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27岁。屏东农专畜牧科毕业,当完兵,牧场养猪一年半,来台北找苦力活儿干,一心想搞从小的志业:「说个故事或者写个故事」。闷热的仓库里搬货点货,晚上睡在还有其他人等的宿舍里,下班时间他们拌嘴、打牌、喝酒、看电视,我不理人不管事,白纸摊开埋头写我的。一辈子没上过一堂编剧课,又自视甚高,我下笔很慢,小宿舍里折腾前后整整十个月,生下第一个孩子《演出》。当中有一天,一位室友从外面回来冲着我大叫:「金!我出去三个钟头,你竟然连姿势都没有变!」。这句话的印象很深,到今天我都还在想我现在姿势到底变了没有?
这样以假说真、以虚说实的舞台,它深深触碰了我对生命许多无以言表的情怀,成了我心里挥之不去的主要场景。之后,它一再的出现在我继续写作的剧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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