盗贼绅士拉莫瑞》即将在台出版,从售出版权到中文版上市,因为太多无法预料的因素,而有了长达六年的「时差」。可是这场漫长的等待,竟与《盗贼共和国》至今仍未完稿的状况遥相唿应。而台湾的奇幻出版,从《哈利波特》和《魔戒》掀起热潮又归于沉寂,一晃眼也走过了十年。彼时出版社盲目摸索、缺译者也缺读者,如今出版者都累积了经验、磨练出眼光,资深的类型读者也成了译者、编辑、审稿者和评论者。《盗贼绅士拉莫瑞》的姗姗来迟,似乎也不是错过时机的无可奈何,反而是阴错阳差的正是时候了。就在两个月前,华纳的电影开发合约到期,《盗贼绅士》的影视版权转由另一家电视公司接手,准备筹拍美剧,这不也是得利于《冰与火之歌》影集的成功吗?
写这篇导读的时候,是一个阴雨的週末早上,我的心里五味杂陈,有太多的话想说,关于奇幻类型与出版的流变、关于一夕成名而后又坠落深谷的史考特.林区,关于这本如同彗星一般闪亮耀眼的小说,却又不知从何说起。
但是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现在你手上拿着《盗贼绅士拉莫瑞》,你也即将走进这个迷人的奇幻城邦卡莫尔,一起见证拉莫瑞的传奇。
文/谭光磊(奇幻文学评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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