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书发想于余任大法官时,嗣因先后奉调长公惩会、最高法院,为公务所羁,无从为继。仅能利用公余之暇,勤读文献。迨民国;一零一年二月十六日,届龄退休,始克摒除一切杂务,专心致力于此,以偿夙愿。
二、随着社会多元,原有「裁判型式」(要件→效果),已不能因应整个社会所需,惟大学所授课程、立法所制定条文,仍相沿成习,陈陈相因,以致法律人祇知有此型式,不知有他。因而法律人出而致用,甚至掌理国家大政,不免囿于所学,乃至受制于所立之法,为「裁判型式」之观念所羁,并以此为其唯一之运作方式,其不被缚手缚脚者几希。欲期其「有能」,不免戛戛乎其难矣。
三、事实上,行政、财政、经济等部门,不能再拘于一格,应从观念上、立法上、执行上亟谋改弦更张,以「管理型式」(手段→目的),为其主要运作方式,始能展其气魄,大开大阖,以造福民生。立法及民意部门,应主耍以「合意型式」为其运作方式,提高议事效率,庶期圆满和谐。法学教育、立法条文及执法观念,若仍泥于祇有「裁判型式」一型式,非惟国家之不幸,亦法律人之悲哀。
四、即使足「裁判型式」,亦应以「对话」为主,以「论证」为之,并辅以其他型式,非法官所可独断。否则恐龙之说,仍然压顶;化石之名,永难洗刷。法律人最悲哀之事,莫过于不能用法,反为法所制,此不仅司法之不幸,亦为法律人之不幸。
五、切望本书之出,能扫此阴霾。使法律人在「裁判型式」下,能作名垂千古之判决;在「管理型式」下,能开创国家新机运;在「合意型式」下,能立下宏规。
作者简介
杨仁寿
1. 民国31年 (昭和17年,西历1942年) 2月17日出生
2. 民国49.9~53.6 台湾大学法律学系毕业
3. 民国53.9~54.9 服少尉预官役
4. 民国53.12.30 司法官高等考试及格
5. 民国54.9~55.12 司法官训练所司法官班第七期结业
6. 民国56.1~57.3 福建金门地方法院后补检察官
7. 民国57.3~57.12 台湾嘉义地方法院后补推事
8. 民国57.
这本书读完之后,我最大的感受是“复杂”。作者试图涵盖法学方法论的各个方面,从古典法学到现代法学,从分析法学到批判法学,几乎无所不包。然而,这种“大而全”的写法,也导致了内容过于分散,缺乏重点。我感觉自己就像在逛一个大型的博物馆,看到了各种各样的展品,却无法真正地理解它们的价值和意义。书中对于一些重要的概念,例如“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论证”等,只是蜻蜓点水般地进行了介绍,缺乏深入的探讨。更让我感到失望的是,作者对于法学方法论的实践应用,几乎没有提及。我希望看到更多关于如何在具体的法律问题中运用不同的方法论进行分析和解决的案例,而不是停留在抽象的理论层面。或许,法学方法论的学习,更需要一种实践性的指导和案例的示范。这本书虽然提供了一些关于法学方法论的知识,但却未能真正地帮助我提升法律思维能力。
评分这本书的装帧设计相当用心,深蓝色的封面搭配烫金的标题,显得既庄重又典雅,放在书架上颇具质感。然而,内在的内容却与外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作者似乎过于沉迷于对各种法学流派的罗列和比较,而忽略了对这些流派内在逻辑和实践意义的深入探讨。读完之后,我感觉自己只是对法学方法论的“地图”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却无法真正地“走进”这些方法论的世界。更让我感到困惑的是,作者在讨论不同方法论之间的关系时,经常陷入一种循环论证的陷阱,例如,为了证明某种方法论的优越性,又不得不借助其他方法论的理论框架,这使得整个论证过程显得缺乏说服力。我并非否定作者的学术能力,只是觉得这本书在结构和论证上存在一些缺陷。如果能更加注重对核心概念的提炼和对案例的分析,相信这本书的价值会得到更大的提升。或许,法学方法论的学习,更需要一种批判性的思维和实践的检验,而不是单纯的理论堆砌。
评分读完这本关于法学方法论的书,我总觉得像是走了一趟迷宫,起初还兴致勃勃地想找到出口,但越往深处走,迷宫的结构就越复杂,各种理论的交织让人眼花撩乱。作者试图将法学方法论的演变脉络呈现出来,这本身是很有价值的尝试,但可惜的是,叙述方式过于学院派,大量的概念堆砌和术语运用,对于我们这些在实务界打滚的律师来说,实在有些难以亲近。我理解作者希望展现学术的严谨性,但如果能多一些结合实际案例的分析,或者用更通俗易懂的语言来解释那些深奥的理论,相信会更容易被读者接受。书中的一些观点,例如对后现代主义法学思潮的批判,我个人是赞同的,但作者的论证过程却显得有些单薄,缺乏足够的论据支撑。总而言之,这本书对于法学研究者来说,或许是一部值得参考的文献,但对于想要提升实务能力的律师而言,恐怕只能作为了解学术动态的辅助读物。我期待未来能看到更多兼具理论深度和实践指导意义的法学方法论著作。
评分这本书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并非仅仅停留在对西方法学方法论的介绍,而是尝试将其与中国法学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探讨了如何在中国的法律实践中运用这些方法论。这一点我是非常欣赏的,因为我认为,任何一种理论,如果脱离了实际的土壤,就很容易变得空洞和无力。作者在书中引用了大量的中国案例,并对这些案例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这使得这本书更具针对性和实用性。然而,我也注意到,作者在讨论中国法学问题时,有时会过于强调西方理论的指导作用,而忽略了中国法学自身的特点和发展规律。我个人认为,中国法学应该在借鉴西方理论的同时,也要注重自身的创新和发展,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道路。总的来说,这本书是一部值得推荐的法学方法论著作,它不仅能够帮助读者了解西方法学方法论的最新进展,还能够启发读者思考中国法学的发展方向。
评分说实话,这本书读起来有点像在啃一本厚重的法学辞典,各种概念、学派、人物的名字接踵而至,让人感觉头昏脑胀。作者的文笔比较晦涩,句子冗长,缺乏流畅性,阅读体验实在不佳。我尝试着去理解作者想要表达的观点,但往往在阅读几页之后就感到力不从心。书中对于法学方法论的分类和定义,也存在一些争议,例如,作者将某些方法论归类为“传统”方法论,而另一些方法论归类为“现代”方法论,这种划分标准似乎有些随意,缺乏客观性。更重要的是,作者对于不同方法论之间的联系和区别,缺乏清晰的阐述,这使得读者很难形成一个完整的知识体系。我个人认为,法学方法论的学习,应该注重对不同方法论的批判性思考和综合运用,而不是简单地将其划分为不同的阵营。这本书虽然提供了一些关于法学方法论的知识,但却未能激发我对于法学研究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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