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镶嵌的台湾日治时期家族法:从日治法院判决探讨国家法律对台湾人之家及女性法律地位之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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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本书透过总督府覆审及高等法院之相关判决要旨,再辅以「日治法院档案」之地方法院相关判决,梳理汇整出日治时期国家法中之台湾人家庭成员关系、家之组成、分家与继承之规则、婚姻当事人之权利义务关系以及被承认的各种婚姻型态具体规范等之内容,对于整个日治时期台湾人身分规范进行整体而有系统的描绘,使读者能清楚看见日治时期所谓「旧惯」或「习惯」内涵之变迁与流动性,以及台湾人身分法从传统中国法过渡到近代西方法架构之轨迹。
多元性中的法律变迁与族群实践:日本殖民时期台湾家族法的重塑与张力 本书聚焦于日本殖民统治时期台湾社会内部,在国家法律(特别是家族法)的强势导入与既有社会结构、族群文化之间所产生的深刻互动与冲突。它并非仅仅探讨法律条文的演变,而是深入剖析这些法律规范是如何被地方社会所接受、抵抗、挪用,以及最终如何重塑了台湾人家庭的内部权力结构、性别关系和财产继承模式。 一、 殖民法律的结构性渗透与本土家族形态的冲击 本书首先勾勒了明治维新后,日本帝国如何通过殖民地的法律制度化进程,试图将“现代化”的家族概念强加于台湾社会。这包括对传统汉族“大 পিতৃ”(以父权和宗族为核心)结构的系统性干预。重点分析了《民法典纂纂要》的颁布、继承法(特别是关于女性继承权的限制与逐步放宽)以及婚姻制度(如一夫一妻制的强制推行)对台湾社会既有伦理的冲击。 具体而言,本书深入研究了日本法院在处理台湾本地案件时所表现出的“参照主义”(参照当地习惯)与“国家主义”(适用日本帝国法律)之间的矛盾张力。通过对1900年代至1930年代初期判决文书的细致爬梳,本书揭示了以下关键议题: 父权权威的微妙裂痕: 日本民法对“家主权”的界定与传统上台湾汉人家族中父权或祖父权的绝对性存在差异。当财产分割、媳妇地位、子女婚嫁权等问题诉诸法庭时,法院如何平衡两者,尤其是在涉及寡妇再嫁权、成年子女独立权等议题上,展现了法律改造的实际效果。 财产继承权的重新分配: 在传统继承体系中,女儿通常被排除在主要财产继承之外。日本法律虽然在某些层面倾向于维护既有秩序以求稳定,但在具体案例中,尤其是涉及无子鳏夫或家业需要维系时,法院对女性继承权的认定,为日后台湾女性的法律地位转变埋下了伏笔。本书详细分析了“特定遗嘱”或“约定继承”在殖民司法实践中的应用与限缩。 二、 地方的能动性:习惯法与社会实践的“在地化” 本研究强调,法律并非单向度的灌输,而是与台湾本地的社会实践、地方精英的理解和操作紧密交织。本书侧重于分析台湾社会是如何“使用”殖民法律的: 1. 习惯法的模糊地带: 殖民政府允许一定程度的“习惯法”存续,但这“习惯”的范围和解释权掌握在殖民司法机关手中。本书探讨了在婚姻、收继子、契字订立等关键领域,地方士绅和诉讼当事人如何利用习惯法的模糊性来规避或调整国家法律的严格要求,以保护家族利益或特定成员的权利。 2. 家族治理的法律化倾向: 随着法律普及和诉讼成本的下降,原本通过宗族议事或私下调解解决的家庭纠纷,越来越多地被引入法院体系。这促使原本基于伦理和权威的家族治理模式,开始向具有明确权利和义务界定的法律模式倾斜。这种“法律化”过程,反过来也削弱了传统宗族长老的仲裁地位。 三、 女性地位的重构:在贞操观与财产权之间的拉扯 殖民时期的家族法对台湾女性的法律地位产生了最为复杂的影响。本书批判性地审视了殖民法制在维护父权结构的同时,无意中为女性争取权利打开的通道: 婚姻与离异的制度化: 日本法律确立了更严格的离婚程序(如对“淫奔”和“不孝”的定义),这在某种程度上强化了对女性贞操的要求。然而,它也为受虐待的妻子提供了制度化的申诉渠道,尽管实践中困难重重。本书梳理了被休妻女性的法律救济案例,考察了她们的财产清算权和子女抚养权归属。 非婚生子女与“私生子”的法律身份: 殖民法律对婚生子与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区别对待,深刻影响了女性在家庭中的脆弱性。本书对比了不同时期法院对“妾室子女”与“私生子女”身份认定的判决变化,揭示了法律对女性生育行为的道德规训。 四、 跨时代的影响:法律移植与台湾社会的长远变革 本书的结论部分超越了日治时期本身,探讨了这些法律实践对后续台湾社会结构的影响。殖民时期建立的法律框架,无论其初衷如何,都为战后国民政府继承和改造台湾的民事法律体系提供了现成的工具和先例。殖民司法所积累的判例和解释,成为理解台湾现当代家族法变迁不可或缺的基石。 通过对判决文本的深入解读,本书旨在提供一个细致入微的视角,去理解一个被外来权力结构持续塑造的社会,是如何在法律的“硬性”框架下,通过日常的“软性”实践,努力维持其文化认同和家族秩序的平衡与演变。这是一部关于法律的异质性、族群适应性与个体能动性的历史研究。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沈静萍

