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序
服从或反抗? 服从是人性吗?或反抗是必要的吗?
我们的文化中,受儒家伦理的影响,很强调尊卑的关系,例如孝顺不只要求「尊敬」更要求「顺从」长者,甚至从很小就要小朋友「听话」,不然就是「不乖」,可见「服从」尊长甚至被提升到伦理价值的层次,而不论其是否有值得尊敬或崇扬之处,「听话」本身即被赋予正当性。换言之,小孩子的责任是在「听」而不在「说」,更彰显在我们的俗谚:「小孩子有耳无嘴」,其被期待能服从,而不在于有自己的意见。
比较令人讶异的是,西方社会并未受到儒家的影响。在一九六○年代耶鲁大学教授史丹利.米尔格兰(Stanley Milgram)所进行的十九次一连串的实验,参与人数多达一千人,年纪从二十岁到五十岁,当中没有人是大学生或高中生,在非使用外部的强制力之下,受试者被告知要进行处罚与学习的效果研究,当被电击的对象已展现高度的痛苦,很高比例的实验对象仍然会服从实验的指示,纵使有所疑虑,仍服从指示持续地按下更高的电力,直到最后的阶段。
这项实验的结果,或许可以唿应哲学家汉娜.鄂伦(Hannah Arendt)所谓「邪恶的平庸」(the banality of evil),在一九六一年其在以色列观察公审二战的战犯艾克曼(Adolf Eichmann),这位前纳粹执行屠杀犹太人的「最终解决方案」主要负责人,其并非对犹太人有多大的反感或深仇大恨,而是一位如邻家大叔般的平常人,执行大屠杀就像公务员在执行一般的公务一样,如同前面的实验当被指示进行电击的工作,即使对其正当性有所质疑,甚至对被电击者产生同情,而大多数的受试者仍然会服从指示完成电击的工作。汉娜.鄂伦提醒我们,不是很邪恶的人,才会做出邪恶的事,一般的人若不加思索地服从邪恶的指示,仍会做出邪恶的事,甚至大多数的邪恶,都是这样造成的。
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提问,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难道不会反抗吗?这些受试者,若反抗不执行电击的工作,也不会有任何的威胁或损失,但为何不反抗,而选择继续服从指示。或许他们认为既然已经承诺要进行实验,即有义务要完成实验,虽然对于这样的实验仍有一点质疑。换言之,或许履行承诺的责任感高于停止被电击者的苦痛,只是这样的思考,是对的吗?对于艾克曼来说,执行长官所交办的任务则高于数百万犹太人的性命,而这样的判断是对的吗?这样的说法,或许更反映出他对于自己所执行的任务,是不是「邪恶」或「不正确」,并未产生任何的怀疑,或纵有,但其他的考虑更高于杀掉几百万的犹太人。
其实,我们若反观人类的历史,类似几百万人被屠杀的案例,并非是罕见的,且往往是在成就许多人自认为的「神圣」的事,不管是基于阶级、种族、宗教、国家、民族、政治意识形态等等的理由。一直到人权思想的出现,强调人性尊严的不可剥夺;认为每一个人的人权都是神圣的,且应该超越前揭各种的理由,才开始对于大规模灭绝人类的行为,视为一种邪恶。人权对于一切的杀戮行为都认为应该被禁止,甚至包括死刑,而前揭种种「神圣」的理由,甚至被认为系各种的歧视或不正确,而丧失其正当性。
人类营社会生活,欲形成公共的秩序,难免会有支配服从的关系,惟不同的是在于其建立在何种基础之上。如在政治上,不管是威权专制或民主政体,其区别不在于是否有支配服从关系,而在于其政治正当性的基础,如在君权神授的时代,其统治之正当性诉诸于宗教的神圣性,而在民主时代,其更奠基在人权、法治、民主的选举等之上。甚至,在社会上人际的关系,更可能基于经济上、知识上、阶级上、种族上、性别上等等之不对等或优势,所造成的支配服从关系,而这些过去传统上被视为理所当然的尊卑伦理关系,亦被重新检视其正当性的基础,例如过去重男轻女的父权伦理观,从性别平权的角度而言,即视为是不对的或邪恶的。
因此,在强调人权保障的民主国家,所谓支配服从的关系,很难不被检视其正当性的基础,如法国哲学家卡谬(Albert Camus) 所主张:「我反抗,故我们存在。」反抗即代表着一种新的存在抉择,而不是默默地服从各种既存的伦理价值。要避免「邪恶的平庸」,端视我们是否能针对各种支配服从关系,进行思辨,若认为「邪恶」即须反抗,才有新的存在可能性。
甚者,前揭米尔格兰教授后来将其实验结集成书,在名为《服从权威:有多少罪恶,假服从之名而行?》的书中,其指出服从的本质「在于一个人把自己视为他人期望的工具,因此不再认为自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换言之,服从除不思辨自己的行为以外,更深沉的意涵在于规避自己的责任与自主性,而选择追随强人或威权,这或许是民主政治最大的敌人,即心理学家弗洛姆(Erich Fromm)所谓:「逃避自由」。民主社会肯定人民的独立自主性,而将政治的正当性建立在人民的参与;若人民选择不参与或规避责任而将权力集中于强人或独裁者身上,从德国的威玛民主共和退化成希特勒的纳粹威权政体,即为历史的实例。
米尔格兰教授的实验虽然是在一九六○年代的美国,但在深受儒家文化影响且民主化仍未成熟的台湾,我们如何看待政治权威,服从或反抗仍不断地考验着我们所有的人,是选择或逃避自由?
