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宪法法院:地位、程序、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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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本书「联邦宪法法院——地位、程序、裁判」乃德国关于联邦宪法法院及释宪程序最基础且最具经典地位的教科书。于内容上对德国此一释宪机关的组织架构与宪法地位有精要论述,更就宪法诉讼的各种程序类型乃至裁判效力等有完整介绍,释宪程序中之相关问题与争点几可于本书中获致初步的指引启发。

  吾国释宪法制与理论受德国影响甚深,诸多大法官的解释、学理上的讨论乃至未来可能的立法等均多有参酌因袭,彼邦所发生之问题对吾国实有前瞻性的参考价值。本书因此不仅对参与释宪实务的工作者,更对相关法制有兴趣或欲进阶研究的法律学子、乃至对欲深入了解德国学理与制度的其他读者,都会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书籍。
好的,这是一本关于《古代埃及的宗教信仰与神话体系》的图书简介,字数大约1500字。 --- 书名:《神祇的低语:古埃及宗教信仰与神话体系深度解析》 内容简介 《神祇的低语:古埃及宗教信仰与神话体系深度解析》是一部全面、深入探讨古埃及文明核心精神世界的著作。本书旨在超越传统历史叙事的框架,深入剖析支撑古埃及社会长达三千余年辉煌的宗教信仰结构、复杂的神祇谱系、以及那些流传至今仍令人着迷的神话故事。作者以严谨的学术态度和生动的叙事笔触,带领读者穿越时空,重返尼罗河畔,探寻古埃及人如何理解宇宙、生命、死亡与永恒。 本书结构清晰,分为四个核心部分,层层递进地构建起一个完整的古埃及宗教世界图景。 第一部分:信仰的基石——宇宙观与神圣秩序 本书首先从根源上探讨古埃及宗教的哲学基础。不同于其他文明,古埃及的宗教是其社会、政治和日常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创世神话与原始混沌: 详细考察了埃及创世神话的演变,从早期的赫利奥波利斯(Heliopolis)的太阳神体系,到孟菲斯(Memphis)的普塔(Ptah)作为“创造者”的理论,再到赫尔莫波利斯(Hermopolis)的八元神(Ogdoad)概念。重点分析了“努恩”(Nun,原始之水/混沌)在宇宙形成中的关键作用,以及“玛特”(Ma'at,秩序、真理与平衡)作为宇宙运行的终极原则是如何被确立和维护的。 太阳崇拜与法老的角色: 太阳神“拉”(Ra)不仅是自然现象的象征,更是国家合法性的来源。本书详述了拉的日夜旅程如何被用来构建古埃及的“时间观”和“生命周期观”。同时,深入剖析了法老作为“活着的荷鲁斯”与“拉之子”的身份,探讨了法老在维持“玛特”和执行神圣律法方面的宗教职责,这构成了古埃及政治哲学的核心。 神殿的象征意义: 神殿不仅仅是祭祀场所,更是宇宙模型的微缩体现。通过对卡尔纳克、卢克索等主要神庙建筑的分析,揭示了神殿的布局、方向和内部装饰如何反映了神祇的居所、宇宙的结构以及人类与神灵之间的沟通路径。 第二部分:复杂的神祇谱系与职能分野 古埃及拥有一个庞大而复杂的众神体系,神祇之间的关系和职能不断交织演变。本部分对主要神祇及其区域性崇拜进行了细致梳理。 核心神祇群像: 详细描绘了奥西里斯(Osiris,冥界之神)、伊西斯(Isis,魔法与生育之神)、荷鲁斯(Horus,天空与王权之神)、塞特(Seth,混乱与沙漠之神)等核心神祇的特征、起源及彼此间的复杂关系。特别关注了“俄西里斯神话”对古埃及生死观和复活信仰产生的深远影响。 职能分工与地方崇拜: 探讨了智慧之神托特(Thoth)、爱与美之神哈索尔(Hathor)、动物神阿努比斯(Anubis)等职能神的作用。此外,本书还辨析了不同地区主神(如底比斯地区的大祭司阿蒙-拉)的兴起和兼并过程,解释了宗教如何适应政治版图的变化。 神格的融合与变形: 阐述了“复合神”(Syncretism)现象,例如阿蒙-拉(Amun-Ra)、索贝克-拉(Sobek-Ra)等,分析了这种融合如何服务于国家统一和宗教权力的巩固。 第三部分:超越现世——死亡、来世与永恒的追求 古埃及文明最引人注目的特点之一是对来世的极度重视。本书将集中探讨围绕死亡和永生的仪式、信仰与实践。 灵魂的构成与旅程: 详细解释了古埃及人对灵魂的分解概念——“卡”(Ka,生命力)、“巴”(Ba,个性与移动能力)和“阿赫”(Akh,光荣的亡灵)的差异及其相互作用。阐释了亡灵如何在死后世界进行审判与历险。 丧葬仪式与木乃伊制作: 深入剖析了木乃伊制作的科学、宗教目的和技术细节。描述了“开口仪式”的宗教意义,以及棺椁、墓室装饰在引导亡灵进入来世过程中的作用。 《亡灵之书》的解读: 对《亡灵之书》(Book of the Dead)进行了全面的文本分析,将其视为通往永生的指南手册。重点解读了关键咒语,特别是“心脏称量仪式”前的辩护辞,揭示了古埃及人对道德行为与来世审判的关联认知。 第四部分:宗教实践与社会影响 本部分考察了宗教信仰是如何渗透到古埃及人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结构中的。 神庙祭司阶层: 分析了祭司团体的组织结构、权力基础及其在经济和社会管理中的角色。探讨了祭司如何通过对知识(如历法、医药、文字)的垄断来维护其宗教权威。 民间信仰与护身符: 在宏大的国家宗教之外,本书也关注普通民众的信仰实践。探讨了护身符(如甲虫、荷鲁斯之眼)的佩戴目的、家庭祭坛的设置以及对日常生活中各类神祇的祈求。 宗教的抵抗与变革: 特别设置章节分析了阿肯那顿(Akhenaten)推行的“阿吞神一神论”改革。本书不仅描述了这一历史事件,更将其置于古埃及悠久的宗教传统背景下,分析了其兴起的原因、短暂的影响以及最终被彻底颠覆的深层社会和宗教因素。 结语:遗产与影响 本书最后总结了古埃及宗教思想对后世文明,特别是对希腊化时期的哲学和早期基督教的潜在影响,强调了其作为人类精神探索史早期篇章的不可替代性。 本书特点: 资料翔实: 综合了最新的考古发现和主要古埃及文献(如铭文、纸莎草文献)的权威译本。 视觉辅助: 配有大量精选的文物、壁画和神庙复原图(插图未在文字中提及),以增强读者的直观理解。 论证深入: 避免流于表面的神话复述,专注于解析信仰背后的哲学动机和结构逻辑。 《神祇的低语》是历史爱好者、人类学家、宗教研究者以及所有对人类文明源头奥秘心怀好奇的读者不可或缺的参考读物。它提供了一把钥匙,使我们能够真正聆听三千年前尼罗河畔,那些关于神祇、秩序与不朽的低语。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Klaus Schlaich (†) 