  学历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法学博士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法学硕士

  现职
  侨光科技大学财经法律系助理教授

  经历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助教
  司法院大法官助理

图书目录

推荐序/王泰升
出版致谢
序 言
摘 要
Abstract

第一章 序 论

 第一节 问题意识与研究缘起/1
 第二节 文献回顾/9
 第三节 研究方法及架构/19
 第四节 章节安排/24
 第五节 名词定义/25

第二章 日治时期传统中国法与明治民法的交会
 第一节 问题意识与研究缘起/33
 第二节 日本政府接收前之台湾汉人家族习惯/35
 第三节 传统日本家族法原理及明治民法之家制度/57
 第四节 日本殖民统治下台湾人家族法之规范体制/72
 第五节 小 结/91

第三章 日治法院判决中的台湾人家制度
 第一节 家长与户主/94
 第二节 收养与继嗣/104
 第三节 分家、家产分析与继承/115
 第四节 小 结/126

第四章 日治法院判决中的台湾人婚姻制度
 第一节 正式婚姻/130
 第二节 妾/147
 第三节 招 婚/153
 第四节 养 媳/159
 第五节 小 结/166

第五章 台湾日治时期家族法的多元镶嵌性格及其影响
 第一节 旧瓶装新酒的旧惯:多元镶嵌模式下对于「家」
     之内涵改造脉络/169
 第二节 多元性格之家族法对于女性之定位/175
 第三节 小 结/180

第六章 结 论/183

附 件
 一 总督府覆审、高等法院关于户主、分家之判决要旨汇整/191
 二 总督府覆审、高等法院关于收养继嗣之判决要旨汇整/207
 三 总督府覆审、高等法院关于婚姻之判决要旨汇整/219

参考文献/239

图书序言

推荐序

  以台湾为主体的法律史研究,在走过草创的阶段后,陆续有利用新史料、做更深入探究的作品问世。静萍获得台大法律学院杰出博士论文奖的这本论着,正是其中之一。

  静萍就读台大法律学系时,即对台湾法律史有高度兴趣与研究热忱。进入同系硕士班后,更提升了在台湾法律史领域的研究能力。其硕士论文「百余年来台湾聘金制度之法律分析──兼谈台湾女性法律地位之变迁」,当年就得到彭明敏文教基金会的肯定,获选为台湾研究法律类最佳学位论文。之后再进入台大法律学院博士班专攻法律史,虽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担任司法院大法官助理,但也一直累积包括日本法律史在内的专业学识,并念念不忘以新史料,深化我们对于台湾法律史的认知。

