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刑法岌岌可危,最初始的原理不断受到挑战,有些早已腐化不堪。在英格兰及威尔斯,法官的审讯权已受到限制,不良的品格证据、禁止双重起诉、缄默权(right to silence)的相关规定也经过大幅修改,为的是要「重新平衡」法律制度,来讨好制度下的受害者。全球恐怖主义造成过度追求人身安全,公平审判有时候甚至不可能实现。事实上有很长一段时间,英国已经很少进行开庭审判了,大部分的刑案判决结果都是由于嫌犯已认罪。此外,正当英国一般大众不断激辩如何建立刑法未来的正当性,却很少有人注意到现今开庭审理的重要性已受到质疑。开庭审判饱受攻击,其价值更质疑,尤其是那些主张寻求其他管道─不论是和解,修复性司法─来陈述受害者的需求,却远离了国家行使公权力的审判及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