  经历
  德国(前)波昂大学法学院教授

Stefan Korioth 

  现职
  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院教授

译者简介

吴信华


  现职 
  国立中正大学法律学系教授

  学历
  德国杜宾根(Tübingen)大学法学博士

  着作
  宪法释论、宪法诉讼专题研究(一)-「诉讼类型」,及其他宪法/宪法诉讼相关专论多篇,刊登于各学术期刊杂志

图书目录

Vorwort zur chinesischen Ausgabe in Taiwan(台湾中文出版原作者序—德文原文)
台湾中文出版原作者序(中文翻译)
原书第十版序(中文翻译)
中文出版译者序
缩语表

第一篇 导论与基础
I.比较视野下的联邦宪法法院/1
II.联邦宪法法院的权限范围――概述/5
1.法院裁判的审查/6
2.行政的审查/6
3.立法行为的审查/6
4.宪法法院关于宪法机关间之争议裁判,亦包含联邦性争议/7
5.其他任务/7
III.「宪法审判权」:一个单纯的集合名词?/8
IV.宪法审判权与宪法/10
1.基本法作为「直接有效之法律」。宪法的优位性/10
2.宪法审判权之作用范围与宪法之解释/12
V.借由法院而为宪法裁判/18
1.通往联邦宪法法院之途径:亦属一条迂回之路/18
2.关于「联邦宪法法院与专业法院」之专业术语/21
VI.联邦宪法法院与欧洲法院/21