  本书是静萍在博士阶段的具体成果与贡献。在此,透过对于大量日治时期法院判决的解读,梳理并汇整出日治时期国家法在身分事项上重要的规范内涵。由于日治时期国家立法上,就台湾人身分事项系规定依「旧惯」或「习惯」,故其具体规范内涵尚须透过有权解释机关之认定。欲追问有关日治时期台湾人身分法的具体内容究竟为何,即须先找出台湾总督府法院在判决中所实际确立的规范。因此静萍使用了总督府覆审及高等法院之相关判决要旨,再辅以《日治法院档案》中各地方法院的相关判决,整理出国家法上的台湾人家庭成员关系、家之组成、分家与继承之规则、婚姻当事人之权利义务关系,以及被承认的各种婚姻型态具体规范等等。本书对于整个日治时期的台湾人身分规范,进行整体而有系统的描绘,且详细引註判决年代与字号,已在台湾身分法史的研究上写下崭新的一页。读者亦得以清楚地看见日治时期所谓「旧惯」或「习惯」在内涵上的变迁与流动性,以及台湾身分法从传统中国法过渡到近代西方法架构的轨迹。

  静萍进而在本书提出了「多元镶嵌」模式,以及在此之下女性所处法律地位的观察。其认为日治时期法院,确实将近代西方法及明治民法的相关规范、概念,加入原本以传统中国法为内涵的台湾人身分规范之中。日治时期台湾人身分法因此形成同时兼具近代西方法、明治民法与传统中国法三种元素的「不中、不西、不日」的多元镶嵌型态。在此一多元镶嵌模式下,不但可解析出统治者眼中「文明化/现代化改革」的侷限性,尚可从女性被国家法赋予的权利内涵,所呈现出的片段性与不完整性,了解尽管统治者以现代化之名,引进以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为基础的「进步的」近代西方法元素,但实际上并未对台湾女性在国家法体系中的屈从与客体化地位,带来结构性的变化。

  本书丰富了台湾法律史的内涵,也展现静萍对于日治时期法律史料的研读、分析及诠释的能力。确实是一本值得细读的好书。

国立台湾大学讲座教授
王泰升
2015年3月18日于台北自宅

序 言

  这篇论文得以完成,首先感谢指导教授王泰升老师予我的启蒙与费心指导,王老师对台湾、对法律史的热情与坚持,不仅令人感佩与感动,也每每成为我在学习与研究之路上的精神指引。而口试委员朱柏松教授及林秀雄教授在初稿审查阶段所给与的诸多指正,是这篇论文能继续完成的重要基础;邓学仁教授及陈昭如教授在口试时所提出之建议与指点迷津,也让这篇论文研究成果的展现能有机会更靠近理想一步。能获得诸位口试委员的肯定,实非荣幸二字所足以形容。

  于论文写作过程中,最要感谢朱柏松老师、林子仪老师与罗昌发老师的鼓励与鞭策,若不是三位老师不厌其烦的耳提面命,这篇论文可能至今尚因缺乏自信心及生活琐事拖磨的缘故,无法将所学所思实际跃然纸上;而我从三位老师身上所学到做人做事的道理,包括决心、积极与认真,更是受用不尽的宝藏。其次,黄荣坚老师、李茂生老师及曾宛如老师的关怀支持,陪我度过挫折与困难的考验,也坚定了我对人生的理念。又本论文完成于担任大法官助理工作期间,在这份工作中也承蒙诸位长辈不吝指导与照顾,尤其翁岳生老师、谢在全大法官、林钖尧大法官、徐璧湖大法官、池启明大法官、苏永钦老师与师母彭凤至大法官、李震山老师、蔡清游大法官、叶百修大法官、陈碧玉大法官、许宗力老师及许玉秀老师平日的督促关切,在在使我在工作与学术研究上获益良多。