林佳范/国立台湾师范大学 公民教育与活动领导学系系主任
教育部人权教育辅导群召集人
推荐序 米尔格兰(Stanley Milgram)这个「服从权威」的电击实验,我们多多少少在不同的文章里面见到过,但我们知道的大都是比较简化的版本:受测者会被要求扮演「教师」的角 色,当「学习者」犯错时要启动电击,然后随着犯错越多而电击的强度越大,而根据实验结果,多数的人会持续服从「权威」要求他继续电击,即便这个权威没有其 他实质上的威胁,而假的学习者则表现出非常痛苦的样子。
如果你对于米尔格兰实验这个故事感到困惑,或是好奇:难道整个实验在不同情境、性 别、职业下面也完全没有分别吗?那你应该要读一下这本《服从权威:有多少罪恶,假服从之名而行?》。这是米尔格兰完整实验记录和说明的一本书,里面有超过 1000人参与实验,而且针对不同的实验情境做出完整说明。
这并不是一本看了会令人愉快的书,但对于想要了解人类服从威权的「心态」,绝对是一本必读的经典。
杨士范
关键评论网共同创办人
序言 路西法(Lucifer)坠入地狱,亚当与夏娃被逐出伊甸园,这是影响西方文化最深远的两段叙事,警惕世人,不服从权威招来的可怕后果。上帝要求所有的天使尊崇亚当,也就是上帝新造的完美生物:人类。但路西法──上帝最宠爱的天使,他是「明亮之星」,在圣经中又称为「晨星」──却忤逆上帝的命令。路西法与一群想法与他相同的天使认为,在亚当被创造出来之前,他们早已存在,况且亚当只是凡人,而他们是天使。上帝听了之后,立刻认定他们犯了两项彼此关系密切的大罪,一个是骄傲,另一个是不服从祂的权威。上帝毫无化解冲突的打算,祂召来大天使米迦勒(Archangel Michael),要他将服从的天使组织起来,以武力讨伐这些叛逆。当然,米迦勒赢了(有上帝为他撑腰),路西法变成撒但(Satan),又称为魔鬼(Devil),他被放逐到上帝新创造的地狱里,其余的堕落天使也随他一起坠入其中。然而,撒但从地狱返归,他证明不尊崇亚当其实是适切的,因为亚当不仅不完美,更糟的是,他轻易受到蛇的影响而败坏。
当初,上帝让亚当与夏娃自由地统治完美的乐园伊甸园,只规定了一个小小的禁令。上帝特别耳提面命: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绝不可吃。可撒但却化为蛇的形体,说服夏娃吃一口善恶树的果子。夏娃吃了之后,也要亚当跟着吃一口。他们只不过吃了一口禁果,就立即受到责难,并被永远赶出伊甸园。他们必须辛苦耕种,体验许多苦难,甚至亲眼目睹自己的子女该隐(Cain)与亚伯(Abel)相争。他们也失去了纯真。更糟的是,不服从权威造成的可怕后果,居然让他们的罪不断传承给后代,直到永远。世上每个天主教的孩子一出生,就带着亚当与夏娃恶行的原罪诅咒。
显然,这些叙事是男人与权威创造的神话,绝大多数出自僧侣、拉比与牧师之手,因为这些叙事发生的时间,远在人类能够目击与记录之前的宇宙历史中。这些叙事就像所有的寓言一样,是经过一番设计,目的在传递一项强有力的讯息给聆听与阅读的人知道:无论如何,你都要服从权威!不服从权威的结果非常可怕,甚至要下地狱。这些神话与寓言一旦被创造出来之后,就由一代代的权威予以传承散布,例如今日的父母、老师、上司、政治人物与独裁者,他们希望他们的话受到遵从,不能有不同的意见或挑战。
因此,在传统的教育环境里,身为学童,我们都学过而且体验过这一连串的校规:除非老师准许你站起来离开座位,否则你必须乖乖坐着;发言前必须先举手,老师同意后你才能说话;不能跟老师顶嘴,也不许抱怨。这些行为规则深深灌输到我们的脑海里,即使我们长大成人之后,它们依然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周遭,就好像我们身上永远挂着一个牌子,提醒我们要服从权威。然而,不是所有的权威都能做到正义、公平、道德与守法,我们从未受过清楚的训练,让我们明辨正义与不义的权威有何关键差异。正义的权威值得尊重与服从,甚至于毋须太多质疑,但不义的权威应该会引起大家的疑虑与不满,最终引发挑战、反对乃至于革命。