第二篇 联邦宪法法院之地位与组织架构
I.联邦宪法法院作为法院与宪法机关/23
1.联邦宪法法院特别的组织地位而作为一个宪法机关/24
2.「宪法机关」:一个法官职权界限踰越的权限头衔?/25
II.联邦宪法法院的组织:审判庭原则,法官与法官选举/31
1.审判庭原则/32
2.法官与法官选举/35
3.学术助理/41
III.以多数决为决议与特别意见/42
1.多数决裁判与抽签程序/42
2.特别意见/43

第三篇 联邦宪法法院程序的若干基本原则
I.诉讼法规范的不完备性――并无程序自主/49
II.声请必要性、诉讼代理与调查原则/52
III.程序当事人、程序参加、陈述意见权/54
1.当事人/54
2.程序的参加/55
3.陈述意见的权利/55
IV.和解与和解性的争议平息/57
V.言词审理/59
VI.简易驳回(联邦宪法法院法第24条)/60
VII.法官的自行回避与偏颇/61
VIII.费用、滥诉费用、其他必要支出/65

第四篇 审理权限与程序类型
第一章 通向联邦宪法法院的途径
I.并无概括条款/67
II.联邦宪法法院最重要程序类型的裁判统计/68
第二章 基本法第93条第1项第1款、联邦宪法法院法第13条第5款、第63条以下之机关争议程序
I.机关争议的基础问题/72
1.宪法机关作为权利与义务的主体/72
2.历史的关连/73
3.机关争议裁判的课予义务效力/76
4.机关争议程序中的若干重要裁判/77
II.程序合法要件/78
1.当事人能力/78
2.争议对象/86
3.声请权能,权利保护之必要/88
4.期 限/92
5.审查基准/92
III.裁 判/93
IV.关于机关争议程序之特别规定/93
第三章 联邦性争议
I.基本法第93条第1项第3款,联邦宪法法院法第13条第7款、第68条以下之宪法形态的联邦与各邦争议/98
1.程序的设计与程序合法要件/98
2.联邦与各邦争议于今日之重要性/101
II.基本法第93条第1项第4款,联邦宪法法院法第13条第8款、第77条以下,以及依基本法第99条,联邦宪法法院法
第13条第10款、第73条以下之程序/105 
1.非宪法性质之联邦与各邦争议(基本法第93条第1项第4款前段)/105
2.各邦间之公法争议(基本法第93条第1项第4款中段)/106
3.邦内部之宪法争议(基本法第93条第1项第4款后段、第99条)/107
III.基本法第93条第3项连结基本法第29条所制定法律之第24条第5项第3句之程序/110
IV.依行政法院法第50条第3项、社会法院法第39条第2项之法官声请/110
第四章 规范审查程序
A.法官的规范审查――基础/112
I.规范审查的形式。历史根源/113
1.基于联邦制所引伸之规范审查/113
2.法官的审查权/113
3.规范审查权限集中于一个唯一的中央法院/117
II.宪法法院的规范审查作为司法/117
III.联邦宪法法院的各种规范审查程序/119
B.「抽象」法规审查(基本法第93条第1项第2款,联邦宪法法院法第13条第6款、第76条以下),以及依基本法第
93条第1项第2a款,联邦宪法法院法第13条第6a款、第76条以下,基本法第93条第2项、联邦宪法法院法第13条
第6款、第97条之其他特别情状/121
I.抽象法规审查(基本法第93条第1项第2款、联邦宪法法院法第13条第6款、第76条以下)/122
1.基础问题/122
2.程序合法要件/124
3.裁 判/131 
II.基本法第93条第1项第2a款,联邦宪法法院法第13条第6a款、第76条以下之权限审查程序/131
1.基 础/131
2.程序合法要件/132
3.实体合法性/133
4.裁 判/133
III.基本法第93条第2项,联邦宪法法院法第13条第6b款、第96条之权限免除程序/136
1.本程序之基础与特性/136
2.程序合法要件/137
3.审查范围/141
4.裁 判/141
IV.规范确认程序/144
C.基本法第100条第1项,联邦宪法法院法第13条第11款、第80条以下之「具体」法规审查(法官声请)/146
I.基础问题/146
1.法官的规范审查权与废弃权/146
2.法官声请程序之目的/147
3.此一程序的现实重要性/150
II.程序合法要件/151
1.声请权人/151
2.声请对象/152
3.法官的声请权利与声请义务(声请事由)/156
4.审查基准/169
III.程序进行与裁判/170
D.基本法第100条第2项,联邦宪法法院法第13条第12款、第83条以下之规范验证与规范鑑别程序/173