  另外,台大法律学系林芬香小姐、潘素珍小姐、李汶洙助教在行政事务及相关手续上予我协助甚多。这篇论文的写作与文献参考得以有所奥援,系因幸获大法官图书室周如燕小姐积极为我挖掘出不少珍贵的藏书;而书记处助理三办公室的三位同仁──庄绣霞小姐、陈宥群先生及饶梦华小姐为我分担工作上的大小事务、协助我蒐罗参考书籍及英文翻译,尤其在我身心俱疲之际,总是适时提供奇招妙方,让我获得娱乐或疗癒,能有妳/你们当同事,是这篇论文得以顺利达阵的重要助力。还有,若没有大学至今的挚友赵俪玲律师三不五时砥砺关怀、排忧解闷,论文写作过程肯定倍加艰辛。

  最后要感谢的是我的家人,姐姐、妹妹永远予我支持,父母则予我无限度的包容与耐心等待,作为我最坚强的后盾,这篇论文若没有您们无私的付出,是不可能完成的。而宝贝儿子贴心懂事地愿意牺牲与我相处的宝贵时光,没有一句怨言,甚至不时担忧我的论文进度及压力有无纾解,但求我能快乐,这样难能的心意真是无可取代的幸福!唯一遗憾的是,来不及与在日治时期度过青、少年岁月的阿公分享这份喜悦。犹记得大一的那个寒假,阿公突如其来对我滔滔不绝地忆述他所经历的二二八事件,之后每当春节期间总是兴奋地拿着客家八音的录音来与我分享,而当他得知我开始学日文后,便试图以曾经是他的国语的语言和我天南地北抬槓;假若时光能倒流,假若这篇论文的构思与着手能早个十年,阿公能提供给我的灵感与观察一定更丰富,我能和他对话的议题也一定更多。论文写作过程中曾出现几次重大的瓶颈,阿公便会带着他那温馨和煦得足以融化寒冰的微笑在我的梦里现身,我知道,阿公来为我加油打气了!不久后,困境总能迎刃而解。尽管阿公已不在我身边,但对他的无尽思念却是我今后最大的动力,让我埋首台湾日治时期法律史的研究。谨以这篇不甚完美的论文献给远在另一个世界的阿公。

沈静萍

图书试读

用户评价

评分

这本书的出现,填补了台湾法律史研究的一个重要缺口。过去,我们对于日治时期法律的研究,多集中在刑法、民法等领域,对于家族法这一涉及社会生活最深层的法律制度,却相对缺乏关注。而家族法,恰恰是殖民统治者试图改造台湾社会的重要工具。透过对家族法制度的调整,殖民政府不仅试图巩固其统治,更试图改变台湾人的家庭观念、伦理道德,以及社会结构。 作者选择从法院判决案例入手,无疑是一个精辟的策略。这些判决案例,是当时社会现实的真实写照,也是法律制度运作的具体体现。透过对这些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日本法律在台湾的实施过程中,并非一帆风顺,而是充满了各种矛盾与冲突。例如,在处理继承、离婚、收养等案件时,法院往往需要在日本法律与台湾传统习惯之间进行权衡,最终的判决结果,往往反映了当时社会力量的博弈。这本书的另一个亮点在于,它特别关注了日治时期女性的法律地位。在传统的父权社会中,女性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而日本法律的引入,对台湾女性的法律地位产生了怎样的影响?作者通过对相关判决案例的分析,揭示了当时女性在婚姻、财产、子女抚养等方面所面临的困境,以及她们为争取自身权益所做的努力。

评分

坦白说,这本书的阅读过程并非轻松。它需要读者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以及对台湾历史的了解。作者在书中使用了大量的法律术语和历史典故,对于不熟悉这些背景知识的读者来说,可能会感到有些吃力。然而,正是这种严谨的学术态度,以及对细节的深入挖掘,才使得这本书具有了独特的价值。它并非一部通俗易懂的读物,而是一部值得反复研读的学术著作。 我特别欣赏作者对于史料的运用。他不仅查阅了大量的日治时期法院判决档案,还参考了当时的法律文献、社会调查报告、以及个人回忆录等多种史料。这种多方位的史料考证,使得他对日治时期家族法的分析更加全面、深入。此外,作者还注意将台湾的社会文化背景纳入考量,避免将日本法律简单地视为一种外来的、异质的制度。他强调,日本法律在台湾的实施过程中,与当地的社会规范、文化传统之间产生了复杂的互动,最终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镶嵌”状态。这种视角,对于我们理解台湾历史的复杂性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评分