史丹利‧米尔格兰(Stanley Milgram)的一系列服从权威实验──实验过程清楚完整地呈现在这本新版作品里──代表了社会科学对人性核心动力进行的重要调查。米尔格兰的作品首开先河,把服从权威的本质研究引进到实验室的控制环境里。某个意义来说,米尔格兰遵循的是社会心理学之父库尔特‧勒文(Kurt Lewin)的传统,不过一般不会将米尔格兰归为勒文学派,举例来说,像里昂‧费斯廷格(Leon Festinger)、史丹利‧夏克特(Stanley Schachter)、李‧罗斯(Lee Ross)与理查‧尼斯贝特(Richard Nisbett)明显走的就是勒文的路线。不过,米尔格兰利用实验室环境的限制与控制,来对现实世界里的意义现象进行研究,这种做法本质上与勒文社会心理学的研究方式不谋而合。。
米尔格兰之所以想探索服从,最早是从思索德国民众轻易服从纳粹权威开始的,德国民众在纳粹的命令下歧视犹太人,最后允许希特勒实行最终解决方案对犹太人进行屠杀。米尔格兰是年轻犹太人,他猜想,尽管文化与历史背景不同,但犹太人大屠杀有没有可能会在他自己的国家再次出现。虽然许多人斩钉截铁地认为这种事绝对不可能在美国发生,但米尔格兰却对大家的信心感到怀疑。尽管我们相信人性本善,却无法否认下列的事实:一般人,甚至是我们眼中的好人,都有可能遵从命令,犯下世上最可怕的恶行。英国作家斯诺(C. P. Snow)提醒我们,以服从之名犯下的违反人性的罪名,远比不服从来得多。米尔格兰的老师索罗门‧艾许(Solomon Asch)在此之前即已证明团体的力量会左右聪明大学生对视觉现实错误概念的判断。 但这种影响是间接的,会让团体与个人对相同的刺激产生不同的感受。从众(尽管团体的想法是错的)可以解决这种差异问题,参与者从众可以获得团体接受而避免团体排挤。米尔格兰想找出拥有权力的个人对另一个个人下达违反良心与道德的指令时,会产生何种直接而立即的影响。他想知道,当人面对严酷的人性考验时,实际上会做出什么事,而这个结果跟我们一般认为人在这样的情境下会做出什么反应,两者之间有什么差别。
遗憾的是,许多心理学家、学生与一般大众自以为了解「米尔格兰电击」研究的内容,事实上他们只知道一个版本,而且绝大多数只是看了他那部具影响力的电影《服从》(Obedience)或读过教科书上的简单介绍。有人质疑他只找男性来接受实验,一开始确实如此,但之后的实验他也找了女性参与。也有人质疑他只找了耶鲁大学的学生,因为他起初的研究是在耶鲁大学进行的。然而事实上,米尔格兰的服从研究涵盖了十九次彼此独立的实验版本,参与的人数多达一千人,年纪从二十岁到五十岁,当中没有人是大学生或高中生!有人严厉批评他的实验违反伦理,他创造的情境让扮演老师角色的人感到痛苦,因为这些受试者以为这些扮演学习者角色的人真的遭到电击。我想,一般观众可能是看到电影中受试者痛苦与犹豫的神情,因此才强烈地认为这项研究有严重的伦理问题。阅读米尔格兰的研究论文或他的作品,会发现当中并未特别强调参与者的压力,我们只看到参与者明知道他们造成无辜者的痛苦,却依然继续服从权威。我提出这个观点不是要主张这项研究是否合于伦理,而是要求读者应该阅读第一手的研究资料,了解米尔格兰的观念、方法与结果,这样才能充分了解他的做法。这也是本书将米尔格兰服从研究的文章结集起来的理由。
接下来我要简略说明我怎么看待这项研究。首先,这是社会心理学或社会科学领域内最具代表性也最具概括性的研究。米尔格兰的样本数相当庞大,涵盖了系统性的变数,他找来美国两座小镇──康乃狄克州的纽海芬(New Haven)与布里吉波特(Bridgeport)──各色各样的一般民众,并且详细说明了方法论。此外,米尔格兰也在不同文化与不同时间重覆进行相同的研究,充分显示研究的有效性。