I.意义与归类:基本法第25条程序上的对应规定/173
1.程序的目的与功能/173
2.与基本法第100条第1项程序之区别/175
3.概念上的界定/176
II.程序合法要件/177
1.法律争议的存在/177
2.疑义(与疑义者)/177
3.声请对象/180
4.裁判上重要性/180
III.裁 判/180
E.基本法第100条第3项,联邦宪法法院法第13条第13款、第85条之分歧声请/181
I.意义与归类/181
II.程序合法要件/183
1.有声请权之法院/183
2.基本法第100条第3项规定下之「裁判」/183
3.「不一致」/184
4.裁判上重要性/184
III.裁判与裁判效力/184
F.基本法第126条,联邦宪法法院法第13条第14款、第86条以下之程序/185
G.基本法第93条第1项第4b款,联邦宪法法院法第13条第8a款、第91条之「地方自治团体的宪法诉愿」/186
第五章 基本法第93条第1项第4a款、联邦宪法法院法第13条第8a款、第90条以下之宪法诉愿
A.一般法律救济途径体系中之宪法诉愿/189
I.宪法诉愿与基本法第19条第4项之诉讼救济途径保障/191
II.宪法诉愿之功能与意义/195
B.程序合法要件/196
I.诉愿能力/196
II.程序能力/201
III.诉愿对象/201
IV.诉愿权能:基本权利受侵害之主张/204
1.基本权利受侵害/205
2.主张受侵害/212
V.期 限/222
VI.联邦宪法法院法第90条第2项诉讼救济途径之提前穷尽与宪法诉愿之补充性原则/223
1.规则:穷尽救济途径/223
2.例外:联邦宪法法院的提前裁判(联邦宪法法院法第90条第2项第2句)/233
3.直接针对法律之宪法诉愿不适用联邦宪法法院法第90条第2项/234
VII.权利保护必要/238
C.宪法诉愿之接受而裁判(联邦宪法法院法第93a条以下)/240
I.由法院行政于「一般登记」之登载/241
II.宪法诉愿接受之义务(联邦宪法法院法第93a条第2项)/242
III.由审查庭为接受之拒绝(联邦宪法法院法第93b条第1句,第93d条第1项、第3项)/246
IV.由审查庭所为胜诉许可之裁判(联邦宪法法院法第93b条第1句、第93c条)/247
V.由审判庭为接受(联邦宪法法院法第93b条第2句)/249
VI.接受程序的评价/250
1.不接受裁判:非属实体裁判/250
2.胜诉许可之审查庭裁判/252
3.审查庭程序中之声请法官回避/253
4.宪法诉愿之双重功能:个人权利保护之保障与宪法之维护/254
5.重要之观点:联邦宪法法院专注于原则宪法上重要性之问题/256
D.裁 判/259
E.联邦宪法法院在判决宪法诉愿中之审查范围/260
I.联邦宪法法院并非超级审法院/262
II.联邦宪法法院审查之有限范围/264
1.个案中事实确认与评价的审查/264
2.判决内容的审查/265
3.法院程序的审查/288
4.作为依据法律之审查/294
III.就审查范围确立之宪法基础规定/295
第六章 其他程序
A.宪法保护程序/301
I.基本法第61条,联邦宪法法院法第13条第4款、第49条下之联邦总统的弹劾程序/301
II.基本法第98条第2项及第5项,联邦宪法法院法第13条第9款、第58条以下之法官弹劾/302
III.基本法第18条,联邦宪法法院法第13条第1款、第36条以下之基本权利失效程序/303
IV.基本法第21条第2项第2句,联邦宪法法院法第13条第2款、第43条以下之政党禁止程序/303
B.基本法第41条第2项,联邦宪法法院法第13条第3款、第48条以下之选举审查程序/305
C.基本法第93条第1项第4c款,联邦宪法法院法第13条第3a款、第96a条至第96d条之不承认诉愿/308
I.背 景/308
II.诉愿权人与代理/310
III.权利保护利益/311
IV.形式与期限/312
V.程 序/312
VI.审查对象与审查基准/313
VII.与选举审查之关系/313
VIII.初次的经验与批评;欧洲选举法的修改/314
D.迟延诉愿/315
第七章 与其他法院(邦宪法法院、欧洲法院与欧洲人权法院)审理权限及程序之界限
I.各邦宪法审判权/320
1.权限之竞合/321
2.有问题之情状:邦宪法诉愿/323
3.邦宪法法院作为宪法审级法院?/333
II.联邦宪法法院与欧洲法院及欧洲人权法院之关系/335
1.导 论/335
2.联邦宪法法院与欧洲法院间之关系/338
3.联邦宪法法院与欧洲人权法院间之关系/352
4.基本权利保护之实例/353
5.未来展望/360

