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生活中的时事新闻涉及法律议题者所在多有,但因时事新闻所着重的面向及媒体报导的观察角度不同,有时新闻报导的标题耸动、报导内容也会让一般视听大众对于这些时事案例的某些法律观念仅有模煳的认知,对于这些时事新闻的法律议题可能「知其然,但不知其所以然」,甚至产生错误的认知。而这些时事新闻事件所涉之法律问题,事实上也极具讨论价值,可作为一般大众增长法律常识的起点。
例如,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针对「鲜奶联合涨价案」判决业者败诉。此案乃于2011年10月间三大鲜乳厂商统一、味全及光泉,几乎在同一时间调涨鲜乳价格,造成民怨沸腾,业者遭公平会认定构成「联合行为」,共罚款3000万元,创下公平会开罚以来的最高纪录。业者提出行政诉讼,深觉委屈的地方在于并无明确证据证实三大厂商曾「协议」一起涨价,共同涨价纯属巧合。然而,所谓「联合行为」是否以参与联合行为之业者曾有共同「协议」为要件?或仅须有客观事实即足认定?(参见本书,「三大鲜奶业者联合涨价,公平会重罚3000万!」乙文)
再如,前一阵子新闻报导当时尚任某市政府要职之萧姓副市长,他刚满18岁的小儿子与某英文补习班的40岁阮姓女老师传出师生恋。而师生恋常常引发外界议论纷纷,有修成正果而传为美谈者,也有遭法院判刑而恶名昭彰者。师生恋除了道德争议之外,有违法吗?(参见本书,「谈师生恋,坐爱的牢?」乙文)
又如,报载彰化县黄姓夫妇的成年女儿在深夜想出门与泰籍男友约会,父母竟联手阻挡并将女儿强行拉入屋内,令女儿在神桌前下跪忏悔,女儿却反控父母亲「妨害自由」。案经台湾彰化地方法院检察署予以缓起诉,此乃考量黄姓父母并无前科而是出于管教女儿的初衷。而所谓「妨害自由」之定义为何?父母管教子女,不准子女出门,比比皆是,难道都犯罪吗?(可参见本书,「父母禁女儿约会,妨害自由?」乙文)
另如,涉嫌在夜店迷姦女模、女艺人之李姓富少在逃亡24日后,最后主动投案。而这段期间窝藏李姓富少之陈姓女士也在同一时间自首,坦承这段期间确实收留李姓富少。而藏匿人犯有犯法吗?何谓藏匿人犯呢?如果是爸、妈藏匿犯罪的儿子也犯法吗?(可参见本书,「窝藏人犯?犯啥罪!」乙文)
本书以真实的生活时事案例及常见之生活法律议题为素材,探讨这些生活时事案件背后的法律问题。每则案件之内容,除引用相关法律条文外,并大量援用司法院、各级法院及相关单位之实务见解,以让读者能清楚了解目前法院对于相关法律的解读为何,而非仅法律学理之探讨。本书可作为一般高中职学校之公民教育课程教材及一般大学或社区大学生活法律课程之教材。
王泓鑫、张明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