米尔格兰的实验充分证明社会处境对人类行为的影响,他的实验结果唿应了行为决定论者情境主义的核心观点。这项研究说明了一点──绝大多数人无法拒绝不正义的权威的命令。在研究一开始,权威看起来符合正义,而且明白提出合理的意图,然而之后权威下的却是不合理的命令。心理学研究者以惩罚做为改进学习与记忆的工具,这种做法是明智的,而且合理。然而,一旦学习者坚持退出,抱怨自己心脏不舒服,而且在电击提高到三百三十伏特之后,已完全停止做出回应,这个时候再继续加强电击,已完全失去合理性。如果学习者被电晕过去,或者是发生更糟的状况,还谈什么协助提高记忆力?实验到了这个阶段,其实不需要费神多想,照理来说每个受试者应该会拒绝继续进行实验,并且拒绝服从残忍而不正义的权威的命令。然而恰恰相反,受试者施加的电击力道显然已经太强,但他们似乎陷入了米尔格兰所说的「代理人心态」(agentic state),因此完全没有罢手的意思。
受试的一般民众沦为毫无判断能力、一味服从命令的小学生,他们不知道如何从这个极为不快的处境中解脱,除非老师要他们停手。当他们的电击很可能导致严重的医疗问题时,在这个关键时刻,是否有任何受试者从椅子上起身,走到隔壁房间看看受害者的情况?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让我们先想想下个问题,我曾经当面问史丹利‧米尔格兰这个问题:「在调到最高的四百五十伏特之后,有多少受试者自发地起身,并且询问学习者的状况?」米尔格兰的回答是:「一个也没有,零个!」因此,小学时代服从基本规则,也就是老师叫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的习性,的确延续到了成年时期,除非身为权威的老师同意、允许与命令,否则一般人是不会停止的。
我对情境权力所做的研究(史丹福监狱实验)与米尔格兰的研究有几个彼此互补的地方。我们的研究就像是情境主义两侧的书挡:米尔格兰显示了权威直接对个人施加权力,我则显示了机构间接对权力领域内的所有对象施加权力。我要说明的是系统权力创造并且维持了某些情境,对个别的行为施予支配与控制。此外,我们的研究都戏剧性地显示外在权力对人类行为的影响,这一点可以轻易地从读者与观众的反应看出。(我也拍了一部电影《宁静的愤怒》[Quiet Rage],对于世界各地的观众产生了不少冲击。)我们的研究都引发了伦理问题,因为我们的实验都发生了参与者感到痛苦或罪恶感的状况。我在我最近的作品《路西法效应》中花了很大的篇幅讨论这类研究的伦理问题。一九七一年,当我首次在美国心理学会年会上简单报告史丹福监狱实验时,米尔格兰很开心地跟我打招唿,他说,我可以做点更违反伦理的研究来分摊众人对他的指责!
最后,我可以说点别的事来满足本书读者的兴趣,那就是史丹利‧米尔格兰跟我是布朗克斯区詹姆斯‧门罗高中的同学(一九五○年毕业班),我们高中时代就处得很好。他是同年级最聪明的孩子,毕业时拿下了所有的学业奖项,我则是最受欢迎的孩子,曾被高年级选为「吉米‧门罗」。十年后,当我们在耶鲁大学相遇时,小史丹利告诉我,他在高中时希望自己是最受欢迎的孩子,我则对他说我希望自己是最聪明的孩子。我们只能运用自己手中的一切,尽力做到最好。往后数十年,我与史丹利有过许多有趣的讨论,我们差点一起联名发表一份社会心理学论文。令人惋惜的是,一九八四年,米尔格兰因心脏病突发而以五十一岁的英年离开人世。他留下充满创意与生命力的思想遗产,从最初的服从权威实验,到后头延伸出许多新的领域──都市心理学、小世界效应、六度分隔理论与希拉诺效应(Cyrano Effect)等等──他总是别具创意地混用各种方法。史丹利‧米尔格兰是人文景致的敏锐观察者,他总是注意着新的典范,希望能揭露古老真理,或是用全新的眼光来看待隐藏的运作原则。我经常想,如果史丹利还在人世,他会怎么研究眼前这些全新的现象。
菲利普‧金巴多(Philip Zimbardo)
二○○九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