第五篇 裁判宣告及其效果
A.程序不合法与实体无理由之裁判宣告/365
B.机关争议程序与类似机关争议程序中之裁判宣告/367
C.针对裁判宪法诉愿的宣告模式/367
D.规范审查中之裁判宣告/369
I.规则:违宪规范之无效宣告/369
1.违宪法律的自始与当然无效(ex tunc- und ipsoiure-Nichtigkeit)/370
2.部分无效/373
3.未缩减规范文本之部分无效宣告/374
4.无效宣告的法效果(联邦宪法法院法第79条)/377
II.裁判变形:一个违宪规范不一致宣告的限定/379
1.联邦宪法法院的发明/380
2.专业术语/381
3.以平等违反之特殊性为不一致宣告的理由/381
4.不一致宣告的法效果/390
III.裁判变形:所谓的警告性裁判/402
1.案例类型/403
2.法律效果/405
IV.裁判变形:法律的合宪性解释/407
1.合宪性解释优先性之要求/408
2.拘束力/410
3.定 性/411
4.与「宪法取向解释」之区别/412
5.合宪性解释之界限/413
E.联邦宪法法院于法效果谕知上的自由与拘束/417
F.附论:修正法律或改革法律之无效宣告后旧法继续适用的问题/418

第六篇 联邦宪法法院裁判权与裁判实效性的保障
I.联邦宪法法院法第32条之暂时处分/421
1.声请的程序合法性/423
2.声请的实体审查/425
3.程序与裁判/429
II.依联邦宪法法院法第35条裁判之执行/432
III.依联邦宪法法院法第31条第1项及第2项联邦宪法法院裁判之拘束力/435
1.确定力/436
2.联邦宪法法院法第31条第1项之拘束力/438
3.联邦宪法法院法第31条第1项之拘束亦包含裁判的「主要理由」?/443
4.联邦宪法法院法第31条第2项规范审查裁判之「法律效力」/450
5.「法律效力」、以及根本上宪法审判权的二个历史根源/451

第七篇 联邦宪法法院于国家功能中的定位
I.问题之提出/455
II.宪法审判权的任务与界限/458
1.联邦宪法法院的自我节制?/458
2.「功能法上」论点(新的)问题提出/459
3.联邦宪法法院作为法院与监督者/461
4.行为规范与审查规范之区别/464
5.其他独立之功能法上的权限准则及批评/466
III.联邦宪法法院与立法者/472
1.「立法者的形成空间」/472
2.事实确认与预测决定的审查密度(三阶理论)/474
3.对立法者结果、抑或亦及于行为的审查?最佳方法立法作为宪法义务的论点/480
4.由联邦宪法法院为国会决定不足之弥补的危险/485
IV.联邦宪法法院的权威/487

文献索引/493
名词索引/567

图书序言

Vorwort zur chinesischen Ausgabe in Taiwan(台湾中文出版原作者序—德文原文)