这本书的写作风格相当独特,它并非以一种宏大的叙事来讲述历史,而是以一种细腻的笔触,描绘了日治时期台湾社会的生活图景。作者通过对一个个具体的判决案例的分析,将我们带回到那个充满矛盾与冲突的时代。在这些案例中,我们看到了台湾人民在面对新的法律规范时,所表现出的各种反应:有的是顺从,有的是抵抗,有的是妥协,有的是调适。这些反应,反映了当时台湾社会内部的复杂张力,以及台湾人民在殖民统治下的生存状态。 我尤其对书中对于女性命运的关注印象深刻。在日治时期的台湾社会,女性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她们的权利受到各种限制。日本法律的引入,对台湾女性的法律地位产生了怎样的影响?作者通过对相关判决案例的分析,揭示了当时女性在婚姻、财产、子女抚养等方面所面临的困境,以及她们为争取自身权益所做的努力。这些女性的故事,令人动容,也令人深思。这本书的另一个亮点在于,它将台湾的社会文化背景纳入考量,避免将日本法律简单地视为一种外来的、异质的制度。作者强调,日本法律在台湾的实施过程中,与当地的社会规范、文化传统之间产生了复杂的互动,最终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镶嵌”状态。这种视角,对于我们理解台湾历史的复杂性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评分

读完这本研究台湾日治时期家族法的著作,我内心五味杂陈。长久以来,我们对于日治时期的法律制度,往往停留在殖民统治的压迫与剥削层面,鲜少深入探究其具体的运作方式,以及它如何渗透并重塑了台湾社会最核心的家庭结构与个人命运。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没有停留在宏观的历史叙事,而是选择从日治法院的判决案例切入,以微观的视角,揭示了日本法律在台湾落地生根的过程中,与当地社会规范、文化传统之间的复杂互动。 我尤其对书中对于“多元镶嵌”概念的运用印象深刻。它并非简单地将日治时期的家族法视为一种纯粹的“移植”或“强加”,而是强调了其与台湾固有法律习惯、社会伦理之间的相互影响、妥协与融合。这种视角避免了将日治时期法律制度视为单一、铁板一块的存在,而是展现了其在台湾社会内部所产生的多重面向与复杂张力。透过对判决案例的细致分析,我们得以窥见当时台湾人民在面对新的法律规范时,所采取的各种应对策略,以及他们在法律框架下所进行的权利争取与自我调适。这让我意识到,历史并非由统治者单方面书写,而是由各种力量共同塑造的。这本书也让我反思,我们对于历史的理解,往往受到自身立场与价值观的影响,因此需要不断地反思与修正。

评分

这本书让我重新审视了“现代化”的意义。长久以来,我们习惯于将“现代化”等同于“西化”,认为日本的殖民统治,是将台湾带入了“现代化”的道路。然而,这本书却从另一个角度,揭示了“现代化”背后所隐藏的权力关系与文化冲突。日本法律的引入,并非是为了提升台湾人民的生活水平,而是为了巩固其殖民统治,以及将台湾社会纳入其帝国体系。 透过对日治时期家族法制度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日本法律在改造台湾家庭结构、改变台湾人伦理道德方面所发挥的作用。例如,日本法律强调了父权家庭的观念,强化了男性在家庭中的主导地位,削弱了女性的权利。这种改变,对于台湾传统的家庭结构和社会关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本书也让我意识到,所谓的“现代化”,并非是一种客观的、普遍的进步,而是一种带有特定历史背景和价值取向的社会转型。在追求“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警惕权力关系的不平等,以及文化多样性的丧失。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提醒我们,在反思历史的过程中,要保持批判性的思维,避免陷入简单的二元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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