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三版序 本书初版第一刷于民国七十一年二月间发行,经数度重刷,至民国九十六年间进行修订,主要在增加相关解释及判例(决),并参照相关法令之修正或新订,予以修订,以求本书之完整、正确及实用。此次再修订,亦系本此意旨而进行。我国《冤狱赔偿法》已修正并将名称改为《刑事补偿法》,本书自应配合修正,并将附录《冤狱赔偿法》换为《刑事补偿法》,方便参照。又土地法就职司不动产登记事务之公务员不法侵害人民权利,由该管登记之地政机关负损害赔偿责任,设有特别规定,属国家赔偿之特别规定,应优先适用,惟其规定甚为简单(仅有四个条文),在适用上有赖判决予以补充,故此次修订,乃蒐集十数则最高法院裁判或决议,编入本书作为附录,方便对照参考。本次修订,承三民书局编辑部之大力协助,使得以完成,併此志谢。惟笔者才疏学浅,修订之后,疏漏仍在所难免,尚祈 宏达不吝教正为幸。
刘春堂 谨志
一○四年八月十七日
于辅仁大学法律学院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