  Im Jahre 2007 ist in der Volksrepublik China eine Übersetzung der 5. Auflage dieses Lehrbuchs aus dem Jahre 2001 erschienen. Die damalige Übersetzung von Herrn Kollegen Fei Liu aus Peking hat diese Schrift über das deutsche Bundesverfassungsgericht einem weiten chinesischen Leserkreis erstmals in chinesischer Sprache zugänglich gemacht. Umso mehr freue ich mich, dass jetzt eine Übersetzung der im Jahre 2015 in Deutschland erschienenen 10. Auflage dieses Lehrbuchs vorliegt. In der Zwischenzeit, hat sich viel getan: Die Rechtsprechung des Bundesverfassungsgerichts hat sich fortentwickelt, sein Verhältnis zu den europäischen Gerichten (EGMR und EuGH) hat sich verändert. Das Lehrbuch ist beständig aktualisiert und fortgeschrieben worden. Zu besonderem Dank bin ich Herrn Kollegen Hsin-Hua Wu verpflichtet, der, wie schon der erste Übersetzer, mit großer Geduld, mit großem Engagement, mit genauem Blick für die Details und zugleich mit einer großen Kenntnis der Zusammenhänge des deutschen und taiwanesischen Rechts im Bereich der Verfassungsgerichtsbarkeit sich der schwierigen Übersetzungsaufgabe angenommen hat. Nach wie vor gehört es zu den wichtigsten Aufgaben im Austausch zwischen der taiwanesischen und der deutschen Rechtsordnung, grundlegende Rechtsinstitute und Rechtstexte wechselseitig einem möglichst weiten Leserkreis zugänglich zu machen. In diesem Sinne wünsche ich sehr, dass dieses Buch interessierte und auch kritische Leser findet. Ich würde mich sehr freuen, mit den Lesern in Taiwan, vielleicht auch in der Volksrepublik China in Kontakt zu bleiben und mit neuen Lesern in Austausch zu kommen; für Anregungen und Kritik zum Inhalt des Buches bin ich jederzeit sehr dankbar.

Stefan Korioth
München
im September 2016

台湾中文出版原作者序(中文翻译)

  于2007年在中国有本书2001年第五版之翻译的出版,当时译者北京的刘飞教授以此对广大之中文读者群首为一个关于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着作之中文语言上的认识可能性;而现令人高兴的是更有德国2015年所出版本书第十版的翻译。此期间确有诸多演变:联邦宪法法院的裁判持续进展,其与欧洲各法院(欧洲人权法院及欧洲法院)间之关系亦多所改变,本书即均持续更新且有所改写。所特别感谢者即为吴信华教授,其如同第一位翻译者,有诸多耐心及劳费且对细节精确观察,并同时就德国与台湾宪法审判权法领域之关连性多所认知,而承接了此一至为艰困的翻译使命。在台湾法与德国法之交流间最重要的任务,始终在于就基础的法制度与法文本相互间尽可能地达到更广泛读者群的运用。于此至为期待会有对本书感兴趣且亦予批评之读者;而个人亦感欣悦可与台湾、甚至是中国的读者有所接触且与新的读者有所交流。对本书内容的任何鼓励与批评,本人均无任感荷!

Stefan Korioth
慕尼黑
2016年9月

原书第十版序(中文翻译)

  本书第十版处于一个对联邦宪法法院亦非属轻松的阶段。首先所指陈者即法院未变动的高度负担,而在过去数年中亦有甚多基础且复杂之案件,特别是关系到欧元与欧洲国家之债务危机。联邦宪法法院的相关裁判就此即一方面于学术上,而另一方面于柏林、布鲁塞尔及卢森堡均多有纷争。此尚非属特别,该等规范性与制度性不确定的阶段在基本法与联邦宪法法院法之历史中均多有存在;所新者仅为在政治层面之考量,间或由立法的措施而对联邦宪法法院之权限、或至多其地位有所更动:即借由一个正进行修正之法官选举程序,亦可能甚至借由一个对法院为限制性之诉讼上的使用可能,本书新版即亦尝试对此等问题纳入讨论。而所考量之联邦宪法法院裁判至官方汇编的第135册,此外亦增补自2012年起出版之文献。

  对我共同工作伙伴之热情协助与支持谨此衷心感谢:Dr. Maxi Koemm、Michael W. Müller、Jonas Marx、Julian Eibl、David Malzkorn、Andreas Münsch、Stephanie Brüggemann、Esther Pütz以及Gabriele Steiger。

Stefan Korioth
München/Oldendorf
2015年3月

中文出版译者序

  本书于2012年时原依前波昂大学Klaus Schlaich教授(原着)、慕尼黑大学Stefan Korioth教授(自第五版起增补)之「联邦宪法法院――地位、程序、裁判」一书(Das Bundesverfassungsgericht --Stellung, Verfahren, Entscheidungen)的第九版为迻译,过程中适逢2015年第十版的出版,即再依此一新版而增补。

  在国内学术界的发展中,翻译向来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工作,但实则亦仅透过原文忠实的译介方能对所继受国家的理论有较合理的理解,而非流于阅读者个人的片断认知或想像。本书为德国最早且亦最具代表性之宪法诉讼教科书,相关释宪程序的争点及问题于其中均有精要讨论。译者因之决定翻译,以使读者能原始地了解德国相关学理,亦应可对吾国释宪程序法理与大法官实务运作有些许贡献。

  本书得以完成,译者要感谢在求学与学术生涯阶段中教导并协助我的诸多师长,更感谢家人对我学术工作的支持与体谅。而在没有官方的支援下,对元照出版公司愿意出版这本不会赚钱的书,译者也要致上诚挚的谢意,也一併谢谢相关同仁的帮忙。中国政法大学的刘飞教授于2006年时就德文原书之第五版已先予中文翻译,本书的完成即省却了诸多劳费,于此亦对刘教授表示敬意。本书的出版当感谢原作者Korioth教授与德国C. H. Beck出版公司的授权,以及Korioth教授的学术助理Dr. Maxi Koemm、Jonas Marx、Michael Wolfgang Müller、Julian Eibl等人对德文疑义的解答,译者获益良多,但当然文责由译者自负。

  中正大学法律学研究所詹董益、林人一参与本书的实质校阅、郑玉恆、周孟璇协助相关中德文的校对及增补处理,政治大学法律学研究所蓝伟铨就全书内容及索引名词为校正,以及其他译者在中正大学历年来的诸多助理亦对本书的翻译工作多有贡献,都是译者要致上谢意的。

  本书在翻译的用语及格式上均依国内法学界既有惯例为处理,书末也一併附上原书的参考文献及(附上翻译的)名词索引,以供读者为进阶的参考。

  虽然已尽力地完成了本书,但相信仍有许多未臻完美之处,如果读者对此有任何的指正,都是译者会虚心接受的。

译者谨识
于中正大学法学院
2017年9月

图书试读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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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说,这本书的阅读体验颇为挑战。它并非那种轻松易懂的通俗读物,而是充满了晦涩的法律术语和复杂的理论分析。作者对于联邦宪法法院的裁判案例的解读,往往需要读者具备一定的宪法学基础才能理解。然而,正是这种挑战,让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宪法裁判的复杂性和难度。它不仅仅是简单的法律适用,更需要对社会现实、政治伦理和文化价值观进行深入的考量。作者对于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在不同历史时期所作出的重要判决的分析,让我看到了宪法裁判是如何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演变的。例如,在二战后,联邦宪法法院如何通过对基本权利的保护,重建一个民主、自由的社会;在冷战时期,如何应对来自外部的威胁,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稳定;在统一后,如何处理东西德之间的差异,促进社会的融合。这些案例都表明,宪法裁判并非一成不变的,而是需要根据具体的历史背景和社会环境进行调整。对于台湾而言,我们正处于一个转型和变革的时期,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和机遇。这本书提醒我们,宪法裁判应该具有前瞻性和适应性,能够及时回应社会的需求,维护宪法秩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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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读起来,就像是走进了一个精密的机械钟表,每一个齿轮、每一个零件都经过了精心的设计和调整,最终共同运作,维持着整个系统的稳定和精准。作者对于联邦宪法法院程序的描述,细致到令人叹为观止,从案件的受理、审理到判决的执行,每一个环节都清晰地呈现出来。这让我意识到,宪法法院的裁判并非凭空而来,而是建立在一套严谨、规范的程序之上。这种程序上的严谨,不仅保障了裁判的公正性,也体现了对法律的尊重和对公民权利的保护。然而,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也忍不住思考,这种高度程序化的裁判,是否会牺牲一定的灵活性和效率?在面对一些紧急的社会问题时,是否需要更加快速和果断的决策?或许,这正是不同国家宪法制度之间的一个重要差异。台湾的宪法法院,在程序上相对而言更加灵活,但也因此面临着一些公正性和权威性的挑战。这本书让我意识到,在追求效率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注重程序的规范化和透明化,以提升宪法裁判的公信力。它也提醒我们,宪法法院的程序,不仅仅是法律的技术问题,更是关乎社会公平正义和民主宪政的重要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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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最吸引我的地方,在于它对于联邦宪法法院“地位”的探讨。作者并没有简单地将联邦宪法法院视为一个法律机构,而是将其置于一个更广阔的政治和社会框架下进行分析。他指出,联邦宪法法院的地位,并非是预先确定的,而是通过与议会、政府和民众之间的互动而不断形成的。这种互动,既包括合作,也包括冲突。联邦宪法法院需要维护宪法的权威,但也需要尊重民意的表达。这种微妙的平衡,正是联邦宪法法院能够长期保持权威和公信力的关键。这让我联想到台湾的宪法法院,在面对复杂的政治和社会议题时,常常需要进行艰难的抉择。我们既要维护宪法的尊严,又要避免与民意脱节。如何找到这种平衡点,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作者对于德国联邦宪法法院与欧洲人权法院之间的关系的处理,也给我带来了启发。在国际人权法日益重要的今天,台湾的宪法法院也需要加强与国际人权机构的合作,借鉴国际人权法的经验,提升自身的人权保障水平。这本书让我意识到,宪法法院的地位,不仅仅是法律上的,更是政治上的和社会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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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是,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运作,体现了一种对于“宪政主义”的深刻理解和执着追求。作者通过对联邦宪法法院的地位、程序和裁判的细致分析,展现了一个独立、公正、专业的宪法法院的形象。它不仅是宪法的守护者,也是公民权利的捍卫者。它能够有效地制约政府的权力,保障公民的自由,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这种宪政主义精神,对于台湾而言,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我们长期以来致力于民主宪政的建设,但仍然面临着许多挑战。例如,政府的权力过于集中,公民的参与度不够高,司法独立性受到威胁等等。这本书提醒我们,要真正实现宪政主义,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宪法制度,更需要培养一种宪政文化。这种文化,强调对宪法的尊重,对法律的信仰,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它需要政府的自觉,需要公民的参与,更需要司法机关的坚守。这本书并非仅仅是一本关于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书,更是一本关于宪政主义的教科书。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学习对象,也为我们指明了一个努力的方向。它让我相信,只要我们坚持宪政主义的原则,就一定能够建设一个更加民主、自由、公正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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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本关于联邦宪法法院的书,我脑海里浮现的第一个念头是“制度的张力”。它让我深刻体会到,一个国家的宪法秩序并非静态的,而是在不断地动态调整中寻求平衡。作者对于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地位、程序和裁判的剖析,并非仅仅停留在法律条文的层面,而是深入探讨了其在社会、政治和文化语境下的作用。尤其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细致地描绘了联邦宪法法院如何处理那些涉及基本权利的争议,如何在保障个人自由的同时,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这与台湾长期以来对于人权保障和民主发展的讨论不谋而合。我们常常在讨论如何平衡言论自由与社会和谐,如何保障少数族群的权利与维护国家统一,而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实践,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参照系。这本书也让我反思,台湾的宪法审查制度是否足够完善,是否能够有效地应对日益复杂的社会问题。它促使我思考,我们应该如何借鉴德国的经验,建立一个更加公正、透明和高效的宪法审查体系,以更好地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维护民主宪政的秩序。这本书的价值,不仅仅在于它提供了一份关于德国宪法法院的详尽报告,更在于它引发了我们对于自身宪法制度的深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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